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管理制度

時間:2025-12-10 20:47:07 制度 我要投稿

保密管理制度(大全15篇)

  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我們都跟制度有著直接或間接的聯系,制度是在一定歷史條件下形成的法令、禮俗等規范。那么制度怎么擬定才能發揮它最大的作用呢?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保密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保密管理制度(大全15篇)

保密管理制度1

  第一條總則

  公司按照《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三級保密資格標準》要求進行保密工作的管理,設立保密委員會為保密工作的管理機構,保密委員會設立辦公室作為日常辦事機構,保密委員會辦公室獨立行使保密管理職能。

  “保密委員會辦公室”簡稱“保密辦”。

  第二條保密委員會職責

  (一)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保密工作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實施上級保密部門工作部署和要求;

  (二)保密委員會實行例會制度,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會議,研究、部署、解決、總結保密工作中的重要問題。需要時由委員會主任提議可以召開臨時會議;

  (三)制定公司年度保密工作計劃,并組織、監督保密工作的實施,對公司全年保密工作進行具體研究、部署、總結和表彰;

  (四)審核保密工作制度、規定、措施、辦法和討論專項保密工作;

  (五)審定年度保密工作管理經費和專項經費;

  (六)審定公司要害部門、部位的界定,以及全公司涉密人員及其涉密等級的界定;

  (七)組織開展保密宣傳工作、教育工作,不斷增強涉密人員的保密意識;

  (八)經常組織開展保密管理研討工作,交流各成員履行職責情況,研究和解決保密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九)監督檢查保密事項的管理、組織查處、分析、上報泄密事件;

  (十)組織調查研究保密工作新情況、新問題,提出加強和改進工作措施意見,表彰、獎勵保密工作先進集體和先進個人;

  (十一)對重大涉密事項保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指導;

  (十二)向上級主管保密工作部門請示報告工作。

  第三條保密委員會主任由公司總經理擔任,其職責是:

  (一)對公司保密工作負全面領導責任;

  (二)保證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規、方針、政策在本公司的貫徹執行;

  (三)保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三級保密資格標準》在本單位的貫徹實施,為保密工作提供組織及財力、物力等資源的保障;

  (四)對本公司的保密工作進行決策和部署;

  (五)保證本公司在保密工作管理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能夠切實履行職責。

  (六)對重要保密工作事項提出明確要求并進行督促檢查。采取實際措施解決保密工作中的突出問題。

  (七)按照規定對保密事項、活動進行審批。

  第四條保密委員會副主任由公司副總經理擔任,其職責是:

  (一)對公司保密工作組織領導負責任;

  (二)貫徹執行保密工作法律、法規,對公司保密工作進行決策和部署;

  (三)保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標準》在公司貫徹實施;

  (四)組織例會,保證保密委員會對公司保密工作決策和部署在科研生產活動中的實施,及時解決保密工作中的重要問題;

  (五)組織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工作,不斷增強員工的保密意識;

  (六)組織、協調和部署年度保密工作和重點項目的保密防范措施;

  (七)對保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組織解決保密工作的重要問題;

  (八)組織查處、分析上報泄密事件;

  (九)及時向總經理通報保密工作重要情況。

  第五條保密委員會委員由涉及公司秘密事項及保密管理的各部門主管領導擔任,其職責是:

  (一)熟悉分管業務工作中的保密工作重點、國家秘密事項及涉密人員基本情況;

  (二)組織員工學習國家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文件,開展對員工的保密教育,不斷增強員工的保密意識;

  (三)組織落實保密辦公室布置的保密工作計劃和工作要求。把保密工作與分管業務工作同計劃、同部署、同檢查、同總結、同表彰;

  (四)制止、糾正和報告本部門的保密工作違規行為;

  (五)負責完成本部門保密工作措施及相應的記錄;

  (六)完成保密辦公室臨時交辦的其它有關保密的.工作。

  第六條其他領導保密工作職責:

  (一)對所分管工作范圍內的保密工作負直接領導責任;

  (二)為保密管理與生產經營管理的結合提供保障;

  (三)保證保密管理措施在生產經營活動中的實施;

  (四)結合實際提出保密工作的具體要求和措施;

  (五)對保密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六)及時與總經理溝通保密工作情況。

  第七條各部門負責人保密工作職責:

  (一)對本部門工作范圍內的保密工作負主要領導責任;

  (二)了解有關保密工作法規、規章制度;

  (三)結合部門實際提出保密工作具體要求和防范措施;

  (四)監督檢查本部門保密工作落實情況;

  (五)及時向主管領導和保密辦公室通報保密工作重要情況。

  第八條保密員保密工作職責:

  (一)認真學習黨和國家保密工作方針、政策,熟悉公司保密范圍及密級與內部事項,保證保密法規、上級保密組織的指示和公司保密制度的貫徹實施;

  (二)組織實施保密宣傳教育,普及保密法律知識;

  (三)具體承辦保密組織屬于保密職能管理方面的日常工作;

  (四)指導公司經管國家秘密的工作人員和涉密人員做好保密工作,并予以檢查、臨督;

  (五)檢查公司保密要害部門、部位、涉密計算機的保密防范措施,堵塞各種泄密漏洞;

  (六)參與查處公司泄密事件,積極采取補救措施減少泄密損失;

  (七)積極向保密委員會提出加強保密工作的建議;

  (八)承辦保密委員會和保密室交辦的保密工作事宜。

  第九條安全保密管理員保密工作職責:

  (一)認真學習并嚴格執行保密方面的法律法規和制度,保證信息安全、穩定運行,保證涉密計算機安全;

  (二)嚴格執行涉密計算機安全保密制度,禁止使用來歷不明、可能引發病毒傳染的軟件。開機密碼、用戶口令與密碼等重要資料必須嚴格保密,并定期更換。定期查毒、殺毒,確保涉密計算機無毒運行;

  (三)愛護保密室設備、設施,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和標準,采取規范的技術保護措施;

  (四)按照公司規定及時對系統軟件和應用軟件進行升級;

  (五)認真做好設備運行記錄,定期檢查日志文件,發現故障和異常情況,要及時排除,不能及時排除的,應迅速向負責人匯報后及時報請有關部門協助解決。

  第十條在公司保密委員會的領導下,各部門保密員主要職責是:

  (一)協助本部門領導落實保密辦公室布置的保密工作計劃和工作要求;

  (二)有權制止、糾正和報告本部門的保密違規行為;

  (三)負責完成本部門保密工作的相應記錄和保密臺帳的保管工作;

  (四)完成保密辦公室臨時交辦的其它有關保密的工作。

  第十一條保密委員會辦公室為日常辦事機構,保密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由企業行政管理領導擔任。

  第十二條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職責:

  (一)組織落實有關保密工作的法律、法規,對公司各部門保密工作進行管理、指導和監督;

  (二)擬定保密管理制度、措施、辦法和專項保密工作方案,向保密委員會提出保密工作建議,具體落實保密委員會的工作決策和部署;

  (三)對涉密人員的保密資格進行審查和界定,組織對涉密人員的保密教育和培訓;

  (四)組織開展保密檢查,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整改意見,并督促落實;

  (五)組織擬定保密要害部門、部位及保密崗位、人員涉密等級,對涉密人員和網絡安全進行保密工作組織管理;

  (六)組織制定、實施保密技術防范措施,對保密要害部門、部位的保密防護措施和設施設備組織實施保密技術檢查;

  (七)對涉密人員履行保密職責情況進行指導監督,對本單位各部門保密管理有關情況進行指導監督;

  (八)對國家秘密事項及其載體的接觸和知悉范圍的確定進行指導和監督;

  (九)組織協調保密審查,監督指導重要涉密活動的管理;

  (十)組織對外交流和宣傳等方面的保密審查;

  (十一)組織監督檢查保密規章制度的落實,監督指導保密防護措施實施;

  (十二)負責保密管理經費和保密專項經費的申請和使用;

  (十三)監督指導計算機和信息系統、通信及辦公自動化設備的保密管理工作;

  (十四)查處泄密事件,制止、糾正、查處有關保密違紀、違規行為,提出保密獎懲建議。

  (十五)完成上級主管保密工作部門和公司領導交辦的保密工作任務,定期向保密委員會匯報工作情況。

  第十三條保密委員會辦公室工作人員是兼職責從事保密管理工作的人員,兼職保密員應具備下列能力和條件:

  (一)具備良好的政治素質,熱愛國防科技工作建設事業;

  (二)熟悉本公司業務工作和保密工作基本情況;

  (三)掌握保密法規和保密技術基礎知識,具有一定的管理工作能力;

  (四)通過國家保密工作部門組織的培訓和考核,獲得保密工作資格證書。

  第十四條涉密人員應對本職崗位的保密工作負直接責任。

  涉密人員應熟悉本職崗位的保密要求。涉密人員應按規定履行保密工作職責。

保密管理制度2

  1目的

  為保證公司商業秘密不外泄,切實維護公司合法權益,增強廣大員工保密責任感,依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結合EE物業服務中心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

  適用于EE物業服務中心檔案保密管理工作。

  3標準作業要求

  3.1定義

  a)秘密是指涉及到公司的安全和利益的,只限一定范圍內的人員所知悉,它的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失或造成危害的,公司已采取了一定的保密措施的事項。

  b)保密是指防止失密、泄露、竊密,使秘密處于必要的受控狀態。

  3.2保密范圍

  a)政府下發的只限內部參閱、秘密級以上的文件;

  b)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c)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d)公司在推廣銷售、售后服務過程中不宜公開的信息;訴訟或仲裁事項及有關解決方案等;

  e)合同、協議、制度、規定、公司內部上報、下發的文件、資料;

  f)公司及各部門各個時期的工作計劃、總結及綜合文件、資料;

  g)公司各類會議的文件、資料、記錄(錄音、錄像)、紀要;

  h)財務運作計劃、統計報表、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的原始數據、資料;

  i)員工人事檔案及其他文檔;

  j)公司的市場調查、預測、投資項目可行性研究、項目評估、項目進展情況等專題報告及有關資料;

  k)公司領導電話、行蹤;

  l)公司掌握的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m)意外事故或突發事件;

  n)其他經公司確定屬保密范圍的事項。

  3.3密級分類:秘密、機密、絕密。

  3.3.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為絕密級。

  3.3.2公司規劃、經營狀況、重要會議記錄為機密級。

  3.3.3公司人事檔案、財務報表、統計資料、合同、協議、員工工資、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3.4保密措施

  3.4.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及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指定專人執行;采用電腦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資料由經辦人執行并負保密義務。

  3.4.2機密級以上的文件傳閱至公司領導;秘密件傳閱至部門負責人,非經以上人員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內部文件傳閱至有關員工。

  3.4.3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密件,由指定人員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4.4屬保密范圍的文件須由專人保管,存放在保險箱(柜)內;條件不具備的,也須存放在上鎖的柜(抽屜)內。

  3.4.5凡查閱、外借密件的,須經物業服務中心經理審批同意方可借閱,且須做到當天借閱,當天歸還。

  3.4.6辦妥每項工作后,須在24小時內將工作涉及的所有資料或證、照原件交回指定人員保管,非因工作需要不得留存資料原件或復印件。

  3.4.7員工離職時須辦理交接手續,將其保管的所有工作資料交回指定人員保管;離開公司后仍須承擔保密義務,直至掌握的信息完全向公眾公開。

  3.4.8凡涉及保密內容的文件、資料、筆記簿等,廢棄時須銷毀。

  3.4.9未經同意,不得進入領導的辦公室。

  3.4.10未經同意,無關人員不得擅自開啟檔案柜。

  3.4.11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過程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在正常工作交往中須注意保守公司秘密。

  3.4.12任何員工若發現公司秘密已被泄露或可能被泄露時,應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行政人事部。

  4質量要求

  4.1全體員工嚴格按照本制度執行保密措施。

  5記錄表單

  無

保密管理制度3

  第一條、為加強所和公司保密工作經費的管理,保障保密工作的順利開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和《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標準》,結合昆明貴金屬研究所、z鉑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所和公司)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保密工作經費分為保密管理工作經費和專項保密工作經費。

  第三條、年度保密工作經費的預算

  年度保密管理工作經費的數額,按《武器裝備科研生產單位保密資格標準》的規定執行,保證基數為5萬元,不足部分按實際工作需要增補。年度保密管理工作經費每年由保密辦按實際工作需要提出預算,財務部單獨列入保密辦年度保密管理工作經費財務預算。專項保密工作經費,由保密辦根據具體專項保密工作需要做出經費預算,經所和公司保密委員會審批后單獨列入保密辦年度專項保密工作經費財務預算。

  第四條、保密工作經費的使用,由保密辦提出申請,所和公司保密委員會批準,保密工作經費按實際需要予以保障。財務部指定一名財務工作人員具體負責保密工作經費的.管理。

  第五條、保密管理工作經費用于所和公司保密辦日常管理工作,在年度財務預算中單獨列支,主要用于:

  一、組織保密教育、培訓。

  二、進行保密業務咨詢。

  三、開展保密方面的有關活動。

  四、配備必要的保密技術檢查設備。

  五、進行保密工作獎勵。

  第六條、涉密人員和保密工作管理人員依照其涉密等級享受保密補貼,保密補貼在脫離涉密崗位后停發。

保密管理制度4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保守國家秘密和-投資集團有限公司(以下簡稱集團公司)的企業秘密,維護國家利益和集團公司利益,保障集團公司投資、經營、管理工作的順利進行,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和有關規定,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國家秘密是關系國家的安全和利益,遵照法定程序確定在必須時間內只限必須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企業秘密是關系集團公司、所屬企業及其子企業的安全和利益,依照必須程序確定,在必須時間內只限必須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和信息。

  第三條:集團公司所屬企業都有維護國家秘密和集團公司企業秘密的職責,集團公司全體員工都有保守國家秘密和企業秘密的義務。

  第四條:集團公司保密工作的主要任務是貫徹執行《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及省委、省政府有關保密工作的規定和要求,不斷加強保密工作,確保國家秘密和企業秘密的安全,維護集團公司的利益。

  第五條:集團公司保密工作貫徹突出重點、用心防范、內外有別,既確保國家秘密、企業秘密,又便于各項工作開展的方針。

  第六條:集團公司綜合事務部在集團公司保密委員會統一領導下,具體負責集團公司保守國家秘密和企業秘密的工作,并指導所屬企業的保密工作。

  第二章:秘密的范圍和密級

  第七條:根據集團公司的企業性質和日常工作的特點,集團公司企業秘密包括下列事項:

  (一)集團公司的發展戰略和發展規劃,重大戰略部署和投資決策、經營中的秘密事項;

  (二)集團公司年度計劃、未下達的考核及評價指標,未公開的財務數據;

  (三)集團公司未公開的重大經營決策以及為決策所帶給的資料、數據及其他秘密事項;

  (四)有關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重組、兼并、破產、關掉中涉及的秘密事項;

  (五)集團公司重要投資項目的可行性研究、財務分析及涉及投資項目的其他秘密事項;

  (六)歷年投資、經營、管理活動中構成的重點科技成果,發明創造的關鍵技術、工藝、參數,重大科研項目的開發規劃等秘密事項;

  (七)集團公司重要會議記錄、會議專題報告和重要會議召開之前涉及的秘密事項;

  (八)人事檔案、未公布的人事任免、工資分配、人員獎罰方案等事項;

  (九)查處重大違紀、審計等案件所涉及的秘密事項;

  (十)日常工作中構成的,根據省委、省政府的有關規定應當保守的秘密事項。

  第八條:在日常工作中涉及的國家秘密事項,根據有關法律、法規確定。

  第九條:國家秘密和企業秘密按其性質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個等級。

  第十條:屬于集團公司企業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按規定標明密級。秘密文件、資料密級和保密期限的確定,由經辦部門或承辦人提出,報集團公司有關領導審批。在辦文結束后,交集團公司綜合事務部保密室存檔。

  第十一條:已歸檔保存的文件、資料的密級,由保密員根據其資料和保密期限,經有關領導批準后,定期進行調整:

  (一)凡已批準對外公開或已超過保密期限,不再需要保密的文件、資料,予以解密;

  (二)凡秘密程度已經降低,但仍要在必須范圍或時間內保密的文件、資料,予以降密;

  (三)凡隨時間推移,資料需加以保密或限制使用范圍、領域的文件、資料,予以重定密級。

  第三章:保密措施

  第十二條:屬于國家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保存和銷毀,應嚴格按國家保密工作的規定和程序處理:

  (一)未經原確定密級的單位確認或者上級機關批準,不得復制、摘轉;

  (二)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務必按照國家規定程序辦理手續后由保密員或集團公司有關領導指定的人員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務必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設備或場地中保存。

  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在對外經濟往來與合作中需帶給的文件、資料,資料如涉及國家秘密的,應按有關法律和法規規定程序辦理。

  第十三條:屬于集團公司企業秘密范圍的.文件、資料和其它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保存和銷毀,應按國家保密工作有關規定和本辦法要求處理:

  (一)未經集團公司有關領導批準,不得復制、摘轉;

  (二)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保密員或集團公司領導指定人員負責,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三)務必在保密措施完善的設備或場地中保存。

  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在對外經濟往來與合作中需帶給的文件、資料,資料如涉及集團公司企業秘密的,應按本辦法規定程序報請集團公司有關領導或所屬企業領導批準。

  第十四條:舉行涉及國家秘密或集團公司企業秘密的會議和進行其它具有保密要求的活動,應采取保密措施,并對參加人員進行保密教育,提出具體要求,其正式會議記錄由集團公司保密室保存。

  第十五條:集團公司根據需要設專職保密員(機要秘書),負責保密的具體工作。所屬企業也務必按規定配置專職或兼職保密員。

  第十六條:專、兼職保密人員務必具備較強的政治職責感、思想水平和專業素質,熱愛本職工作,有事業心和進取心。

  第十七條:集團公司設保密委員會,在省保密局和集團公司黨委的統一領導下,指導、部署和檢查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的保密工作,其工作職責主要有:

  第四章:保密委員會工作職責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以及省委、省政府的有關保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規章制度;

  (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密法》,擬定集團公司保密工作的規章制度和細則,并貫徹落實;

  (三)指導、監督集團公司及所屬企業的保密工作,確保保密工作有人管、管到位,職責落實;

  (四)結合典型事例,定期開展保密宣傳教育工作,增強全體員工的保密觀念;

  (五)定期召開集團公司保密工作會議,總結工作經驗,制定工作計劃;

  (六)嚴肅處理失、泄密事件,并根據情節輕重,提來源理意見;

  (七)定期組織保密人員進行業務培訓,提高保密工作人員業務素質;

  (八)規劃、指導、實施集團公司現代辦公設備的保密技術和保密措施,監督、檢查和落實集團公司本部及所屬企業計算機、辦公網絡及辦公自動化系統的保密措施;

  (九)加強對可能接觸或掌握重大秘密的工作人員的防泄密、保密教育,完善電話通訊和辦公自動化系統管理的保密制度,努力提高保密技術防范潛力;

  (十)用心開展調查、研究解決保密工作中出現的新問題;

  (十一)用心完成上級交辦的其它保密事項。

  第五章:獎勵與處罰

  第十八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給予獎勵:

  (一)長期從事保密工作,維護國家和集團公司的利益,作出較大貢獻的;

  (二)在改善保密技術、措施等方面成績顯著的;

  (三)在緊急狀況下,保護、搶救國家秘密或集團公司的秘密文件、資料的;

  (四)同搶劫、盜竊、毀壞、出賣國家秘密或企業秘密文件、資料及其物品的行為進行斗爭,以及對檢舉、揭發,破案有功的。

  第十九條:具有以下情形之一,根據情節輕重,給予紀律處分或依法追究刑事職責:

  (一)違反保密紀律、玩忽職守、泄露或遺失國家秘密或企業秘密文件、資料的;

  (二)對竊密或重大泄密行為不制止、不斗爭、不報告的;

  (三)對揭發檢舉竊密、失密、泄密的人進行報復的;

  (四)利用國家秘密或企業秘密進行非法活動的。

  第六章:附則

  第二十條:集團公司所屬企業應根據法律有關規定和本管理辦法的要求,制定本企業的保密工作管理辦法,報經集團公司批準后執行。

保密管理制度5

  1、所有網絡用戶必須遵守《計算機信息系統國際互聯網保密管理規定》及《中華人民共和國保守國家秘密法》。

  2、網管員負責服務器設備的維護,定期對相應的.網站信息進行審查、監控、備份,確保網站及校園網的正常運行。

  3、網管員和信息員不得制作、復制、查閱和傳播違返國家政策法規、擾亂社會秩序、封建迷信以及有意影響學校穩定局面的信息;不得利用計算機聯網從事危害家安全、泄露秘密等犯罪活動。

  4、網管員在工作時間內監視網站信息,發現本單位計算機存有各類違反政策及不健康信息,應當及時清除,發現惡意攻擊行為,及時處理。

  5、網絡管理員定期舉行網絡安全培訓,學習網絡法律、法規,提高聯網部門的保密意識,提高網絡安全保密水平。

  6、學校教師、學生應積極配合網站管理中心的工作,自覺參加各種培訓強化網絡安全意識,增強守法觀念。

  7、在校園網上不允許進行任何干擾網絡用戶,破壞網絡設備的活動,不允許不以真實身份使用網絡資源等。

  8、校園網中對外發布信息的web服務器中的內容必須經領導審核,由負責人簽署意見后再發布。

  網站用戶增強自我保護意識,經常更換口令,不隨意把用戶名給他人使用,否則,被授權者負全部責任。

保密管理制度6

  1目的

  為保障公司秘密事項的安全,維護公司的利益,保障公司可持續發展,特制定本規定。

  2職責

  公司實施保密管理的主要職責部門是:總工程師(主管技術副總)、總經理和辦公室。

  總工程師(主管技術副總):負責組織公司保密工作的開展(包括保密制度、規定等的制定,保密檢查的部署,重大保密獎懲事宜的討論),秘密事項的審核,負責公司商業秘密的保密管理及相關部門保密工作的指導。

  總經理:協助總師辦做好公司保密工作,負責公司文件、資料、信息和計算機網絡、來訪接待的保密管理及相關部門保密工作的指導。

  辦公室:協助總師辦做好公司保密工作,負責公司全體員工的保密教育和涉密員工的保密管理,及相關方面的保密工作指導。

  3管理對象

  3.1公司秘密事項

  3.2公司重點部門、重點部位

  3.3公司涉密員工

  4定義或范圍

  4.1公司事務的重大決策:公司戰略、方針與重大經營舉措,公司內部重大

  改革及人員變動的方案。

  4.2商業秘密:即技術信息和經營信息

  4.2.1技術信息:指技術水平,技術潛力,新技術前景預測,替代技術

  的預測,專利動向,新技術影響的預測、設計、程序、產品配方、

  制作工藝、制作方法等方面。新技術信息包括技術秘密、非專利

  技術成果,技術秘密中也包含技術信息。

  4.2.2技術秘密:公司的技術秘密是指由公司自行研制開發或以其他合

  作方式掌握的、未公開的、能給單位帶來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具有實用性且公司已采取了保密措施的技術信息,包括但不限于

  設計圖紙(含草圖)、試驗結果和試驗記錄、工藝配方、樣品、

  數據、計算機程序等。技術信息可以是有指定的完整的技術內容,構成一項產品、工藝、材料及其他改進的技術方案,也可以是某

  一產品、工藝、材料等技術或產品中的部分技術要素。

  4.2.2.1非專利技術成果:非專利技術成果應具備的四個條件:

  4.2.2.1.1包含技術知識、經驗和信息的技術方案或技術訣竅;

  4.2.2.1.2處于秘密狀態,即不能從公共信息渠道直接獲得;

  4.2.2.1.3有實用價值,即能使公司獲得經濟利益或競爭優勢;

  4.2.2.1.4公司已采取了適當保密措施,并且未曾在沒有約定

  保密義務的前提下將其提供給他人。

  4.2.3經營信息:經營信息包括:

  4.2.3.1

  4.2.3.2

  4.2.3.3

  4.2.3.4

  4.2.3.5

  4.2.3.6

  4.2.3.7新產品的市場占有情況及如何開辟新市場;產品的社會購買力情況;產品的區域性分布情況:產品長期的,中期的,短期的發展方向和趨勢;經營戰略;流通渠道和機構等。經營信息還應包括:管理訣竅、客戶名單、貨源情報、

  產銷策略,招投標中的標底及標書內容等信息。

  4.3秘密事項內容范圍

  公司秘密事項根據其內容劃分為四大類,分別為:行政管理、技術、業務、生產制造,包括文字、數據、符號、圖形、聲音、圖像等表示形態,以及紙介質、磁介質、光盤等不同載體類型。各類內容所涉及的秘密事項及其等級于每年第二季度進行一次審核、調整、補充,并在有關范圍內重新公布。(附:公司秘密事項分類及項目內容、等級匯總表)

  4.4重點部門、重點部位

  4.4.1重點部門:財務部、設計部、項目部、生產部、采辦部、營銷部。

  4.4.2重點部位:總經理、副總經理、總經理助理、財務部、人力資源、

  機房、采購部、設計部、生產部。

  4.5涉密員工范圍

  4.5.1列入重點部門的所屬員工;

  4.5.2非重點部門的主管及內勤;

  4.5.3其他對象:公司領導專職駕駛員,售后服務部項目人員,負責秘密事項制作、保管的人員;

  4.5.4公司領導或公司保密工作管理部門根據需要臨時或專門指定的部門或崗位人員。

  4.6公司對屬于公司秘密的事項列入保密管理,分列三個保密等級,“A”級、“B”級、“C”級:

  4.6.1 A級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

  4.6.2 B級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嚴重的損害;

  4.6.3 C級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損害。

  5保密管理規定

  5.1秘密事項管理:在秘密事項形成后、歸檔前以“誰形成誰負責”為原則,進行管理;秘密事項以載體形式歸檔后,則由檔案管理部門負責管理。

  5.1.1 A級秘密事項(含載體):由秘密事項形成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做好標識,妥善保管,并建好記錄、臺帳,A級秘密事項的發放、傳閱均需經總經理批準,并應限制在一定時間內返還;A級秘密事項經對外披露即可視為降低保密管理等級或解密(部分內容、局部范圍披露除外)。A級秘密事項允許知悉的范圍是:公司核心領導層,A級秘密事項形成部門的主管及公司領導認為需要讓

  其知悉的對象。

  5.1.2 B級秘密事項(含載體):由秘密事項形成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做

  好標識,妥善保管,并建好記錄、臺帳;B級秘密事項的發放,傳閱一般由該秘密事項形成部門的經理級主管(第一負責人)批準,必要時須報請總經理同意,發放要編號、簽收,傳閱必須有傳閱簽名記錄,并返還保管;B級秘密事項保密管理等級的變更或解密由公司保密管理部門在每年二季度共同商定。B級秘密事項允許知悉的范圍是:公司各部門經理級主管(第一負責人)以上的干部,B級秘密事項形成部門的相關人員,及公司領導和秘密事項形成部門主管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對象。

  C級秘密事項(含載體):由秘密事項形成部門指定專人負責做好標識,妥善保管,并建好記錄、臺帳;C級秘密事項的發放要編號、簽收,傳閱要有傳閱簽名記錄,并返還保管;C級秘密事項保密管理等級的變更或解密由公司保密管理部門在每年二季度共同商定。C級秘密事項允許知悉的范圍是:公司各部門經理以上的干部,C級秘密事項形成部門的相關人員及該部門主管認為需要讓其知悉的對象。

  5.1.3各等級秘密事項的標識為:*A,*B,*C。

  5.2重點部門、重點部位管理:

  5.2.1經公司確定的重點部門一般不對外開放,因特殊接待需要,須由部門主管報請總經理同意,由該部門主管全程陪同,并由內勤記錄好進入人員的姓名、身份、進入的日期、時間(包括進入和離開)及事由。公司內部員工因工作需要進入重點部門,應遵守保密紀律,完成工作及時離開。

  5.2.2經公司確定的重點部位,原則上除該部位的工作人員外,一律不允許隨意進入,必要時應在重點部位醒目位置標示“閑人莫入”。公司員工確因事須進入時,應報請該部位部門主管同意,并由該部位工作人員全程隨同,自覺遵守保密紀律,完成工作及時離開。

  5.2.3需要對重點部門、重點部位的設備、設施進行維護、維修時,經辦部門應提前告知,以便重點部門、重點部位的工作人員做好準備,將需保密的物件撤離現場,在外人進入維護、維修時,該部門、部位的工作人員不得離開。

  5.2.4重點部門、重點部位內不允許照相、攝像等影音記錄。

  5.3涉密員工管理

  5.3.1公司所有涉密員工在與公司建立勞動關系的同時,由公司行政部

  代表公司與其簽署《保密協議》,以此互相監督,共同保障公司商業秘密的.安全和利益。

  5.3.2涉密員工在日常工作中,除認真履行崗位職責,服從本部門主管的領導外,要嚴格按相關保密要求做好公司秘密的保守和保護工作,并接受相關保密管理部門的工作指導和監督、檢查。

  5.3.3公司各保密管理部門應定期對與本部門管理職能相關的涉密人員的崗位工作進行保密檢查,原則上每年不少于兩次,檢查中發現的問題應及時指導、指正,落實整改措施:并及時總結和推廣涉密員工在保密管理中好的做法和經驗。檢查結果應向涉密員工所在部門的主管反饋,納入該員工月度、年度的崗位和績效考核中,作為獎懲的依據之一。

  5.3.4對新安排至涉密崗位的涉密員工,行政部除進行常規的入職教育外,應會同該部門主管共同進行入職保密教育;涉密員工因工作需要進行崗位變更時,部門主管應監督其對保密工作的移交,辦公室應對其進行離崗保密教育。

  5.4員工保密紀律:

  5.4.1對公司的秘密事項,全體員工都應做到不該問的不問,不該說的不說,并在知悉秘密事項的情況下都負有保密義務,且有權制止一切泄露公司秘密事項的行為。

  5.4.2凡涉及公司秘密事項的內容,不論其為何種載體形式均屬保密范圍,任何員工直接或間接、口頭或書面擅自對外提供涉及公司秘密內容的行為,均屬泄密。

  5.4.3員工個人在勞動合同期限內,不得將直接或間接獲悉的本公司秘密事項內容擅自泄露給非本公司、非本崗位的其他人員;不得以任何形式將所知悉的公司商業秘密泄露給他人或利用公司的商業秘密謀求個人利益。

  5.4.4凡屬允許知悉公司秘密事項的員工,未經允許,不得主動接觸涉密事項;凡不屬允許知悉公司涉密事項范圍內的員工,不得以任

保密管理制度7

  1.目的

  為確保客戶及本公司的合法權益不受侵害,同時維護本公司的公正形象,防止泄密,本公司所有人員均有義務保守客戶及本公司的技術和商業秘密。

  2.范圍

  適用于本公司所有人員及質量活動。

  3.職責

  3.1 實驗室主任

  3.1.1 落實保護機密信息和所有權的各項措施實施所需的資源和責任人,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理或授權相關人員處理。

  3.2 質量負責人

  3.2.1 組織相關人員開展違反本規定行為的調查,并根據實際情況提出違規處理意見;

  3.2.2 對違反本規定的行為及時向實驗室主任報告;

  3.2.3 批準借閱保密資料。

  3.3 資料員

  3.3.1 按照本程序做好文件和記錄的保密管理。

  3.4 樣品管理員

  3.4.1 做好客戶樣品的交接工作,記錄客戶對樣品及資料的保密要求。

  3.5 測試工程師

  3.5.1 對檢測的過程、記錄、報告內容做好保密工作。

  3.6 監督員

  3.6.1 負責保密工作的監督,如發現有泄密現象,應及時報告質量負責人。

  3.6.2 負責對相應責任部門進行隨時考核檢查并作記錄。

  4.保護措施

  4.1 樣品與資料的保密控制

  4.1.1 業務員在接受客戶委托時,要詢問客戶對樣品以及技術資料的'保密是否有特殊的要求,將特殊要求信息填寫在委托單上,以便樣品及資料在流轉過程中接觸到的所有相關人員知曉并按照其要求執行。

  4.1.2 對于樣品與資料的流轉,只允許指定流轉人員接觸,其它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擅自接觸樣品及瀏覽相關資料,因個人行為而導致的泄密情況將按照本程序內容進行處置。

  4.1.3 樣品管理員針對有特殊保密要求的樣品在倉庫存放時應給予充分的保密措施;資料員對客戶所提供資料的存放不可較長時間的脫離其監控范圍,以免為無關人員獲得導致泄密,客戶的任何資料未經客戶同意,不得外借或無關人員查閱、復印。

  4.2 檢測過程和檢測結果保密的控制

  4.2.1 在檢測過程中,檢測人員應對檢測的內容及結果保密,拒絕回答無關人員及外部來訪人員有關樣品信息及可能涉及到客戶資料的問題。

  4.2.2 樣品和資料在檢測過程中應該由負責的檢測人員實時控制,不得較長時間脫離負責人員的監控范圍,以免為無關人員獲得導致泄密。

  4.2.3 當客戶需要參與及進行與其工作有關的檢測活動或驗證所需要檢測物品的準備、包裝和發送時,需要由質量負責人同意,由檢測組主任或其指定人員陪同,在確保其它客戶樣品及資料信息安全的情況下進行,需謹慎對待客戶提出的問題及要求,以免涉及到其它客戶樣品及資料信息安全問題。

  4.2.4 與檢測有關的文件資料由資料員歸檔保存,未經允許不得泄露。

  4.3 記錄的保密

  4.3.1 檢測過程中的原始數據應記在原始記錄單上,在檢測項目的流轉過程中,相關人員不得將原始記錄信息泄露給無關人員。

  4.3.2 所有檢測資料由管理組統一匯總并由資料員統一保管存檔,無關人員未經允許不得查閱,如需查閱需經技術負責人批準。

  4.4 電子資料信息的保密控制

  4.4.1 檢測過程中所涉及到的電子細聊信息在流轉過程中,根據《計算機文件及數據控制程序》的要求,需由相關人員嚴格控制,未經允許不得擅自轉發、打印及提供給無關人員瀏覽,在電腦中瀏覽的資料信息應實時受到相關人員的控制,相關人員在離開電腦前需要對其電腦顯示的信息進行關閉或者屏蔽處理,以免無關人員擅自瀏覽導致泄密。

  4.4.2 以傳真、電子郵件或其他手段傳遞的資料信息(包括檢測記錄、報告等)應明確收取人的信息,在確認收取對象確實為實際需要提供資料信息的收取人時,方可傳輸。

  5.泄密的處置

  5.1 監督員負責對程序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本公司任何人員發現他人有泄密行為,均有義務且有權報告給質量負責人,質量負責人組織調查,并根據實際情況提出處理意見,由實驗室主任或其授權人員處理。

  5.2 對泄密情況的調查及處理,質量負責人需根據《記錄控制程序》做好相關的記錄,交由資料員整理歸檔,必要時應報上級有關部門。

保密管理制度8

  為加強鼓樓區委辦公室計算機及其網絡信息的保密管理,確保國家秘密信息安全,根據上級有關計算機信息系統保密管理的規定,制定本制度。

  一、設立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工作小組,指定計算機信息保密安全員負責本辦計算機信息安全保密管理工作。

  二、認真貫徹執行上級有關計算機信息系統安全保密管理規定,抓好有關規章制度建設,切實落實領導負責制,工作人員崗位職責制,信息定密審批制度,涉密信息載體和機房管理制度等,確保國家秘密安全。

  三、凡被確認為涉密計算機或涉密網絡,應加貼“涉密標識”或標明“涉密標記”,嚴格按保密工作要求管理;凡與政務內網聯接的計算機和處理單位內部工作事務的計算機也應按涉密計算機加強管理,嚴防國家秘密(含內部工作秘密)信息泄漏。

  四、處理國家秘密信息或內部工作秘密信息的計算機絕不能上國際互聯網,如確需上國際互聯網的計算機,務必安裝經國家保密部門批準認定的物理隔離卡;做到內外網分開使用,有上國際互聯網的計算機不能處理國家秘密或內部工作秘密信息。

  五、認真落實“誰上網,誰負責”和“上網信息單位領導審批制度”的規定,凡向政務外網、互聯網帶給或發布信息,其資料不得涉及國家秘密,且應事先經單位主管領導審查批準。

  六、加強對涉密計算機信息系統使用過程中的保密管理。對存儲、處理、傳遞、輸出的涉密信息,要有相應密級標識,密級標識不能與正文分離;存儲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應按所存儲信息的最高密級標明密級,并按照密級的要求進行管理,存儲在計算機信息系統內的國家秘密信息,應采取密碼加密辦法保護;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媒體,不能降低密級使用,不再使用的媒體應及時銷毀;存儲過國家秘密信息的計算機的維修,應保證所存儲的國家秘密信息不被泄漏;涉密計算機打印輸出的涉密文件,應當按相應密級文件進行管理。

  七、嚴禁涉密計算機及其網絡與互聯網連接;嚴禁將存有秘密信息的移動存儲介質在互聯網(政務外網)上使用;嚴禁上網計算機處理涉密信息和內部文件資料;嚴禁非涉密移動存儲介質在涉密計算機及其網絡上使用,嚴禁將原涉密計算機變更用途作為可上國際互聯網的計算機使用,確保涉密與非涉密計算機、移動存儲介質嚴格分開使用。

  八、加強對涉密計算機的安全管理。涉密計算機管理應明確職責人,職責人應認真做好計算機的日常維護保養、定期檢測殺毒、及時故障排除,出現問題及時報告和保存單機資料、備份文件以及整理硬盤等項工作,確保機器正常使用;對重要涉密信息處理場所應有相應的管理制度,未經批準,無關人員不得擅自入內;對涉密計算機信息要進行定期的保密技術檢查,及時消除各種泄密隱患,確保計算機信息安全保密。

  九、認真做好計算機及其網絡狀況統計上報工作。每年元月30日前將上一年度的

保密管理制度9

  保密管理制度的重要性不可忽視。

  一方面,它能防止公司策略、客戶信息等關鍵數據落入競爭對手之手,保持公司的市場領先地位。

  另一方面,它有助于維護公司的`聲譽,避免因信息泄露導致的法律糾紛和信任危機。

  此外,良好的保密環境也有利于吸引和留住合作伙伴及優質員工。

保密管理制度10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信息安全保密工作是公司運營與發展的基礎,是保障客戶利益的基礎,為給信息安全工作提供清晰的指導方向,加強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各類系統的安全運行,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分、支公司的信息安全管理。

  第二章計算機機房安全管理

  第三條計算機機房的建設應符合相應的國家標準。

  第四條為杜絕火災隱患,任何人不許在機房內吸煙。嚴禁在機房內使用火爐、電暖器等發熱電器。機房值班人員應了解機房滅火裝置的性能、特點,熟練使用機房配備的'滅火器材。機房消防系統白天置手動,下班后置自動狀態。一旦發生火災應及時報警并采取應急措施。

  第五條為防止水患,應對上下水道、暖氣設施定期檢查,及時發現并排除隱患。

  第六條機房無人值班時,必須做到人走門鎖;機房值班人員應對進入機房的人員進行登記,未經各級領導同意批準的人員不得擅自進入機房。

  第七條為杜絕嚙齒動物等對機房的破壞,機房內應采取必要的防范措施,任何人不許在機房內吃東西,不得將食品帶入機房。

  第八條系統管理員必須與業務系統的操作員分離,系統管理員不得操作業務系統。應用系統運行人員必須與應用系統開發人員分離,運行人員不得修改應用系統源代碼。

  第三章計算機網絡安全保密管理

  第九條采用入侵檢測、訪問控制、密鑰管理、安全控制等手段,保證網絡的安全。

  第十條對涉及到安全性的網絡操作事件進行記錄,以進行安全追查等事后分析,并建立和維護“安全日志”,其內容包括:

  1、記錄所有訪問控制定義的變更情況。

  2、記錄網絡設備或設施的啟動、關閉和重新啟動情況。

  3、記錄所有對資源的物理毀壞和威脅事件。

  4、在安全措施不完善的情況下,嚴禁公司業務網與互聯網聯接。

  第十一條不得隨意改變例如ip地址、主機名等一切系統信息。

  第四章 應用軟件安全保密管理

  第十二條各級運行管理部門必須建立科學的、嚴格的軟件運行管理制度。

  第十三條建立軟件復制及領用登記簿,建立健全相應的監督管理制度,防止軟件的非法復制、流失及越權使用,保證計算機信息系統的安全;

  第十四條定期更換系統和用戶密碼,前臺(各應用部門)用戶要進行動態管理,并定期更換密碼。

  第十五條定期對業務及辦公用pc的操作系統及時進行系統補丁升級,堵塞安全漏洞。

  第十六條不得擅自安裝、拆卸或替換任何計算機軟、硬件,嚴禁安裝任何非法或盜版軟件。

  第十七條不得下載與工作無關的任何電子文件,嚴禁瀏覽黃色、*或高風險等非法網站。

  第十八條注意防范計算機病毒,業務或辦公用pc要每天更新病毒庫。

  第五章 數據安全保密管理

  第十九條所有數據必須經過合法的手續和規定的渠道采集、加工、處理和傳播,數據應只用于明確規定的目的,未經批準不得它用,采用的數據范圍應與規定用途相符,不得超越。

  第二十條根據數據使用者的權限合理分配數據存取授權,保障數據使用者的合法存取。

  第二十一條設置數據庫用戶口令,并監督用戶定期更改;數據庫用戶在操作數據過程中,不得使用他人口令或者把自己的口令提供給他人使用。

  第二十二條未經領導允許,不得將存儲介質(含磁帶、光盤、軟盤、技術資料等)帶出機房,不得隨意通報數據內容,不得泄露數據給內部或外部無關人員。

  第二十三條 嚴禁直接對數據庫進行操作修改數據。如遇特殊情況進行此操作時,必須由申請人提出申請,填寫《數據變更申請表》,經申請人所屬部門領導確認后提交至信息管理部,信息管理部相關領導確認后,方可由數據庫管理人員進行修改,并對操作內容作好記錄,長期保存。修改前應做好數據備份工作。

  第二十四條 應按照分工負責、互相制約的原則制定各類系統操作人員的數據讀寫權限,讀寫權限不允許交叉覆蓋。

  第二十五條 一線生產系統和二線監督系統進行系統維護、復原、強行更改數據時,至少應有兩名操作人員在場,并進行詳細的登記及簽名。

  第二十六條 對業務系統操作員權限實行動態管理,確保操作員崗位調整后及時修改相應權限,保證業務數據安全。

保密管理制度11

  1. 為不斷提高全體職工的保密意識和遵守保密紀律、保密規章制度的自覺性,要定期對本部全體職工進行保密教育培訓。

  2. 保密辦公室負責保密法規知識的宣傳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報紙、雜志、板報宣傳保密法規普及保密知識,提高全體職工的保密意識。

  3. 新調入或新任用涉及國家秘密崗位的職工,必須先進行保密教育后方可上崗工作。各部門領導有責任教育調離涉密崗位人員離崗后自覺遵守保密紀律,承擔保密義務,不泄露國家秘密。

  4. 保密辦公室負責對因公、因私出境和調離崗位的.涉密人員,進行保密教育,使其了解保密范圍,明確保密責任,掌握處理保密問題的方法。

  5. 保密辦公室、涉密人員管理部門、各級領導對涉密人員要經常進行保密教育。使涉密人員熟悉基本的保密法規,知悉其必須承擔的保密責任和義務及應當享有的權利。

  6. 保密培訓工作由保密辦公室擬定年度培訓計劃和經費預算,納入部職工培訓教育計劃和經費,由人事處負責組織,保密辦公室參與實施。

  7. 為不斷提高涉密人員保密防范知識和技能,本部定期對涉密人員進行保密培訓。要對核心與重要涉密人員每年進行一次上述內容的培訓,一般涉密人員每三年進行一次培訓。

保密管理制度12

  第一條要根據監管范圍,確定本單位的監管計算機及其涉密等級(秘密級、機密級、絕密級),并在監管計算機上統一張貼相應的密級標識。

  第二條涉密計算機要指定專人管理,“誰管理、誰負責”,并按涉密等級設置開機密碼和屏保密碼(秘密級8位、機密級10位、絕密級12位)。

  第三條各單位新購置或確定監管的計算機應及時報同級保密部門備案,并安裝監管軟件。

  第四條已安裝監管軟件的計算機,未經保密部門同意,不得對監管軟件進行卸載、刪除或對計算機硬盤進行格式或,確因需要的,應報保密工作部門批準并重裝監管軟件。

  第五條已安裝監管軟件的`計算機單機,必須拆除網卡、網線設備(筆記本電腦還需拆除或屏蔽無線傳輸設備)。

  第六條已安裝監管軟件的計算機,禁止與接入互聯網的計算機共享辦公自動化設備。

保密管理制度13

  1范圍

  本標準規定了保密委員會和各處室、基層單位的職責和權限,以及保密管理內容和控制要求等內容。

  本標準適用于滄州分公司內部涉密人員和涉密場所的管理。

  2規范性引用文件

  2.1集團公司《關于印發〈中國石油化工集團公司手機使用保密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中國石化密〔20xx〕3號

  2.2中共中央辦公廳國務院辦公廳《關于印發〈手機使用保密管理規定(試行〉〉的通知》〖中辦發〔20xx〕29號

  3職責和權限

  3.1保密委員會的職責和權限

  3.1.1保密委員會是本標準的歸口管理部門。根據中國石化集團公司保密委員會的要求,負責手機使用保密管理工作進行指導,落實手機使用保密管理責任制,對手機使用保密管理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及時發現存在問題,堵塞漏洞,消除隱患。

  3.1.2組織開展手機保密知識的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做好重要涉密會議和大型涉密活動的手機保密管理工作。

  3.1.3依法組織手機泄密事件的查處。

  3.2各處室、基層單位的職責和權限

  3.2.1各處室、基層單位的主要領導對本處室、本單位手機使用保密管理負主要領導責任,并應明確手機保密管理的分管領導和具體管理人員。

  4.總則

  4.1.1涉密人員是指在涉密崗位上知悉、掌握國家秘密、集團公司秘密和企業商業秘密事項的領導干部和其他有關人員。企業黨政領導、處室和基層單位主要負責同志及涉密較多(秘密級以上】的人員為重要涉密人員,其他為一般涉密人員。

  4.1.2涉密場所是指保密要害部門部位、重要涉密會議和活動場所。企業召開的黨政聯席會議、黨委會及重要涉密活動的場所為重要涉密場所,其他為一般涉密場所。

  4.1.3涉密人員、涉密場所由保密委員會根據《滄州分公司保護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工作秘密管理規定》及其他有關保密范圍、《滄州分公司保密工作責任制》等有關規定所涉及的部門、人員和實際工作需要確定。

  4.2管理內容

  4.2.1涉密人員在使用手機時不得涉及本企業生產建設、科研開發、財政金融、組織人事、紀檢監察、安全環保、經營活動中的商業秘密事項,并嚴禁使用手機發送相關信息。嚴禁將涉及國家秘密、集團公司秘密和本企業商業秘密內容的信息儲存在手機中。

  4.2.2涉密人員嚴禁使用企業外部單位或人員、客戶、合作者等他人贈與的手機。

  4.2.3涉密人員在從事招投標、談判、考察、交流等公務活動時,要嚴格遵守有關保密規定,嚴禁使用他人提供的手機。

  4.2.4涉密人員做到“一人一機”,“一機一號”。

  4.2.5涉密人員要認真保管好自己的手機,嚴禁將手機轉借給親屬或他人使用。

  4.2.6涉密人員要積極參加手機使用保密管理教育,認真學習并遵守有關規定,自覺接受有關部門對手機使用保密管理情況的'監督、檢查。

  4.2.7保密委員會辦公室要對本單位涉密人員的手機資料及使用情況進行登記備案,重要涉密人員的手機資料要向集團公司保密委員會備案。

  4.2.8參加涉及重要商業秘密的會議嚴禁接打使用手機,特別重要的涉密會議,禁止攜帶手機進入會場。

  4.2.9召開涉密會議或舉辦涉密活動時,應對會議或活動的涉密程度進行確認,并在會議或活動通知中對手機保密管理提出具體要求。

  4.2.10重要涉密場所應設有“禁止使用手機”的顯著標志。

  4.3獎懲

  4.3.1對在手機使用保密管理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和獎勵。

  4.3.2對違反本規定,使用手機泄露國家秘密、集團公司秘密和本企業商業秘密的有關責任人,根據其情節輕重及造成的經濟損失大小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及經濟處罰。構成違法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理。

  4.3.3因管理不善,對手機泄密負有領導責任的直接領導,依照有關規定給予黨紀、政紀處分。

  5形成的文件與記錄

  5.1重要涉密人員登記表5.2一般涉密人員登記表

  附加說明:

  本標準由滄州分公司提出。

保密管理制度14

  保衛保密管理制度,是企業內部管理的核心部分,旨在保護企業的核心信息資源,防止敏感信息泄露,確保企業運營的穩定和安全。該制度涵蓋了一系列的規則和程序,涉及員工行為規范、信息分類與保護、內外部交流控制、違規處理等多個方面。

  內容概述:

  1. 員工行為規范:規定員工在工作中應如何處理和保護企業信息,包括簽署保密協議,禁止擅自復制、傳播、銷毀企業資料等。

  2. 信息分類與保護:根據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性,設定不同的保密級別,制定相應的訪問權限和存儲保護措施。

  3. 內外部交流控制:規范員工與外部人員的溝通行為,限制敏感信息的'傳遞,如設定郵件過濾、電話 監控等。

  4. 信息系統安全:確保企業網絡和硬件設備的安全,包括定期更新系統,安裝防火墻,設置復雜密碼等。

  5. 培訓與教育:定期對員工進行保密知識的培訓,提高員工的保密意識和技能。

  6. 違規處理:設立嚴格的違規處罰機制,對違反保密規定的員工進行警告、罰款甚至解雇。

保密管理制度15

  一、總則

  1、為保守公司秘密,維護公司權益,特制定本制度,并成立保密委員會:

  保密委員會主任:柯雷兵

  副主任:石杰軍 柯仲兵

  成員:徐小林 張建松 陳銘 黃為平 熊友峰 伍志勝 嚴基旺 李應珍

  2、公司秘密是關系公司權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確定,在一定時間內只限一定范圍的人員知悉的事項,包括但不限于技術秘密和其他商業機密。技術秘密是指不為公眾知悉、能為企業帶來經濟利益、具有實用性并且企業采取保密措施的非專利技術和技術信息。技術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術方案、工程設計、電路設計、制造方法、配方、工藝流程、技術指標、計算機軟件、數據庫、研究開發記錄、技術報告、檢測報告、實驗數據、試驗結果、圖紙、樣品、樣機、模型、模具、操作手冊、技術文檔、相關的函電,等等。其他商業秘密,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行銷計劃、采購資料、定價政策、財務資料、人員檔案等。

  3、公司全體職員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義務。接觸到企業秘密的高級員工,例如: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秘書、車間主任及重要崗位工作人員等對保守公司秘密負有特別的責任。

  4、公司保密工作,實行既確保秘密又便利工作的方針。

  二、 保密范圍和密級確定

  1、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總則中第二項規定的范圍以及下列秘密事項:

  (1)公司重大決策中的秘密事項。

  (2)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經營方向、經營規劃、經營項目及經營決策。

  (3)公司內部掌握的合同、協議、意見書及可行性報告、主要會議記錄。

  (4)公司財務預決算報告及各類財務報表、統計報表。

  (5)公司所掌握的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

  (6)公司職員人事檔案,工資性、勞務性收人及資料。

  (7)其他經公司確定應當保密的事項。

  2、公司秘密的密級分為“絕密”、“機密”、“秘密”三級:絕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特別嚴重的損害;機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權益和利益遭受到嚴重的損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會使公司的權益和利益遭受損害。

  3、公司秘密級別的確定:

  (1)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和利益的重要決策文件、技術資料為絕密級;

  (2)公司的規劃、財務報表、統計資料、重要會議記錄、公司經營情況為機密;

  (3)公司人事檔案、合同、協議、職員工資性收人、尚未進人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類信息為秘密級。

  4、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應當依據本制度規定標明密級,并確定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一般與密級相對應,特殊情況外標明。保密期限屆滿,自行解密。

  三、公司保密措施

  1、屬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發、傳遞、使用、復制、摘抄、保存和銷毀,由保密委員會主任或副主任委托專人執行;采用電腦技術存取、處理、傳遞的公司秘密由信息部門負責保密。

  2、對于絕密級文件、資料和其他物品,必須采取以下保密措施:

  (1)非經保密委員會主任批準,不得復制和摘抄;

  (2)收發、傳遞和外出攜帶,由指定人員擔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3)在設備完善的保險裝置中保存。

  3、屬于公司秘密的設備或者產品的研制、生產、運輸、使用、保存、維修和銷毀,由保密委員會指定專門部門負責執行,并采用相應的保密措施。

  4、在對外交往與合作中需要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應當事先經保密委員會主任批準。

  5、具有屬于公司秘密內容的會議和其他活動,主辦部門應采取下列保密措施:

  (1)選擇具備保密條件的會議場所;

  (2)根據工作需要,限定參加會議人員的范圍,對參加涉及密級事項會議的人員予以指定;

  (3)依照保密規定使用會議設備和管理會議文件;

  (4)確定會議內容是否傳達及傳達范圍。

  6、涉密人員不得在私人交往和通信中泄露公司秘密,不得在公共場所談論公司秘密,不得通過其他方式傳遞公司秘密。

  7、公司工作人員發現公司秘密已經泄露或者可能泄露時,應當立即采取補救措施并及時報告保密委員會;保密委員會接到報告,應立即作出處理。

  8、出現下列情況之一者,予以辭退并酌情賠償經濟損失:

  (1)故意或過失泄露公司秘密,造成嚴重后果或重大經濟損失的;

  (2)違反本保密制度規定,為他人竊取、刺探、收買或違章提供公司秘密的;

  (3)利用職權強制他人違反保密規定的。

  9、公司與全體員工簽訂《員工保秘協議書》,《員工保秘協議書》以書面形式簽訂,協議附后。

  10、在保密合同有效期限內,員工應履行下列義務:

  (1)嚴格遵守本企業保密制度,防止泄漏企業技術秘密;

  (2)不得向他人泄漏企業技術秘密;

  (3)非經公司書面同意,不得利用該技術秘密進行生產與經營活動,不得利用技術秘密進行新的研究和開發:

  11、對高級員工實行“競業限制”制度,限制管理人員、技術人員、財務人員、銷售人員、秘書等高級員工的以下行為:

  (1)自行設立與本公司競爭的公司;

  (2)就職于本公司的競爭對手;

  (3)在競爭企業中兼職;

  (4)引誘企業中的其他員工辭職;

  (5)引誘企業的客戶脫離企業;

  (6)在離職后,與企業進行競爭的其他行為。

  12、涉及公司商業秘密的合作、代理、交易合同或協議,均需設置“保密條款”,對合同對方增設保密義務。“保密條款”應當包含以下內容:

  (1)明示合同所涉及的.需要保密的商業秘密范圍;

  (2)合同對方以及合同對方的任何員工、代理人均受保密條款的約束;

  (3)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在未經許可的情況下,不可將商業秘密透露給任何第三方或用于合同目的以外的用途;

  (4)受約束的保密義務人不可將含有保密信息的資料、文件、實物等攜帶出保密區域;

  (5)保密義務人不可在對外接受訪間或者與任何第三方交流時涉及合同規定的商業秘密內容;

  (6)不相關的員工不可接觸或了解商業秘密;

  (7)保密信息應當在合同終止后交還;

  (8)保密期限在合同終止后三年內仍然保持有效;

  (9)違反保密義務的,應當承擔明確的違約責任。

  13、公司向簽定保密協議的涉密人員,在協議有效期及離職三年內按月支付一定的保密費用。

  四、附則

  1、本制度的解釋權屬于保密委員會。

  2、本制度自發布之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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