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范本(通用11篇)
在不斷進步的時代,各種制度頻頻出現,制度是要求成員共同遵守的規章或準則。那么制度的格式,你掌握了嗎?下面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范本,歡迎閱讀,希望大家能夠喜歡。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人力資源的開發與管理,建立一支高素質、高效率和高度團結的隊伍,創造一種自我激勵、自我約束和促進優秀人才脫穎而出的機制,保證為公司的快速發展和高效運作提供良好的人力資源平臺,使員工的錄用、變動、考核、獎懲等人事工作有章可循,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有關的法律、法規,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
1、公司各職能部門、各事業部及子公司的人力資源管理工作,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法令外,應當按照本制度辦理。
2、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公司錄用的人員。所有員工應當享有本制度中規定的權利,履行本制度中規定的義務。
3、公司對員工實行合同制管理。所有員工都必須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書》雙方都必須遵守合同。
4、公司人力資源部門負責制定公司的人力資源規劃,以及員工培訓、員工考核、勞動工資、勞保福利等各項工作的實施,并辦理員工考試錄取、錄用、商調、解聘、辭職、辭退、除名、開除等各項手續。
第三條公司人力資源開發應當遵循“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
第四條本制度內容包括招聘管理、薪酬福利管理、培訓管理、休假管理和離職管理。
第二章招聘管理
第五條公司各部門因工作需要招聘人員時,由各用人部門提交《錄用員工申請表》,經人力資源部門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具體招聘。
第六條招聘原則:招聘采取公開招聘、自薦、推薦相結合的原則,擇優錄用。
第七條員工的招聘程序:申請→篩選→面試→審批→試用→正式錄用。分公司自主招聘,報總公司人力資源部審批備案。
第八條公司用工一律實行合同制,由公司人力資源部按程序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簽訂。
第九條公司錄用的員工,一律脫離原級職別,由公司按照需要和受聘人的實際才能予以聘用。
第十條各級員工的聘用程序如下: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證券事務代表由董事長提名,董事會聘用;副總經理、財務總監,由總經理提名,董事會聘用;總經理助理、事業部總經理、副總經理及下屬子公司的總經理、副總經理等高級職員,由總經理聘用;部門經理及下屬公司、企業的財務部經理,由分管副總經理提名,公司總經理聘用;主管以下員工(含主管級),經用人部門考核,人力資源部審核,總經理批準后,由公司聘用。
第十一條員工調配的原則:先在本部門、本公司、企業內部調整;本部門、本公司、企業內無法調配的,由用人部門提出計劃,報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門按公司招聘程序招聘;應聘人員應填寫《崗位應聘登記表》,并提供下列材料:
1、學歷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3、職稱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4、近期免冠照片四張;
第十二條被批準錄用的人員,由人力資源部門通知辦理報到手續。報到程序如下:
1、向人力資源部門遞交最后工作單位離職證明;
2、提供相應的檔案材料;
3、填寫《職工登記表》;
4、簽訂《勞動合同》;
5、辦理刷卡考勤登記;
6、到公司指定醫院體檢
7、崗前培訓;
8、與試用部門經理見面,安排工作;
9、安排辦公地點,領取辦公用品。
第十三條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錄用:
1、被通緝、因犯罪被判處刑罰且尚未執行完畢的;
2、服食毒或有其它不良嗜好的;
3、患有傳染病或精神病的;
4、思想不良,品德敗壞,被以前就職單位開除的;
5、挪用公款,或貪腐有案的;
6、未向公司提供真實、完整的學業、身體等個人情況的相關材料。
第十四條公司《勞動合同》中包含保密和試用期等條款,試用期包含于合同期限內,試用期滿經公司考察合格的員工可以轉正,享受公司正式員工的待遇。
第十五條試用人員品行不良,或工作無成績,或違紀的,或體檢不符合崗位要求,公司有權隨時停止試用,并予以解聘。試用未滿一月者,按實際工作日支付工資。
第三章培訓管理
第十六條公司為提高員工隊伍素質和工作效率,將定期與不定期地舉辦各種教育培訓。
第十七條員工培訓分為:
1、崗前培訓:所有新員工均須接受崗前培訓。內容:
●了解公司發展歷史、經營理念、管理模式;
●學習公司內部管理制度;
●了解所在部門工作概況及所在崗位工作要求。
2、在職培訓:
●公司根據工作需要,指定人員參加各種有關業務培訓和技術技能培訓;
●公司根據生產經營管理而需選送員工脫產或不脫產外出學習和培訓,但必須遵循學用一致,擇優選送的原則,經批準外出學習培訓的員工,按脫產學習,外出培訓的管理制度執行;
●邀請專家學者到公司做專題講座。
3、公司鼓勵員工自學成才和業務學習,并對學習成績優異者和學用結合有成績者予以一定獎勵。
4、公司員工參加各項全國統一職稱考試,須報人力資源部門備案。
5、凡公司派出學習或指定人員參加培訓的費用由公司承擔,外出和脫產學習需報總經理批準,未經總經理批準外出和脫產學習,培訓自行報考學習的員工經費一律自理,并不得占用工作時間外出聽課。
第四章薪酬福利管理
第十八條目的及適用范圍
1、目的:根據《公司章程》和本公司的實際情況,建立有效的薪資激勵機制,體現以人為本的管理理念,充分調動員工的積極性。
2、適用范圍:適用于除董監事之外的所有員工。
第十九條管理原則
1、公司員工的薪酬、福利水平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則、競爭性原則、激勵性原則、與公司經濟效益相結合原則及合法原則。
2、公司員工的薪酬、福利水平根據公司的經營效益狀況和地區生活水平、物價指數的變化進行適當調整。
3、公司的工資總額,根據機構編制、定員人數和領導職數等(以下簡稱勞動指標)由公司統一確定。各部門、事業部、分公司根據績效考核結果核定,不得隨意突破。
第二十條薪酬的審定和調整
1、根據市場勞動力價格水平和公司發展狀況,公司薪酬總額原則上每年調整一次,也可根據實際情況進行局部調整,并報總經理辦公會通過。
2、員工薪酬的審定和調整最終審批權屬公司總經理辦公會,公司所有部門(事業部及子公司)必須嚴格按薪酬審批程序執行。
3、員工薪酬的審定與調整實行“以崗定薪,易崗易薪”的原則,程序如下:
(1)對新員工,在經過初試及復試合格后,用人部門可提出建議薪酬,報人力資源部審核,最終由總經理審定批準。
(2)員工崗位調整或職務晉升,工資將相應調整,人力資源部將根據總經理的審定結果備案并送達財務部。
(3)各事業部、下屬子公司須嚴格按照績效考核辦法執行薪酬制度,將月工資總額及工資明細報人力資源部審核、財務部復核,呈總經理審批通過后方可發放。
4、在員工勞動合同有效期內,公司有權根據員工的表現情況隨時調整員工的薪資。
第二十一條工資結構形式
1、公司正式員工工資的基本構成為:工資總額=基本工資+績效工資。
2、績效工資根據公司規定分別進行業績考核后發放。
3、公司年底根據考核結果核發年度業績獎金。根據國家以及公司有關規定,以下費用從每月工資中扣除:
(1)個人所得稅;
(2)社會保險費中個人負擔的部分;
(3)應由個人負擔但公司已代為支付的費用;
(4)其它扣款;
(5)其它應由員工個人負擔的部分
4、試用期員工不參與月度考核的,無績效工資,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其他獎金、福利。
5、公司員工經批準被辭退時,從批準的次日起停發工資、獎金、按月實際工作日支付工資。
第二十二條工資支付方式
1、員工支付工資一律以金融卡或現金形式發放,每月工資發放日期為下月15日以前。
2、月度績效工資,由公司每月對所屬員工上月表現進行考核,考核結果經人力資源部匯總后,報總經理批準,作為績效工資的發放依據。
第二十三條缺勤薪酬凡在制度規定的時間內不能出勤者,則視為缺勤。缺勤根據病假、事假、工傷等不同情況由人力資源管理部具體執行。
第二十四條保險福利公司福利包括社會保險、住房公積金、福利津貼、員工活動等。
一、社會保險公司按國家規定為所有正式員工辦理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等,由人力資源部門按勞動社保保險有關規定程序進行辦理。
二、住房公積金按照國家和無錫市及公司相關規定發放住房公積金。
三、福利津貼公司正式在崗員工,可以享受公司規定的伙食、通訊、獨生子女費等福利津貼。
四、員工活動
1、公司為保障員工的身心健康,將每年為生產人員進行一次體檢工作。
2、公司不定期組織員工參加文體活動等。
第二十五條員工年度考核按以下辦法執行:
一、考核內容:主要包括五個方面:工作量、工作能力、專業能力、創新意識、工作態度
1、工作量:主要指工作量的大小程度及完成情況。
2、工作能力:主要指完成任務的質量、時效性等。
3、專業能力:主要指專業知識水平及解決專業問題的能力等。
4、創新意識:主要指工作過程中能提出有突破性的新建議、新思路。
5、工作態度:主要指完成工作的主動性、責任心、團隊精神、理解領導意圖、勞動紀律、協作性、敬業精神等。
二、考核辦法在員工個人自我評價的基礎上,采取上一級考核下一級的.辦法。
三、考核的組織考核的組織由公司人力資源部負責,年度考核全部統計情況由人力資源部匯總并存檔。
四、考核時間公司結合工作情況,安排考核時間,各部門及下屬子公司按總公司的要求并結合各自實際情況,在規定的時間內自行安排考核。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六條法定節假日及其他假日員工可享受國家規定的法定節假日,以及國家規定和通知的其它節假日。
第二十七條事假
1、經批準,員工因事可申請事假。
2、員工因事請假全年累計不得超過20天(特殊情況并經主管領導批準的除外)。
第二十八條病假
1、員工憑醫務室證明并經領導批準,可請病假。
2、一個月內連續病假10天或累計超過15天以上,須簽訂醫療期協議,醫療期時間的確定,按無錫市及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3、員工患重病或非因工負傷,經公司指定醫療機構診斷,須長期進行治療的,可享受相應的醫療期。醫療期的計算按國家及無錫市有關規定執行。
4、醫療期內的員工病假工資,按國家或公司規定執行。
5、醫療期滿,員工仍不能正常工作的,公司將終止合同予以解聘。
6、特殊情況,經總經理批準后另定。
第二十九條出差
1、員工出差前需填寫出差申請報告報所在部門領導審核,部門經理以上人員出差由總經理核簽,并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2、出差人員憑核簽后的出差申請報告向財務部預支差旅費,并報總經理核批。
3、出差人員應于返回公司半個月內報銷。
4、出差人員憑出差審批單到人力資源部門核實當月考勤。
第三十條請假手續
(1)公司員工請假一律填寫請假單;
(2)如因突然患病或出現不可預料事故未能及時請假者,應盡快在缺席當天,以電話通知所屬部門領導或上級,并于上班后第一天補辦請假手續。
第六章離職管理
第三十一條辭職
1、公司有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等法律法規辭退不合格的員工,員工有辭職的自由,但均須按《勞動合同書》及本制度規定履行手續。
2、員工與公司簽訂勞動合同后,雙方都必須嚴格履行合同。員工不得隨便辭職,公司不得無故辭退員工。
3、自動辭職:員工辭職須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人力資源部門及其所屬部門,陳明辭職理由。經部門經理簽署意見送人力資源部核準后上報公司領導,待同意后,解除與公司一切關系,并按有關規定辦理一切手續,公司不給予任何經濟補償。
第三十二條辭退錄用人員出現下列情況,應解聘:
1、嚴重違反公司制度;
2、聚眾鬧事妨礙公司正常工作,搬弄是非、影響團結、造成嚴重后果;
3、與絕大多數同事難以協調合作而又無法改變;
4、泄露公司機密并造成公司重大損失;
5、吸毒、販毒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因刑事犯罪被公安機關拘留逮捕;
6、貪腐公款和損公肥私接受“回扣、傭金”等不上交;
7、無故連續曠工三天或全年累計曠工十天;
8、在公司內打架斗毆、偷竊同事或公司財物;
9、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經過崗位調整仍不能勝任,或出現嚴重失職行為;
凡是由于上述原因被公司辭退的人員,由人力資源部門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本人,公司不承擔任何經濟補償。
第三十三條離職移交凡獲準離職、退休和奉調者,須到人力資源部門辦理離職、退休、調任手續,并將經辦事項、保管文件賬冊、客戶資料及公司公共財務向本部門指定接任者移交清楚,方能離任。凡未辦妥手續擅自離職者,公司按規定追究其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并按日核計工資。
第三十四條由于公司業務轉型或其他因素導致原有人員富余,且無法安排工作而被公司辭退,公司將根據其在公司工作年限,每滿一年發給相當于員工解除合同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一個月的經濟補償(不足一年超過半年按一年計算),最多不超過12個月。
第七章保密,競業管理細則
第三十五條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反不正當競爭法》及其他法律法規中有關保密、競業禁止的法律界定,商業秘密是指不為公眾所知悉、能為權利人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經權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成為企業商業秘密包括產品(包括各種設備、器械、儀器、零部件以及生物新品種等)、制作工藝、工藝流程、藥品制作配方、試驗記錄、客戶名單、營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不公開的財務資料、進貨渠道、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等,主要針對掌握公司重要商業機密,或者對公司的競爭優勢構成重要影響的關鍵生產、技術人員和管理人員,對應至公司實際崗位,現明確須簽訂《保密、競業禁止協議》的崗位分別如下:
(一)行政管理類的領導管理職系
1、董事會聘用崗位總經理、副總經理、董事會秘書、財務負責人、審計負責人、法律顧問
2、公司聘用崗位技術總監、總經理助理、各部門(含項目機構和議事協調機構)負責人
(二)行政管理類的綜合管理職系崗位:高級(專業)經理/(專業)經理
(三)專業技術類的銷售、采購、證券等職系崗位:高級(專業)經理/(專業)經理/高級(專業)主管/(專業)主管/專員
(四)專業技術類的生產、研發、質量、財務、物流倉儲、信息技術、人力資源等職系崗位:高級(專業)經理/(專業)經理
第三十六條《保密、競業禁止協議》作為勞動關系體系文件之一,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相關崗位任職人員須與《勞動合同》、《上崗合同》同時簽訂;如在勞動合同期內遇崗位變動,其變動的崗位為需要簽訂《保密、競業禁止協議》的崗位時,須簽訂《保密、競業禁止協議》。
第三十七條相關規定(一)企業高層經營管理崗位相關任職人員是否簽定《保密、競業禁止協議》將由董事會及總經理辦公會審議決定;(二)簽定《保密、競業禁止協議》的實際崗位是根據江蘇四環生物股份有限公司崗位管理實施情況而定,公司將根據今后發展和管理需要,參照相關法律法規,對實際簽定崗位做適當增減。
第八章附則
第三十八條本制度報董事會批準后生效。
第三十九條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保證公司人力資源工作順利開展,為公司業務的發展提供人力支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各個章節分別適用于所有某某公司正式員工、試用期員工和臨時用工。
第二章招聘
2.1.招聘目的與范圍
第三條為完善規范員工招聘錄用程序,充分體現公開、公平、公正的原則,不拘一格選拔人才,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崗位。
第四條人力資源部應確保招聘活動符合國家法律法規和公司有關制度,并不斷拓寬招聘渠道,改進測試評價手段,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
第五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對內和對外招聘信息的發布形式和內容。
第六條公司招聘分為內部招聘和外部招聘。內部招聘是指根據機會均等的原則,公司內部員工在得知招聘信息后,按規定程序應征,公司在內部員工中選拔人員的過程。外部招聘是指在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從社會中選拔人員的過程。
第七條招聘范圍原則上以招聘具有拉薩市行政區域內(城鎮)常住戶口、大專以上文化程度、有經驗的各類人才為主,包括錄用正規院校的應屆畢業生,特殊崗位可面對國內外公開選聘。
第八條招聘渠道主要有各地人才市場、勞動力市場、大中專院校的需求見面會及媒體廣告招聘等。
2.2.招聘原則和標準
第九條公司的招聘遵循以下原則和標準:
1)機會均等原則:在公司出現職位空缺時,公司員工享有和外部應征者一樣的應征機會,具體程序見內部招聘有關條款。
2)雙重考查原則:所以招聘都需經過業務部門和人力資源部的雙重考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發錄用通知。
第十條所有成功的應征者應具備良好的職業操守,無不良記錄,身體健康,具有大學專科以上學歷(含),特殊崗位和經驗特別豐富的應征者可以適當放寬要求。
2.3.招聘申請程序
第十一條各部門經理應在每年做次年工作計劃的同時擬訂的
人員需求計劃,填寫《年度人員需求計劃表》經人力資源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后留在人力資源部備案,作為招聘的依據。
第十二條如果有計劃外的人員需求或因員工離職需補充人員,部門經理應填寫《用人需求申請表》,并附新的組織結構圖,經總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
2.4.招聘組織程序
第十三條內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人力資源部根據人員需求計劃或《用人需求申請表》,人力資源部發布內部招聘信息。
2)應征員工填寫《內部應聘登記表》,和自己的部門經理做正式的溝通,并由部門經理和總經理簽批后交人力資源部。
3)人力資源部接到《內部應聘登記表》安排和該員工面談,并在《內部應聘登記表》填寫相應的內容,簽署意見。
4)人力資源部安排應征員工和空缺崗位的部門經理或相關總監面談,必要時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5)人力資源部和招聘部門溝通應征員工的情況,達成錄用的一致意見后重新核定工資水平,報總經理審批。
6)人力資源部將員工的調動信息通知員工本人、調入、調出的部門經理,同時抄送人力資源部其他成員。
7)人力資源部在調動信息發出后督促員工進行工作交接,并給予必要的支持。
8)人力資源部在員工正式調入新崗位前更新員工檔案。
9)如應征未成功,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將結果通知應征員工。
第十四條在沒有職位空缺情況下員工調換崗位的申請參照以上步驟執行。
第十五條外部招聘按下列步驟進行:
1)公司各部門根據工作需要和崗位設置填寫《增加人員申請表》反映部門缺員情況及增人要求及理由,上報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總經理批準。人力資源部根據批準后的申請表制定人員招聘計劃,并負責聯系有關部門進行招聘事宜。
2)人力資源部選擇適當的招聘渠道發布招聘信息,收集人員資料(應聘人員填寫《求職申請表》)收到應聘資料后,進行初步的篩選,然后交部門經理,由部門經理根據崗位任職資格確定需面試的人選。人力資源部負責通知初選合格人員來公司進行面試、筆試。
3)人力資源部與需求部門協同組織應聘人員的面試工作,由人力資源部、空缺崗位的部門經理或相關總監面試應聘者,填寫《面試記錄表》,也可結合具體情況組織考核,填寫考核成績記錄。必要的時候也可進行其它方式的測試。
4)面試/測試后人力資源部和業務部門對應聘者的情況進行討論,如必要提請總經理面試應聘者。
5)人力資源部將《面試記錄表》及考核成績上報總經理,由總經理在《面試記錄/評價表》上簽署意見,確定試用員工名單,人力資源部按名單向應聘者發出初步錄用意向,通知提體檢事宜,同時會通有關部門經理確定試用員工的薪酬水平。
6)人力資源部確認應聘者體檢合格后,發出正式的錄用通知,并確認具體的上班報到時間,同時將上班報道時間通知部門經理,并抄送人力資源部其他成員。
2.5.招聘費用管理
第十六條人力資源部負責每年末制定招聘費用預算,并安排次年的使用,招聘費用的申請和報銷需經過財務部批準。
2.6.招聘文件或表格
第十七條有關招聘的文件和表格清單如下,具體見附錄。
1)《增加人員申請表》
2)《求職申請表及附表》
3)《面試記錄表》
4)《招聘人員試用審批表》
5)《職員報到登記表》
6)《職員轉正申請表》
7)《試用人員轉正審批表》
第三章試用期員工管理
3.1.目的與適用范圍
第十八條為使新員工盡快熟悉工作,融入所屬團隊和公司文化,同時明確新員工在試用期期間,人力資源部、所在部門和新員工本人的職責,加強試用期管理,制定本制度。
第十九條所有通過外部招聘加入公司和通過內部招聘到達新崗位的員工都要進行新崗位試用期考察。外聘員工的試用期一般為2個月,內聘員工的試用期為1個月,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經理可以根據試用員工的具體表現共同決定試用期,但最長不超過6個月,最短不少于1個月。
第二十條由公司提出的進行崗位調動的員工不需要新崗位的試用期考察。
3.2.試用期管理程序
第二十一條員工的試用期管理按下列步驟進行:
1)外聘新員工的入職當日人力資源部將為新員工安排一小時左右的入職培訓,同時組織簽定勞動合同;
2)有關需求部門經理為新入職員工確定試用期培訓計劃和目標;
3)在員工入職一個月后,由人力資源部和部門經理分別與之談話,評價新員工的工作業績,并給予指導,了解新員工需要的支持;
4)新員工轉正日的前一周,應完成述職報告,部門經理和新員工做轉正面談,向公司人力資源部提交應聘人員的述職報告、《試用人員轉正審批表》、《試用人員情況報告》,并簽署意見。
5)人力資源部將應聘人員的述職報告、《試用人員轉正審批表》、《試用人員情況報告》轉報公司總經理審批。
6)總經理批準轉正的由人力資源部向該員工發轉正通知,并抄送員工部門經理,同時和轉正員工進行轉正面談。
7)總經理沒有批準轉正的,由人力資源部安排延長試用期、調職或辦理辭退手續。
第二十二條試用期的員工由人力資源部及需求部門共同負責培訓、考查。
3.3.試用期薪酬福利
第二十三條試用期工資按公司有關規定執行,試用期期間不發放各種補貼和獎金,不享受其公司福利;進公司工作不滿6個月者,不發放當年度年終獎金,滿6個月以上者按實際工作天數計發。
第四章臨時用工管理
第二十四條本制度所指臨時用工是指不在公司正式和試用編制內的由公司支付勞動報酬的短期雇傭人員。
第二十五條部門因業務需要增加臨時用工的,由部門經理提出書面申請計劃,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后報總經理審批。
第二十六條臨時用工申請計劃應寫明用工事由、用工期限、用工人數、用工來源、是否需要公司提供食宿和建議工資水平。
第二十七條總經理批準部門用工計劃后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用工部門核定臨時用工量、用工時間和用工工資預算,報財務部和總經理審批。
第二十八條總經理批準用工工資預算后由臨時用工部門按計劃組織招募臨時用工人員,用工部門組織簽定臨時用工合同,交人力資源部審核后交行政部存檔。用工部門負責組織臨時工工作和生活管理。
第二十九條人力資源部按臨時用工合同規定時間核定臨時用工工作完成情況,并根據臨時用工合同和實際臨時工工作表現制作臨時用工工資單,通知財務部發放臨時用工工資。
第三十條對因臨時用工發生的其他開支,由用工部門制作預算并根據實際支出的票據進行報銷。
第三十一條公司不負責臨時用工除用工合同規定的工資和開支以外的費用開支。
第三十二條對臨時用工工作期間所發生的事故或其他因素造成的臨時工傷殘、死亡或財產損失,公司只承擔國家法律規定的必要義務。
第三十三條對臨時用工因意外給公司財產、聲譽或正常工作延誤造成的損失,由用工部門負責追索賠償,賠償額度視事件大小由用工部門、財務部或總經理決定。
第三十四條對臨時用工給公司因盜竊、故意損壞公司財物而造成的公司財產、聲譽或正常工作延誤的損失,公司將嚴厲處罰,同時追究用工部門有關人員和部門經理的責任。
第三十五條各工程項目部,臨時用工條件,必須符合《某某公司項目管理辦法》要求實施。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三十六條公司各部門必須嚴格執行考勤制度,設專人負責,公司行政部按時對考勤記錄進行檢查。月末對全月考勤匯總核對并由部門負責人簽字后,由部門于次月一日報公司行政部。
第三十七條工傷考勤:職工發生工傷,必須在24小時內,由所在部門寫出工傷報告,需要休息治療時,須有縣以上醫院出具證明,報行政部核查后進行工傷考勤。
第三十八條病假考勤:員工病假須持有縣級以上醫院出具的健康證明,由各部門負責人簽字后進行病假考勤。
第三十九條員工請事假需填寫請假條,二天以內由各部門負責人批準,二天以上報公司分管總監或總經理批準,請假條存行政部作為考勤憑證。
第四十條產假(計劃生育假):員工休產假(計劃生育假)須有醫院出具的證明,經行政部審核后,按國家和公司的有關規定執行。婚假、喪假、探親假均報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四十一條員工上班未簽到或遲到、早退二小時以上以及外出不請假等均按曠工處理。
第四十二條工資基金由人力資源部管理,財務部監督,對每月實發工資總額,須經總經理審核后支付。具體見《薪酬管理制度》。
第四十三條公司實行月工資制和職級工資標準,每月工作日按21天換算,每月8日發放上月工資。
第四十四條員工按規定境內、外探親,休計劃生育假、婚假、喪假期間工資、補貼(交通補貼除外)照發,獎金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
第四十五條女職工休產假和產假工資按生育保險的有關規定和待遇執行,不發放獎金。
第四十六條員工因工負傷休養期間,工資按工傷保險的醫療期和工傷待遇規定執行,不發放獎金。
第四十七條全年累計病假20天以內者不扣發年終獎金;累計病假20天(含20天)~60天者,按實際出勤天數計發年終獎金;累計病假超過60天(含60天)者,不發放年終獎金;患大病、重病住院治療者酌情處理。
第四十八條員工休事假一律按天數扣發基本工資和交通補貼。
全年累計事假15天者(含15天),扣發年終獎金10%;累計事假25天者(含25天),扣發年終獎金30%;累計事假30天者(含30天)扣發年終獎50%;累計事假超過30天以上者不發放年終獎金,在法定節假日值班人員,按每人每天50元的標準發放值班補貼。
第四十九條員工上班遲到,一次扣罰20元,全年累計遲到5次者(含5次),一次扣罰200元;全年累計遲到10次者(含10次),一次扣罰500元,全年累計10次以上者公司通報批評,并酌情扣發當月工資。
第五十條員工無故缺勤,一律按曠工論處,曠工一天扣發當月20%的工資,并扣發全年10%獎金;無故連續曠工5日或全月累計無故曠工8日或一年曠工達15日者,公司將予以辭退。
第六章培訓
6.1.目的'、宗旨與原則
第五十一條在職培訓內容:企業管理知識、企業文化宣灌、法律法規學習、理論研討會、崗位技能和業務知識學習、崗位證書培訓及外送培訓等。
第五十二條公司員工每年必須參加在職培訓,培訓時間一般不少于20課時,包括公司組織的內部培訓和外送參加各類培訓班。
第五十三條員工參加培訓的考核成績,由人力資源部記入員工培訓檔案,作為其調職、晉升職務、調整工資的重要依據。
第五十四條公司培訓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幾點:
1)通過培訓,充實員工的專業知識和崗位技能,提高工作質量和績效。
2)提升公司全員的素質,適應公司不斷向前發展的要求。
3)培訓的開展結合員工職業發展計劃,實現公司發展和個人成長的結合。
4)構建符合公司策略和發展方向的培訓體系,形成“學習型組織”,提升公司整體的績效及競爭力。
第五十五條公司培訓的宗旨,是為提升公司業績服務,為提高員工素質服務,為公司人力資源戰略規劃與發展提供有力的支持。
第五十六條公司對員工的培訓遵循以下原則:
1)全員參與原則:公司培訓是針對全體員工開展的培訓。
2)系統性原則:培訓內容的設置是結合公司人力資源規劃系統設置的,是配合員工職業發展計劃的系統工程。
3)全面性原則:員工培訓的內容包括知識、工作技能和工作態度等的內容。
6.2.培訓對象、師資與組織者
第五十七條培訓的對象為公司的全體員工,包括中高層管理人員和基層員工。
第五十八條公司可使用的培訓師資有公司內部和公司外部兩類。
第五十九條公司內部培訓師資,指公司內部在某些特定領域方面有專長、具備一定講解能力的員工,可以擔任部分內容的講師。
第六十條公司外部培訓師資,指公司外部專業公司的可擔任特定內容講解的專業講師。
第六十一條人力資源部主要負責公司整體培訓活動的統籌規劃、組織協調、具體實施和控制等工作。
第六十二條各部門經理及相關人員負責協助人力資源部進行培訓的實施、控制及異常情況的追蹤,同時負責組織部門內部的培訓。
6.3.培訓分類
6.3.1.新員工培訓
第六十三條新員工培訓是指對新入職的員工進行的培訓,主要內容包括公司企業文化、公司組織結構、基本產品知識、相關人事制度以及職業發展教育等方面。
第六十四條新員工培訓是由人力資源部利用公司內部培訓師資,統一組織、實施和評估。
6.3.2.部門內部培訓
第六十五條部門內部培訓是指各部門根據實際工作需要,利用內部培訓師資對員工開展的有關業務知識和崗位技能的交流與經驗分享。
第六十六條部門內部培訓由各部門定期或不定期自行組織實施,定期向人力資源部匯報。
6.3.3.部門交叉培訓
第六十七條部門交叉培訓是指利用公司內部培訓師資,在相關業務部門之間開展的與工作內容相關的知識、技能的交流培訓。
第六十八條部門交叉培訓由人力資源部負責協調相關部門資源,統一組織、實施、控制和評估。
6.3.4.通用類外部培訓
第六十九條通用類外部培訓是指利用外部培訓師資組織開展的全員適用的通用類知識、技能和態度培訓,如電腦使用、時間管理、溝通技巧、團隊建設等。
第七十條通用類外部培訓是由人力資源部負責統籌策劃、內容設置、組織實施和評估工作。
6.3.5.專業類外部培訓
第七十一條專業類外部培訓是指利用外部培訓師資開展的與業務、技術相關的知識和技能培訓,包括企業管理、招投標、工程施工、項目管理、新產品開發知識等。
第七十二條專業類外部培訓是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計劃制定、實施和評估工作。
6.3.6.短期教育
第七十三條短期教育指員工參加的企業外部的高等院校、行業協會或專業公司等單位組織的不超過三個月的短期學習。短期教育適用于少數員工快速學習專業知識,是公司培訓的補充形式之一,也是對員工很好的激勵方式之一。
第七十四條短期教育分公司派出學習和個人自修兩種。本規定主要指公司派出學習,關于個人自修由公司另行規定。
6.3.7.長期教育
第七十五條長期教育指員工參加的企業外部的高等院校、行業協會或專業公司等單位組織的超過(包含)三個月的長期學習。通過外部資源實施的長期教育,適用于少數員工系統學習專業和管理知識,是公司培訓的補充形式之一,也是對員工很好的激勵方式之一。
第七十六條長期教育分公司派出學習和個人自修兩種。本規定主要指公司派出學習,關于個人自修由公司另行規定。
6.4培訓組織程序
6.4.1.新員工培訓組織程序
第七十七條凡新入職的員工,都要參加人力資源部組織的新員工培訓,從而對公司的運作有整體的了解,適應公司的企業文化和人際關系,盡快適應工作環境以提高工作績效。
第七十八條新員工入職前一周,人力資源部組織適當內部培訓師資,制定不少于8學時的新員工培訓計劃。新員工培訓一般安排在新員工入職時或入職后一個月內。
第七十九條人力資源部根據培訓計劃,填寫《培訓安排通知單》,發放至各部門經理,要求部門經理安排新員工按照規定的時間和地點準時參加培訓。
第八十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培訓實施過程的協調、組織和控制工作,并對每位新員工的表現情況做下記錄。
第八十一條培訓結束時,人力資源部將綜合評估新員工的培訓效果,成績合格者準許回部門參加工作,人力資源部將其《培訓成績單》提交各部門,同時為新員工建立培訓檔案,并留存此次培訓記錄。
第八十二條因任何原因未能參加新員工培訓的員工,不得轉正。
第八十三條未參加新員工培訓的員工,不得參加公司組織的其他培訓。
6.4.2.新員工培訓的目的和內容
第八十四條入職培訓的目的是要使新進人員了解公司概況、發展前景、企業文化、員工福利待遇及相關規章制度等,便于新進人員更快勝任工作。
第八十五條入職培訓的內容包括:公司歷史、發展規劃、企業文化建設、公司經營狀況、組織結構、管理制度、相關崗位(職務)的業務知識和工作責任制等。
第八十六條凡新進人員的入職培訓一般不少于8課時,有特殊情況,可報人力資源部適當延長或縮短。
第八十七條由公司總監職務以上人員主持講解公司經營歷史、企業文化和發展目標、目前經營狀況、公司組織結構等,使上崗人員對公司有較為具體的認識。
第八十八條根據應聘崗位由專業對口的業務部門負責人講解相關崗位(職務)的業務知識。
第八十九條由增員部門主管負責向新員工介紹其崗位工作職責、崗位特征、工作技能及與其它各部門的配合等詳細工作環節。
第九十條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講解員工守則、職業道德、公司有關規章制度和員工福利待遇,使新員工明確自己的權利和義務。
6.4.3.部門內培訓組織程序
第九十一條公司各部門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由部門經理制定定期或不定期的內部培訓計劃,并于季度初5日前,提交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九十二條部門內部培訓的內容,可以由部門經理直接安排的與工作相關中的業務知識和崗位技能的交流分享,也可由員工向部門經理提出培訓需求申請。
第九十三條部門內部培訓的形式,可以是小規模、靈活實用的,例如部門例會、業務小組溝通等。
第九十四條部門內部培訓的實施者,可以是部門經理,也可以是在業務方面有專長或經驗的員工。
第九十五條部門經理負責內部培訓計劃的組織實施。
第九十六條部門經理或指定員工填寫《培訓報告單》,每季度結束時3天內匯總至人力資源部。
6.4.4.部門交叉培訓組織程序
第九十七條每年10月份,人力資源部向各部門下發《培訓需求調查問卷》。
第九十八條公司各部門可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由部門經理在調查問卷中填寫對部門交叉培訓的需求申請。
第九十九條當工作中遇到部門內部難以解決的問題時,各部門也可以隨時向人力資源部提交臨時培訓需求申請,填寫《臨時培訓申請單》。
第一百條人力資源部根據各部門提出的培訓申請,并充分考慮加強相關部門的業務溝通和配合,結合公司經營的工作重點,制定適當的部門交叉培訓計劃。
第一百零一條根據培訓計劃,人力資源部負責協調相關業務部門,整合公司內部培訓師資,組織落實交叉培訓計劃。
6.4.5.通用類外部培訓組織程序
第一百零二條每年10月份,人力資源部向各部門下發《培訓需求調查問卷》。
第一百零三條員工可根據個人工作需要,在調查問卷中填寫相應的需求申請。
第一百零四條人力資源部,在考慮公司培訓的整體性和系統性的前提下,匯總員工提出的培訓申請,制定培訓計劃,實現通用類外部培訓在全員范圍內逐級、逐步實施。
第一百零五條根據培訓計劃,人力資源部負責選擇外部資源、安排培訓實施,各部門要積極配合,確保效果。
6.4.6.專業類外部培訓組織程序
第一百零六條每年10月份,人力資源部向各部門下發《培訓需求調查問卷》。
第一百零七條部門或員工可根據工作的實際需要,在調查問卷中提出對專業類外部培訓的需求申請。
第一百零八條當經營環境、工作內容發生變化等情況時,各部門也可以隨時向人力資源部提交臨時培訓需求申請,填寫《臨時培訓申請單》。
第一百零九條人力資源部根據部門和員工提出的培訓申請,經實際情況分析,以提升專業領域的知識和技能為目標,制定適當的培訓計劃。
第一百一十條根據培訓計劃,人力資源部負責選擇公司外部培訓師資,組織落實專業類外部培訓計劃,接受培訓的部門或員工要積極配合培訓的實施工作。
第一百一十一條外送培訓和崗位證書培訓的員工,除特殊情況外,一般以業余學習為主,經培訓考核獲得合格證者,由公司報銷費用;未能獲得合格證者,其培訓費用由個人自負。
6.4.7.短期教育組織程序
第一百一十二條人力資源部負責收集短期教育的信息,制定初步的年度培養計劃,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一百一十三條經批準的培養計劃,人力資源部公開或非公開的征求部門意見,將確定的培養名單上報總經理審批。
第一百一十四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實施審批后的培養計劃,通知相關人員,簽定《培訓協議》,辦理相關手續等。
6.4.8.長期教育組織程序
第一百一十五條人力資源部負責收集長期教育的信息,定期上報總經理。
第一百一十六條公司高層根據需要,確定長期教育培養計劃,
總經理將計劃下達至人力資源部。
第一百一十七條人力資源部負責落實計劃,通知相關人員簽定《培訓協議》,協助辦理入學相關手續等。
6.5培訓評估標準
6.5.1.新員工培訓評估標準
第一百一十八條對新員工培訓實施的評估項目,主要有內容準備、講解技巧、生動趣味、實際效果四方面;評估結果采用百分制,每一項占25分,評分級差為10分。具體參見《培訓評估表》。
第一百一十九條對新員工的培訓成果評估,通過考試形式采用百分制評分,成績70分以上為合格。
第一百二十條以上相關資料,人力資源部歸檔保存。
6.5.2.部門內部培訓評估標準
第一百二十一條對部門內部培訓的評估項目,主要有《培訓報告單》和抽查結果兩項。
第一百二十二條《培訓報告單》項目,要求各部門每季度結束日3天內提交兩份以上《培訓報告單》,簡要記錄部門培訓的內容、參加人員等基本狀況。
第一百二十三條部門內部培訓抽查,由人力資源部不定期進行
檢查,根據現場組織情況進行打分。評分采用百分制,成績70分以上為合格。
第一百二十四條人力資源部將相關資料歸檔保存。
6.5.3.部門交叉培訓評估標準
第一百二十五條對培訓實施的評估項目,主要有《培訓效果調查問卷》和《培訓評估表》兩項。
1)《培訓效果調查問卷》由被培訓者填寫,采用評分標準參見《培訓效果調查問卷》。
2)《培訓評估表》主要是對內容準備、講解技巧、生動有趣、實際效果四方面評分,由人力資源部檢查后填寫。評分結果采用百分制,每一項占25分,級差為10分,要求70分以上為合格。
第一百二十六條對被培訓部門的評估,通過考試或總結形式采用百分制評分,成績70分以上為合格。
第一百二十七條以上相關資料在人力資源部歸檔保存。
6.5.4.通用類外部培訓評估標準
第一百二十八條同《部門交叉培訓評估標準》。
6.5.5.專業類外部培訓評估標準
第一百二十九條同《部門交叉培訓評估標準》。
6.5.6.短期教育評估標準
第一百三十條對短期教育實施的評估項目,主要有講解內容、實際運用兩方面。評估形式以與被培訓者及其上級訪談為主。
第一百三十一條對被培訓者的評估項目,是培訓結束后提交的培訓總結,人力資源部以百分制評分,成績70分以上為合格。
第一百三十二條以上相關資料在人力資源部歸檔保存。
6.5.7.長期教育評估標準
第一百三十三條同《短期教育評估標準》。
第一百三十四條對培訓實施的評估工作,主要由被培訓者和人力資源部實施。
第一百三十五條對被培訓者的評估,主要由人力資源部實施。
6.6培訓評估程序
6.6.1.新員工培訓評估程序
第一百三十六條對培訓實施的評估程序:
1)培訓結束后,人力資源部組織新員工填寫《培訓評估表》。
2)人力資源部負責收集、分析《培訓評估表》,得到評估成績。第一百三十七條對新員工的評估:
1)在培訓內容結束后,人力資源部組織新員工進行簡單的考試,主要涉及培訓內容中一些重要的知識點。
2)人力資源部收集考試卷,對其進行評分。
3)人力資源部將考試成績通知本人和主管上級。
第一百三十八條以上培訓評估結果,人力資源部歸檔保存,并季度結束5日內在培訓實施總結報告中向上級匯報。
6.6.2.部門內部培訓評估程序
第一百三十九條對培訓實施的評估程序:
1)季度結束3日內,各部門向人力資源部提交《培訓報告單》。
2)人力資源部整理抽查記錄,結合《培訓報告單》,得到評估成績。
第一百四十條以上培訓評估結果,人力資源部通知部門,并歸檔保存,于季度結束5日內在培訓實施總結報告中向上級匯報。
6.6.3.部門交叉培訓評估程序
第一百四十一條對培訓實施的評估程序:
1)培訓結束后,人力資源部組織被培訓員工填寫《培訓效果調查問卷》。
2)人力資源部負責收集、分析《培訓效果調查問卷》,得到員工評估成績。
3)按照《培訓評估表》,人力資源部對培訓實施過程打分。
第一百四十二條對被培訓員工的評估:
1)在培訓內容結束后,人力資源部組織新員工進行簡單的考試,主要涉及培訓內容中一些重要的知識點;或者要求員工按時提交培訓總結。
2)人力資源部收集考試卷,對其進行評分。
3)人力資源部將培訓成績通知本人和主管上級。
第一百四十三條以上培訓評估結果,人力資源部歸檔保存,并季度結束5日內在培訓實施總結報告中向上級匯報。
6.6.4.
通用類外部培訓評估程序
第一百四十四條評估程序同《部門交叉培訓評估程序》。
6.6.5.專業類外部培訓評估程序
第一百四十五條評估程序同《部門交叉培訓評估程序》。
6.6.6.短期教育評估程序
第一百四十六條對短期教育實施的評估,人力資源部將與被培訓者訪談記錄和抽查結果,作為對短期教育的評估結果,保存于工作記錄中。
第一百四十七條參加培者,在培訓結束7日內,向人力資源部提交培訓總結。
第一百四十八條人力資源部對培訓總結給予評分,并將結果反饋給本人及其上級主管。
第一百四十九條評估結果歸檔保存,并于年度培訓總結中作出匯報。
6.6.7.長期教育評估程序
第一百五十條評估程序同《短期教育評估程序》。
6.7培訓考勤規定
第一百五十一條學員應按時參加培訓,如有事不能參加者,應提前三天以上填寫《員工請假單》向部門經理請假,經批準報人力資源部備案;如有特殊原因,不能提前請假者,必需及時向人力資源部申明,并及時補辦請假手續。
第一百五十二條培訓期間,遲到、早退、缺勤等情況,參照《考勤管理制度》中的處理辦法處理。
第一百五十三條員工在職培訓嚴格執行考勤制度,無故不參加培訓或缺課者,按曠工對待,并記入員工個人考核檔案,扣減年終考核評分。
6.8培訓獎懲規定
第一百五十四條公司內部培訓師資的獎懲由公司另行規定。
第一百五十五條被培訓者成績不合格,必須自學重修,直至成績合格。
第一百五十六條人力資源部在年末,將員工年度培訓檔案提交有關部門,參與其年度績效評估,獎懲辦法參閱《績效考核手冊》。
6.9培訓檔案管理
第一百五十七條人力資源部負責將全體員工所有參加培訓的名稱、表現及成績等內容,記錄匯總成員工培訓檔案。
第一百五十八條員工培訓檔案由人力資源部保管,允許個人和上級領導查閱,對其余人員保密。
6.10培訓費用
第一百五十九條按照公司年度培訓預算,不超過預算額度的費用使用由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批。
第一百六十條超出預算額度及臨時培訓項目費用的支出,需上報總經理審批。
6.11相關表格與文件
第一百六十一條有關招聘的文件和表格清單如下,具體見附錄。
1)《培訓計劃》
2)《員工培訓檔案》
3)《員工培訓記錄》
4)《員工培訓小結表》
5)《公司培訓體系與年度培訓流程》
第七章任職資格評審
7.1.目的與原則
第一百六十二條崗位任職資格評定的目的在于評定任職人員與崗位所需能力的匹配程度,提升各崗位員工的任職能力,保證公司整體經營目標的實現。
第一百六十三條公司對員工的任職資格評定遵循以下原則:
1)公正性原則:公司對員工任職資格的評定針對員工個人特質與崗位所需素質的做出評定,評定不受任何非客觀因素的影響;
2)公開性原則:任職資格評定在被評定人知曉并參與的前提下進行;
3)公平性原則:任職資格評定是對被評定人針對評定崗位所需能力進行,而非與其他被評定人對比進行。
4)客觀性原則:用事實說話,切忌主觀武斷,缺乏事實依據
7.2.評定者與組織者
第一百六十四條任職資格評定者
1)新應聘者、轉正員工任職資格由人力資源部協同用人部門經理共同完成;
2)基層員工由其直接業務主管或部門經理進行資格評定;
3)業務主管任職資格由部門經理進行資格評定;
4)部門經理任職資格由總經理進行評定;
5)總經理任職資格由董事會進行評定。
第一百六十五條任職資格評定的組織者為公司人力資源部
7.3.崗位任職資格評審標準
7.3.1.新聘員工任職資格標準
第一百六十六條參見《招聘管理規定》
第一百六十七條參見《轉正管理規定》
7.3.2.正式員工任職資格標準
第一百六十八條公司規定的工作業績指標和態度考評指標、能力考評指標標準
7.4.任職資格定期評定程序
7.4.1.公司員工任職資格年度評定程序
第一百六十九條人力資源部將組織各部門對各崗位的任職資格進行年度評定。
第一百七十條人力資源部在每年12月30號將崗位任職資格評定表下發給各部門經理;
第一百七十一條任職資格的評定將以各崗位工作業績及態度與能力的考核為基礎進行(工作業績及態度能力的考核參見《績效考核手冊》);
第一百七十二條各崗位員工任職資格由其直接主管或經理評定;
第一百七十三條評定人在完成評定后,將評定結果交于被評定人確認,如有部門內不能解決的問題提交人力資源部進入復議程序;
第一百七十四條崗位任職資格的評定在次年2月10號前完成并提交人力資源部;
第一百七十五條人力資源部對各部門提交的評定進行整理
第一百七十六條人力資源部將調研其間接上級、同部門員工、業務關聯部門以及評定人對評定結果進行重新審核;
第一百七十七條重新審核的結果如與初次評定結果不符者交由公司考核委員會處理;
第一百七十八條整個復議過程將在2周內結束。
第一百七十九條各崗位具體任職資格由各部門在職位說明書的基礎上制定;
第一百八十條各部門制定的任職資格標準在人力資源部統一審核的基礎上確定
7.5.任職資格不定期評定程序
7.5.1.新聘員工的資格評定程序
第一百八十一條在新進員工的招聘過程中,由人力資源部和用人部門主管或經理對應聘人員的資格能力進行審核測試,參見《招聘管理規定》。
7.5.2.轉正員工的資格評定程序
第一百八十二條在試用期(公司規定為2月)結束的前1周,部門主管或經理與申請轉正人進行談話,部門經理填寫試用期評定,申請人填寫轉正申請并提交轉正報告。參見員工《轉正管理規定》。
第八章崗位調動與行政級別調整
8.1目的與范圍
第一百八十三條為鼓勵先進,保證人盡其才,提高公司效率,制定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正式員工。
8.2崗位調動程序
第一百八十四條崗位調動分為臨時借調和長期調動。臨時借調是指部門因為臨時工作需要向其他部門借用人員,工作完成后借用人員需要返回原部門工作;長期調動是指部門因工作需要從其他部門調
入人員長期工作。
第一百八十五條公司崗位調動程序如下:
1)調入部門經理書面提出調用或借調申請,總經理和人力資源部批準;
2)總經理或人力資源部也可以直接提出調用或借調建議;
3)人力資源部通知調動員工所在的部門經理,征求意見;
4)部門經理書面同意后,將意見反饋給人力資源部;
5)部門經理和人力資源部與調動員工本人交流,征求意見;
6)員工本人同意后,相關部門和人力資源部為其辦理相應離職和新入職手續;
7)人力資源部核定員工在新崗位上的工資和福利。
第一百八十六條借調人員一般待遇不變,長期調動人員一般按照新的崗位工資福利標準進行調整;
第一百八十七條臨時借調期滿后,一般情況下員工應回到原崗位工作,特殊情況需要繼續借調或轉為長期調動的,由人力資源部、調入部門經理和原部門經理一起協商,并報總經理批準。
8.3行政級別調整程序
第一百八十八條行政級別調整包行政職務晉升和降級,根據具體情況可以分為不定期調整和年度定期調整。
第一百八十九條公司行政級別定期調整程序如下:
1)人力資源部匯總年度考評成績;
2)人力資源部根據年度考評成績與部門經理一同對本部門員工進行勝任度評估,總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對部門經理、總監、總經理助理的勝任度進行評估;
3)人力資源部根據評估結果和公司來年崗位空缺進行調整的可行性分析,并給出調整意見,制定調整方案,交總經理審批;
4)總經理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部分別通知部門經理和個人;
5)部門經理與被調整的個人進行調整溝通。總經理與被調整的部門經理和總監、總經理助理進行調整溝通;
6)人力資源部根據調整方案核定被調整人的新的崗位工資級別
7)被調整員工在原部門內辦理交接手續,然后到新部門辦理交接手續
8)人力資源部更新員工檔案。
第一百九十條行政級別不定期調整程序如下:
1)部門經理或人力資源部根據季度考評結果對部門員工提出調整建議,總經理和人力資源部對部門經理、總監、總經理助理提出調整建議;
2)人力資源部根據評估結果和公司當時崗位空缺進行調整的可行性分析,并給出調整意見,制定調整方案,交總經理審批;
3)總經理審批通過的調整方案由人力資源部分別通知部門經理和個人;
4)部門經理與被調整的個人進行調整溝通。總經理與被調整的部門經理和總監、總經理助理進行調整溝通;
5)人力資源部根據調整方案核定被調整人的新的崗位工資級別
6)被調整員工在原部門內辦理交接手續,然后到新部門辦理交接手續
7)人力資源部更新員工檔案。
第一百九十一條行政級別調整后,工資及福利依照新的崗位標準確定,被調整對象從調整實施后當月享受調整后的行政級別工資和福利,具體標準見《薪酬管理制度》和本制度《第十二章員工福利》。
第九章人事獎勵與處分
9.1目的與范圍
第一百九十二條為維護公司勞動紀律和各項制度的有效貫徹執行,保障公司工作的正常進行,制定本制度。
第一百九十三條本制度涉及的人事獎勵和處分不包括因績效考評引起的獎勵和懲罰。有關績效考評結果的獎勵和懲罰見《績效考評手冊》和《薪酬管理制度》。
9.2人事獎勵
第一百九十四條獎勵分為:嘉獎、記功、記大功三種和年終評獎。特設總經理特別獎,獎勵對公司有特殊貢獻者
第一百九十五條員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嘉獎:
1)積極維護公司榮譽,在客戶中樹立良好公司形象和口碑。
2)認真勤奮、承辦、執行、或督導工作得力者。
3)工作勤奮,超額完成工作任務者,被評為優秀員工者。
4)連續兩年績效考核優秀者
第一百九十六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功。
1)對工作流程或管理制度積極提出合理化建議,被確認采納者。
2)積極研究改善工作方法提高工作效率或減低成本確有成效者。
3)檢舉揭發違反規定或損害公司利益事件者。
4)對可能發生的意外事故能防患于未然,確保公司及財物安全者。
5)策劃、承辦、執行重要事務成績顯著者。
6)廉潔奉公,事跡突出,影響較大者。
7)其它應給于記功事跡者。
第一百九十七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功。
1)在工作或技術上大膽創新,并為公司帶來顯著經濟效益者。
2)同壞人壞事作斗爭,對維護正常的工作秩序有顯著功績者。
3)對公司發展有重大貢獻,應記大功之事跡者。
第一百九十八條員工年終被評為優秀工作者,公司將給予一定獎勵。
第一百九十九條員工獎懲經批準生效后,每嘉獎一次,當月獎勵300元,記功獎勵1000元,記大功獎勵3000元。
9.3人事處分
第二百條人事處分分為:警告、記過、記大過、除名四種。第二百零一條職工有下列情形者,予以警告。
1)因過失導致工作發生錯誤但情節輕微者。
2)防礙工作秩序或違反破壞安全,環境衛生制度者。
3)初次不聽部門負責人合理安排指揮者。
4)經查實在一個月內兩次(含)以上未按規定著裝或配戴工作卡者。
5)不遵守考勤規定,一個月內無故遲到早退累計三次者。
6)同事之間相互謾罵吵架情節尚輕者。
7)一個月內兩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8)對各級負責人的批示或有限期命令,無正當理由而未如期完成或處理不當者。
9)在工作場所防礙他人工作者。
10)在工作時間內睡覺或擅離工作崗位者。
11)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系飲酒者。
第二百零二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過。
1)因玩忽職守造成公司損失但不大者。
2)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傷害但不大者。
3)檢查值班人員未按規定執行勤務者。
4)捏造事實騙取休假者。
5)季度內累計三次未完成工作任務,但未造成重大影響者。
6)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五次(含)以上者。
7)一個月內上班期間非工作需要飲酒三次以上者。
第二百零三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記大過:
1)在工作時間睡覺或擅離職守,導致公司蒙受損失者。
2)攜帶危險或違禁物品進入工作場所者。
3)虛報工作成績或領先偽造工作記錄者。
4)對同事惡意攻擊,造成較大傷害者。
5)遺失重要公文者(物品)者或故意泄漏商業秘密者。
6)職務范圍內所保管的公司財物短少、損壞、私用或擅送他人使用,造成損失較小者。
7)違反安全規定,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者。
8)一個月內遲到、早退累計超過六次(含)以上者。
9)未完成工作任務,造成重大影響或損失者。
10)工作時間,非招待客戶或業務關系飲酒五次以上者。
第二百零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除名。
1)拒不聽從部門負責人指揮監督,與主管發生沖突者。
2)在公司內酗酒滋事造成惡劣影響者。
3)在公司內聚眾賭博。
4)故意毀壞公物,金額較大者。
5)聚眾鬧事妨害正常工作秩序者。
6)違反勞動合同或公司管理規定,情節嚴重者。
7)對同仁施以暴力或有重大侮辱威脅行為者。
8)嚴重違反各種安全制度,導致重大人身或設備事故者。
9)連續曠工5天或一個月內累計礦工8天或一年內累計曠工15天以上者。
10)盜竊同事或公司財物者。
11)利用公司名義招搖撞騙,使公司蒙受損失者。
12)利用職權受賄或以不正當手段謀取私利者。
13)年度內累計二次記大過行為者。
14)經公檢法部門給予拘留、勞教、叛刑處理者。
15)其它應給予除名。
第二百零五條員工懲罰處分經批準生效后,記過罰扣500元,記大過罰扣1000元,主要責任者或部門主管以上者應加倍處罰。
9.4人事獎勵與處分程序
第二百零六條獎懲事件在記功(記過)以下者,由部門經理簽發《職工獎懲審批表》并經人力資源部經理批準后生效。獎罰事件在記功(記過)以上者,由總經理在調查核實后,簽批《職工獎懲審批表》生效。
第二百零七條《職工獎懲審批表》生效后,由人力資源部登記在《職工獎懲記錄表》中,以備存查,大功或大過以上者在公司公告欄中張貼告示。
第十章績效考評
第二百零八條有關績效考評的規定參見《績效考評管理辦法》。
第十一章薪酬管理
第二百零九條有關薪酬管理的規定參見《薪酬管理規定》。
第十二章員工福利
12.1目的與范圍
第二百一十條為規范公司員工福利管理,保證員工應有享受福利的權利,有效控制福利開支,制定本制度。
第二百一十一條本制度只適用于公司員工,所有外聘和兼職人員、臨時工、離退休返聘人員均不在全部享受范圍之內。
第二百一十二條本制度所系的員工本公司工齡,由公司經理辦公會研究后統一確定。
12.2員工福利分類
12.2.1.社會保險
第二百一十三條《勞動法》規定,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必須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納社會保險費。我公司依據《勞動法》和《ABC自治區統一養老保險制度和養老保險自治區級統籌方案》、《ABC自治區失業保險的規定》、《ABC自治區醫療保險拉薩地區試點方案實施細則》規定公司依法給每個員工參加了養老、失業、醫療等各種社會保險,并每月按時足額交納社會保險費,使公司員工依法享受社會保險待遇。
人力資源部作為社會保險業務經辦部門對公司下屬的各分公司及各項目部具體業務經辦人員進行業務指導、檢查、督促等工作,并具體做好公司機關和項目部員工的社會保險業務。
12.2.2.福利
第二百一十四條根據公司發展和經濟效益情況,向公司決策層提出建議,為員工積極創造條件,改善集體福利設施提高公司員工的福利待遇。
(一)休假制度
根據我國憲法和勞動法規定,勞動者有為身體健康和提高勞動效率而休養的權利,這是國家的一項基本國策。休假指勞動者享有保留工資、職務的休息假期。根據我區的實際情況和自治區有關部門文件規定結合公司實際情況建立休假制度。
1、區內一般職工連續工作一年,可享受休假期1個月,股份公司領導高級管理人員、高級職稱人員假期為45天。
2、區外一般職工,每連續工作一年半可以享受假期3個月,股份公司領導、高級管理人員、高級職稱人員假期為4個月。
3、休假期間,發給全額檔案工資,交通費按股份公司制定的休假費用包干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事假
1、員工請事假,按公司《公司差旅費管理辦法》中“事假報銷規定”執行。
2、員工本人結婚請假按事假處理,假期10天內,工資按檔案工資計發。
(三)產假
員工休產假按ABC自治區有關計劃生育文件規定執行。
(四)病假
1、因病經醫院證明,確需住院治療者,3個月內發給100%的檔案工資,超過3個月者發給60%的檔案工資,醫療費用按自治區醫療保險制度執行。
2、因工傷住院者,住院期間享受一切工資福利待遇。
(五)脫產學習規定
員工考入區內外成人大專院校經公司同意脫產學習者,按交通廳有關規定執行。
(六)撫恤制度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實施細則修正草案》和我區的文件規定:
1、職工在下列情況下負傷、殘廢或死亡時應享受因工負傷、殘廢或死亡待遇。
(1)在日常工作中,執行公司方面指定或同意工作的;
(2)在緊急情況下,雖未經領導同意,但從事與企業有關的工作。
2、供養直系親屬
(1)祖父、父、夫年滿60歲未從事有報酬工作的。
(2)祖母、母、妻未從事有報酬工作的。
(3)子、女年未滿16周歲。
12.2.3.職工死亡待遇規定
第二百一十五條職工死亡待遇規定
(1)職工因病死亡、非因工死亡的,有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300元作為喪葬補助費,并按下列規定有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一次性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救濟費,供養直系親屬1人者,為死者本人檔案工資的6個月;
2人者為9個月;3人或3人以上者為12個月。
(2)職工因工死亡時,有勞動保險基金項下付給4500元作為喪葬補助費,并按下列規定有勞動保險基金項下每月付給供養直系親屬撫恤費;供養直親屬1人者為死者本人檔案工資的25%;2人者為40%;3人或3人以上者為50%,此撫恤費付至供養者失去供養條件時止。
12.3.員工教育進修
第二百一十六條公司員工享有免費參加教育培訓及進修的機會,專業技術人員每年應參加專業培訓或進修班學習一次。其他管理人員根據工作安排每年將輪流選派參加培訓或進修班學習。
第二百一十七條鼓勵公司員工自學成才,員工業余時間參加各類成人高校繼續教育學習,成績合格,取得國家承認學歷的,公司給予一次性獎學金,碩士研究生人民幣8000元,大學本科人民幣4000元。
12.4.賀儀和奠儀
第二百一十八條員工結婚,公司提供員工結婚禮金人民幣500元。
第二百一十九條員工按計劃生育政策規定生育,子女出生時,公司提供禮金人民幣200元。
第二百二十條員工生日時,公司將贈送生日蛋糕和生日賀卡。第二百二十一條員工直系親屬(父母子女)去世,公司發放喪亡補助金人民幣600元。
12.5.其他
第二百二十二條為保證員工身體健康,公司每年組織中層以上人員免費查體一次,員工每兩年輪流免費查體一次。
第二百二十三條凡在公司工作的員工,因工作需要加班的,可免費提供工作餐。
第十三章待崗與離職管理
13.1目的與范圍
第二百二十四條為規范公司人事管理制度,保證勞動合同的有效執行,維護公司和職工的合法權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百二十五條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正式員工。
13.2.待崗管理
第二百二十六條公司機構改革中,暫未進入管理人員崗位和工人崗位,也未進入項目部的人員為待崗人員,由人力資源部管理。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3
一、總則
第一條規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接、給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本公司職員,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二、聘用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本公司聘用職員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新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門統籌計劃,呈報核準。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5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35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2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25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高中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保安、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照,并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
(三)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三、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第三條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并按規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五張;
(三)交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四)交(驗)學歷證。
四、保證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新進員工于協妥保證手續后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及保證人之責任均按保證書保證規約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團體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工廠或商號;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票據、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之團體保。
第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并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章或有營私、舞弊、盜竊及其他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保證人之職業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而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保證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發還原繳保證書后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之保證人如發現不妥時可隨時告知被保人在規定限期內換保,在換職期間如有必要可暫停其職務,待換保手續辦妥后才準許復職。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離職,經辦妥移交手續后6個月內如未發現任何弊端時才通知保證人,解除保證人之保證責任。
五、職務行免
第一條各級主管職務的委派分為實授、代理二種。
第二條職務的任免除依章程由董事會核定外,各單位主管如認為有必要時可填具調派意見表呈總經理核定任免。
第三條職務任免經核定后由人事部填發人事任(免)令。
第四條職務委派經核定后按新職務加薪,其數額另行決定。
六、遷調
第一條本公司基于業務上的需要,可隨時調動任一員工的職務或服務地點,被調的.員工如借故推諉,均以抗命論處。
第二條各單位主管依其管轄內所屬員工之個性、學識和能力,力求人盡其才,以達到人與事相互配合,可填具異動單呈核派調。
第三條奉調員工接到調遷通知后,單位主管人員應于10日內,其他人員應于7日內辦妥移交手續就任新職。前項奉調員工由于所管事件物特別繁雜,無法如期內妥移交手續時,可酌予延長,最長以5日為限。
第四條奉調員工可比照出差旅費支給辦法報支旅費。其隨往的直系眷屬得憑乘車證明實支交通費,但以五口為限。搬運家具之運費,可依檢附單據及單位主管證明報支。
第五條奉調員工離開原職時應辦妥移交手續,才能赴新職單位報到,不能按時辦理完移交者在準延期內辦理移交手續,否則以移交不清論處。
第六條調遷員工在新任者未到職前,其所遺職務可由直屬主管暫代理。
七、解職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之解職分為“當然解職”、“退休”、“辭職”、“停職”、“資遣”及免職或解雇六種。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死亡為“當然解職”,得依本章第十六之規定給撫恤金。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退休給予退休金,其辦法另定。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自請辭職者,應于請辭日三十天前以書面形式申請核準,在未核準前不得離職,擅自離職者以曠工論處。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有下列情況之一者可命令停職:
(一)保證人更換期間,所屬一級單位主管為必要停職者;
(二)因病延長之假期超過6個月者;
(三)觸犯法律嫌疑重大而被羈押或提起公訴者。
第六條命令停職。遇下列情況,酌情予以處理:
(一)因換保停職者,自停職日起15天內未辦妥換保手續者,予以免職或解雇;
(二)因病被命令停職者,自停職日起6個月內未能痊愈申請復職者即被資遣或命令退休;
(三)因案被命令停職者,經判決為有期徒刑以上的被免職或解雇,但經偵查撤訴或判決無罪確定后,可予復職。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于停職期間,停發一切薪金,其服務年限以中斷計。
第八條本公司因實際業務需要或資遣有關員工,其辦法另定。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離職,除“當然解職”及“命令解職”未能辦理交接手續者外,均應辦理交接手續,經各部門接交人簽準后才能離職。
八、服務
第一條本公司各級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及公告。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應接受上級主管之指揮與監督,不得違抗,如有意見應于事前述明核辦。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應尊重公司信譽,凡個人意見涉及本公司方面者,非經許可,不得對外發表,除辦理本公司指定任務外,不得擅用本公司名義。
第四條本公司員工不得經營或出資與本公司類似及職務上有關之事業或兼任公司以外之職務,但經董事長核準者不在此限。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應盡忠職守,并保守業務上之一切機密。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執行職務時,應力求切實,不得畏難規避,互相推諉或無故拖延。
第七條本公司員工處理業務,應有成本觀念,對一切公物應加愛護,公物非經許可,不得私自攜出。
第八條本公司員工對外接洽事項,應態度謙和,不得有驕傲滿足以損害本公司名譽之行為。
第九條本公司員工應彼此通力合作,同舟共濟,不得妄生意見、吵鬧、斗毆、播弄是非或其他擾亂秩序,妨礙風紀之事情。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4
一、計算機
1、公司計算機分個人使用和公用兩種。
2、已明確專人使用的計算機,使用人必須負責該計算機設備的清潔、保養,每部計算機設置密碼,由使用者本人和網管掌握。
3、任何人未經同意嚴禁使用他人計算機。
4、公用的計算機由使用部門指定專人進行維護。
5、計算機出現故障,請及時報至網管,由網管盡快修理。
6、下班后,必須將計算機主機及顯示器的電源關閉。
7、員工領用計算機時,應簽字。
二、網絡
1、嚴禁因私上網聊天。
2、嚴禁上非工作所涉及的`網站。
3、嚴禁上網下載與工作無關的資料。
4、嚴禁在公司計算機上玩計算機游戲。
5、嚴禁在上班時間看與工作無關的光盤。
三、打印機
1、公司采用網絡共享打印機,由各部門負責日常維護,如發生故障報網管維修。
2、非正式交付顧客的文檔,盡量采用用過一面的紙進行打印。
3、嚴禁無紙打印。
四、傳真機
1、公用傳真機由前臺秘書負責定期保養及故障排除,各部門專用傳真機由本部門負責維護。
2、前臺負責收取傳真,電話通知員工到前臺簽字領取。
五、復印機
1、復印機由前臺秘書負責定期保養及故障排除。
2、使用人在復印機出現故障時,應及時通知前臺處理。
3、員工復印完畢后,應及時將所有文件取走,違者績效扣減10分/次。
4、非正式交付顧客的文件,盡量采用用過一面的紙進行復印。
六、公用筆記本
1、公用筆記本電腦由網管負責保管。
2、使用人應提前通知網管辦理領借用手續。
3、使用人在用完后,應及時歸還,網管應檢查是否完好,相關電源等配件是否齊全。
七、公用投影儀
1、公用投影儀由網管負責保管。
2、使用人應提前通知網管,辦理借用手續。
3、使用人在用完后,應及時歸還,網管應檢查是否完好,相關電源等配件是否齊全。
八、車輛管理規定
1、司機負責車輛的日常保養、維修、事故的處理;
2、司機負責車輛的日常清潔,保證車輛內外干凈整潔;
3、嚴禁司機違章行車,出車違章罰款由駕駛人支付;
4、司機必須拒絕用車人違章駕駛的要求;
5、司機違章行為造成車輛事故,修理費用的50%由責任人承擔;
6、用車規定按公司下發的文件執行。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5
第一章總則
一、目的:為了提高員工勞動效率、增強公司凝聚力、調動員工積極性、使日常管理有制度依據,特制定本制度。
二、適用范圍:
1、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根據《勞動法》外,均依據本管理制度。
2、本制度所稱員工指公司所有正式及試用員工(包括臨時工)。
三、為了不斷完善管理制度和薪酬福利制度,本公司將進一步修訂本制度。
第二章錄用
一、因工作需要,用人部門需增加員工時,應向人力資源部提交書面申請并提供詳細崗位描述,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會同用人部門執行招聘程序。
二、錄用人員由人力資源部通知辦理試用手續,入職時間以人力資源部核準時間為最后依據;原則上員工的試用期為三個月,如員工在試用期間表現突出,經部門經理申請人力資源部審核后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可縮短試用時間。員工試用期滿后應于人力資源部領取轉正申請表后送交人力資源部提出轉正申請。
三、試用期表現不合格者,公司可隨時終止試用期,予以辭退。
四、試用人員報道時,必須向人力資源部送交以下材料:
1、身份證原件、復印件
2、畢業證、職稱證書原件、復印件
3、公司員工登記表(如實填寫)
4、體檢合格表(市級醫院)
5、一寸彩色登記照兩張
6、其它必要文件
五、員工一經正式錄用,即辦理用工手續(相關內容由人力資源部解釋)并簽訂聘用合同及保密合同,辦理相應社會保險、商業保險及其它手續。
六、如合同期未滿公司須裁員,員工補償費按《勞動法》有關規定執行。
七、聘用程序
1、目的:
完善招聘程序,使招聘工作更有計劃性、時效性。
2、適用范圍:
公司內部有用人需要的所有部門。
3、政策:
公司各部門經理有責任在制定年度計劃的同時制定新增職位的計劃。部門經理須填寫職位說明書,經主管副總經理批準后交人力資源部按用人需求進行人員招聘、錄用工作。
4、招募渠道:
人力資源部在接到主管副總經理批準的聘用申請表后,按計劃通過下列渠道進行招募:
刊登招聘廣告(報刊、網站)
參加人才招聘會
通過獵頭公司
內部調動
員工推薦
5、篩選人才:
人力資源部從收到的簡歷中進行第一輪篩選工作,將符合基本條件的申請人簡歷轉給相關部門經理進行再次篩選。
6、面試:
簡歷經相關部門經理篩選后,由預先確定的面試小組成員(最少兩人)分別對職位申請人進行面試。面試完成后,面試小組成員須填寫完整的面試報告,交人力資源部復核。最終,人力資源部與相關部門經理協商確定候選人是否被錄用。根據具體情況,人力資源部會對職位申請人簡歷中描述的內容進行確認。
7、面試小組成員構成:
面試小組至少由職能部門經理(或由其指定代理負責人)和人力資源部招聘經理構成;部門經理(含)以上職位,面試小組須由人力資源部經理及總經理及所有副總經理組成。
8、選拔人才:
面試后,綜合考慮面試小組成員的書面面試報告,確定職位的最終候選人。普通員工由用人部門和人力資源部確定,簽發試用通知書,部門經理(含)職務以上員工,經總經理批準后由人力資源部簽發錄用通知書,經職位申請人簽字后生效。原件由人力資源部保存,員工保留復印件。員工確定正式上班日期后,人力資源部為其辦理相關人事手續。員工上班的第一個工作日,由人力資源部負責進行新員工培訓。
八、臨時工聘用
1、定義:
根據項目要求,每次在本公司服務3個月以下。
2、手續:
根據項目,各職能部門提交人員需求至人力資源部,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后,由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交由人力資源部辦理。
九、人事批準權限
1、目的:
為了提高效率,簡化批準程序,縮短批準時限,特制定此權限。
2、適用范圍:
所有與人力資源有關的申請。
3、政策:
員工或部門經理提出人力資源申請,填寫有關表格,提交主管副總經理批準,交由人力資源部審查并辦理。
(表格中○代表擁有參與審批權限)
項目級別總經理級部門級人力資源
年度計劃○○○
面試非經理級○○
經理級○○
休假○復核
自愿離職非經理級○審查
經理級○審查
非自愿離職非經理級○○
經理級○○
離職面試非經理級○○
經理級○○
內部調動非經理級○○
經理級○審查
升職非經理級○審查
經理級○審查
聘用臨時工用工時間
<=3個月○審查
用工時間延長或>3個月○審查
十、內部通告
1、公司人力資源部在下列情況下對公司內部做出通告:
2、在職位出現空缺時
3、在錄用新員工,處分、辭退老員工時
4、在獎勵員工時
5、在組織員工活動時
6、在有關人事管理制度變動時(含薪資標準)
7、人力資源部利用公司網絡系統向公司所有部門做出內部通告。
十一、內部調動
1、目的:
更好的使員工得到發展,充分調動員工的工作積極性。
2、適用范圍:所有員工。
3、政策:
公司有需要公開招聘的職位時,公司鼓勵內部員工申請(申請人須在原崗位上工作半年以上才具有內部調動的資格),公司會優先考慮內部員工的申請。
4、具體程序:
用人部門填寫用人申請表并經批準。
5、人力資源部根據用人部門的申請,通過各種方式通告員工。
6、員工須提前與本部門經理討論調動意向,并取得認可。
7、員工將申請通過電子郵件通知公司招聘經理。
8、招聘主管初步核對申請人情況與用人部門要求。
9、招聘主管安排用人部門經理對申請人進行面試。
10、如用人部門同意申請人的職位申請,須與申請人原主管部門經理協商其調入新職位的日期。
11、用人部門填寫雇員職位變化表,交人力資源部人事、檔案主管變更。
十二、內部推薦
1、公司鼓勵員工將人才推薦至公司,既能節省公司開支,又有利于人力資源部工作。
2、對于將核心人才引入公司的員工,公司將視具體情況給予獎勵。
十三、自愿離職
1、公司正式員工在任何情況下提出自愿離職必須提前一個月通知主管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高級管理人員(部門經理及以上員工)須提前兩個月通知公司總經理。
2、在離開公司前,離職員工須將主管工作移交相關公司員工,將領用的公司物品(文件、電腦、電話、辦公用品等)退回公司。
3、在離開公司前,公司主管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將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試,了解離職原因,總結經驗,促進日后工作。
4、在所有手續辦完后,離職人員方可離開公司。但離職人員不得透露公司內部情況,不得非法利用本公司的資源進行各種活動。對于違反并給本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十四、非自愿離職
公司對有下列情況的員工予以辭退:
1、試用期內不合格的試用人員。
2、在工作中出現重大過錯,給公司造成嚴重損失的員工;除給予經濟處罰外經公司總經理批準予以辭退。
3、工作中不遵守公司規章屢教不改的員工。
4、有違法犯罪行為的。
5、有吸毒行為的,立即辭退并移交相關部門。
6、在離開公司前,離職員工須將主管工作移交相關公司員工,將領用的公司物品(文件、電腦、電話、辦公用品等)退回公司。
7、在離開公司前,公司主管部門經理及人力資源部將對離職員工進行離職面談。
8、在所有手續辦完后,離職人員方可離開公司。但離職人員不得透
露公司內部情況,不得非法利用本公司的資源進行各種活動。對于違反并給本公司造成損失的,公司保留追究其法律責任的權利。
第三章員工管理
一、員工必須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條例,并嚴格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二、上班時間員工必須保持儀容、儀表整潔大方,嚴禁衣冠不整、奇裝異服。
三、員工相互商討工作、接電話時應盡量低聲以免影響他人工作。
四、員工上班時間不得擅離職守、辦理私人事務或長時間打私人電話。
五、維護公司良好聲譽、保護公司資產、保守公司機密是員工的基本職業道德,嚴禁為了個人利益損害公司利益。
六、嚴禁攜帶違禁品、危險品進入公司辦公區及機房;嚴禁任何人以任何理由帶領公司外人員進入公司財務室、人力資源檔案室、技術資料室、倉庫等公司重地。
七、公司的辦公設備、辦公用品由行政部專人負責,員工因工作需要試用辦公設備時,由專人負責登記使用。
八、員工應保持公共衛生,增強環保意識,保持個人辦公區域內的整潔。
九、公司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每天工作八小時,作息時間為:上午9:00—下午5:30
十、員工上、下班考勤由行政部專人負責。
十一、員工因公外出由部門經理批準。
第四章薪酬及福利
一、工資的定級根據員工的職務、職稱、學歷、工作能力、技術程度等項目綜合制定。每年度或每半年度或每季度的工資調幅可根據員工個人表現、公司效益、重慶市平均工資升降幅度調整。具體實施由人力資源部執行。
(附員工薪酬福利構成表)
二、薪酬福利構成
1、適用范圍:
所有正式員工。
2、政策(公司的薪酬結構)
編號項目金額(人民幣XX元)
a年薪
b月薪=a÷12—c
c政府補貼=
d交通補貼=
e餐費補貼=
f增減款
g社會福利養老保險=
醫療保險=
h應納稅所得=b+c+d+e+f—g—929
i個人所得稅稅率
j速扣數
k個人所得稅=h×i—j
l實發工資=h+1000—k
說明:公司定于每月25日由基本帳戶銀行代發工資(以人民幣支付)。
上個月的考勤情況作為工資計發的考核依據。
公司依照稅法在發放工資前代扣員工個人所得稅稅金。
公司依照規定在發放工資前代扣員工個人福利基金。
每月工作日按22天計算。
調入、調出員工工作未滿整月的,按實際工作日計發工資,餐費補貼及交通補貼按日計發。
公司每月向每位員工提供一份工資明細單,員工可于工資發放后一周內向人力資源部查詢。
第五章休假
一、公司為保證員工得到充分的休息特設立休假制度。
二、考勤與假期規定—年假
1、目的: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四章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有帶薪年假。
公司的目的是使員工能在工作之余有時間休息、娛樂、與家人團聚,處理私人事務。
2、適用范圍:
所有正式員工。
3、政策:
凡在公司工作滿一年的員工,均可依據工齡的年限享受帶薪休假:
工齡1~3年,每年休假9天。
工齡在四年以上的,工齡每增加一年,休假增加一天,但總天數不超過15天。
年休假按工作日計算;此休假可分割使用,但不得超過三次使用完畢;如當年未使用完,可順延至次年三月底。
員工在轉正后有權申請年假,年假以每一自然年計算,如員工尚未為公司服務滿整日歷年的,其年假按比例計算。
已享受/未享受當年年假的員工,如未能為公司完成整年服務而離職,其多/未用的休假日按日工資扣除或補給。
4、員工在休假前一星期填寫休假申請單,經部門經理批準后提交人力資源部審批,部門經理(含)以上員工申請年假須經公司總經理批準。
三、病假
1、正式員工每年有10天帶薪病假。新員工自試用期滿之日起至當年12月31日止,每月有一天全薪病假,自第二年起每年有10天帶薪病假。帶薪病假期間按本人基本工資的70%計發。
2、帶薪病假只能當年使用,不得隔年使用。
3、公司執行國家關于醫療期的規定;其它病假日期計算采取醫療期累計法。
4、不超過1天的病假可不交醫院證明,但需填寫病假申請;超過1天的病假需交醫院證明并需填寫病假申請;超過2天的連續帶薪病假的申請需經部門經理、人力資源經理簽字。
5、新員工試工期滿但公司工齡不滿一年的,病假超過其可使用有薪病假日,工資按本市最低日工資標準的80%計發。
6、病假醫療期滿仍不能從事原工作或調換的工作,按勞動法和公司有關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7、員工帶薪病假用完后,在其醫療期內,依其公司工齡長短享受下表中不同比例的病假工資待遇
醫療期1—3個月
工齡1—3年按本人基本工資50%計發
工齡4—7年按本人基本工資60%計發
工齡8年以上按本人基本工資70%計發
注:員工請病假連續超過3個月,工資按重慶市市最低日工資標準的80%計發。
8、具體規定:
病假超過1個月的,其部門可另聘臨時工補缺;
病假超過6個月的,其崗位不予保留,公司可另聘新人。
9、員工長期休病假須完成下列手續:
一周前提出申請并提出市級醫院證明;
病假期間應與主管部門經理保持聯系;
病愈后提交醫院證明。
主管部門經理責任(在其下屬員工長期休病假期間):
總結該員工的工作表現報人力資源部存檔;
做好該員工的工作交接;
應將員工的健康狀況及時通知人力資源部。
各部門每月20日前將人員休假紀錄提交人力資源部門。
四、婚假
符合國家規定結婚的正式員工,可以享有以下全薪婚假:
女員工婚假男員工婚假
不滿23歲3天不滿25歲3天
23歲及以上10天25歲及以上10天
1、婚假一次休完
2、員工須提前兩周通知部門及人力資源部并經批準
3、婚假按工作日計算
五、探親假
1、骨干外地正式員工經人力資源部審核報公司總經理審批后后每年享有15天的帶薪探親假(探視直系親屬)。
2、探親假是指日歷天。如遇星期休息日、公共假日與探親假日重疊的,則算作探親假的一部分而不延長。探親假期間工資為基本工資。
3、員工申請探親假,必須提前一周提交休假申請表。
4、探親假當年使用,未享受的天數自行作廢。所享受探親假不足年假天數,可繼續享受年假。
5、員工經本公司正式錄用才有資格申請探親假。假期以自然日歷年結算。如員工未能為公司服務滿整日歷年,則其假日按比例計算。已享受當年探親假的員工如未能為公司完成整年服務而離職,則多用的假日按日工資扣回。
6、探親費用(每年):普通員工、專業人員報銷一次往返硬臥火車票;高級專業人員報銷一次往返飛機票;部門經理(含)以上至副總經理(含)報銷三次往返機票;總經理報銷五次往返機票。(乘坐飛機均限經濟艙)
7、探親期間工資為基本工資
8、享有此項待遇的骨干外地員工須人力資源部經理審核后報公司總經理審批確定。
六、喪假
1、公司正式員工如遇下述情況,均可享受時間不等的全薪喪假。
家屬去世假期
父母、岳父母、配偶、子女3天
祖父母、外祖父母、兄弟、姐妹1天
2、員工申請喪假需出示死亡證明或相應的有效證明。外地奔喪另加路程假,最多另享受2天假期。
3、喪假期間工資為全薪
七、產假/陪產假
1、員工請產假/陪產假,應提前兩周通知,并提供有關證明報部門經理與人力資源部批準。
2、產假:
根據政府有關法令,已婚女員工享有90個日歷天的.產假,晚育的女員工(超過24歲)除享有
國家規定的產假外,增加獎勵假15天。
3、如遇難產或剖腹產,可增加15天休假。(須有相應證明)
4、產假為一次性休假,按日歷天計算。女員工產假期間享受月基本工資的60%。
5、陪產假:
男員工在配偶生產的第一個星期內可以享受3天全薪的陪產假。
6、人工流產假
此流產假僅適用于第一次流產的已婚女性員工,流產假期間享受基本工資。
女員工懷孕不滿4個月流產根據醫生證明可享受20天流產假。
女員工懷孕滿4個月以上流產享受40天流產假。
7、哺乳假
子女周歲前女員工可享受每天一小時哺乳假,可合并使用。
第六章保密管理規定
一、員工在與公司簽訂聘用合同的同時須與公司簽署保密合同。
1、公司工作期間所獲得的一切技術資料、軟件、軟盤、文件、圖紙都屬公司所有。
2、機密的技術資料只限在公司資料室內供相關員工查閱,特殊借閱須總經理批示。
3、機密資料未經總經理批準不得帶出本公司。
4、無論任何理由員工辭去本公司職務時,員工必須交回公司所有的各種物品、軟盤、文件和技術資料。
5、員工在本公司工作過程中的發明創造屬公司所有。
6、員工主要利用公司的設備、資金、場地、材料、技術資料等條件的發明創造屬公司所有。
7、員工須維護公司利益,不得侵犯、抄襲他人專利及知識產權。
二、員工不得透露本公司市場銷售、財務狀況、技術情況、設備運營狀態、人力管理、法律事務、領導決定等事項。
第七章員工培訓
一、為提高公司員工綜合素質,提高公司總體競爭力,公司將按計劃進行各類培訓工作。(附培訓制度)
第八章獎勵
一、公司將為優秀員工提供物質及精神獎勵。包括表揚、獎金、升職等。
(附獎勵規定)
二、獎勵制度
公司為獎勵優秀員工、鼓勵創新工作、提倡以人為本的思想,特設立此項獎勵制度。
1、總經理獎:獎勵給對公司業務、項目或管理有特別貢獻的員工。
設500元、1000元、1500元、2000元、5000元共五個檔次,由總經理授予員工,并授予相應證書。
2、部門獎:獎勵給對公司業務、項目或管理有特別貢獻的團隊。
設2000元、3000元、5000元三個檔次,由總經理授予員工,并授予相應證書。
3、團隊獎:由部門負責人帶領本部門員工娛樂、野餐或聚會,費用由公司報銷,但平均每人的最高消費不得超過150元。
4、嘉獎:每年獎勵每個部門日常工作表現優秀的員工
包括5天帶薪假期、獎勵免費旅游等項目,三、評獎辦法:由部門負責人直接提名,交由主管副總經理及人力資源部審核報總經理批準后實施。為突出優秀員工,每年每個部門接受獎勵的員工不得超過部門總人數的30%。
第九章處分
一、公司要求員工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條例及本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如有違反將對其進行處分。
二、處分類別:
1、經濟處罰:a:罰款b:降工資
2、紀律處罰:a:警告b:降職
3、行政處罰:a:解聘b:除名
三、公司將綜合考慮各種因素,保證處罰的合理性,只有通過部門經理—人力資源經理—總經理的程序才能采取處罰行動。
四、嚴重違法、犯罪的員工本公司將不予通知立即除名,并交相關機關處理。
第十章附則
一、本制度由人力資源部負責解釋。
二、詳細獎懲措施見各體系管理辦法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6
一、聘用原則:
1.聘用培養高素質員工
公司力求聘用及培養高素質員工,以求達到公司對員工應具備高水平表現的要求。
2.人力資源規劃
為了增加員工在公司內發展的機會,公司會定期進行人力資源計劃與規劃工作。
3.增加晉升機會
充滿朝氣蓬勃的企業應不時需要補充新鮮血液。如有職位空缺,首先考慮公司內部的晉升機會。若公司內部沒有合適人選,不排除到公司以外招聘員工。
二、聘用程序
1.制定人力資源需求計劃
1)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應遵循嚴肅、精簡、高效的原則。
2)各部門經理需于每年1月初制定次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報管理部。分公司經理于每年12月末報計劃。
3)管理部匯總、分析、協調各部門及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提交總經理審批。
4)管理部根據經批準的《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安排次年全公司招聘工作。
2、部門招聘申請
1)用人部門或分公司有招聘需求時,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須填寫《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根據審批權限規定,經部門或分公司直屬總監/副總經理/總經理審批確認后報管理部。
2)在《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職位空缺招聘,管理部核準該部門或分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并確認需求申請。
3)當員工離職需另填補空缺時,缺員的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必須填報《部門/分公司增補員工申請表》及《招聘職位說明書》時需明確招聘原因,由管理部核準并確認需求申請。
4)當招聘需求數量或職位超出《公司年度人力資源需求計劃》時,即預算外招聘,由管理部報總經理審批招聘需求申請。
3、發布招聘信息
1)對已經確認需求的招聘信息,管理部首先在公司內部公布一星期(通過網站、公告形式),公司內部員工經本部門或分公司經理同意后可向管理部申請該職位,亦可推薦適合人選,對推薦被采用的公司員工將根據被錄用人的職級給予相應的獎勵。(詳見《員工內部推薦表》)
2)同時為滿足招聘的全面需求,管理部將根據招聘職位的不同通過如下渠道對外發布招聘信息:專業網站招聘,參加人才現場招聘會,刊登報紙及專業雜志;委托獵頭服務等具有針對性的方式。3)招聘信息內容將根據公司組織結構中的崗位描述,部門或分公司提供的招聘申請表等公布。
4、管理部初步篩選應聘者
1)管理部負責收集所有應聘者的求職信及履歷。
2)管理部根據履歷對應聘者進行初步篩選,以減少不必要的面試次數及時間。
3)管理部負責將初步篩選后的履歷分發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定需面試者及確定的面試時間,由管理部通知應聘者面試。
4)對應聘者在分公司當地的情況,可由分公司直接通知應聘者在當地面試。
5、面試流程
1)管理部負責初試,了解應聘者一般情況,例如性格、人際技巧、應聘動機、人事關系現狀等;并向接受面試人員簡單介紹公司業務,回答他們一些簡單問題。管理部在應聘者填寫的《應聘表》及《面試意見表》中的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當地應聘者的初試。管理部也可根據情況組織統一的分公司當地應聘者面試。
2)管理部將初試合格者推薦給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復試,用人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指派負責面試人選,通常為該新增職位的直屬上級,主要考核應聘者專業方面的經驗及能力,并解答有關招聘職位的工作描述。如有需要,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可設計筆試試題,考核應聘者知識掌握程度。用人部門在《應聘表》中相應位置填寫面試評價。
3)在錄用過程中,管理部僅負責提供其人力資源管理的意見,而錄用的決定權在于用人部門或分公司,其評價應包括決定是否錄用、備選或不予考慮內容,由管理部提交公司總監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4)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以上級別員工需由公司總經理直接復試并決定是否錄用。
5)員工級別錄用由部門總監領導決定,財務、人事及涉及到公司機密的員工由總經理決定是否錄用。
6、錄用流程
1)管理部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對經審批同意錄用的應征者發放正式《錄用通知書》。
2)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對被錄用的員工需進行必要的背景調查(例如履歷資料是否正確等),填寫《面試意見表》中的社會背景調查部分,歸入員工檔案。并要求被錄用的員工到當地的甲級醫院進行一般體格檢查(必須包含肝功、胸透、心臟、尿常規等大項)。
3)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負責辦理錄用手續,在新員工到職前,將新員工需要購買的文儀器材、安排辦公位置確定。
4)新員工到職后,填寫《員工登記表》,并要求新員工提交1寸彩照3張、體檢報告、身份證、學歷證明等證件原件或復印本,核查無誤后供管理部填寫《新員工入職資料檢查表》存檔。
5)凡在工作崗位中涉及到錢和物的必須由直系親屬(具備本市戶口)提供擔保,擔保人必須提供身份證、戶口薄、房產證(或單位工作征明)
6)管理部為每位新員工建立員工個人檔案。
7)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在新員工報到一周內與其簽定《勞動合同》。
8)管理部或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為新員工按照規定時間辦理各種統籌事宜,包括保險基金的轉移遷入、變更手續及檔案的調入等(詳見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7、錄用準則
1)應聘者的學歷、工作經驗及行政、管理能力是否符合空缺職位的要求。
2)應聘者所要求的工資是否符合公司制定的薪酬架構;是否符合其有關工作經驗。
3)應聘者能否通過面試及筆試,例如性向測驗、管理行為測驗及專業知識測試等。
4)應聘者為人處事態度是否正面。
5)應聘者提交上任雇主的推薦信內容是否符合公司對應征者的要求。
6)應聘者年齡、住址、過往行為等是否符合職位的要求。
7)應聘者是否已經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
8)應聘者的個人性格能否融入公司的企業文化。
9)應聘者的健康狀況是否能達到工作要求。
10)應聘者對所應聘職位是否有較高的渴望態度。
11)同等條件下,應盡量考慮優先錄用本地戶口者。
以上準則并非以先后次序或重要與否排列,它們的比重應由進行面試的部門或分公司自行決定。在評價過程中決策者應本著平等對待的政策。
8、臨時員工、兼職員工招聘錄用管理
1)各部門或分公司如臨時有階段性或項目性工作確需雇傭臨時員工或兼職員工,必須填寫《新增員工申請表》,說明招聘理由、工作期限及待遇建議,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管理部核準經審批的申請需求后按照上述招聘與錄用流程組織招聘錄用工作。
2)招聘臨時/兼職員工必須保證安全、可靠,其素質與專業技能必須滿足崗位要求。
3)臨時/兼職員工入職當日須與公司簽定《臨時人員協議書》,規定協議期限,無試用期。臨時/兼職員工工資參照公司薪資級別及市場情況而定,不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項福利。
4)臨時/兼職員工的工作表現由其任職部門或分公司負責考核,不列入公司正式員工考核之列。
5)如臨時/兼職員工表現優秀,并且所在部門有相應職位空缺,經考核合格后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提出申請,報管理部,管理部簽署意見后報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經審批的臨時/兼職員工可轉正為公司正式員工,并簽定正式《勞動合同》。自轉正之日起計算公司內工齡。
三、試用期管理
1.試用期規定
1)新員工需通過不多于三個月的試用期,在試用期內,將依據員工業績和各方面的綜合表現,由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決定新員工是否能按期轉正、延期轉正、或解除勞動合同。
2)試用期間執行轉正工資的70%發放。
3)試用期電話費按照轉正的70%給予報銷。
4)試用期期間享受公司的餐補、車補、學歷等福利補助。
2.試用期培訓
1)新員工到職后,根據管理部組織和要求,需接受公司提供的入職培訓,內容包括企業文化培訓、規章制度培訓及業務管理培訓等。新員工在入職培訓后需通過考核。
2)用人部門或分公司需向新員工指派輔導員,輔導員通常為與該職位工作有緊密關系的資深員工,其主要職責:隨時解答新員工在工作上的問題及一些工作環境的問題。至于工作安排問題,則由該新員工的直屬上級負責。
3.新員工轉正審批流程
1)試用員工到達轉正時間前7天,其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為該員工填報新員工《轉正審批表》,對其在試用期間的各方面表現進行評價,并根據前述的錄用準則作出初步轉正意見(按期轉正、延長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管理部經理加簽意見并報總經理并確認轉正決定。部門總經理及分公司經理以上職位由管理部直接將轉正《轉正審批表》提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2)審批后《轉正審批表》返回管理部備案,并由管理部及分公司管理部負責人在該員工試用期屆滿前將結果通知他,并與他進行面談,交待轉正后一切人力資源事宜。
3)員工轉正通過后,按正式員工身份辦理人力資源關系的調轉手續。每月25日前各地分公司管理部匯總當月《轉正審批表》,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后辦理員工轉正手續。(參考薪資福利相關內容)
4)員工轉正后一個月內,將個人檔案調入公司指定存檔機構,否則將不予辦理社會福利保險。
5)若有未盡事宜,均按《勞動法》有關規定辦理。
4、提前或延期轉正的具體規定
1)對各方面表現特別突出或業績上有重大貢獻的員工,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推薦,管理部附屬意見,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批準,可提前轉正,同時應履行轉正手續并附加《提前轉正事跡》。最多可提前兩個月轉正,即試用期最短為一個月。
2)對違紀違規或造成責任事故的新員工,視情節輕重,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因工作暫時不能勝任,但希望觀其后效的新員工,最多給予兩個月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五個月。
3)對因缺勤而延期轉正的員工,將視缺勤天數和情節給予一個月內的延期試用,即最長試用期為四個月。試用期間病事假累計超過五個工作日的,原則上解除勞動合同。
1、審批流程
四、勞動合同管理
1.公司的勞動合同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相關法律制定,員工一經錄用均應與公司簽署勞動合同,并履行合同規定的權利和責任。
2.勞動合同首簽為一年期,試用期包括在內,內容大致包括:
1)受雇人姓名、身份證號碼、住址。
2)員工到職日期、合同起止日期。
3)職位名稱。
4)辦公時間。
5)保險福利待遇:享有保險、公積金及各種津貼等。
6)工作紀律。
7)員工有責任及義務將公司業務內容保密。
8)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9)經濟補償及勞動糾紛。
10)勞方、資方及勞方見證人簽署一欄。
11)《保密協議》
12)《擔保協議》
3.員工在遇到人事變更、離職或合同到期時,由管理部負責進行相應的.合同變更、解除、終止或續簽。
4.員工入職時應承諾已與原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如因個人隱瞞事實、弄虛作假導致勞動合同糾紛,公司概不負責。
5.公司與員工雙方續簽勞動合同均應在原合同期滿前30天提出續簽意見,如雙方同意續簽,則按照原合同期滿日為開始日,續簽一年,以次類推,員工在公司內工齡以累積服務年限計算。
五、人事檔案管理
1.員工應在轉正后30個工作日內將人事檔案調入公司指定的存檔機構,否則公司有權立即終止勞動合同。因實際困難不能調入者,應向公司稱述合理可接受的書面理由,并附相應證明材料,同時提供擔保人,由員工及擔保人共同填寫《擔保協議》,相關資料提交總經理認可,并由管理部歸檔。
2.公司委托人事服務機構統一管理員工人事檔案并交納存檔服務費,同時為存檔員工提供辦理畢業轉正、職稱評定、婚育證明、組織關系、護照、社會保險等事宜。
3.離職者應在正式離職后一個月內將本人檔案轉出公司專戶,逾期調出者,須支付相關費用,三個月以上不調出者,公司將其檔案轉至街道。
六、離職管理
1、離職原因
1)辭退
下列情況,公司可無償辭退員工(詳情見于《勞動合同》)
l不滿意員工在試用期的表現。
l嚴重違反公司的雇用紀律或規章。
l公司因員工失職或貪污而導致嚴重損失。
l犯刑事罪行。
公司以一個月通知期辭退員工(詳情見于《勞動合同》)
l工作能力不足;疾病及意外(非因工作引起)。
l對工作不勝任。
l周圍環境起了重大變化。
2)員工辭職(詳情見于《勞動合同》)
l員工因個人理由,辭退其現有職位,試用期間應提前7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轉正后應提前30天通知所在部門同時通知管理部。并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
l如勞動合同單獨列明經協約的辭職通知期,應以協約規定作準。
3)公司內部轉移
包括部門內部或公司內部平調、升職及降職。
2、離職的審批程序
1)辭退
l有關部門或分公司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需填寫《員工辭退申請表》,列明對特定員工的辭退原因,簽字確認后,交予管理部。
l管理部就申請提供意見,看是否有違勞動法,又或有更好解決方案,將意見填于表上,若有需要,管理部約見員工,以便加深對事件的了解。表格交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
l審批后,管理部與被辭退員工做辭退面談,并通知其到辦理離職手續。
l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退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并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l離職結算當日清,工作交接最多不超過3天。
2)員工辭職
l員工提出辭職申請,填寫《員工辭職申請表》,列明辭職原因并簽字,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應與其面談了解員工辭職原因。《員工辭職申請表》經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確認簽字后,交予管理部。
l管理部與該員工面談,了解其辭職理由,填寫《員工離職面談記錄》,并與其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進行溝通,如有必要,進行挽留。
l管理部負責將《員工辭職申請表》歸入該員工個人檔案,并通知財務、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
3)公司內部轉移
l部門或分公司內部調動
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報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員工情況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并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l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調動
涉及的兩個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在協商的情況下共同簽批《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有必要報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批準,報管理部備案。若遇其中一個部門反對,經管理部協調無效,事件交由相應直屬總監或公司副總經理及總經理決定。管理部將員工《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并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并在公司內部發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l員工升職或降職
員工升職或降職包括以上部門或分公司內部升降職,及不同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由員工直屬部門經理或分公司經理填報《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如為部門或分公司間升降職,管理部填寫),內容包括升降后職位,升降職后匯報關系,升降后工資等明確的變化,如有需要,需后附人力資源預算、員工表現、升職后的能力、對部門其它員工的影響等說明,報管理部,管理部經理簽署意見后報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審批,審批后管理部備案。管理部將《員工職位變動申請表》存入員工個人檔案內,并通知財務部、行政等相關部門做相應變更。簽署員工升職祝賀信或降職通知信保密發送給員工本人。并在公司內部發布員工職位變動通知。
3、離職交接需知
1)離職交接手續適用于員工跨部門調動或調離本公司。
2)員工離職必須填寫《員工離職交接清單》,并獲得以下各負責人簽字。
l向所在部門負責人交還工作資料、實現銷售收入的應收款,提交《工作交接說明》。
l向行政部歸還公物,并取得行政部負責人簽字,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行政部草擬。
l向管理部交還手機等物品和資料。具體交接物品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l向管理部交還員工胸卡,辦理個人關系轉移等。具體交接清單由管理部草擬。
l向財務部結清借款支票、借款現金、應發工資等。具體交接清單由財務部草擬。
3)將填寫清楚的《員工離職交接表》交予管理部,并由管理部核實無誤,即可辦理離職手續。
4)員工未能全部交還公司的物品,管理部應統籌及通知該員工三天內全數交還,否則停止發放最后薪金及公司職業推薦信。如仍未能補償公司的損失,公司保留一切追討的法律權利。
5)若交還之物品無故損壞,公司有權酌情要求離職員工做出賠償。
4、離職流程
(注:辭退員工必須經總經理批準后,方可辭退)
七、分公司人力資源聘用管理制度分公司實行與總部一致的人力資源聘用管理制度,在管理體系上實行分公司經理對業務范圍內人力資源工作進行負責和監督,總部管理部直接領導分公司人力資源管理。
分公司人力資源負責人需每月5日前向總公司管理部報當月工作總結及下月工作計劃。并保持每周必須的電話溝通。
1、分公司人力資源聘用流程公司總部所有人力資源管理制度與流程均適用于分公司,以下只列舉在操作上的不同之處:
1)招聘與錄用
l分公司管理部每年12月末以前向總部管理部報來年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并根據總公司《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在當地組織招聘工作。總公司管理部會采取適當措施親自在分公司當地進行招聘或在總部組織聯合招聘會。
l在批準后的人力資源需求計劃內的招聘申請,由分公司管理部確認并組織招聘,總部管理部確認。但部門經理以上職位的需求須經總部管理部確認。
l招聘信息一般由總部管理部統一發布,分公司管理部亦可選擇推薦當地較為認可的招聘渠道,經總部管理部批準后在當地發布招聘信息。
l分公司一般員工由分公司管理部面試合格后推薦給用人部門復試與筆試;部門經理以上員工須經總部管理部或相關部門負責人復試;分公司經理須由總監/主管副總經理及總經理復試。
l分公司管理部及時匯總當地錄用申請,報總部管理部批準后辦理通知錄用手續。
2)試用及轉正
l新員工報到后由分公司管理部負責進行新員工培訓。總公司管理部定期到各分公司進行統一的新員工培訓。
l每月25日前分公司管理部匯總當月《新員工轉正審批表》,報總部管理部審批后辦理員工轉正手續。
3)勞動合同與人事檔案管理
l分公司管理部代表公司與一般員工簽定公司統一的《勞動合同》,分公司總經理、副總經理、財務人員由總部管理部與之簽定《勞動合同》。所有合同均以郵政快遞形式至總部加蓋公章。合同一試兩份,由分公司管理部與員工本人分別保管。
l分公司管理部在當地選擇信譽服務優良的人才服務機構,報總部管理部批準后與之簽定人才服務合同,委托代辦存檔、交納社會保險、人事關系轉移與證明等人事服務。
4)人事管理與人事月報
l分公司管理部及時向總部管理部通報當地人員變動情況(包括入職、內部調動、職位升遷、辭退及辭職等),經過總部管理部審批后,辦理相應手續。
l分公司管理部每月30日前向總部管理部報《人力資源月報》。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7
一、總則
第一條規范公司的`人事管理,特制訂本規定。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保證、職務、任免、調遷、解職、服務、交接、給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待遇、福利、退休、撫恤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本公司自總經理以下工作人員均稱為本公司職員。
第四條本公司職員,均應遵守本規則各項規定。
二、聘用
第一條本公司所需員工,一律公開條件,向社會招聘。
第二條本公司聘用職員以學識、品德、能力、經驗、體格適合于職務或工作者為原則,但特殊需要時不在此限。
第三條新員工的聘用,根據業務需要,由主管人事部門統籌計劃,呈報核準。
第四條本公司各級員工必須具備以下資格,才能聘用:
(一)副總經理以上職位,必須具備大學本科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5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35歲以上;
(二)部門經理,必須具備大專以上學歷,熟悉業務,具有2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年齡在25歲以上;
(三)一般職員,高中以上學歷,其條件符合職務要求。
第五條本公司特勤人員(司機、保安、打字員),必須具備下列資格,經考試合格,才能聘用:
(一)司機:有汽車駕駛執照,并具有兩年以上實際工作經驗;
(二)保安:身高1.72cm以上,有安全保安知識和實際工作經驗;
(三)打字員:擅長中英文打字,有實際工作經驗。
三、試用及報到
第一條新聘用人員的試用期為三個月,期滿合格者方予錄用為正式員工。
第二條員工在試用期內品行和能力欠佳不適合工作者,可隨時停止使用。
第三條員工錄用前應辦理報到手續,并按規定時間上班。
(一)填寫個人履歷表;
(二)交登記照片五張;
(三)交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四)交(驗)學歷證。
四、保證
第一條本公司員工均應覓妥保證人,保證其在本公司服務期間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新進員工于協妥保證手續后才能報到。前項保證手續及保證人之責任均按保證書保證規約執行。
第二條本公司員工保證人(以下簡稱保證人)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
(一)團體保:資本充實經合法登記有案的工廠或商號;
(二)個人保:有正當職業,在社會上有相當信譽及地位之人士。但被保人之配偶或直系親屬或本公司董事監察人現職人員均不得為保證人。
第三條本公司員工經管現款、票據、材料、成品等人員,其保證人應為相當之團體保。
第四條被保人如有下列各款事情之一者,保證人應負一切賠償責任,并負責代被保人辦理離職手續:
(一)違反本公司一切規章或有營私、舞弊、盜竊及其他不法行為致本公司蒙受損害者;
(二)貪污公款挪用公物者;
(三)棄職潛逃者。
第五條保證人之職業或住址如有變更時,應由保證人或被保人以書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辦理更正。
第六條本公司員工如因職務變更而原保證人認為不能承擔保證責任時,被保人應隨時另覓妥保證人。
第七條保證人如因故欲退保或因其他事故喪失其保證資格時,應立即以書面通知本公司,由被保人另覓新保證人辦妥換保手續,發還原繳保證書后方得解除保證責任。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8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進一步強化內部管理,維護企業和員工的合法權益,強化人力資源開發與管理,促進人力資源工作的程序化、規范化、科學化,結合公司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員工的聘用、試用、報到、職務、任免、調遷、解職、交接、休假、出差、值班、考核、獎懲等事項除國家有關規定外,皆按本規定辦理。
第三條公司所有員工,均應遵守本制度各項規定。
第二章“五定”工作
第四條定機構、定職責、定崗位、定編制、定人員(以下稱“五定”)工作是指公司根據經營、管理業務流程的變化和需要,在設置組織機構的基礎上,明確機構職責、崗位設置、編制崗位人員數額、配備人員等。它是實現人力資源合理配置的有效手段,也是編制企業人力資源預算的主要依據。
第五條公司原則上每年進行一次業務流程的梳理和再造,如因經營管理業務流程發生變化可適時調整。
第六條“五定”工作應遵循“精簡機構,以職定責,以責設崗、定編、定人”的原則。在具體實踐中,應按以下步驟操作:
1、根據經營、管理業務流程的實際需要,提出合理設置各級組織機構、明確各組織機構的工作范圍(管理界區)、核定各組織機構工作權限的建議;
2、科學、合理、規范地設置各組織機構內的工作崗位,統一崗位名稱,對各崗位進行劃分歸類;
3、定期核定各崗位的人員編制,調整各類崗位人員比例;
4、根據經營管理工作情況的變化,不斷修訂各級組織機構及各崗位的工作職責;
5、根據已確定的機構及崗位職責,合理配置崗位人員。
第七條公司綜合管理部在熟悉和掌握本公司管理情況的基礎上,深入各崗位調查、評價,結合經營管理的實際情況,合理設置崗位。
第八條對一些虛崗、空崗、重復設置的.崗位予以撤崗。
第九條對確定設置的崗位,由崗位所在部門負責起草崗位職責或崗位說明書,綜合管理部統一編制,崗位職責要求條理清楚,語言精煉,工作范圍和任務明確。
第十條根據崗位職責和工作內容,提出崗位完成任務所需要的程序及人員素質要求,以崗位定員編制為標準,通過招聘錄用或考核競聘的方式安排人員上崗。
第十一條確定崗位編制要從工作的實際需要出發,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推行滿負荷工作法,確定某崗位能完成任務而需要的最合理的人員編制職數。
第三章員工的招聘與錄用
第十二條公司根據“五定”結果并結合實際崗位的缺員情況,定期編制人員需求計劃(見附表),由綜合管理部統一匯總,上報公司。
第十三條經審核、匯總的人才需求計劃,提交公司總經理辦公會議研究確定后,由綜合管理部組織實施。
第十四條人才招聘執行“人才本土化”原則,同時兼顧公司的實際需要進行招聘。
第十五條人才招聘時間分為定期和不定期招聘,具體根據崗位需求定性。
第十六條人才需求應有明確的職位、崗位職責和工作經歷及業務技能要求,要有學歷(學位)、專業、年齡、性別等要求。
第十七條人才招聘應成立人才招聘小組,負責對人才招聘的篩選工作。人才招聘小組至少由3人組成。
1、初選。對所有應聘材料通覽后,初步篩選符合條件的進行面試。
2、面試。對面試人員進行各類證件的審查,并進行面試,必要時,可進行相關專業的筆試或專業技能的測試、個案研究確定等。
3、錄用。對所有面試或復試者作出評價,提交人才需求總經辦進行審查并研究確定后,統一由綜合管理部下達錄用通知書。
第十八條
1、人才錄用時,要求被錄用人才提交必要的政審材料,如學籍檔案或個人檔案的審查,對學歷(學位)和技能等級證件的驗證,同時對其進行戶籍、勞動關系的審查,以及遵紀守法等情況的調查。
2、員工正式被通知錄取,需要到公司指定醫院進行相關體檢,體檢報告由單位指派專人去提取,不允許員工本人自行提取。相關費用由單位出資結算。
第十九條應聘人才錄用時,經檢查驗證有嚴重疾病的、提供虛假應聘信息的,取消錄用。
第二十條應聘人才被錄用,如在發出錄用通知10天內不能正常報到,則取消其錄用資格;特殊情況經綜合管理部核實批準后可延期報到,但不得超過20個工作日。
第二十一條被錄用人才報到時應提供下列資料:
1、學籍檔案或個人檔案及原工作單位的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或持有鄉(鎮)級提供的待業證明和勞動就業服務部門的推薦書、下崗優惠證等;
2、學歷(學位)或技能等級證,近期免冠一寸照片4張;
3、身份證及戶口本復印件各一份;
4、旗縣級及以上醫院出具的近期體格檢查證明;
5、其它必要的證件。
第二十二條新錄用人才報到后,由公司綜合管理部統一組織進行入職企業文化培訓。
第二十三條經企業文化培訓合格后即安排其上崗試用,試用期滿后由本人提出申請、所在部門予以考核,考核合格者留用,不合格者依據勞動法規定解除試用期勞動合同。
第二十四條對正式錄用的人才,公司建立個人跟蹤調查檔案并定期上報,條件成熟者應納入企業后備人才隊伍進行培養。
第二十五條公司在正式錄用工作結束后,將本次實際錄用人員情況與所報人才需求計劃進行對比分析,以便于下一次的繼續招聘和下一年度人才需求計劃的調整。
第四章考勤管理
第二十六條法定假日結合公司實際安排進行相關通知。
1、工作人員工作崗位實行公司規定工作時間工作制。
2、全年法定假日及調休日期具體安排:
①元旦:1月1日放假1天;
②春節:1月31日至2月6日放假調休,共7天。1月26日(星期日)、2月8日(星期六)上班。
③清明節:4月5日放假,4月7日(星期一)補休;
④勞動節:5月1日至3日放假調休,共3天。5月4日(星期日)上班;
⑤端午節:6月2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⑥中秋節:9月8日放假,與周末連休;
⑦國慶節:10月1日至7日放假調休,共7天。9月28日(星期日)、10月11日(星期六)上班。
第二十七條遲到,早退、曠工
1、員工無正當理由在規定上班時間10分鐘內未到崗位為遲到;無正當理由在規定下班時間前10分鐘離崗視為早退。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視為曠工:
⑴、在規定的上班時間內未履行請假手續擅自缺勤者。
⑵、上班時間請假未準而離崗的。
⑶、未經批準,擅自頂替工作而離崗的。
⑷、員工請事假或病假,從事有收益活動和第二職業的。
⑸、請假期滿未辦理續假手續而擅自不到職者。
⑹、因工作調配后,不按時去調入部門報到者。
⑺、未經綜合管理部辦理調動手續,部門之間私自調動者。
⑻、員工請事假或病假,從事第二職業或為其他單位或個人提供勞務或服務的(無論是否有償);
⑼當月遲到和早退次數累計5以上按曠工一天處理。
3、違規處罰
⑴、員工遲到、早退或上班時間無故脫崗10分鐘(含)以內,每次扣工資30元;
⑵員工遲到、早退或上班時間無故脫崗10分鐘以上,30分鐘以下每次扣工資50元;
⑶員工遲到、早退或上班時間無故脫崗30分鐘以上按曠工半天處理;員工遲到、早退或上班時間無故脫崗2個小時以上為一天,曠工最小單位為半天;
⑷員工每曠工一天,扣基本工資三天。
第二十八條出勤
1、員工按規定時間工作的,視為出勤。
2、經公司批準參加培訓、考試、函授及其它活動的,按出勤對待。
3、經公司領導批準,護理工傷病人和因公出差的,按出勤對待。
4、員工在特殊節日經總經理批準休假或參加活動,按出勤對待。
5、員工年出勤率低于70%的員工,享受公司福利的50%;出勤率低于60%的員工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
6、中途(指一年)離職、辭退、辭職等情況的員工不享受公司任何福利待遇。
第二十九條加班
1、員工在正常工作以外被安排延長工作時間的,休息日、法定節假日不能安排員工休息的視為加班。
2、加班時間原則上應以每人每日不超過3小時,每月不超過36小時執行。
3、對員工加班的,公司綜合管理部將視情況給員工安排補休或進行補償。
第三十條考勤管理
1、凡公司注冊員工,均屬考勤范圍;
2、各部門必須嚴格考勤管理,采取行之有效的考勤措施,考勤表要公開,并要有專人負責管理。考勤周期為一個月,考勤人員要在每月27日前將本部門上月考勤記錄匯總報綜合管理部。
3、考勤表要符合審批程序,首先考勤員要在考勤匯總表上簽名,然后交部門負責人審核簽字,未經審核的考勤匯總表,不能做為員工支付工資的憑證。
4、請各類假的考勤,均憑符合規定的請假證明登記考勤,凡請假、續假無規定手續或擅自不上班者,均按曠工考勤;出差人員按《出差派遣單》考勤;法定節假日加班的,憑《加班記錄表》考勤。請假條、《出差派遣單》和《加班記錄表》、《外出辦事登記表》必須完整地附在當月的考勤表上,不得另存。
5、考勤員必須嚴格履行考勤員職責,認真做好考勤工作。考勤工作中若發現有偽造考勤記錄和憑據者,追究部門負責人和考勤員的責任,并給予相應處分。
6、考勤必須按考勤表中的統一符號記錄員工出勤情況,不得另作標記。各類請假、曠工、遲到、早退、加班情況以及出勤率要在考勤匯總表中分項統計。
第五章假別及享受條件
第三十一條、本規定適用于公司在冊員工。員工請假必須事先辦理請假手續,必須有正當理由和有關憑據并如實地填寫統一編制的一式二聯的請假條辦理請假手續。根據假期,到假后需向部門考勤員及綜合管理部辦理銷假手續。未經批準擅離崗位者按曠工論處。
第三十二條、各部門人員請假者以天計算,兩天以內由本部門負責人批準,兩天以上由公司總經理批準。
第三十三條、員工請假必須嚴格履行先審批后休假制度。先休假后審批者,審批前休假部分按曠工論處。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9
1、目的
本程序規定了對從事質量活動的有關的人員進行能力識別,并對其提出分層次的錄用與培訓要求,從而不斷提高人員素質,促進質量管理體系有效、持續地運行。
2、適用范圍
本程序適用于公司對從事質量活動的管理,執行驗證和特殊工作人員的能力的要求識別及人員的錄用、培訓、考核的`控制。
3、職責與權限
3.1、管理部
負責對從事質量活動的人員進行能力識別,對人力資源進行控制,會同品管部、生產部、市場部等有關部門商討培訓和確定培訓的要求,匯總《年度培訓計劃》并按其組織實施。
3.2、各職能部門
負責編制本部門員工《崗位描述書》和新員工入職要求,并根據需要提出招聘申請與《年度培訓計劃》,品管部、市場部、生產部等相關部門負責有關知識講課,并參加考核工作。
3.3、總經理
負責審定各部門經理的《崗位描述書》,審批職工入職要求、《年度人員培訓計劃》以及審批《招聘申請表》,并監督實施。
4、工作程序
4、1、管理部負責人力資源的控制。
4、2、崗位能力的識別
4、2、1、總經理審定各部門經理的入職要求。
4、2、2、各部門經理制定本部門各類人員的入職要求,并根據工作崗位和任職條件填寫《招聘申請表》,包括年齡、性別、學歷、工作簡歷等,經總經理審批,作為錄用職工的依據。
4、2、3、人員錄用由總經理批準后,管理部實施招聘工作,招聘時統一發放《招聘登記表》,并交下述材料:
a)學歷、職稱證明、b)個人簡歷、c)身份證復印件
4、2、4、管理部審閱《招聘登記表》后組織相關人員進行面試,合格者由管理部發放《員工登記表》進行登記,新進員工必須培訓。
4、3、培訓計劃制定、審批與實施
4、3、1、各個部門根據需求于每年末或年初會同管理部按本公司實際情況和職工素質等編制《年度培訓計劃》經總經理批準后由管理部實施。
4、3、2、管理部根據《年度培訓計劃》會同品管部、市場部等商討培訓考試、考核具體工作。
4、3、3、公司舉辦的各類培訓班主要以公司主管、外訓合格人員、在公司已獲上崗證的特殊專業人員為講師,必要時聘請外部專家授課或選派人員到外培訓。
4、4、培訓對象和內容
4、4、1、管理人員
以質量管理基本知識、iso9000族標準,本公司的質量手冊和相關質量體系程序文件為教材,組織學習,使之懂得本公司質量體系的結構和各要素的基本要求,并掌握本公司的相關質量體系程序運行管理中所需的方法和管理技能。
4、4、2、作業人員
對執行人員(從事執行的技術人員、轉崗人員、新進人員)培訓質量活動所需的方法和技能,以公司質量體系程序文件規范和作業指導書為教材,技術人員逐步開展統計技術運用的基礎知識培訓,以適應公司生產之需。對新進人員培訓以公司簡介、經營理念、質量方針、目標、規章制度等為教材。通過培訓,使他們樹立質量意識,法規意識和完成本職工作的重要性、迫切性。
4、4、3、檢驗人員
培訓重點是完成任務所需的測試和檢驗的方法、技能,以相關質量體系文件、規范、標準等為教材。
4、4、4、特殊崗位人員
a、內審員、駕駛員等按國家或地方政府有關規定派出外訓。
b、關鍵工序人員培訓,以作業指導書為主要內容。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使本人事作業規范化、制度化和統一化,使公司員工的管理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員工責任感、歸屬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公司的考勤管理由綜合辦公室(以下簡稱辦公室)負責實施。第三條適用范圍
1、本公司員工的管理,除遵照國家和地方有關法令外,都應依據本制度辦理。
2、本制度所稱員工,系指本公司聘用的全體從業人員。
3、本公司如有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可聘用臨時員工,臨時員工的管理依照合同或其它相應規定,或參照本規定辦理。
第二章錄用
第四條本公司各部門如因工作需要,必須增加人員時,應先依據人員甄選流程提出申請,經相關負責人批準后,由人事部門統一納入聘用計劃并辦理甄選事宜。
第五條本公司員工的甄選,以學識、能力、品德、體格及適合工作所需要條件為準。采用考核和面試兩種,依實際需要選擇其中一種實施或兩種并用。
第六條新進人員經考核或面試合格和審查批準后,由人事部門辦理試用手續。原則上員工試用期三個月,期滿合格后,方得正式錄用;但成績優秀者,可適當縮短其試用時間。
第七條試用人員報到時,應向人事部送交以下證件:
1、畢業證書、學位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2、技術職務任職資格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3、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
4、一寸半身免冠照片二張。
5、二甲(包括二甲)以上醫院體檢報告。
6、其它必要的證件。第八條凡有下列情形者,不得錄用。
1、剝奪政治權利尚未恢復者。
2、被判有期徒刑或被通緝,尚未結案者。
3、吸食毒品或有其它嚴重不良嗜好者。
4、貪污、拖欠公款,有記錄在案者。
5、患有精神病、傳染病者或者乙肝患者。
6、因品行惡劣,曾被政府行政機關懲罰者。
7、體格檢查不合格者。經總經理特許者不在此列。、其它經本公司認定不適合者。
第九條員工如系臨時性、短期性、季節性或特定性工作,視情況與本公司簽訂“定期工作協議書”,雙方共同遵守。第十條試用人員如因品行不良,工作欠佳或無故曠職者,可隨時停止試用,予以辭退。
第十一條員工錄用分派工作后,應立即赴所分配的地方工作,不得無故拖延推諉。
第三章辭職
第十二條員工因故不能繼續工作時,應填具“辭職申請”經主管報公司批準后,辦理手續。并視需要,開給《離職證明》。
第十三條一般員工辭職,需提前一月提出申請:責任人員辭職,根據職級的不同,需提前2—3個月提出辭職申請。第十四條辭職的手續和費用結算,按公司文件和有關規定辦理。
第四章工作守則
第十五條員工應遵守本公司一切規章、通告及公告。第十六條員工應遵守下列事項:
1、忠于職守,服從領導,不得有敷衍塞責的行為。
2、不得經營與本公司類似或職務上有關的業務,不得兼任其它公司的職務。
3、全體員工必須不斷提高自己的工作技能,強化品質意識,圓滿完成各級領導交付的工作任務。
4、愛護公物,未經許可不得私自將公司財物攜出公司。
5、工作時間不得中途任意離開崗位、如需離開應向主管人員請準后方可離開。
6、員工應隨時注意保持作業地點、宿舍及公司其它場所的環境衛生。
7、員工在作業時不得怠慢拖延,不得干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情。
8、員工應團結協作,同舟共濟,不得有吵鬧、斗毆、搭訕攀談、搬弄是非或其它擾亂公共秩序的行為。
9、不得假借職權貪污舞弊,收受賄賂,或以公司名義在外招搖撞騙。
10、員工對外接洽業務,應堅持有理、有利、有節的原則,不得有損害本公司名譽的行為。
11、各級主管應加強自身修養,領導所屬員工,同舟共濟,提高工作情緒和滿意程度,加強員工安全感和歸屬感。
第五章考勤管理
第十七條各個部門負責人(公司負責人,下同)及其管理人員對本部門人員的考勤工作負有監督的義務。
第十八條公司考勤實行指紋打卡制度,員工應本人打卡,不得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打卡。
第十九條考勤記錄作為個人工作表現考評的參考依據,與綜合績效考核、崗位晉升、評優掛鉤。
工作時間:
1、公司本部(綜合辦公室、財務管理部、營運部、項目部)座班制工作人員實行每周五天工作制,工作日為星期一至星期五。工作日上班時間為9:00-17:00。
2、按照公司申報的綜合計時工作制作息。工作人員常駐現場,視工作情況自行安排作息時間。月底,公司應向人力資源部報送經合作方簽字確認的《考勤表》(附件5),作為月度績效考核表中工作紀律考核項的計分依據。無合作方或分管領導簽字視為無效。
第六章考勤辦法
第二十條座班制工作人員每天實行上午9:00和下午17:00打卡制度。
第二十一條上班時間后10分鐘內未到達公司打卡視為遲到,下班時間以前離開視為早退;遲到或早退時間在10分鐘-2小時以內(含)的按曠工半天處理,遲到或早退時間在2小時以上的按曠工1天處理。
第二十二條以月為計算單位,每遲到或早退一次,扣員工本人月度績效考核工作紀律分1分。
第二十三條因工作需要外出辦事,不能返回公司打卡的,不屬于請假范圍,外出公干時由所在部門負責人填報《外出工作登記備案表》(附件1),提前向人力資源部報備。
第七章加班
第二十四條為鼓勵員工進行良好的時間管理,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加班,盡量在正常工作時間內完成份內的工作。
第二十五條因任務緊急或特殊情況需要加班的,由加班部門填報《加班申請表》(附件3),并經公司或分管領導認定為準。
第二十六條國家法定假日以外的加班,由部門、公司負責人采用一對一調休方式作為補休。如果不能補休的,工作日及雙休日加班的按1倍薪水支付加班費用,在國家法定的節假日(元旦、春節、清明、五
一、端午、中秋、國慶)加班費應當以不低于日工資基數的3倍支付加班工資。(日工資=月崗位工資/天)。
第八章公務外出和公務出差
第二十七條工作時間不得擅自離開工作崗位,員工需外出辦公的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后,到人力資源部填表。
第二十八條員工接受公司安排公務出差的,應填寫《出差申請表》(附件4),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二十九條臨時外出公務或公務出差未能事先填寫申請表的,返回公司后應補填《出差申請表》并送人力資源部備案。
第九章請銷假
員工請假必須填寫《請假審批單》(附件2)送公司相關負責人審批,經審批的《請假審批單》,送辦公室備案。
第三十條事假
1、員工因處理個人事務且在不影響工作的前提下可以請假;
2、請事假原則上應提前1天書面申請,請事假1天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請假1天以上的由分管領導及公司總經理審批;
3、遇不可預測的緊急情況,必須由本人口頭或電話請示部門負責人,如實說明原因,經批準后方可請假;
4、員工請事假因特殊情況未能按時返回的,應及時電話通知部門負責人并申請延長假期,同時通知人力資源部備案;
5、假期結束后返回公司應立即往人力資源部銷假,未及時銷假的以考勤記錄為準;
6、請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按曠工處理;
7、請事假扣除事假期間的工資,扣除工資標準=月崗位工資/天;
8、年休假可沖抵事假。第三十一條病假
1、員工本人因病不能正常上班者可以請病假;
2、病假1天以內的由部門負責人審批,超過1天的還應報分管領導及公司總經理審批;
3、員工請病假兩天以上的須憑醫院出具的病假證明,病假當天本人不能當面向公司相關負責人請假的`,可委托親友在第二天上午電話通知公司相關負責人;
4、急診者事后應提交有關醫院簽發的病假單,在工作時間內外出就診,作病假處理;
5、員工請病假后未能提供醫院病假證明單的以事假處理,補假、年休假可沖抵病假;
6、員工病假期間的工資待遇。請病假應扣除病假期間的崗位工資,1個月以內的病假,應扣除日工資標準=月崗位工資/天。1個月以上的病假,按照渝府發【2000】47號文的相關條款執行。病假在一個月以上、6個月以內的,連續工齡不滿10年的,按本人崗位工資70%發給;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崗位工資80%發給;連續工齡滿20年不滿30年的,按本人崗位工資90%發給;連續工齡滿3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崗位工資95%發給。病假在6個月以上,連續工齡不滿10年,按本人崗位工資60%發給;連續工齡滿10年不滿20年的,按本人崗位工資65%發給;連續工齡20年及其以上的,按本人崗位工資70%發給。1個月以上的病假不享受績效獎金(詳見附件6)。
7、員工因公(工)負傷而不上班,其治療期內的崗位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但不享受績效獎金。
8、原系全國勞動模范、省(部)級勞動模范以及部隊軍以上單位曾授予戰斗英雄或曾榮立一等功并一直保持其榮譽的職工,在病假期間,工資照發。
第三十二條年休假
1、員工在公司連續工作滿一年,可享受年休假;
2、年休假原則上安排在非繁忙季節,員工必須提前十天書面申請,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公司總經理審批,經批準后方可休假;
3、休假的具體辦法按《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國務院【2007】第514號)的相關條款執行。職工累計工作已滿1年不滿10年的,年休假為5天;已滿10年不滿20年的,年休假為10天;已滿20年的,年休假為15天。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帶薪年休假的假期。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就不能享受當的年休假:(1)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于年休假天數的;(2)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3)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4)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5)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4、員工年休假期間工資、績效獎金及福利待遇不變。第三十三條婚假
1、員工達到法定結婚年齡、領取結婚證1年之內可申請婚假,婚假需一次性休完逾期不補;
2、婚假為有薪假期共5天,員工請婚假需在《請假申請表》后附上《結婚證》復印件,報部門、分管領導及公司總經理審批;
3、按照《重慶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關于企業職工請婚喪假的處理意見的通知》(渝勞社辦發〔2000〕24號)和《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男年滿25周歲,女年滿23周歲以上初婚為晚婚,晚婚增加婚假10個工作日”。這里的“工作日”不包括法定節假日、公休日。
第三十四條產假及計劃生育假
1、女員工應在預產期的六個月前向部門負責人報告,以便做好工作安排;
2、女員工休產假應提前一個月填報《請假審批單》,報部門負責人、分管領導和公司總經理審批;
3、產假為有薪假期,具體休假辦法按照《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重慶市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公告〔2014〕第2號)、《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及重慶市生育保險相關條款執行。
4、假期:按照《女職工勞動保護特別規定》,女職工正常生育一孩享受98天產假,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在產假期間辦理獨子證又加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上述產假產前可以休假15天。對晚育的女職工(24周歲以上生育第一個子女的婦女),按照《重慶市人口與計劃生育條例》的規定,還應增加產假20個工作日。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42天產假。
男員工按政策享有護理假。正常護理假為5個工作日,晚育護理假為7個工作日。
5、女員工生育第二胎符合《重慶市單獨兩孩政策實施方案》(渝府辦【2014】34號)政策,可以享受產假及生育保險待遇。
第三十五條喪假
1、員工供養的直系親屬或旁系親屬(包括祖父母、父母、公婆、岳父母、夫妻、子女和兄妹等)去世,可申請5天的喪假;
2、員工在外地的直系親屬或旁系親屬去世,需要本人去外地料理喪事的,可根據路程遠近,經領導批準,另給路程假。
3、員工喪假期間工資、績效獎金及福利待遇不變。第三十六條探親假
1、工作滿一年的員工,與配偶不在同一地方居住,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與父母不在同一地方居住,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稱為探親假。
2、員工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假期為10天。未婚員工探望父母,原則上每年給假一次,假期為10天。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假期為10天。
3、探親假包含公休假日和法定假日,不包含路程假。路程假根據對方所在地路程遠近確定。
4、員工探親假期間工資、福利待遇不變,但不享受績效獎金。
第三十七條曠工
一、有以下行為之一視為曠工:
1、未按規定上下班打卡的;
2、未經請假不上班的;
3、請假未經批準擅自離開工作崗位的;
4、離職申請未獲得批準私自離開工作崗位或未履行工作交接的;
5、違反公司制度被視為曠工的其他行為的;
第三十八條處罰辦法
1、曠工一天以上的,扣罰曠工當天2倍日工資,同時給予警告一次,連續曠工超過15天視為自動離職。日工資=月崗位工資/天。
2、處罰標準:
(1)員工1年內累計遲到、早退10次或曠工1-2次,予以警告處罰;并取消個人評優、崗位晉級資格。
(2)員工1年內累計遲到、早退15次或曠工3-4次,予以記過處罰;除取消個人評優、崗位晉級資格外,扣除20%年終績效獎金。
(3)員工1年內累計遲到、早退20次或曠工5次及以上,崗位職級可降級使用,并扣除50%年終績效獎金。
第十章保密
第三十九條員工所掌握的有關公司的信息、資料和成果,應對上級領導全部公開,但不得向其它任何或個人公開或透露。
第四十條員工不得泄露業務或職務上的機密,凡是意見涉及公司的,未經上級領導許可,不得對外發表。
第四十一條明確職責,對于非本人工作職權范圍內的機密,做到不打聽、不猜測,不參與小道消息的傳播。第四十二條非經發放部門或文件管理部門允許,員工不得私自復印和拷貝有關文件。
第四十三條樹立保密意識,涉及公司機密的書籍、資料、信息和成果,員工應妥善保管,若有遺失或偷竊,應立即向上級主管匯報。
第四十四條發現其他員工有泄密行為或非本公司人員有竊取機密行為和動機,應及時制止并向上級領導匯報。
第十一章附則
第四十五條本細則與公司其他相關制度有抵觸的以本制度為準;
第四十六條本細則解釋權歸公司人力資源部;
第四十七條本細則自2016年xx月xx日起執行。
公司人力資源管理制度 11
1.人員招聘及錄用
(1)人員招聘需根據公司發展需要,報請總經理及董事長批準,進行人事招聘,各部門需做到人職匹配。
(2)各部門需添置人員,需由部門經理填寫“招聘申請表”交至行政部,由行政部根據公司有關組織結構規定及人事管理制度制定相應的招聘計劃,確定招聘的途徑、費用、形式等后,報總經理審批。
(3)錄用:經面試合格人員,應攜帶身份證復印件、畢業證復印件、兩張一寸免冠照片按規定時間報到,填寫員工入職登記表,選擇工號,錄入考勤指紋之后進行試崗!
2.員工試用
新到崗職工均有1至3個月的試用期,試用員工應認真學習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參加公司及部門組織的各項培訓,遵守公司各項制度。試用期滿后,部門負責人將會對試用期表現做出測評,由行政部納入個人檔案。
如果能力突出,可提前申請轉正。如需延長試用期,則以不超過1個月為限。在試用期內,職工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者,所在部門應將考核鑒定報行政人事部。行政部將對新員工的.工作進行審查,以確定是否符合工作標準,如果不符合,則予以辭退。
3.員工轉正
試用職工應在試用期滿前十五天寫出本人試用期工作總結。員工在行政部領取《轉正申請表》,提交所在部門申請轉正,所在部門經理應在該職工試用期滿前十天總公司行政人事部提交對該職工試用期的書面考核鑒定、轉正意見并附上該職工試用期總結和轉正申請。之后交由總經理批準,方可轉正。
轉正員工須與公司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合同一經簽訂、鑒證,雙方必須嚴格執行。
4.內部調動原則:
公司根據工作需要,本著人盡其才、發揮潛力的原則,鼓勵合理的人才內部流動。程序:用人部門填寫《員工內部調動申請》→行政部經理審批→總經理審批→行政部留檔
5.晉升
依據:業績突出,并具有進一步發展潛力及奉獻公司的精神。程序:上級主管提名→管理層審核→總經理批準→行政部留檔注:晉升手續辦理之后,需把現有工作移交結束后,方可上任。
6.培訓
員工培訓的基本任務是:通過各種形式的培訓,使全體員工達到本崗位工作所要求的政治思想、專業知識和工作技能的規范標準,并根據業務發展的需要和現代科技、管理的進步,適時地對員工進行更新知識的培訓。各部門負責的培訓工作:
(1)協助行政人事部貫徹執行公司有關員工培訓的制度和規定。
(2)根據公司要求,制定本部門員工培訓計劃,并向行政人事部反映員工對培訓工作的意見和要求。
(3)對本部門的員工進行相關業務知識的培訓和考核,并將培訓計劃和培訓考核結果報行政人事部。
●內部培訓
內部培訓時,所有參與員工需準時參加。培訓時應認真聽課做筆錄,培訓結束后參加培
訓考試。
●外派培訓
前提:工作表現出色,有進一步發展潛力,忠誠奉獻公司
程序:相關部門推薦→領導批示→簽訂《培訓協議》→行政部留檔注:無行政部留檔,所有費用不予報銷。
7.員工離職
員工離職分為辭職、解雇、開除、自動離職四種(試用期內員工及公司雙方均有權提出辭職或解雇,而不負擔任何補償。離職前須與公司結清各項手續)。
辭職:試用期期滿之后,員工辭職需提前一個月通知公司,到職日期結算工資,但不結算任何福利。
自動離職:凡無故擅自曠工三天以上者,均作自動離職論,不予結算任何工資、福利。解雇:工作期內,員工因工作表現、工作能力等不符合本公司要求,無法勝作本職工作,公司有權解雇,屆時結算工資及福利。
開除:員工因觸犯法律,嚴重違犯公司規章制度或犯嚴重過失者,即予革職開除,計薪到革職日止。
注:不論何種離職,均需依照以下程序:離職人員→行政部取《離職通知單》→主管領導審批→行政部主管→總經理審批→行政部文員取《離職人員手續清單》→按清單內容依次辦理手續→財務→行政存檔入職一年內離職人員需要交納工裝工本費5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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