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

時間:2025-07-17 08:02:42 制度 我要投稿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薦]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情況下我們都會接觸到制度,制度具有合理性和合法性分配功能。擬定制度的注意事項有許多,你確定會寫嗎?以下是小編整理的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薦]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1

  一、客運公營駕駛員將面向社會公開擇優選聘。所選聘的駕駛員必須年滿25周歲以上,51周歲以下,身高1。65米以上,持B1照以上,有營運駕駛從業資格證書,有內部準駕證,在我司從事駕駛工作三年以上,無重大責任交通事故的合法駕駛員。

  二、雙眼裸視達1。2以上,身體健康,無重大病史和傳染疾病。

  三、具有良好的思想和職業道德,無違法犯罪前科,無拖欠公款、承包款行為,經審查合格者。

  四、所聘駕駛員按組織人事部規定的人數,經安全處會同交警部門進行樁考、路車考試合格,報組織人事部門批準,簽訂聘用合同經培訓后方可上崗,所有聘用駕駛員的.編仍放在原單位。

  五、聘用駕駛員須交信譽質量保證金3萬元(不計息)。

  六、所選聘的駕駛員必須同意并嚴格執行市公司《客運公營駕駛員管理辦法》及其有關規定。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2

  為加強環衛清運司機管理,保障車輛安全運行和垃圾清運,全面提升環衛管理水平。根據《道路交通法》結合我鎮實際情況,制定本制度。根據《勞動合同法》,乙方嚴重違反以下本單位規章制度的,xxx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一、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二、發生交通事故(乙方主要責任)造成人員死亡或嚴重傷殘,經濟損失在20萬元及以上的;三、酒后駕車及醉酒駕車的;

  四、嚴重違反交通法規,屢教不改,交警部門扣滿12分的;

  五、經常無故遲到、早退,經教育無悔改表現,全年累計超過20次的,或者因身體健康狀況或其他原因不能堅持正常工作,經常請假,全年累計請病事假超過15天的,或者無視工作紀律,無故連續曠工3天或全年累計10天的;六、參與、煽動鬧事,危害國家政治、經濟、社會秩序的;

  七、違背職業道德,違反工作規程,損害本單位經濟權益,造成嚴重后果的`;

  八、因個人原因造成單位財產損失10萬元及以上或其行為對社會影響和本單位產生嚴重不良影響的;

  九、不服從工作安排及分配、消極怠工,且對工作造成嚴重后果的。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3

  一、概述

  為規范公司車輛管理,嚴格車輛使用程序,確保交通安全,制度本制度。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的使用管理。綜合業務部是公司車輛使用的管理部門。

  二、用車范圍

  1公司中層管理人員因工作需要可以直接向綜合業務管理部申請用

  車。

  2其他人員使用公務用車時,由本部門負責人或公司領導批準后,由綜合業務管理部統籌安排。

  三、調度權限

  辦公室負責人指定本部門專人負責調度公務車輛,其他人員未經授權不得擅自調用公務車輛。負責人不在時,可由辦公室負責人負責調度,辦公室為車輛管理指定部門。

  四、派車程序

  1、市區內用車,用車人應填寫《用車申請單》交辦公室統籌安排。公司員工用車必須有部門負責人簽字,并提前2小時提出申請,遇特殊情況可隨時提出用車申請。

  2、外出(除市區以外)用車,除履行上述手續外,必須提前一天報主管副經理和董事長(總經理)批準。

  3、為提高公務用車的使用效率,凡可合并用車的,應合并用車。

  4、凡因公務緊急來不及填寫《用車申請單》的,必須于事后一天內補辦有關派車單據。(申請單見附表)

  5、非工作時間用車(夜間、節假日等)須經公司主管副總經理和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后方可使用。

  6、駕駛員應掌握并及時向辦公室報告車況和車輛使用情況,以便辦公室對車輛進行有效調度。對不及時報告車輛情況影響車輛調度的駕駛員,公司將視情節嚴肅處理直至取消駕駛公司公務車輛資格。

  7、外單位借用車輛,需經公司主管副經理和董事長(總經理)批準同意后方可使用。

  8、未經公司領導同意私自使用公務車輛,一經發現處罰當事人100元罰款,如果造成車輛損壞的費用全部由當事人承擔。

  五、下列情況,違反交通或事故的`經濟損失及責任由駕駛員負擔

  (1)無照駕駛。

  (2)未經許可將車借予他人使用。

  (3)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人員負擔。

  六、節油管理:

  1車輛用油臺賬,每月核算一次,嚴格按行車里程與百公里耗油標準核發油料,并做到每月核對無誤。

  2駕駛員應做到合理用車,節約用油,將油耗控制在制定標準以內,特殊情況下需要增補郵票的須報公司批準。

  3車輛在外加油須經公司領導審批,否則不予報銷。

  4駕駛員不得私自出賣油料和將油料贈送他人,如有發現,按貪污論處。

  5辦公室應按時辦理好車輛保險,養路費繳納各項手續,車輛有關證件及資料有駕駛員妥善保管。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4

  一、為加強本公司車輛的保管及有效運用,特制定本辦法。

  二、本辦法所指車輛系指公司的客、貨車輛。

  三、本公司的車輛由總經理指定行政部人員統一管理,并負責保養。

  四、車輛應由專任司機駕駛,因特殊情況需由他人駕駛時,應由總經理同意,并善盡駕駛人員責任。專任司機應嚴格按照車輛保養手冊實施定期檢查及保養,以維持機件壽命,確保行車安全。

  五、公司每輛車內的滅火器、危險標牌及隨車工具應完好可靠并隨車攜帶。

  六、為了保障駕駛員、乘車人員及車輛的安全,公司車輛內禁止任何人吸煙。

  七、車輛的有關證件及保險資料統一由司機班班長保管,并負責一切費用的交納及車輛的維修。

  八、各分部需要使用車輛時,應事先填妥'派車單'經司機班班長核準、行政主管簽批后方可調派。無派車單者,行政部不予調派。

  九、私自將公司車輛開離公司者,按嚴重過失處理。

  十、司機根據'派車單'的'資料于每日填報'行車日報表',行政部審核其實際里程。

  十一、'行車日報表'上所記載里程數應與車輛里程表相符,不符的數應由司機交納差數里程的汽油費。

  十二、節假日或上班時間以外車輛的使用應呈請總經理核準后始準調派。

  十三、經呈報批準的非公用派車,應負擔使用里程的油資,由申請人于派車翌日連同行車執照、車鑰匙一并上交行政部,否則停止其以后的使用權。

  十四、車輛駛回后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妥。

  十五、節假日前應將國產車總電源關閉。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5

  為加強公司公務車輛的管理,本著“方便管理、節約開支、提高效率、優質服務”的原則,制定本制度。

  第一條、車輛管理

  1、公務車輛的調度、維修、保養、加油、審驗年檢、保險等由公司辦公室統一管理;辦公司主任負責車輛調度。車班班長負責車輛維修、保養、審驗年檢、臺賬登記指導與督促以及費用報銷確認等工作。油料管理員負責車輛油料管理工作。

  2、每輛公務車均責任到人,由指定司機負責該車輛的維護保養、安全檢查、驗車年檢、規費繳納、臺帳登記、費用報銷工作,原則上不得由他人代理。上述責任列入司機崗位及辦公室相關管理崗位績效考核目標,并嚴格執行考評,根據考評結果獎懲。

  3、按照大隊《關于加強公務用車有關紀律的通知》規定,公司車輛嚴格實行下班入庫制,所有車輛停放在地下車場指定車位。出差要將車輛停放在安全場所,并鎖好方向盤和門窗。嚴禁車輛在洗車處及私人住宅區過夜,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4、節假日、冬休期間根據工作需要安排值班車輛,其他車輛一律停用歸庫。特殊情況用車必須經大隊主管領導、大隊安全科同意方可啟用。

  第二條、車輛調度和使用

  1、車輛調度實行先急后緩,先遠后近,統籌安排,保證工作需的原則。

  2、公務用車實行派車制度。由用車人向公司領導或辦公室提出申請,由辦公室主任統一進行安排、調度。出野外、出差的`填寫派車單并報大隊安全科備案。市內短途用車不開派車單。

  3、嚴格執行車輛路單制度。由司機登記車輛運行時間、目的地、公里數等信息,出車任務完成后由用車人簽字確認。缺少用車人簽字、行駛里程與派車任務明顯不一致的,需由司機進行文字說明。

  4、司機必須按辦公室通知的派車任務、路線出車,不得擅自改變,否則產生不良后果由駕駛員負責。

  5、駕駛員駕駛公務車發生交通事故,根據交警部門認定責任,除保險理賠部分外,他人或公司還有損失的,由駕車人員全額賠償,且駕駛人當月考核不合格。

  6、司機因自身保管、保養不當等造成公務車輛被損或機械故障的,承擔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損失,且當月考核不合格。

  7、駕駛員擅自將公務車交給他人駕駛,當月考核不合格;若交他人駕駛發生責任事故造成車輛損壞時,還應承擔保險理賠不足部分的損失。

  第三條、車輛駕駛與行車安全

  1、所有公務車輛必須及時、足額投保。

  2、駕駛員未出車時,應嚴格按照作息時間待命,不得隨意外出。

  3、為確保行車安全,駕駛員必須認真鉆研業務,定期參加的大隊、公司組織安排的安全學習和檢查,嚴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規,服從交警指揮,嚴禁酒后開車。

  4、駕駛員對車輛要勤檢查,勤保養,勤擦洗,使車輛始終保持最佳運行狀況。長途用車前要做細致檢查,發現問題,及時處理,嚴防事故發生。

  每周司機進行一次自檢,并填寫檢查表,當月與行車路單一同交公司安全部門進行統計;公司每月對所屬車輛進行一次全面檢查,并填寫檢查記錄。

  5、車輛在公務途中遇有突發事件或交通事故,應先急救傷患人員,并立即向交警、保險部門報案,同時還應向公司領導及辦公室報告。

  6、因駕駛行為不當發生的交通罰款,由當事人自行負擔。

  7、修車時間由車班班長向辦公室主任報告后,由辦公室主任協調安排好修理時間。

  8、司機應認真填寫車輛維修保養臺賬,按里程或時間及時提出保養和修理建議,并將保養、維修情況詳細記錄在《車輛維護保養登記表》中。

  第四條、車輛用油管理要求:

  1、公司統一辦理加油卡,采取先申請后加油、一次一申請的方式。市內加油指定在建國北路加油站。

  2、司機加油時需先到油料管理員或辦公室主任處申請并經辦公室主任同意,填寫《加油登記表》,領取油卡加油。

  3、加完油后,駕駛員務必將加油小票及審批單、加油卡一同交回;如加油小票、審批單遺失,按照績效指標進行扣分。

  4、司機因公出差、出野外途中,現金加油前需告知公司辦公室,回公司后憑蓋有稅務、加油站單位印章的正式發票審核后報銷;如未提前告知辦公室,需提供書面說明并經隨車人員簽字,否則不予入賬報銷。

  第五條、車輛臺賬與信息公開

  1、車輛臺帳應一車一帳,真實反映車輛費用支出和使用情況,包括:燃油費、維修費、保養費、路橋/停車費、洗車費,公路數、交通事故次數、驗車年檢等。車輛臺帳應每月公布一次,每半年進行一次整體評估,并形成一定的費用控制參照標準。

  2、發生虛報、多報費用或謊報車費的,不論金額大小,一律按照相關金額兩倍予以處罰。

  3、每個月初,由公司辦公室統計每輛車上個月因公出差出野外時間、運行公里數、維修更換的配件及費用、保養的次數及副油更換數量、百公里油耗等運行數據,在公司范圍內進行公開公示,接受群眾的監督。

  第六條、獎勵制度

  安全月度行駛無責任事故、無違章,年底一次性給予獎勵500元,全年百公里油耗最低獎勵1000元。

  第七條、考核制度:

  對于工作態度差、不服從調度;路單執行情況;工作時間擅離職守耽誤出車;出車辦私事或私自將車交與別人駕駛;安全意識強弱、酒后駕車;車輛故障頻繁;個人責任造成車輛損壞;交通違章罰款;發生交通事故等情形,按照駕駛員考核指標進行考核,情節嚴重的,調離崗位或內部待崗,聘用的辭退。

  第八條、本規定自20xx年1月1日起執行。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6

  一、管理總則

  1、目的:為了節約公司公務用車費用開支,提高公務用車的效率,加強對公務用車的管理,做到公司車輛統一安排、統一管理,并充分合理有效使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圍:凡本公司駕駛員管理、車輛使用、油料管控、因私用車等均按本制度執行。

  3、可使用車輛:

  1)公司車輛。全順車、試乘試駕車;

  2)有油補的私家車。在公司車輛不夠用且公司有較緊急的事情要辦理時,可派用私家車。

  4、權責:車輛由行政部主管、用車部門或用車人監管。

  5、全順車由行政部司機管理,試乘試駕車由銷售部車輛管理員管理。

  二、駕駛員管理辦法

  1、必須遵守公司的一切規章制度。

  2、必須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3、必須服從行政部統一調配并做到及時出車。如有出車任務應立即執行。否則,每一次處罰50元,連續三次予以除名并扣除當月工資。

  4、無出車任務時應做到如下幾點:

  1)做好指定車輛的清潔、維護、檢修、保養及安全檢查等工作,以確保出車行駛安全;

  2)做好油料準備工作;

  3)準備工作做好后、一律在指定位置里待崗;不得到處游走、串崗,以影響公司形象或影響他人工作;不得在車內、休息室及其它地方打牌、高聲聊天、飲酒等;

  4)不得借故隨意外出;

  5)協助行政部做好其它事務;

  6)不得私自借故或無《派車單》時將車輛開出公司;

  7)手機要保持24小時暢通。

  8)以上條款如有違反則每次處罰20元;一月累計違反3次或一次造成影響嚴重的予以辭退,并扣除當月工資。

  5、車輛完成任務后不得將車輛停放家中或它處,必須停放公司或指定的位置。否則,每次處罰50元或車輛發生任何毀壞,均由司機負全部責任。

  6、不準公車私用、不準擅自借車給他人使用、不準將車輛給他人駕駛、不準中途帶人帶貨搞收入。否則,予以辭退。

  7、車輛所有手續、證件、工具、鑰匙和附件等應妥善保管,不得遺失,否則,后果自負。

  8、要隨時保持車輛內外整潔衛生。

  9、車輛連續行駛4小時時,必須休息20分鐘。

  10、要講文明、講禮貌,要時時處處維護公司的利益和聲譽,要嚴守公司秘密。

  11、上下班均應打卡。如公務在外或接送領導確不能按時回公司打卡者,回司后應填寫《未打卡說明表》,并由用車人簽證。

  三、車輛使用辦法

  1、下列情況下可申請用車:

  1)員工因公務外出時;

  2)財務部門外出取款、存款、轉賬、結賬或報稅時;

  3)員工本人結婚喜慶時;

  4)其它特殊情況時。

  2、車輛申請和使用程序:

  1)凡用車應由行政部統一調度,任何人不得直接指定司機和車輛出車。用車部門或個人到行政部填寫《派車單》,由行政部經理或行政文員派車;如確有緊急情況可以先電話報批行政部出車,回司后填報派車單;

  2)全順車鑰匙由行政部司機管理,試乘試駕車鑰匙由銷售前臺指定專人管理;凡領用車鑰匙均需登記;

  3)用車人用車人憑《派車單》到鑰匙管理人處領鑰匙后,將《派車單》交指定的司機;司機見有效的`《派車單》發車,否則有權拒絕;如未經許可鑰匙管理人擅自給鑰匙的或司機擅自出車的,每次處罰50元;用車人回公司后,應及時將鑰匙交與鑰匙管理人;

  4)用車人要做好用車期間的監督管理,要如實填寫《車輛使用登記表》,與司機一道不得在用車期間辦理私事。如用車期間沒管好車子,要追究用車人為第一責任人,并視情節輕重處20—100元罰款;

  5)司機每月匯總一次《車輛使用情況月報表》交行政部經理;

  6)行政部經理或行政文員將不定時對車輛使用情況進行檢查,如發現問題,按規定處罰。

  四、油耗管理辦法

  1、車輛用油由部門按預算管控。加油均用加油卡。加油卡由行政文員負責保管、充值和費用報銷。

  2、加油由行政人員與司機或用油部門指定專人一道加取。不得無卡加油,特殊情況應通知行政部后方可加油,且無卡加油的次數不得連續超過兩次;加油后司機或用油人要在相應部門的《加油登記表》上簽字確認。如發現行政人員、司機或用油人有作弊行為,除賠償相應損失外,視情節輕重處20—100元罰款。

  3、車輛出差用油為差旅用油,不計入部門預算用油之列。原則上先加滿油再出差,回公司時加滿油交還相應的車輛管理人員。出差加油必須由用車人在發票上簽證,回公司報銷。

  4、車輛耗油量應與行駛里程基本相符。每次油耗量的計算方法為:實際行駛里程×車輛耗油率=油耗量。

  5、油耗量由行政部核實計算。行政部要建立各車的油耗及各部門的油耗臺帳,對每次行駛公里和油耗量進行登記。如耗油量與行駛

  里程不符,則要查明原因。如為車輛原因,則要檢修;如為司機自身原因,則要追究相應責任。

  6、各車、各部門的油耗臺賬每月由行政文員統計一次,報與相關部門和財務部。

  五、因私用車管理辦法

  1、員工因私用車不能影響和妨礙公務用車。

  2、員工私人用車應適當收費,收費標準為1元/公里,公里數核算為自出公司至回公司的實際距離,所收取費用交財務部。

  3、員工在因私用車過程中所發生的其他一切費用由員工自負。

  4、高層管理人員上下班用車為指定的試乘試駕車,其用油不在部門用油預算中。油耗由行政文員每月統計一次,報與用車人和財務部,在其油補中沖減。

  六、其它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7

  一、目的

  為了加強和規范公司管理,減少用車費用和降低公司成本,本著安全、節儉、有序、高效的原則,更好地為公司服務,提高工作效率,特擬定此制度。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所指車輛均指公司的業務辦公用車。

  三、權責單位

  1、公司車輛由辦公室調度,主管人員管理。出差及業務用車應向主管人員登記申請,填寫用車申請表,領取鑰匙,出襄樊市需由總經理批準。

  2、公司業務辦公用車的證照保管,車輛年審、車輛保險及養路費支出等事項統一由主管人員負責管理。

  四、用車管理

  1、員工外出辦事,三公里以內,應首先選擇公交車為主要交通工具(經理以上人員及財務部支取大額現金用車除外)。其他貼合條件的用車,一律登記、記錄、申請。

  2、主管人員依重要性順序派車,不按規定辦理申請者,不得派車。如公司車輛一時調配不開,到主管人員登記申請批準后方可打車外出。在發票上要注明始點和終點及所辦事宜否則不予報銷。

  3、員工因私借用公車,需經辦公室同意,并經總經理簽署派車單后,主管人員方可派發車鑰匙。交還公車前必須堅持車輛整潔、外觀無損傷、車況正常,并按行駛里程計收油費。

  4、節假日或業余時間車輛的使用應呈請主管人員負責人核準后方可調派。

  五、車輛維修保養管理

  1、車輛實行節假日及夜間歸位管理,下班后必須按公司指定的存車地點存放,任何車輛不準隨意更換存車地點,如遇特殊情景必須提前通報主管人員并請示主管領導批準。

  2、車輛日作任務結束后和節假日應停放在公司指定場所,并將車門鎖妥。

  3、公司一般公務用車應指定特約修理廠維修,否則維護費不準報銷。如情景特殊,經主管同意可據實報銷。可自行修復的,報銷購買材料零件費用。

  4、車輛于行駛途中發生故障或其他耗損急需修復、更換零件時,可視實際需要進行修理,但無迫切需要或修理費超過200元時,應事先征得主管批準。

  5、如因駕駛員使用不當或車管專人疏于保養,致使車輛損壞或機件故障,其所需要修護費,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或職責人予以負擔。

  6、在無照駕駛、非公駕駛外出、未經許可車輛駕駛員將車借予他人使用,違反交通規則、發生事故或造成車輛損壞等情景,由車輛駕駛員及其直接職責人承擔一切后果。

  7、私闖紅燈、亂停車、駕駛未佩帶安全帶、駕駛時車速超規定等駕駛車輛違反交通規則行為,其罰款和費用由駕駛人員自行負擔。其余根據具體情景,另行確定職責。

  8、各種車輛如在公務途中遇不可抗拒車禍發生,應先急救傷患人,向附近公安機關報案,并立即與主管聯絡處理。突發性其它類臨時事故或故障,也應遵守先報告再處理原則。

  9、發生職責事故造成經濟損失時,按實際損失,職責者應賠償。

  a.一般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元以下者):按經濟損失的50%處罰;

  b.嚴重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5000元者):按經濟損失的40%處罰;

  c.重大事故(經濟損失在5000~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20%處罰;

  d.特大事故(經濟損失在10000元以上者):按經濟損失的10%處罰。

  10、因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其損失在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行。

  11、發生交通事故后,如需向受害當事人賠償損失,經扣除保險金額后,按3.13條執行。

  12、公司領導自行出車,出現職責事故,按本制度規定處理。

  13、公司駕駛員要認真做好對公司領導和各部門的駕駛服務。

  14、憑車輛使用申請審批表出車,未經主管批準,不得用公車辦私事。

  15、工作積極主動,服從分配,同事之間搞好團結互助,有事提前請假,不得無故缺勤。

  16、公司職工不得用公車學習汽車駕駛,否則,一切后果及損失由車輛保管者負責。

  17、駕駛人應嚴守交通規則,交通違章按第十一條處理。

  18、對用車者服務

  a.不論用車者是否是本公司職工,司機都應熱情接待,禮貌服務,安全駕駛,遵守交通規則,確保交通安全;

  b.維護公司的`良好形象;

  c.司機應在乘車人(異常是公司客人和干部)上下車時,主動打招呼,開關車門;

  d.當乘車人上車后,司機應向其確認目的地;

  e.當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車;

  f.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幫忙。

  19、離車注意

  a.司機因故需離開車輛時,必須鎖死車門;

  b.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資料,司機必須在離開時,應將其放與后行李箱后加鎖。

  20、出發前后工作

  a.清潔車內外衛生,確保整車干凈整潔;

  b.行車前要堅持勤檢查,做到機油、汽油、剎車油、冷卻水備齊;輪胎氣壓、制動轉向、喇叭、燈光完好;確保車輛處于安全、可靠的良好狀態;

  c.司機應根據目的地選擇最佳的行車路線;

  d.隨車運送物品時,收車后需向管理職責者報告。

  21、個人形象

  a.司機要堅持良好的個人形象,堅持服裝的整潔衛生;

  b.注意頭發、手足的清潔;

  c.注意個人言行;

  d.在駕駛過程中,努力堅持正確的姿勢。

  22、因公外出晚間23時以后回到公司的車輛及員工,可根據情景憑票報銷一趟回到住所出租車費。

  23、司機與公司領導或客戶同行時,應保守機密,不得隨意向他人泄露任何相關信息及資料。

  24、屬公司所有的其它各種車輛(包括貨車、叉車、拖拉機等)參照本管理制度的有關條款執行。

  25、未盡事宜按《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法》和相關法律法規執行。

  26、本制度經人事主管人員起草,經總經理核定、批準后施行,人事主管人員對其負有解釋權。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8

  一、申請車輛。

  1、每日由用車部門發起用車需求申請。經部門主任審核后,送綜合部和分管副經理簽字。然后將派車單交付給車輛管理員進行派車。

  2、如需申請車輛于八點前出發去XX,需于前一天向車輛管理員說明,以便及時安排車輛。

  3、原則上,每日市場部用車3—4輛,網絡部和綜合用車1輛。

  4、車輛管理員,根據上月五個司機出車里程數,從少到多的順序進行派車。

  5、車輛管理員,每日上午9:00和下午2:30,分兩次在“XX公司宣傳群”內公布派車情況。

  二、車輛使用。

  1、員工申請車輛下鄉走訪渠道或者進行查勘、驗收等工作,上午不得晚于8:30出門(如遇晨會,可延遲半小時),下午不得晚于2:30出門。

  2、員工申請車輛去XX,需提前在“往返市公司公務車交流群”內進行告知,以便捎帶文件資料。

  3、員工出車時,在“XX公司宣傳群”內進行說明,格式為“XX部門XX員工,乘用XXX司機車輛前往XXX地。”

  4、員工用車完畢回公司后,在“XX公司宣傳群”內進行說明,格式為“XX部門XX員工,乘用XXX司機車輛,用車完畢,大家若有需求可申請使用。”

  三、考核。

  1、員工申請車輛后,辦理私事,一經發現,扣除當月績效5分每次。

  2、員工申請車輛后,未及時在群內發布用車動態,扣0.2分每次。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9

  第一條 車輛管理

  1、公司公務車、貨車、班車證照的保管、車輛的年審及車輛保險,養路費的購買事務統一由人資行政部指定專人(或司機)負責。

  2、使用公務車須事前向人資行政部申請調派,并填寫派車單,人資行政部依重要性順序派車。臨時緊急任務除外。

  3、未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公司無關的人員使用。

  4、非公司指定駕駛員不得隨意駕駛公司車輛。

  5、駕駛員不得擅自將公務車開回家,或作私用,違者將予以處罰。

  6、車輛應停放于指定位置。

  7、駕駛員應愛護車輛,保證機件外觀良好。

  8、公司所有車輛由人資行政部統一管理、調度、保養、維護。車輛維修、保養指定專業廠家,統一結算,否則費用一律不準報銷。

  9、公司所有車輛油料由財務部統一購買油本,統一結算。外出購油及維修須經董事長或總經理批準后,憑發票實報實銷。

  10、車輛設置駕駛記錄,每日使用后記載行駛里程、時間、地點、用途,人資行政部了解車輛受控狀況。

  11、因私借用公車應填寫派車單注明私用,并由人資行政部核算費用,個人支付。

  12、公司領導的專車,員工不得隨意調用或駕駛。特殊情況,需征求領導同意,并由領導指派的司機隨車駕駛。

  13、公司員工的私車,在車主同意的.前題下,若被公司征用,公司應按“1公里/1元”進行油費及車輛磨損補貼。

  第二條 違規與事故處理

  1、違反交通規則,其罰款由駕駛員負責。

  2、意外事故造成車輛損壞,在扣除保險金額后再視實際情況由駕駛員與公司共同負擔。

  3、私用時發生事故,除扣掉保險賠付后全部費用由私人負擔。

  4、由于駕駛人使用不當導致車輛損壞或故障,應依情節輕重,由公司與駕駛人負擔。

  第三條 駕駛員崗位責任制

  1、嚴格遵守交通規則。

  2、不論用車者是否為本公司職工都應熱情服務,小心駕駛、確保安全。

  3、對于公司客人,更應熱情服務,維護公司良好形象。

  4、乘車人下車辦事時,司機一般不得離開。

  5、乘車人帶大件物品時,司機應予以協助。

  6、車中放有貴重物品或文件,司機離開時,應將其放于后行李廂加鎖或提醒隨身攜帶。

  7、確保車輛隨時處于安全、準確、可靠的良好狀態。

  8、確保車輛在工作期間油料充足。

  9、保持車輛外觀和車內整潔。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10

  1. 車輛管理

  企事業單位公務車的所有證件以及核查等工作統一由管理部門負責。配屬到營業場所的車輛由主管指派專門調度員進行調度,并負責維修、檢驗、清潔等事項。

  公司員工因公需用車輛應在事前向調度員申請調配。調度員根據任務的重要性來派發車輛。未按要求進行申請,不予派車。

  每輛車應設立“車輛行駛記錄表”,使用前需要核對車輛里程表和記錄表上之前行程的記錄是否一致。使用后要填寫行駛公里數、時間、地點、用途等信息。管理部門每個月審核一次。發現記錄有誤、漏記或未記錄的情況應上報主管領導給予批評,對于不服從勸導多次犯錯的人應當給予處罰并取消其借用權限。

  每輛車還需建立“車輛使用記錄表”,由財務部門在每次加油和維修時進行記錄,以便了解車輛控制情況。每月初應連同行駛記錄表一起轉交給管理部門進行審計。

  2. 車輛使用

  使用者必須持有駕駛證。

  企事業單位公務車不能外借給非本單位員工。

  使用者在駕車前應做好車輛的基本檢查(例如:水箱、油量、機油、剎車油、電池液、輪胎、外觀等)。如果發現故障、部件丟失或損壞等情況,應及時報告。否則,最后一個使用者將對由此產生的后果承擔責任。

  駕駛員必須嚴格遵守交通法規。

  駕駛員未經授權不可擅自將公務車開回住處或作私用,否則將會受到處罰。獲得公司特別許可或者返回時間超過晚上9點的除外。如為了私人目的借用公車,需事先填寫“車輛使用申請表”,注明“私用”字樣,并經過主管審批后轉交財務管理部審計。

  使用者應保護好車輛,確保機器部件和外觀良好,使用后還應將車輛清洗干凈。

  如果在私用期間發生了事故,導致違規行為、損失、盜竊等問題,在扣除保險賠償金額后,剩余的一切責任都由個人承擔。

  3. 車輛維護

  車輛維修、清洗、拋光等項目需先填寫“車輛使用申請表”,寫明行駛公里數,并經過批準才能送到維修店進行修理。

  車輛應由指定的專業品牌保養和指定維修店維修,否則修理費用不予報銷。可以自己解決的維修問題可以報銷購買材料和零件的`費用。

  當車輛在路上出現故障或其他損耗需要緊急修理或更換零件時,可根據實際情況需求進行修理。但是如果沒有緊迫性或者修理費用超過20xx元時,應與調度員聯系,請求指示。

  如果因為駕駛員操作不當或調度員疏忽了保養,導致車輛損壞或機械故障,所需的修理費用,應根據具體情況,由公司與駕駛員或調度員共同承擔。

  4. 違規與事故處理

  在以下任一情況下,違反交通規定或發生事故,由駕駛員承擔,并會受到記過或解雇的處罰:

  (1)無照駕駛;

  (2)無照駕駛。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11

  一、車輛任務

  1.1接送公司業務客戶。

  1.2生產需要用車。

  1.3經批準的一般職員辦理重要或緊急公務用車。

  1.4上下班及加班用車。

  1.5副總以上人員用車。

  二、因公用車

  2.1如需使用公司汽車需向人資行政部申請,申請人應詳細填寫《派車申請單》。

  2.2除緊急公務外,當日的《派車申請單》應于上班后半小時內送至人資行政部,以便能在適合各申請人之使用情況下盡量合理安排,以充分保證各部門的用車。

  2.3生產用車(檢品、取送貨)優先;財務部用車運送現金優先。

  2.4車輛使用人應按申請用車時間準時出發。任何出發前等候二十分鐘以上的'用車或需要在目的地長時間等候的用車均應及時向人資行政部通報,以盡量避免影響其它工作。

  2.5每次出車,用車人憑《派車申請單》乘車,司機按《派車申請單》的內容出車,并將里程表歸零,任務完成后用車人確認里程并簽字后,請司機填寫其有關內容。司機應及時將《派車申請單》行政留存部分交給人資行政部。并準備下次出車。

  2.6為了確保安全、合理調配車輛,長途出乘必須經部門經理和人資行政部經理批準,并提前一天申請。如無特殊理由當天的長途將不予批準。

  三、緊急用車使用程序

  3.1緊急用車系指發生下列情況時的用車:

  3.1.1需緊急救治的公司受傷、發病人員;

  3.1.2緊急工作任務;

  3.1.3重要客戶臨時需要;

  3.2緊急用車可以不經申請,但須及時通知人資行政部,且事后補辦《派車申請單》。

  3.3若公司車輛已全部外出,則用車人可按公司有關規定搭乘出租車輛,但原則上以四公里以內乘公共汽車為準。

  四、其他用車

  4.1公司的客戶在特殊情況下可以借用公司車輛,但須經公司人資行政部部長及總經理批準,并填寫《派車申請單》。

  4.2未經公司人資行政部長批準,公司車輛不得借予任何人私用。

  五、管理權限

  5.1人資行政部負責車輛及司機的管理。

  5.2非經公司副總以上領導決定或指定,本公司其他員工不論是否持有有效駕駛執照,均嚴禁駕駛公司車輛。

  六、安全規定

  6.1員工加班需用車輛請盡早提前通知人資行政部。

  6.2為保證行車安全和次日的工作,司機加班一般不得超過24:00。各位員工應從嚴掌握。因特殊情況申請24:00以后加班的,須經部門經理和人資行政經理批準,事前來不及申請的,次日應及時補辦。

  七、補充說明

  此規定最終解釋權歸人資行政所有,如有變更人資行政部將另行通知。

  車輛管理員必須每天早晚各抄送一次里程表;每月匯總一次傳人資行政部部長及財務部各一份。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12

  1、車輛的管理、調度

  1公司所有車輛由總經辦負責管理。

  2配送車輛由物流部調度,公務用車和私人借車必須是保證物流業務的基礎之上方可調度,否則不予以批準。

  3公務車由總經辦進行調度,員工因公務出車,必須填寫出車申請單,報部門領導和總經辦負責人審批簽字后,方可出車,同時,在出車申請單上真實地填寫出車情況;

  4員工個人不得隨意借用公司車輛,但員工有特殊原因,需要用車的,填寫出車申請單,經批準后,方可出車;所發生的停車費、過橋過路費等附加費用由員工自己負擔。

  5未經批準,任何人不得私自調用公司車輛。私自開車造成的一切經濟及法律責任由責任人承擔,公司有權根據情節給予扣績效分、通報批評、降級、降職的處分,情節嚴重的',予以開除。

  2、車輛的安全

  1車輛需按規定進行維修和保養。

  2駕駛員須嚴格遵守國家的道路交通法規和公司制定的有關規定。因違反上述法規和規定,所造成的損失由駕駛員負責全責。

  3堅持定人定車制度,駕駛員不得將車交與他人駕駛(特殊情況報總經辦批準)。

  4應堅持“六不”開車酒后不開車、疲勞不開車、有情緒不開車、有故障不開車、證照不齊不開車、無安排不開車。

  5收車后,車輛必須停放在公司規定地點,不得異地停放或開回家停放(特殊情況經總經辦批準)。

  6堅持每周六安全檢查工作。

  7為保證車輛行駛的安全,對于連續行車及休息不足的駕駛員應安排適當的休息。

  3、車輛的維護及修理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13

  為了更好地完善公司的內部管理,增強企業的凝聚力,明確司機的利益與公司的效益的密切關系,提高司機的工作責任心,特定如下制度。

  一、貨運車輛與司機的管理制度和獎罰制度

   1、車輛由公司指定人員負責管理,公司根據司機全年工作表現,從司機產值、安全行車、維修費用、服務態度、客戶意見等各方面全面考慮,對表現好的司機給予獎勵,對表現差的司機按公司有關制度進行處罰。

   2、車輛由公司指定駕駛員專用,其它人員未經批準不得駕駛,專車司機不能將車轉借他人或其他單位使用,如有違反扣罰200元,造成后果由司機本人承擔。

   3、車輛除執行運輸任務外,未經批準不得隨便駛離指定的停車場,包括不得私自開車回家和辦私事,任務完成后應及時將車輛開回指定的停車場,不準起動發動機在車內睡覺和卸貨,以上如發現第一次扣罰一百元并追究責任,重犯要從嚴處罰。

   4、車輛進出碼頭,均要遵守碼頭有關紀律、制度,限速為20公里/小時,若在廠裝、卸貨,均要遵守廠方的有關紀律、制度或行車指示,如有違反第一次追究責任,罰款并寫檢討書,重犯者從嚴處罰。

   5、司機每天按時上班 早上8時30分、,特殊情況除外 例如當天零時后收車者、,不得無故曠工、遲到、早退。請假要事先通知管理人員,經批準后方可休息。否則,報公司從嚴處理。

   6、司機不得向貨主提出要小費、吃飯、住宿等,不得參與賭博、非法性交易等違法犯罪行為。否則,報公司處理和送交公安部門。

   7、司機執行運輸任務時,在外遇特殊情況或不幸發生事故,不論在何時何地必須馬上通知公司領導或公司管理人員。

   8、司機報銷過橋費等必須要做到如實反映,不得弄虛作假、虛開發票收據,如發現經核實后要從嚴處理。

   9、司機對待貨主要文明有禮,努力提高服務素質。

   10、對放柜在公司停車場而不及時卸柜的司機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1、對裝貨或卸貨回來而不到理貨部報到卻直接卸柜的司機,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2、將拖架或拖板放在廠而不及時拖回的司機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3、對發現拖板或拖架爆胎等需維修的卻故意不及時維修的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4、在規定時間內公司管理人員要求司機對調好拖架或拖板而司機故意不及時對調好的,第一次罰款10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5、在運輸途中私自攜帶他人上車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6、晚上私自提前休息的每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7、對在工作時間內穿拖鞋或不穿上衣等影響公司形象的司機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8、在運輸途中和碼頭裝柜過程中有特殊情況,如車輛須維修或裝柜時間過長等,卻不及時反映而給公司造成不必要損失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19、管理人員有急事呼叫司機,而司機故意不復機的每次罰款50元。

   20、在目的地裝卸貨時不注意觀察柜的破損情況,不及時要求客戶簽收,而給公司造成不必要損失的,第一次罰款50元,重犯者從嚴處罰。

   21、開逢柜在廠卸貨時不叫廠方裝卸工蓋好帆布和清潔干凈柜的,每次罰款50元。

   22、對公司要求過磅而不過磅的司機,每次罰款50元。

   23、對故意不及時歸還散貨工具的每次罰款50元,對遺失隨車工具的按工具購買單價賠償。

  二、安全行車制度

   1、司機必須積極參加安全學習會,進一步落實各項交通安全措施,加強安全行車意識。

   2、司機必須嚴格遵守公安、交通部門所頒發的一切條例規定,嚴格按機動車駕駛操作規程行車,嚴禁將車輛交給無駕駛證人員駕駛。

   3、嚴格遵守交通規則,不能超速、亂搶道等違章行車。

   4、司機在上班時間內不能飲酒,嚴禁醉酒駕駛,開車時要集中精神,不能在行車中你推我讓,搞其他小動作。

   5、由貨物或車輛造成的違章罰款 如證件不全、車輛發生故障、貨物超重、高、長寬等、,公司給予全報。

   6、若司機個人造成的違章罰款,如有下列情況的公司給60%報銷,其它情況不予報銷。

   6.1、進入導向車道后,不按規定方向行駛。

   6.2、在禁行的時間,道路上行駛的。

   6.3、不按規定會車、倒車、掉頭。

   6.4、違反交通信號指示的。

   6.5、違反交通標志,標線指示的。

   6.6、在禁止停放車輛的地方停放車輛。

   6.7、不按規定臨時停車。

   7、在運輸作業過程中,對安全行車的司機,公司根據其全年實際表現設立安全行車獎,年終時一次性獎勵給司機,以作鼓勵。

  獎勵方法:

   7.1、對全年沒有發生任何交通事故、服務態度好、能同公司節約維修等費用、工作積極的司機給予1000元的.獎勵,包括對方負全責的事故和因公司辦證而證件不全、貨物超重、高、長、寬等造成的違章罰款。

   7.2、對全年發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損失200元以下的司機獎勵300元。

   7.3、對全年發生一次小事故公司損失500元以下的司機獎勵100元。

   8、在運輸作業或在目的地裝卸貨過程中,由于司機不負責任,導致發生事故及貨物損失,使公司造成經濟損失的,公司根據其事故責任以及經濟損失的程度扣罰。

  扣罰方法:

   8.1、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以下司機負次責的按經濟損失的5%罰款,同等責任的按經濟損失的10%罰款,主責的按經濟損失的15%罰款,全責的按經濟損失的20%罰款。

   8.2、每次事故公司損失3000元以下、500元以上司機負次責的罰款100元,同等責任罰款150元,主責罰款200元,全責罰款300元。

  8.3、每次事故公司損失3000元以上,5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責的罰款200元,同等責任罰款300元,主責罰款400元,全責罰款500元。

   8.4、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司機負次責的罰款500元,同等責任罰款1000元,主責罰款20__元,全責罰款3000元。

   8.5、每次事故公司損失50000以上,司機負次責的罰款5000元,同等責任的罰款10000元,主要責任的罰款15000元,全責的罰款20000元。

   8.6、酒后駕駛出事故的,由司機承擔所有責任。

   8.7、如有私開封志或有盜竊行為的追究刑事責任。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14

  一、總則

  1、為加強公司車輛維修與保養管理,確保車輛維修保養的及時、經濟、可靠,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適用于公司所有車輛,包括北京公司車輛。

  3、車輛維修與保養實行統一管理,定點維修與保養。定點廠家擇優選定兩家。

  4、行政人事部負責全部車輛維修與保養管理。成立車隊,車隊長由兼任。

  二、駕駛員職責

  1、日常檢查、保養、維護,確保車輛安全駕駛;

  2、定期對車輛進行清洗,保持車輛內外清潔;

  3、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

  4、車輛需要維修保養的,提出維修與保養申請,填寫《車輛維修審批單》;

  5、負責車輛年檢。

  三、車隊長職責

  1、協助行政主管對公司全部車輛實施統一管理;

  2、對需要維修與保養的車輛,從技術上對維修與保養項目把關,確定維修與保養項目。

  3、負責與組織大修車輛的出廠驗收(大修指單次維修與保養費用在5000元以上的維修與保養)。

  四、行政主管職責

  1、組織車隊長每年確定兩家維修與保養廠家;

  2、負責車輛使用費用的初審與登記;

  3、會同車隊長對車輛維修與保養項目詢價,提出建議,按程序報部門審批。

  五、維修與保養

  車輛維修與保養按照“先申請批準后維修”的原則進行。未批準同意的,駕駛員不能擅自對車輛進行維修與保養。

  六、車輛維修保養程序

  1、駕駛員提出維修或保養報告,填寫《車輛維修審批單》;

  2、車隊長對車輛維修保養項目進行現場核實,確定維修與保養項目,并簽署意見;

  3、行政主管會同車隊長一道對車輛維修保養項目詢價,按照質優價廉的原則,提出維修保養廠家與維修保養金額的初步建議;

  4、詢價金額超過5000元的,報總經理審批。

  5、駕駛員持《車輛維修審批單》到定點廠家維修或保養;

  6、車輛維修或保養完畢,駕駛員驗收合格后,對所用材料、工時費等在維修清單上予以簽字確認,更換的零配件交車隊長查驗并登記保管。屬大修的,還需車隊長簽字。

  7、車輛在維修或保養過程中,遇到超出《車輛維修審批單》確定的維修范圍的,駕駛員應及時按車輛維修保養程序的規定辦理報修審批手續。

  8、車輛在外出途中或異地發生故障等特殊情況下需維修或更換零配件的,應及時通知行政人事部,車隊長同意后方可進行維修。返回單位后,駕駛員應按程序補辦手續。

  9、車輛原則上每5000公里保養一次,每30000公里更換輪胎一次(特殊情況除外)。

  七、費用報銷

  1、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費用不予報銷:

  1)未申請或申請但未獲批準同意,對車輛維修與保養的;

  2)更換的零配件未上交的;

  3)超出《車輛維修審批單》確定的維修范圍的;

  4)未在定點廠家維修與保養的.;

  2、在車輛維修與保養費用報銷時,行政主管要認真核對經車隊長核簽的《車輛維修審批單》與維修清單上的維修與保養項目。核對無誤后,按照財務管理規定進行報銷。

  3、駕駛員違反駕駛規定或其它有關規定產生的費用,由駕駛員負責。

  八、其它

  1、行車安全獎(全年無事故的)按1000元/年·車發放;

  2、車隊隊長崗位津貼(300元/月)。

  3、本制度自發文之日起執行。此前制度與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為準。

公司車輛的管理制度15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為規范公司的財務行為,加強財務管理和經濟核算,完善內部管理機制,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企業會計準則》及《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結合公司的業務經營特點及其管理要求,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

  公司是以獨立法人注冊的有限公司,公司凈資產的所有權屬于投資人。

  第三條

  公司發生對企業經營產生重大影響的資本性支出、經營性支出及利益的分配等重大財務決策,均需由董事會決定。

  第四條

  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原則是:建立健全內部財務管理制度,強化財務管理基礎工作,如實反映企業財務狀況和經營成果,依法計算和繳納各項稅費。

  第五條

  公司財務管理的基本任務是:做好各項財務收支計劃、控制、核算、分析、考核和監督工作,有效地利用企業的各項資產,降低成本費用,提高經濟效益。

  第六條

  本辦法適用于宏順理有限公司及其管理公司。

  第二章 會計機構設置

  第七條

  公司設立財務部,在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的前提下,服從總經理的領導,財務經理協助總經理做好對財務的組織領導工作,并負責監督實施。

  第八條 公司財務部設四人,部門主管、主辦會計、出納、服務結算。

  部門主管,主要負責整個公司的財務工作,包括融資、稅務、編制預算、進行財務分析等,在部門內一般負責總賬、會計報表、稅務報表審核、整車及服務成本結轉,憑證審核;

  主辦會計,主要負責對賬、記賬、制作憑證、開整車發票、報稅和做日常輔助報表; 出納員(外出納員),主要負責收取整車款和公司日常業務支出,聯系銀行業務。如果有融資車業務,要負責與銀行交涉辦理整車合格證核對及存取業務;

  服務結算員(內出納員),主要負責收取服務收入款,備件收入款,精品安裝收入款,作服務業務結算,并每日將收取的款項交公司財務,作營業日報表。負責融資車款的收取和日常信息管理工作。

  第三章 資金及賬務管理

  第九條 公司籌集的資本金,應經中國注冊會計師驗證,出具驗資報告,公司以此進行工商登記,取得工商營業執照,公司據此發給投資者出資證明書。

  第十條 公司籌集的資本金,在經營期內,除投資者依法轉讓外,不得以任何方式抽走。

  第十一條 為適應業務經營需要,公司可以各種合法方式籌集資金,但事前必須征得董事會和管理公司的批準。籌集的資金是企業的“負債”,償還期在一年以內(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內)的是流動負債,償還期在一年以上(或超過一年的一個營業周期以上)的是長期負債。適度的負債是企業開拓經營、促進發展的措施之一。

  第十二條 公司享有對投入及籌集資金的經營權,可用于對流動資產、固定資產和其它資產的占用。資金管理的目的,在于令各項資產的占用趨于合理。

  第十三條 公司籌集資金的應計利息支出,籌建期間的計入開辦費,經營期間的計入財務費用,清算期間的計入清算損益;其中與購建固定資產或無形資產有關的利息支出,在資產尚未交付使用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以前,計入相應資產的價值。

  第十四條 流動資產的管理

  (一)公司的貨幣資金,由財務管理部集中、統一管理。

  (二)公司的資金執行預算管理。即總經理有在董事會批準的預算內支出的審批權,如果預算內支出不夠,必須以專項審批單的的形式向董事會申請特別預算,專項審批單經分管財務經理審核后,董事會審批后方可實施。

  現金的管理

  公司現金的收、付、存由財務管理部統一管理。以下情況例外:

  為便利工作,給經常有小額現金支出的部門(如收銀員、食堂、采購員、牌照員等)核定一定數額的備用金。定額備用金的限額由總經理審批。

  現金的使用范圍:依據國家規定的現金適用范圍嚴格執行。

  (三)存貨的管理

  公司的存貨包括庫存商品、低值易耗品和在途物資。

  售后服務部對零部件應確定合理庫存。正常補庫經部門經理和財務經理審核、總經理審批。外采部分,是指通過非廠家零配件(包括精品及裝飾)銷售渠道采購的商品,單筆采購金額超過3,000元或者1個月內采購次數超過兩次(含兩次),必須與供應商簽定采購合同,采購合同事前經市場部審批、報財務部備案后執行。 庫存商品包括商品車、二手車、零配件、精品及裝飾、油漆、輔料及代銷商品等。公司對庫存商品中的商品車、二手車采用個別計價法進行核算。零配件、精品及裝飾、油漆、輔料及代銷商品等數量進價金額法進行核算,會計核算按進價總金額登記進、銷、存變化,庫管員設置明細帳,登記數量、金額的進、銷、存變化,要保證帳帳相符、帳實相符。對庫存商品要求定期(季度)或不定期的進行實地盤點并出具相應盤點報告。代銷商品必須嚴格執行庫存商品管理相關規定,且單獨設置“委托代銷商品”和“應付代銷商品款”科目進行過渡核算。

  存貨發生短損、溢余,應及時查明原因,落實責任,將結果以內部行文的形式上報總經理審批后區別情況分別處理。若涉及金額在2,000元以上的必須上報董事會批示后方可處理。存貨盤盈,計入“營業外收入”;存貨盤虧毀損,剔除過失人或保險公司等的賠款和殘值后,計入“營業外支出”;存貨毀損且屬于非常損失的,剔除保險公司賠款和殘值后,計入“營業外支出”。

  低值易耗品是指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下或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下的勞動物資。公司的低值易耗品分為實物資產、工具及消耗品三類。

  實物資產(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上(含500元)20xx元以下的低值易耗品)、工具及消耗品(即單位價值在500元以下的實物資產),在領用時直接計入當期損益。除工具外的公司公共的低值易耗品,由行政辦公室統管,其他各部門單獨使用的,由各部門管理。工具由售后服務部專職庫管員負責管理。個人專用工具由使用人專門管理。

  對工具以及個人專用工具由庫管員設置工具使用臺賬,實施帳外資產管理。

  按照權責發生制原則,月末將未確認收入的滯庫車等領用零部件及材料部分應轉入“在途物資”核算。

  (四)公司的應收及預付款項(包括應收帳款、預付帳款、待攤費用、其它應收款項等),同屬流動資產。待攤費用是指已經支出、但應由本期和以后各期分別負擔的、攤銷期限在一年以內的各項費用。除待攤費用之外的各種應收預付款項,財務管理部應分別按客戶或供應商設置明細帳,經常核對并督促清理,嚴防呆帳、壞帳的發生。要求財務管理部于每月底三個工作日前向各責任人下發催款通知書,到每月5日上報財務月報時,將催款未果的情況統計上報財務管理中心。

  (五)公司暫不計提壞帳準備金,一旦發生壞帳損失,必須經管理公司審批后,根據管理公司批復意見進行處理。

  第十五條 固定資產和在建工程

  (一)公司的固定資產是指使用年限在一年以上、單位價值在2,000元以上的房屋、建筑物、機器、設備、器具、工具等。不同時具備以上兩個條件的為低值易耗品。購買固定資產需向董事會上報專項申請,申請中要注明購買理由、購買價格、使用及管理部門等,同時要上報資產購買合同,待董事會審批后方可購買。

  (二)固定資產的計價,按以下規定辦理:

  1、購入的固定資產,以購入價加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裝卸、包裝、安裝調試、保險費用和繳納的稅金計價,國外購入的還應包括進口稅金。

  2、自制、自建的固定資產,按建造過程中的實際凈支出計價。

  3、其他單位投資的固定資產,按評估確認的價值或按合同協議約定的價格計算。

  4、融資租入的固定資產,按租賃協議確定的價款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裝卸費、途中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等計價。

  5、在原有固定資產的基礎上進行改建、擴建的,按原有固定資產的價值,加上改擴建發生的支出,減去改擴建過程中的變價收入作為改擴建的固定資產價值。

  6、盤盈的固定資產,按重置完全價值計價。

  7、接受捐贈的固定資產,以所附單據確認的.金額,加上由企業負擔的運輸費、保險費、安裝調試費、繳納的稅金等計價。無所附單據的,按照同類固定資產市場價格計算。

  (三)公司的固定資產,分經營性與非經營性分別核算。

  (四) 公司的固定資產,采用“平均年限法”(直線法)計提折舊,計算方法:

  1━預計凈殘值率

  年折舊率=━━━━━━━━━×100%

  折舊年限

  月折舊率=年折舊率÷12

  月折舊額=固定資產原值×月折舊率

  各類固定資產的折舊年限,按《商品流通企業財務制度》規定執行。 各類固定資產的預計凈殘值,統一按資產原值的5%計算。

  (五)在建工程支出是指為購建固定資產或對固定資產進行技術改造在尚未交付使用前發生的支出。在建工程支出按實際成本計價。

  雖已交付使用但尚未辦理竣工決算的工程,估價轉入固定資產,并計提折舊。竣工決算辦理完畢后,按決算數調整原估價和已提的折舊。在建工程完工以前因試營業發生的營業收支,計入當期損益。 (六)公司對固定資產計提折舊

  1、計提折舊范圍:房屋和建筑物;在用機器設備、儀器儀表、運輸工具;季節性停用、修理停用的設備;融資租入和經營租賃方式租出的固定資產。

  2、下列固定資產不提折舊:未使用、不需用的機器設備;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固定資產;在建工程項目交付使用以前;已提足折舊繼續使用的固定資產;未提足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國家規定不提折舊的其他固定資產。

  固定資產按月計提折舊。當月增加的固定資產,從次月開始計提折舊;當月減少(或停用)的固定資產,從次月起停止計提折舊。固定資產提足折舊后,仍繼續使用的,不再計提折舊;提前報廢的固定資產不再補提折舊。

  3、公司固定資產大修理費用按實支數核銷,不采用預提方式。一次核銷大修理費用較多時,可分期攤銷,攤銷期限最長不超過二年。

  4、公司公共的固定資產,由行政部統管;銷售部門單獨使用的,由各銷售部門管理。各部門分別設置固定資產明細帳,財務部要求各部每季度進行一次全盤,要求帳帳、帳實核對。

  5、固定資產有償轉讓收入,清理、報廢的凈收入(或凈損失)以及固定資產盤盈、盤虧、毀損、報廢的凈收益或凈損失,分別計入營業外收支。固定資產清理及處置必須經公司財務管理部審核,執行總經理審批。各司試乘試駕車輛(不論上牌與否),在處置時必須上報財務部。

  具體管理辦法參閱行政管理手冊相關章節 第十六條

  無形資產、長期待攤費用和其他資產

  (一)公司的無形資產包括專利權、商標(店徽)權、著作權、土地使用權、非專利技術、軟件等。

  (二)無形資產按以下規定計價:

  1、購入的無形資產,按實際支付的價款計價。

  2、自行開發按法律程序認可的無形資產,按開發過程中發生的實際凈支出計價。

  3、接受捐贈的無形資產,按所附單據或參照同類無形資產價格評估計價。

  4、投資方作為資本金或合作條件投入的,按評估確認或合同、協議約定的金額計價。 (三)無形資產的攤銷按平均年限法計算。有規定使用年限的,按規定的使用年限分攤;無規定使用年限的,其攤銷期限五年。轉讓或出售無形資產取得的凈收入,計入“營業外收入”。 (四)長期待攤費用包括開辦費、以經營租賃方式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以及對原有固定資產進行裝修、裝潢的凈支出等。其中開辦費包括籌建期間的人員工資、培訓費、辦公費、差旅費、印刷費、注冊登記費以及不計入固定資產和無形資產購建成本的利息支出等開辦期間的損益。

  開辦費自投產營業之日起,按五年的期限分期平均攤銷計入管理費用;租入固定資產的改良支出,按“租賃期與耐用年限孰短”的原則分期攤銷;固定資產的裝修、裝潢凈支出,按立項裝修、裝潢后固定資產的耐用年限分期攤銷。

  其他資產包括臨時設施、銀行凍結存款、凍結物資、涉及訴訟中的財產等。臨時設施是指企業為保證施工和管理的進行而建造的各種簡易設施。臨時設施以建造時發生的實際支出計價,按工程受益期限分期攤入工程成本,報廢清理回收的殘值扣除清理費用后計入“營業外收支”。

  第十七條 成本費用管理

  (一)公司有關購、銷、存業務的各種耗費(包括直接耗費和間接耗費)均計入成本或費用。 (二)下列支出不得計入成本、費用:

  1、固定資產及無形資產購建支出及相關費用。

  2、與經營活動無關的其它支出。

  (三)公司采用個別計價法(與廠家相應系統核算方法一致)計算和結轉商品銷售成本。 維修車間領用物資采用移動加權平均法計算維修成本。

  (四)公司的費用開支,根據其發生環節和費用屬性,分為“經營費用”、“管理費用”和“財務費用”。

  1、公司在經營過程中發生的業務招待費,分別計入經營費用和管理費用。

  2、員工福利費:指除法定社會福利外所有在員工福利方面的支出,即在員工醫療、員工就餐、交通、住房等方面投入的非法定性費用,主要含各項補助,如話費補助、交通補助、住房補貼等、駐外人員探親差旅費、員工餐費、過節費、醫藥費等,但差旅補助不包括在內,根據帳務處理歸屬于差旅費。

  3、工會經費:所有在組織員工活動方面所投入的費用。職工教育經費:聘請培訓講師、外派參加培訓所產生的培訓報名費、資料費、培訓差旅費以及內部購買培訓教材等所有在員工培訓方面投入的費用,包括培訓而發生的差旅費。公司每月按職工應發工資總額的2%比例計提。

  3、公司的工資及獎金分配,原則上應堅持工資增長速度低于本企業經濟效益增長速度,員工平均實際收入增長速度低于本企業勞動生產率增長速度。公司制定薪酬制度、分配方案及工資總額,報董事會批準后方可執行。

  第十八條 銷售及利潤管理

  (一)公司商品銷售收入按以下原則確認。

  1、采用直接收款方式銷售商品,以貨款已經收到或取得收取貨款的憑證、且發票帳單和商品(或提貨單)已交付購方(交付提貨單者,則不論商品是否已發出)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2、采用分期收款方式銷售,按合同約定全部價格作為本期銷售收入的實現,未收到款項的部分確認為企業的債權。

  3、預收貨款,發票帳單和商品(或提貨單)已交付購方(交付提貨單者,則不論商品是否已發出)時作為銷售收入的實現。

  (二)銷售商品時,給予購貨方的銷售折扣、折讓、計入相應商品的“商品銷售折扣與折讓”科目,這里包括贈送各式商品和服務的成本(僅限于管理報表)。銷售商品退回,沖減當期商品銷售收入。

  (三)一個會計期間內各項收入之和減去各項支出(成本、費用和損失等)之和的差額,是企業的利潤;以上差額小于“零”時,則表示企業當期虧損。

  (四)公司的凈利潤交由董事會統一分配。

  第四章 會計核算與財務報告

  第十九條 公司實行獨立核算。在會計核算中,財務部門嚴格按照相關要求和《商品流通企業會計制度》的規定,處理會計事務,編制財務報告,進行業績評價。

  第二十條 會計核算應遵守會計核算的基本操作規范。

  第二十一條 財務部嚴格按照財務管理規范的規定,定期編制財務報告。財務報告包括會計報表及其說明。會計報表包括會計報表主表、會計報表附表及其說明。

  第二十二條 會計報表應當根據登記完整、核對無誤的會計帳簿記錄和其他有關資料編制,做到數字真實、計算準確、內容完整、說明清楚。任何人不得篡改或者授意、指使、強令他人篡改會計報表的有關數字。

  第二十三條 會計報表之間、會計報表各項目之間,凡有對應關系的數字,應當相互一致。本期會計報表與上期會計報表之間有關的數字應當相互銜接。如果不同會計年度會計報表中各項目的內容核算方法有變更的,應當在年度會計報表中加以說明。

  第五章 稅務

  第二十四條 公司依據稅法規定,保證納稅及時、準確。

  第二十五條 公司流轉稅,依增值稅、營業稅的有關規定正確核算。

  第二十六條 公司企業所得稅,依稅法規定正確確定應納稅所得額,按所得稅稅率計算應納所得稅額。

  第二十七條 公司依個人所得稅法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

  第二十八條 公司依國家其他規定繳納國家征收的各種稅費。

  第二十九條 公司享有各種減免稅政策,應依據享有減免稅的規定處理利得。

  第六章 會計監督

  第三十條 會計人員對本單位的經濟活動進行監督。

  (一)會計人員進行監督的依據是:

  1、財經法律、法規、規章。

  2、會計法律、法規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

  3、省、州、市財政部門和國務院業務主管部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制定的具體實施辦法或者補充規定。

  4、公司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會計法》和國家統一會計制度制定的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

  5、公司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等。

  6、財務管理規范及公司各部門制度及工作流程。

  (二)會計人員應當對原始憑證進行審核和監督。對不真實、不合法的原始憑證,不予受理。對弄虛作假、嚴重違法的原始憑證,在不予受理的同時,應當予以扣留,并及時向財務經理及總經理報告,請求查明原因,追究當事人責任。對記載不準確、不完整的原始憑證,予以退回,要求經辦人員更正、補充。

  (三)會計人員應當對實物、款項進行監督,建立并嚴格執行財產清查制度。發現帳簿記錄與實物、款項不符時,應按國家有關規定進行處理。超出會計人員職權范圍的,應當立即向財務經理、總經理報告,請求查明原因,作出處理。

  (四)會計人員應當對財務收支進行監督。

  1、對審批手續不全的財務收支、應當退回,要求補充、更正。

  2、對違反規定不納入單位統一會計核算的財務收支,應當制止和糾正。

  3、對違反國家統一的財政、財務、會計制度規定的財務收支,不予辦理。 (五)會計人員對違反單位內部會計管理制度的經濟活動,應當制止和糾正;糾正無效的,應當立即向財務經理、總經理報告,請求處理。

  (六)會計人員應當對單位制定的預算、財務計劃、經濟計劃、業務計劃的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七)會計人員應對公司相關商政策執行情況進行監督。

  按照董事會要求接受上級相關部門審計時,積極配合審計工作,如實提供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以及有關情況,不得拒絕、隱匿、謊報,不得示意當事人出具不當的審計報告。

  第三十一條 會計工作交接

  (一)會計人員工作調動或者因故離職,必須將本人所經管的會計工作全部移交給接替人員。沒有辦清交接手續的,不得調動或者離職。

  (二)接替人員應當認真接管移交工作,并繼續辦理移交的未了事項。 (三)會計人員辦理移交手續前,必須及時做好以下工作:

  1、已經受理的經濟業務尚未填置會計憑證的,應當填制完畢。

  2、尚未登記的賬目,應當登記完畢,并在最后一筆余額后加蓋經辦人員印章。

  3、整理應該移交的各項資料,對未了事項寫出書面材料。

  4、編制移交清冊,列明應當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印章、現金、有價證券、支票簿、發票、文件、其他會計資料和物品等內容。

  (四)會計人員辦理交接手續,必須有監交人員負責監交。一般人員交接,由財務經理負責監交;財務經理交接,由總經理負責監交,必要時可由管理公司財務總監或審計部派人會同監交。

  (五)移交人員在辦理移交時,要按移交清冊逐項移交;接替人員要逐項核對點收。

  1、現金、有價證券要根據會計帳簿有關記錄進行點交。庫存現金、有價證券必須與會計帳簿記錄保持一致。不一致時,移交人員必須限期查清。

  2、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會計資料必須完整無缺。如有短缺,必須查清原因,并在移交清冊中注明,由移交人員負責。

  3、銀行存款帳戶余額要每月與銀行對帳單核對,如不一致,應當編制銀行存款余額調節表調節相符,各種財產物資和債權債務的明細賬戶余額要與總帳有關帳戶余額核對相符;必要時,要抽查個別帳戶的余額,與實物核對相符,或者與往來單位、個人核對清楚。

  4、移交人員經管的票據、印章和其他實物等,必須交接清楚;移交人員從事會計電算化工作的,要對有關電子數據在實際操作狀態下進行交接。

  (六)財務經理移交時,還必須將全部財務會計工作、重大財務收支和會計人員的情況等,向接替人員詳細介紹。對需要移交的遺留問題,應當寫出書面材料。

  交接完畢后,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要在移交清冊上簽名或者蓋章。并應在移交清冊上注明:單位名稱,交接日期,交接雙方和監交人員的職務、姓名,移交清冊頁數以及需要說明的問題和意見等。移交清冊一般應當填制一式三份,交接雙方各執一份,存檔一份。

  (七)接替人員應當繼續使用移交的會計帳簿,不得自行另立新帳,以保持會計記錄的連續性。 (八)會計人員臨時離崗或者因病不能工作且需要接替或者代理的,財務經理或總經理必須指定有關人員接替或者代理,并辦理交接手續。臨時離崗或者因病不能工作的會計人員恢復工作的,應當與接替或者代理人員辦理交接手續。移交人員因病或者其他特殊原因不能親自辦理移交的,經財務經理和總經理批準,可由移交人員委托他人代辦移交。

  移交人員對所移交的會計憑證、會計帳簿、會計報表和其他的有關資料的合法性、真實性承擔法律責任。

  第三十二條 其它

  (一)印鑒的保管和使用

  1、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由財務管理部保管,法定代表人名章由總經理保管(總經理離崗時交由行政辦公室主任或指定人員保管)。

  2、財務專用章、發票專用章的使用需經財務經理審核批準,并在《印章使用登記表》上進行登記。

  3、嚴禁在空白單據上加蓋公司印鑒。

  4、所有印鑒應放置于保險柜內,每天用完后放回原處。

  5、印鑒的具體管理規定參照行政管理細則之“印信管理辦法”。

  (二)公司所有生效合同一式兩份,財務部存一份原件、行政辦公室存一份復印一份。 (三)各部門人員的人事變動,財管部按人力資源部管理細則的規定為其辦理相關手續。有關個人掛帳部分必須清理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在科目余額中不得有離職人員的往來帳目。

  第七章 會計檔案管理制度

  第三十三條 加強公司各種會計檔案的保密性,任何人不得亂放或丟失,嚴禁轉借。

  第三十四條 財務管理部門必須每月按時向上級及財稅部門報送報表,因逾期造成的經濟罰款由財務人員自負。

  第三十五條 當月的財務報表及分析,財務管理部必須在次月的五日前,由財務經理做分析報告以書面形式提交總經理,并上傳財務總監。財務分析應著重分析以下內容:

  1、本月收入情況分析,要進行對比分析,針對變化較大的部分從財務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議。

  2、本月成本情況分析,要進行對比分析,針對變化較大的部分從財務角度提出自己的看法及建議。

  3、費用分析,對本月預算執行及超出預算的費用要著重分析。

  4、其他重大財務事項說明及分析,包括人員、資金等重大財務事項。

  第三十六條 各種會計憑證、賬簿、報表及各種分析、總結等,在年終時必須分別造冊,登記歸檔,按不同的保管年限進行保管。

  第三十七條 每年年度結賬后,按要求打印會計賬簿,訂本賬(銀行存款日記賬和現金日記賬)由經管人按結賬方法的規定,注銷空白賬頁,交保管人員統一登記歸檔保管;會計要按要求打印會計賬簿,活頁賬要由經管人按順序編寫連續號,撤出空白賬頁,用線繩鎖緊賬冊后交保管人員統一登記歸檔保管。

  第三十八條 會計報表要按月度順序存檔保管。

  第三十九條 凡存檔期已滿需銷毀的會計資料,在辦理有關手續后按規定銷毀。

  第四十條 為配合每年度稅務年檢及公司管理條例,每年二月份前進行上一年度財務自查審計工作并將自查結果上報總經理。

  第四十一條 立卷要求:

  1、憑證裝訂整齊。

  2、賬簿要結清封死,填寫齊全,印章清晰,印花稅票要粘貼足額,并畫銷或注銷。

  3、報表要按月份裝訂成冊,規定報表之外的附加報表和臨時報表,尺寸要控制在統一報表尺寸之內。

  第四十二條整理分類:

  會計檔案按年度分成報表、賬簿、憑證三大類,報表報年度、季度、月份分別組卷,憑證按時間和憑證號順序組卷。 第四十三條

  會計檔案的調閱

  會計檔案調閱時,由檔案管理人員調出所需賬冊,調閱人當時查看。借閱人應對檔案完整性負責,不得擅自涂改、勾畫、剪裁、抽取、拆散或損毀。會計檔案原則上不得借出。

  第八章 說明

  第四十四條 公司將根據經營或管理情況的變化,對本管理制度和相關財務管理附則進行適當修訂和補充,經董事會核準后執行。

  第四十五條 本管理制度由宏順公司財務管部負責解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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