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5篇(實用)
在平日的學習、工作和生活里,難免會有事故發生,為了降低事故后果,通常需要預先編制一份完整的應急預案。應急預案的格式和要求是什么樣的呢?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的車輛事故應急預案,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
一、目的
為保證施工車輛在道路交通運輸過程中發生車輛故障或車輛交通事故時,能夠快速正確的采取應急處置措施,降低故障或事故造成的損失,保護企業員工及其他人員的人身安全,保護企業財產少受損失,減少對環境的破壞,特制定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事故應急響應預案。
二、適用范圍
單位所屬車輛通行道路、施工場地、公司停車場所。
三、組織機構及職責
3.1車輛事故應急救援管理流程執行公司內應急處理相關管理架構。
3.2職責
1.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車輛道路交通安全的管理和事故應急救援工作。
2.企業管理人員,是車輛道路安全管理和事故應急搶救工作的主要人員。接到車輛交通事故報告時,應立即向總經理匯報,并在總經理組織/指導下救援工作。
3.企業管理人員負責單位運輸車輛的安排和行車安全管理,具體開展事故應急搶救工作。
4.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對汽車車況及車輛管理工作的'監督檢查,負責故障/事故車輛維修、報廢管理。
5.公司車輛管理負責人負責協助車管所開展日常車輛安全監督管理和事故救援工作,負責交通事故的匯總上報。
6.公司財務部門負責提供應急救援及受傷人員醫療費用等經費。
7.公司車輛駕駛人員,應當學習并嚴格遵守國家有關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按照操作規程安全駕駛、文明駕駛。發生交通事故時,應立即停車,迅速報警并保護現場。若造成人身傷亡的,應迅速撥打“120”醫療急救電話,并協助醫務人員或其他搶救人員搶救傷者;若發生火災,首先應撲滅初燃火災,火勢較大時則應撥打“119”火警電話;事故現場局面復雜的,還應撥打“110”匪警電話,請求公安警察的援救。把人身傷亡和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8.車輛駕駛人員,應當配合事故現場交通警察的指揮,在事故調查完成后,盡快恢復交通。
9.車輛乘車人員,在發生道路交通事故時,應協助司機迅速報警,及時報告上級,并積極搶救傷亡人員。
四、應急響應
1、現場緊急處置險情,開展自救脫離險境:
⑴當機動車在道路行駛中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僅造成輕微財產損失,未造成人身傷亡且基本事實清楚的,當事人應當先撤離現場再進行協商處理。
⑵當機動車在道路上發生交通事故,車輛駕駛人員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造成人身傷亡的,應當立即搶救傷員脫離險境,并迅速撥打交通事故處理報警電話“122”、“120”、“110”、“119”等急救電話。因搶救傷員需要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⑶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或檢修車輛遇有火災時,駕乘人員首先應使用車上配置的干粉式滅火器,噴射火焰根部,撲滅初起火災。若火勢較大難以控制時,應迅速撥打“119”火警電話。做好自我保護,把車輛損失減少到最低程度。
⑷事故現場要做好保護,必要時增設警戒。
2、交通事故報告
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時,當事的司乘人員要立即向部門及公司領導報告,報告的主要內容有:事故簡要經過、事故地點、時間、單位、傷亡情況、司機姓名、車牌號碼等情況。當事人應當如實向交警陳述交通事故發生經過,不得隱瞞交通事故真實情況,更不得肇事后逃逸。
3.公司的應急救援
⑴總經理應組根據事故報告中反映的事故性質、傷亡或車輛等財物損失大小等情況,決定采取何種級別的應急救援措施,必要時派人到現場協調處理。
⑵輕微事故、一般事故由事故當事人根據交警或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的事故處理意見,妥善處理好各項事宜。視具體情節可派員前往協助調查處理。
⑶接到重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帶隊立即趕赴事故現場,若在交通道路上必須配合交警等部門開展應急搶救工作、事故調查分析等,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⑷接到特大交通事故報告時,總經理應立即趕到現場指揮搶救工作,并委派專人負責做好事故善后工作。
⑸財務部門在發生人身傷亡事故時,要及時籌備資金,以供搶救傷者、修理事故車輛使用。
4.現場恢復
事故現場的搶救等工作完成后,經公安交通警察或交通管理部門調查、取證后,根據交警的指揮,要及時清理撤離事故現場,疏通道路交通。
五、事故調查處理
1.車輛交通事故由公安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調查處理。
2.一般事故由事故發生后,報公司可視情節進行處理,對事故責任者可由公司研究按照有關規定處理。
3.車輛交通事故發生后,要及時通報車輛保險公司,對受損車輛評估,保險公司派員或委托經理部車管所對受損的車輛依據保險條款及時恢復車輛;及時做好車輛保險索賠工作。
4.發生重大事故必須及時上報公司。公司派員趕赴現場,協助交管部門并參與處理,對責任者按規定處理。
5.總經理根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的認定,妥善處理好傷亡者的經濟賠償工作。據交通警察對事故責任認定,提出對當事人的處理意見。
6.依據交通警察對事故的處置意見改進和實施防范措施。
六、應急資源
1.車輛均應配備常用檢修工具、警告標志牌等警告標志。
2.每臺車輛均應隨車配備干粉式滅火器等消防器材,定期檢查保養,確保消防器材能夠有效使用。
3.取得機動車輛駕駛證件,具有駕駛資格的人員。
4.對違章違禁屢禁不止或不適合機動車輛駕駛的人員,應令其換崗、辭退。保證機動車輛駕駛人員的素質能夠勝任其工作。
5.組織駕駛人員學習有關法律法規,提高司機的應急處理能力。
七、相關記錄
1、車輛駕駛人員的“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法律法規的宣傳教育、學習培訓記錄。
2、對車輛的檢查、維修、保養記錄。
3、車輛故障或事故記錄。
4、車輛出勤報表。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2
1 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集團公司全部出租車輛使用液化石油氣(LPG)為燃料,液化石油氣屬易燃氣體,與空氣混合能形成爆炸性混合物,遇明火、高熱或與氧化劑接觸極易燃燒爆炸。若遇高熱,容器內壓增大,有開裂和爆炸的危險。
車輛在日常使用、安裝、維護的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車輛燃氣系統設備損壞造成液化石油氣泄漏,遇明火、高熱,有引起燃燒爆炸的危險,使財產損失,人員傷亡。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應急組織體系
同綜合應急預案“應急組織體系”。
2.2 指揮機構及職責
同綜合應急預案“指揮機構及職責”。
3危險源監控和管理
3.1 技術性預防和管理措施
(1)制定燃氣車輛安全技術操作規程,加強崗位培訓和專業基礎知識培訓,從事燃氣車輛操作、維修人員必須經培訓合格持證上崗;
(2)認真執行燃氣車輛交接班和回場檢檢查制度,每次回場檢查使用LPG檢漏儀對燃氣車輛的燃氣系統和燃氣應急箱進行全面檢查發現故障和異常現象立即停止營運,送修理廠檢修,合格后方可營運;
(3)維修車間嚴禁使用明火,檢修人員上崗時必須按規定穿戴勞保用品;
(4)加強停車場巡回檢查,在檢查中采取一看、二聞、三測,發現問題立即向主管領導報告。
(5)集團公司屬下各單位每季不少于一次組織員工進行燃氣車輛應急處置培訓和演練;
3.2危險源監控方式、方法
(1)建立和健燃氣車輛日常管理措施,定期對車輛燃氣系統進行檢查維護和保養。
(2)制定并嚴格執行燃氣維修車間動火等危險作業的審批和監督制度,對動火現場的要求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執行,確保車間內沒有易燃易爆物品符合動火條件,防止發生火災爆炸事故。
(3)作業中要嚴格遵守作業規程的相關規定,嚴禁野蠻作業、野蠻施工。如氣瓶在使用時必須穩固豎立或裝在專用車(架)或固定裝置上。氣瓶不得置于受陽光暴曬、熱源輻射及可能受到電擊的地方。
(4)車載滅火器定期檢查和維護,保證完好有效。
(5)重視人員崗前培訓,作業人員均持證上崗。
(6)設置安全警示標志。
4信息報告程序
應急處理程序
5應急響應
5.1響應分級
同綜合應急預案5.1“響應分級”。
5.2響應程序
集團公司各部門、各事業部及屬下單位根據燃氣車輛泄漏事故的嚴重性、緊急程度、可控性、敏感程度、影響范圍等,在各自職責范圍內,負責各級的燃氣車輛泄漏事故的處置。
原則上集團公司負責Ⅰ級、Ⅱ級類別的燃氣車輛泄漏事故;各事業部及所屬單位負責Ⅲ級、Ⅳ級類別的燃氣車輛泄漏事故,集團公司協助處理Ⅲ級類別的燃氣車輛泄漏事故。
燃氣車輛泄漏事故發生后,負責處置該級別燃氣車輛泄漏事故的`單位(部門)應當立即啟動相應應急預案。啟動高級別應急預案時,事發單位低級別應急預案同時啟動,應急預案啟動后,有關單位(部門)應當同時啟動具體行動方案。
5.3現場應急處置措施
5.3.1 燃氣車輛在保修過程中發生泄漏、起火的應急處置措施
(1)車輛在維修過程中,燃氣系統泄漏時,維修人員必須帶防凍手套,不可徒手觸摸燃氣氣體泄漏部位,以免凍傷皮膚;
(2)當發生或懷疑燃氣泄漏時,切勿發動車輛,應搶先在大量的可燃混合氣體形成前立即關閉車輛儲氣罐組合閥手動閥開關(以下簡稱:氣瓶手動閥開關),移離或壓制一切可能的點火源(包括明火、煙火、火星、電焊弧);
(3)維修人員要迅速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使用防爆專用工具堅固漏氣點連接件后,使用專用檢測設備檢測泄漏部位,確定排除泄漏后,方可恢復燃氣系統運作;
(4)在泄漏嚴重的情況下(區域報警或經測試氣體濃度高于爆炸下限的20%時)要迅速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撤走非必要的在場人員,設置警戒線嚴禁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對于液化氣已擴散的地段,電氣應保持原有狀態,不得開或關,必要時撥打電話報警求助;
(5)當車輛起火時,維修人員要迅速打開車尾箱戴上手套,立刻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切斷氣源;
(6)使用干粉滅火器或水對準火源根部噴灑,待火源熄滅后,立刻上報集團公司營運安監部和信息技術部。如火勢過大,應立刻撥打火警電話“119”及通知搶險隊。
5.3.2 行車過程中燃氣車輛發生氣體泄漏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1)當發生氣體泄漏事故時,司機要迅速選擇安全合適的位置靠邊停車,關閉發動機,切斷總電源,拉緊手動制動器;
(2)司機須馬上打開車門,將乘客和行人疏散到50米范圍外,同時提醒乘客不得點火吸煙或使用手機;
(3)司機迅速從車上取出滅火器、反光警告標志、防凍手套及防護品下車;
(4)在車輛20米范圍放置警告標志、準備好滅火器,做好現場安全的防護工作;
(5)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若泄漏處在組合閥上,且泄漏處已結冰,把手動閥覆蓋,此時駕駛員拿出濕毛巾,蓋在泄漏處,并不斷淋水,把冰溶解后,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
(6)控制漏氣后,立刻撥打電話通知應急拯救調度中心報告事故情況;
(7)如若泄漏過大,司機個人無法處理時,應立刻撥打火警電話“119”及通知應急拯救調度中心,并向分公司報告事故情況,以獲得拯救支援,并做好現場警戒安全保護工作。
5.3.3 行車過程中燃氣車輛發生著火事故的應急處理措施
(1)發生著火事故時,司機要迅速選擇安全合適的位置靠邊停車,關閉發動機,切斷總電源,拉緊手動制動器;
(2)司機須馬上打開車門,將乘客和行人疏散到50米范圍外,同時提醒乘客不得點火吸煙或使用手機;
(3)司機迅速從車上取出滅火器、反光警告標志、防凍手套及防護品下車;
(4)司機迅速打開車尾箱戴上手套,立刻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切斷氣源;
(5)在車輛20米范圍放置警告標志、準備好滅火器,做好現場安全的防護工作;
(6)使用滅火器對準火源根部噴灑干粉,待火源熄滅后,立刻通知搶險中心,把車拖回修理廠。如火勢過大,司機個人無法處理時,應立刻撥打火警電話“119”及通知應急拯救調度中心,并向分公司報告事故情況,以獲得拯救支援。
5.3.4 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
(1)當車輛發生交通事故造成氣體泄漏時,司機立刻關閉總電源,打開車門將車上乘客疏散到50米范圍外,同時提醒乘客不得點火吸煙或使用手機;
(2)司機迅速打開車尾箱戴上手套,立刻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切斷氣源;
(3)在車輛20米范圍外放置警告標志;
(4)司機必須馬上向應急拯救調度中心和所屬營運分公司報告事故情況;
(5)司機手持滅火器在車輛附近監護戒備,保護現場直至交警、搶險隊到場處理。
5.3.5 車場停放燃氣車輛泄漏、起火應急處理
(1)燃氣車輛泄漏應急處理
a)護衛員發現停放車輛有液化氣泄漏時,應搶先在大量的可燃混合氣體形成前立即關閉樓層總電源,關閉一切可能的點火源(包括明火、煙火、移動電話,不可發動車輛),在車場入口處設置安全警戒線,及時通知白云集團 24小時應急拯救處理中心(電話:87786520);
b)通知所屬駐場單位值班人員迅速取車門匙打開車尾箱,戴上防凍手套關閉氣瓶手動閥開關;
c)泄漏嚴重的情況下,要迅速撤走非必要的在場人員,嚴禁無關人員和車輛進入,對于液化氣已擴散的地段,電氣應保持原有狀態,不得開或關,不可發動車輛,并設置警戒線,必要時撥打119電話報警求助;
d)駐場單位義務消防隊員及值班人員要迅速從消防栓箱內拿出水帶,打開水掣不斷淋水稀釋可燃混合氣體。
(2)燃氣車輛起火應急處理
a)如車輛著火時,要迅速撥打“119”緊急救火電話,并向集團公司營運安監部(電話:8x60)報告情況;
b)及時通知駐場各單位,迅速撤離無關人員到安全位置;
c)組織駐場單位義務消防隊員及值班人員迅速使用干粉滅火器或水對準火源根部噴灑,盡快控制險情蔓延,努力將火源熄滅,最大限度地減輕事故災害。
(3)注意問題
a)搶險人員進入現場時必須關閉通訊設備和一切火種;
b)做好個體防護措施配備必要的個人防護器具,防止中毒和凍傷;
c)對現場可燃氣體濃度進行檢測突然發生閃燃、閃爆,避免造成二次人身傷亡;
d)液化氣儲瓶已發生變形時,必須馬上組織所有搶險人員撤離進退。
5.4人員疏散警戒
(1)疏散警戒組成員接到事故警報后,迅速到達現場進行疏散警戒,距事故點100米為警戒區設置警戒區域,在關鍵路口和路段設置警戒繩,防止無關人員靠近事故現場。
(2)負責疏散的工作隊員的任務是動員、協助危險區域內的非搶險職工和外來人員疏散,告知緊急集合點位置和疏散路線方向,讓有能力行走的人員自行向安全地點疏散,并協助老、弱員工撤離至安全地點,疏散過程中盡量做到不漏人。
(3)引導現場區域的人員疏散,確保人員安全快速疏散,在安全出口以及容易走錯的地點安排專人值守,防止發生爭先恐后,互相擁擠,阻塞通道,導致自相踐踏,造成不應有的慘劇發生。
(4)疏散警戒組隊員在組織疏散過程中發現有危重病人(含中毒者),則立即用擔架將其轉移至安全區域,交由安全防護救護組采取適當救護措施,并由安全防護救護組迅速送至醫院救護或聯系救護車到現場救護,轉送途中及時聯系接收醫院做好準備。
(5)迅速派人到附近路口引導救援車輛有序進入搶險現場。
5.5受傷人員現場救護
一旦發生人員受傷時,安全防護救護組的成員按分工立即以最快的速度進行搶救、救護。對受傷人員進行簡單處理或現場包扎處理后,立即求助120急救中心或快速送往最近的醫院。
現場的救護處理措施、方法:
(1)使受傷者盡快脫離事故現場移至空氣新鮮處,按不同受傷情況進行處理。
(2)創傷人員。對于危重創傷,首要搶救生命;創口出血,用繃帶或止血帶壓迫包扎止血;如果動脈出血,必須把血管壓住(壓迫止血點),即壓住比傷口距離心臟更近部位的動脈(止血點),并送醫院注射破傷風預防針,作進一步醫療處理。
(3)如果手指或腳趾全部被切斷,應馬上用止血帶扎緊受傷的手或腳,或用手指壓迫受傷的部位止血。傷口用無菌紗布或清潔棉布包扎,斷離的手指、腳趾也要用無菌紗布包扎,立即送醫院進行手術。
(4)骨折者首先搶救生命,而后用妥善的方法將肢體固定,若備有特制的夾板最為妥善,否則就地取材,如樹枝,木棍等作為夾板之用,也可將受傷的上肢綁在胸部,將受傷的下肢連同健肢一并綁起來。傷者經妥善固定后迅速運往醫院。
(5)呼吸心跳停止須現場進行心肺復蘇。
(6)待救護車到場,協助護送傷院到醫院。
6信息發布
同綜合應急預案“信息發布”。
7應急結束
(1)應急救援結束后,應派專人全面徹底檢查火災爆炸現場,確認危險已經徹底消除,防止其他危險隱患存在或次生災害的發生。
(2)要設置警戒區,派專人值守,保護事故現場,為事故調查做好現場保護。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3
為防止加油站跑、冒油事故的發生,及時處理突發事件,確保加油站安全生產。特制定本應急預案。
1、組織原則:
加油站“預防跑、冒油預案”,實行統一領導統一指揮,堅持局部服從全局,一般服從重點的基本原則。
2、協調原則:
加油站預防跑、冒油工作,必須與整個加油站行政、生產、消防安全管理協調一致,防跑、冒油應急工作在實施過程中具有權威性,能集中、調動各部門力量相互配合實施搶險。
3、重視發生災害的程度:
石油產品的具有易燃、易爆、易揮發,易擴散流失、易造成火災污染環境,危害極大,應保護重點,防止擴大事故。
4、預案使用范圍和啟動條件:
本預案適用于加油站輸油管線泄漏搶險,凡加油站發生輸油管線泄漏本預案開始啟動。
1.1組織機構及人員分工:
1、組織機構:
成立防跑、冒油領導小組:
組長:龍xx
副組長:梁xx
班組長:李xx
現場安全員:梁xx
搶險人員:林xx
2、人員分工:
組長:負責組織指揮加油站跑冒油搶險小組成員及全體員工實施搶險應急預案。
副組長:負責協調、后勤保障工作,組長不在時代替組長職責。
班組長:負責關閉相關閘閥。
現場安全員:負責事故現場警戒,安全保衛,防止油品擴散造成火災事故。
搶險人員:服從組長的統一指揮開展堵漏、回收余油實施搶險工作。
1.2搶險領導小組工作任務:
1、領導小組實施應急工作的指揮任務,執行上級部門有關指示要求,組織加油站防跑、冒油應急搶險預案的'實施。
2、協調各班組的搶險、救災、醫療、救護、消防安全保衛、物資救援等工作。
1.3應急物資:
正壓式空氣呼吸器:5個
防毒面具: 5個
干粉滅火器: 5個
泡沫滅火器:5個
推車式滅火器:2個
1.4、現場控制:
1、涉及崗位工作人員立即利用應急物資、防爆設備進行收集油品。
2、發油現場發生跑、冒油,必須立即停止發油外,車輛禁止啟動。
3、義務消防隊立即趕到現場,避免意外事故發生。
4、加油現場和罐區發生跑、冒油或操作失誤跑油必須立即清除余油,修復設備,確認無油氣及火災危險才能恢復生產作業。
1.5、預案演練:
演練結束后,及時對應急設施維護、歸位,恢復正常生產。做好演練記錄。
1.6、接卸油品油罐發生跑油搶險控制:
(1)、計量員立即停止卸油作業并關閉相應閥門。報告站長(應急領導小組長),并做好事故現場的安全保衛工作。
(2)、站長按照防跑、冒油應急預案組織力量實施搶險。
(3)、應急搶險人員服從統一指揮,利用鋁盆、鋁簸箕和棉紗收集油品。將收集油品灌裝到儲備的油桶中做好回收處理。
(4)、現場安全員和義務消防隊加強現場監控,避免發生火災事故。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4
1、開展自救:
車輛自燃時應立即按以下原則進行自救:
1)立即指揮乘客立刻離開車輛;
2)在初起火時,迅速使用滅火器滅火;
3)關閉油路、氣路和電路總閥,呼救路人、其他車輛駕駛員協助撲救;
4)估計火災難以成功撲救,應及時報警,協助乘客、路人疏散,引導救火車到現場。
2、現場救援
指揮部總指揮根據接到的事故信息,立刻對救援人員進行部署、調配,車輛自燃救援小組組長立刻落實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及時勘察事故現場迅速制定工作措施,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及時、妥善地做好死、傷人員救援工作,盡快消除險情,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人員的生命和財產損失。
后勤支援小組組長根據現場情況調配資源進行支援配合。、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救援小組應及時向指揮部領導匯報事故現場情況,提出可行性建議,服從指揮部總指揮的統一指揮,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后續處理工作。如現場情況復雜、需要現場指揮的',救援小組組長可向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建議,由指揮部總指揮到現場指揮。
由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做好穩定司機情緒,做好現場秩序維護、疏散現場圍觀人群工作,積極與各方溝通,根據事件起因組織開展調查,制定調解措施,引導新聞媒體做好正面宣傳等工作。
指揮部根據事故情況,到事故現場進行指揮。在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交通事故救援小組組長向指揮部總指揮提出申請經總指揮批示同意后響應終止。或由指揮部根據實際情況發布響應終止的指令。車輛火災事故應急預案(篇3)
1潛在危險:
1.1不論災情大小,隧道內已無法通車,可能引發再次交通事故,增加事故嚴重程度;
1.2車輛火災引起的濃煙充斥隧道,對人體造成不同程度傷害;
1.3火勢嚴重情況下車輛難以疏通,可能存在人員傷亡。 2應急實施步驟:
2.1.監控人員發現隧道內車輛事故火災,立即采用有線廣播告知來往車輛,同時切換交通信號燈和可變情報板做好一切臨封道工作;
2.2.立即撥打119報警;
2.3.同時通知隧道當班人員、交警大隊、路政大隊、施救車,并通知半山管理站領導和相關收費站,根據現場反饋情況,將災情發展情況通知站長和公司領導;
2.4.當班人員帶上必備器材,開啟工作車輛警燈,并鳴警笛全速駛向事故區域;
2.5當班人員配合交警視具體情況,進行交通管制,按要求設置臨時標牌和錐形標;
2.6當班人員視情況營救傷員,在公安消防到達前盡量采取相關措施穩定火災、火勢,待其趕到以其為主,并協助其進行救援工作;
2.7其余人員協助交警做好交通管制工作,并協助消防員滅火。
2.8事故處理后,當班人員協助公路養護人員搞好現場殘留物清除工作;
2.9當班人員撤走交通管制工具,交警負責恢復隧道正常交通,根據情況通知監控人員切換交通信號燈和可變情報板等交通誘導標志恢復隧道正常行車模式。
2.10監控人員通知相關收費站,隧道恢復正常交通;2.11相關人員做好事故(火災)事故處理過程及結果的記錄。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5
1 總則
1.1編制目的
整合公司資源,提升公司在道路交通事故救援能力,保證救援工作快速、有序、高效、安全地開展,減少重特大交通事故造成的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以及對公司、環境產生的不良影響,把道路交通事故危害程度降到最低,實現救災、減災的目的,維護公司穩定。
1.2編制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
《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
1.3適用范圍
適用于公司可能發生或者已經發生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救援。
2 組織指揮體系與職責
2.1組織指揮體系
組 長:***
副 組 長:**** **** *** ***
成 員: 部門、單位和項目部負責人
2.2職責
2.2.1 組長:負責提供車輛交通事故應急所需的資源;負責在事故發生時啟動應急計劃,指揮救援工作,并上報相關主管部門。
2.2.2 副組長:協助組長安排現場救援的各項工作;負責實施應急計劃的培訓與演練。
2.2.3 成員:負責實施現場救援的各項工作:事故現場的保護、無關人員的疏散、醫療機構的聯系、傷員的運送,事故善后工作等。
3 應急響應
3.1 應急處置
3.1.1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輛駕駛員及車上人員第一步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同時應匯報安保部和公司領導。
3.1.2未造成人身傷亡及情節很輕的,當事人對事實及成因無爭議的,自行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不即行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
3.1.3造成人身傷亡的,車輛駕駛人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報告公安機關或交通管理部門,保護現場,同時應匯報安保部和公司領導,因搶救受傷人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3.1.4如果受傷人員必須立即治療,同時又找不到其他車輛協助運送的情況,當事人可以利用發生事故的車輛送傷者到醫院救治,但在移動現場前,必須將因移動現場后無法確定的車輛、人員倒地位置等進行標劃。當事人可以利用石塊、磚頭、白灰等物品在地面進行明顯標注。
3.1.5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人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機動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3.2信息報告
3.2.1 事故發生后,當事人應立即報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3.2.2報告內容主要包括:報告單位、報告人,聯系人和聯系方式,報告時間,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和現場情況;事故的簡要經過、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情況的`初步估計;事故原因的初步分析;事故發生后已經采取的措施、效果及下一步工作方案;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3.3應急啟動
預案啟動后,應急指揮部統一組織、指揮應急處置工作。必要時,成立現場指揮部,具體負責指揮事發現場的應急處置工作。迅速組織人員,搶救傷員、保護財產,根據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的需要,應急指揮部有權緊急調集相關人員、救助物資、交通工具和相關設施、設備。
3.4善后處置
交通事故應急處置工作完成后,由應急指揮部組織有關部門(單位)進行分析評估,提出結束應急狀態的建議,報公司領導小組決定,并撤銷現場應急指揮機構。相關部門應按照交通事故專項應急預案的要求,及時補充應急救援物資和設備,恢復應急準備狀態。
4應急資源
公司有關部門應當按照職責分工做好車輛交通事故的應急工作,同時做好道路交通事故的人力、物力、財力、交通運輸、醫療衛生及通信保障等工作,保證應急救援工作的需要,以及恢復工作的順利進行。
4.1人力資源
組建處置道路交通事故的應急預備隊伍。應急預備隊伍按照突發事件具體情況和應急指揮部要求,具體實施應急處理工作。
4.2其他資源
公司要保障交通事故處理所需經費。主要為應急機制、救援、醫療救治、應急裝備器材、專業應急隊伍訓練和演習、人員培訓與宣傳教育應急準備和處置工作提供必要的經費保障。公司財政部負責對應急經費使用進行監督和管理。
報警電話:
公安報警:110 交通報警:122 急救電話:120
公司電話:
公司總經部電話:
公司安保部電話:
客車公司電話:
5控制要求
5.1預案演練
5.1.1 各單位組織不同類型的交通事故實戰演練,包括應急機制的演練、指揮協調系統的演練、應急專業隊伍的演練、應急處置過程的演練等。
5.1.2演練形式可分單個、多個或綜合性科目,采取桌面演練、專項演練、全面演練方式實施。
5.1.3每次演練要組織有關人員進行評估并認真總結,不斷完善、強化和提高各項應急處置的實戰能力。
5.2培訓
廣泛開展道路交通安全常識的宣傳教育工作,定期組織各有關部門以及指揮部工作人員進行常規培訓或專業培訓,將有關道路交通事故應急管理的課程列為培訓內容,增強相關人員對交通事故的應急意識,提高防范能力和應急指揮與處置能力。各應急成員部門、聯動單位要有針對性地開展對指揮員、工作人員、救援人員及專業應急力量的培訓和日常培訓,不斷提高預防和處置交通事故的能力。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6
1.事故風險分析
1.1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內車輛,有汽車吊、叉車、灑水車、清掃車、裝載機、載重汽車、機動三輪車、小轎車、貨車等。
1.2危險源
汽車吊、叉車、灑水車、清掃車、裝載機、載重汽車、機動三輪車、小轎車、貨車等等車輛由于日常保養差、帶病行駛、車燈不亮、安全裝置失靈、剎車失靈、道路路況差等因素導致發生碰撞、碾壓、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撞固定物等事故。
1.3事故類型
1.3.1道路交通事故
1.3.1.1道路交通事故是指車輛在道路上因過錯或者意外造成碰撞、碾壓、刮擦、翻車等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事件。
1.3.2生產安全事故
1.3.2.1作業車輛在作業場所內行駛或作業中引起乘員墜落和物體倒塌、下落、擠壓、碾壓、碰撞固定物等造成人員傷亡。
1.3.2.2車輛在作業場所內及作業道路上行駛因寬度、高度不足,轉彎半徑過小、地基承載力不足發生的車輛沉陷、翻車、墜車事故。
1.3.2.3維修車輛時未采取防護措施,砸傷人或溜車壓人、撞人等。
1.3.2.4車輛在作業時發生車輛沉陷、翻車、觸電引發火災、爆炸。
1.4危害程度及范圍
公司內車輛有汽車吊、叉車、灑水車、清掃車、裝載機、載重汽車、機動三輪車、小轎車、貨車等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如碰撞、碾軋、刮擦、翻車、墜車、爆炸、失火等意外,極易造成車輛損毀和人員傷亡。車輛事故直接危及到人民的生命、財產安全,并對社會穩定帶來不良影響,對國家和企業帶來巨大的經濟損失。
2.組織機構及職責
2.1領導機構及職責
組織機構和職責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中第3條"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2.2工作小組及職責
組織機構和職責見《公司生產安全事故綜合應急救援預案》中第3條"應急組織機構和職責"。
3.處置程序
3.1應急預警
3.1.1預警條件
3.1.1.1違章駕駛。如酒后駕駛、精力不集中、無證駕駛、疲勞駕駛、超速行駛等。
3.1.1.2車輛存在缺陷。如剎車失靈、轉向燈損壞等。
3.1.1.3場地存在缺陷。如路況差、視線不良、廠內道路無減速帶、無限速標志牌等。
3.1.2預警方式、方法
3.1.2.1現場出現事故征兆時,在事故地點及附近的人員首先排除事故隱患,利用電話、對講機或派出人員等方法,迅速將情況和危害程度向作業班組長和生產值班調度匯報。各組成員攜帶各自的搶險工具,趕赴出事現場。
3.2信息報告
3.2.1作業班組長和生產值班調度要根據事故的性質和蔓延趨勢,迅速做出應急處理措施;如事故難以效控制,迅速向部門各級負責人匯報,向應急值班室報警,并對可能受事故波及區域的人員發出警報通知。
3.2.2公司應急救援聯絡電話和應急指揮中心辦公室聯系電話詳見《公司電話號碼一覽表》。公司24小時應急值班室:****,報警內線*****。
3.2.3公司應急值班室接到報警后立即向公司應急救援指揮部匯報,接到匯報后總指揮應立即宣布啟動本應急預案,事故快報(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原因、人員傷亡、事故現狀、實施救援情況及事故發展預測)總指揮或副總指揮審核后,在1小時內分別向上級公司、當地政府及相關主管部門報告。
3.2.4事故報告內容包括: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事故現場情況;事故已經造成或者可能造成的傷亡人數(包括下落不明的人數);已經采取的措施。
3.2.5應急值班室要有對外部聯系電話,包括醫療救護隊、上級有關部門和其他有關部門的電話聯系方式。可采用電話、手機、傳真等方式對外聯系和求援。
3.3應急響應
3.3.1事故分級
根據事故嚴重程度、可控性、救災難度和影響范圍,將事故分為Ⅰ級、Ⅱ級、Ⅲ級、Ⅳ級,Ⅰ級為最高。
3.3.2應急響應分級
采取"分級響應"的原則,由現場負責人根據突發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波及范圍、影響力大小、人員及財產損失等情況,判斷突發事件的等級,匯報相應的領導,由相應的領導決定起動對應等級的應急預案。
3.3.3應急行動
3.3.3.1應急救援指揮部成員到達調度中心后,由總指揮下達救援命令,根據事故情況,分析判斷事故嚴重程度、波及范圍、存在的威脅,確定先期救援方案;
3.3.3.2按照應急救援指揮部的指令,現場搶救組進行現場偵查,組織或協助事故單位開展搶險救災工作;
3.3.3.3有關應急隊伍進入事故現場后,迅速開展事故偵測、警戒、疏散、人員救助、搶修等有關救援工作,當事態超出響應級別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時,向應急救援辦公室請求實施更高級別的應急響應;
3.3.3.4保障技術組針對事故現場情況,制定詳細的搶險救災方案,報應急救援指揮部批準后實施,營救受難人員;
3.3.3.5應急恢復完畢后執行應急結束程序,由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組長宣布應急結束。
3.3.4資源調配
3.3.4.1應急救援指揮部根據事故性質、影響范圍、災害程度,及時向汕頭市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發出救援請求,請求上級部門給予醫療救護隊伍、技術專家等救援支持。同時安排專人做好應急救援物資的調配工作。
3.3.5應急搶險
3.3.5.1當發生險情時,立即組織危險區域人員撤離,迅速報告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現場應急救援小組組長迅速上報公司應急辦。
3.3.5.2一般突發事件
3.3.5.2.1發生一般道路交通事故,對未造成人身傷亡的,駕駛員按照一般事故簡易快速處理流程執行。
3.3.5.2.2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造成事實、責任無爭議的,且符合公司有關規定的輕微交通事故,報人力行政中心協商恢復賠償事宜。
3.3.5.2.3車輛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事故責任存在爭議的,用像機或手機拍照,固定證據,并將車移至相對安全的地帶,擺放警示標志;同時撥打122報警和保險公司報案電話,并及時向值班調度員報告事故經過,由人力行政中心跟蹤協助駕駛員進行處理。
3.3.5.2.4車輛在道路上發生故障,需要停車排除故障時,駕駛員應當立即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將車移至不妨礙交通的地方停放;難以移動的,應當持續開啟危險報警閃光燈,并在來車方向150米設置警告標志等措施擴大示警距離,必要時迅速報警。
3.3.5.3較大突發事件
3.3.5.4車輛發生傷人事故,駕駛員應立即撥打122(城區交警122、高速交警110)和120報警,并撥打保險公司電話報案后,立即將傷者送往附近醫院進行搶救,并及時通知值班調度員。應急辦根據事故級別啟動本應急預案。
3.3.5.5車輛發生翻車事故并有人員傷亡。應急辦接到報警核實后,根據現場可能狀況,立即啟動應急預案并調集救援人員、施救車輛(吊車)和急救箱、鋼絲繩、千斤頂等物資趕赴現場,協助現場人員進行人員搶救和設備搶救,調查事故經過,保護事故現場,開展善后處理。如在現場遇到難以處理的事情,應及時請示應急領導小組擴大應急,啟動公司級綜合應急預案。
3.4擴大應急
3.4.1在事故搶救搶險過程中,若事態擴大,搶救力量不足,事故無法得到有效控制,搶救組和現場搶救指揮部要立即向救援指揮部匯報;
3.4.2由應急救援總指揮決定向上級部門求救,請求兄弟單位或政府部門進行增援,啟動上一級事故應急預案,實施擴大的應急響應;
3.4.3必要時公司應急總指揮部可決定組織事故現場周圍人員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或請求地方政府組織周邊群眾進行緊急疏散或轉移。
3.5信息公開
3.5.1按照"積極主動公開"的要求,把生產安全事故信息更多、更全面、更細致地告知社會公眾,在滿足群眾知情權的同時,自覺接受社會監督。
3.5.2事故調查組應在2小時內將生產安全事故信息對媒體、社會、居民公開,及時準確發布采取的事故處置舉措、搶險救援進展,回應社會關切,消除公眾疑慮。
3.5.3事故調查組應及時跟蹤事故救援情況,將傷亡、經濟損失等情況及時公開發布。
3.6后期處置
3.6.1救援結束后對現場進行恢復,對損失情況進行檢查,確定設備損壞情況和搶修方案。
3.6.2對事故搶險人員、器材進行清點,并撤離現場。
3.6.3公司組織各方資源開展搶修,盡快恢復正常生產。
3.6.4公司在事故發生后2日內組織事故原因調查分析,填寫事故原因分析記錄,并制定糾正和預防措施,報請安委會批準后實施。
3.6.5安委會對糾正和預防措施的實施效果進行驗證。
3.6.6配合上級部門和政府部門開展事故調查,做好傷員及家屬善后工作。
3.7應急保障
3.8應急救援指揮部及其工作小組按照日常工作分工做好應急物資和裝備準備,各種器材應指定專人保管,并定期檢查保養,使其處于良好狀態,重點器材應設救援器材柜,專人保管以備急用。
3.9醫療器材:擔架、氧氣袋、塑料袋、小藥箱等應存放在現場醫務室或辦公室;
3.10搶救工具:一般公司常備工具即基本滿足使用,日常存放于現場倉庫;
3.11照明器材:手電筒、應急燈36伏以下安全線路、燈具等存放在現場倉庫內;
3.12通訊器材:電話、手機、對講機、報警器等由個人分別保管;
3.13交通工具:公司常備值班急用車輛,停放于小車庫、辦公樓門前;
3.14防護用品:包括防護服、防護帽、防護眼鏡、手套、呼吸器、防毒面具等。
3.15圖表資料:包括季風玫瑰圖、消防器材分布圖、壓力管路系統圖、供電系統圖、程控電話安裝圖、給水排水系統圖、公司廠區平面圖等。
4.處置措施
4.1處置原則
統一指揮、分級負責;充分準備、措施果斷;先救人員、后保設備、單位自救與社會救援相結合。
4.2危險源監控
4.2.1監控方式
車輛使用單位應定期對車輛進行安全檢查和評估,通過預測、預報和預警的方式逐級上報,分級管理。
4.2.2監控方法
4.2.2.1車輛使用單位應按照相關標準和管理制度對車輛在安全生產過程中的重大危險因素進行監控和信息分析。
4.2.2.2車輛使用單位應在車輛操作過程中嚴格按操作規程。
4.2.2.3車輛使用單位應對車輛運行危險區進行分級管理。
4.2.3預防措施
4.2.3.1嚴把司機進場準入關,司機須持有與其駕駛車型相符的合格駕駛證。
4.2.3.2行駛車輛車牌、行駛證和年度檢驗合格證齊全、有效。
4.2.3.3每日出車前檢查車輛的轉向裝置、剎車裝置、信號燈具、喇叭和輪胎等,保持車況良好,嚴禁帶"病"車輛上路。
4.2.3.4相關路燈設置限速牌,限制車速、急轉彎或作業人員密集區域設減速標志和警示標志。
4.2.3.5嚴格遵守交通規則,嚴禁違規駕駛。
4.2.3.6嚴格控制車輛的載重,禁止車輛超載行駛。
4.2.3.7道路須平整、通暢,減少急轉彎,道路須由專人維護,及時清理車輛漏卸的物料,路面經常灑水,減少揚塵。
4.2.3.8超長、超寬的物件運輸,應設置明顯的警示標志,制定專項運輸方案。
4.3處置措施
4.3.1車輛起火事件處置措施
4.3.1.1機動車輛若在停車場內發生自燃事故,第一目擊者應大聲呼喊,迅速利用停車場常備滅火器滅火,并立即通知值班員。
4.3.1.2值班員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滅火,疏散相鄰車輛;火情繼續擴大的,撥打119報警,并安排專人引導消防車輛進入現場。
4.3.1.3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起火,駕駛員應立即靠右側停車,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并及時報告單位值班員;火情繼續擴大的,及時撥打119報警,并向公司應急辦報告。
4.3.1.4隨車人員應迅速離開車輛,協助駕駛員滅火,并請求過往車輛和群眾的幫助。
4.3.1.5發生機動車輛起火事件,應急辦應在接到報告后,及時通知保險公司,核實損失;出現重大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急領導小組按規定及時向當地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4.3.1.6應急處置結束后,應急辦應配合交警等有關部門進行調查處理,與保險部門協調相關事宜,并在調查工作結束后一日內將事件發生經過、損失情況、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4.3.2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置措施
4.3.2.1在發生交通事故后車輛駕駛員及車上人員第一步應當立即停車,保護現場痕跡物證,固定相關證據,同時應按規定匯報。
4.3.2.2機動車發生交通事故,當事人對造成事實、責任無爭議的,且符合當地輕微道路交通事故快撤快處快賠辦法規定的輕微交通事故,報車屬單位安全員同意后,可以自行到快處中心協商處理損害賠償事宜。
4.3.2.3未造成人身傷亡及情節較輕的,當事人對事實或成因無爭議的,自行協商處理賠償事宜;不能及時撤離現場的,應當迅速報告至交通警察或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事故現場按規定放置警示三角架,打開車輛警示燈,在交警部門人員未到場前做好其它車輛通過導流。
4.3.2.4造成人身傷亡事故的,駕駛員應當立即搶救受傷人員,并迅速撥打110、120求救,保護好現場;同時應報告預警中心,因搶救傷員變動現場的,應當標明位置。
4.3.2.5如果受傷人員必須立即治療,同時找不到其它車輛協助運送的情況,當事人可以用發生事故的車輛送傷者到醫院救治,但在移動現場前,必須將因移動現場后無法確定的車輛、人員倒地位置進行表劃。
4.3.2.6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3.2.7事故后在駕駛員生命受到威脅時,可視情況離開現場,但應保持與出警人員和應急辦的聯系。
4.3.2.8應急辦接報后應立即趕赴現場,配合有關部門采取應急處置。出現重大財產損失或人員傷亡的,應急辦報告應急領導小組后,應按規定及時向上級單位和政府主管部門報告。
4.3.3車輛故障應急處置措施
4.3.3.1車輛行駛過程中發生故障時,駕駛員應立即減速將車停靠到道路右側安全地帶,在道路來車方向距故障車50至100米(高速公路不低于150米)處擺放故障車警示牌,亮起示寬燈。
4.3.3.2妥善安置故障車后,駕駛員應初步判定故障原因,排除故障。
4.3.3.3駕駛員難以自行排除,應維護現場秩序,確保車輛、人員、隨車物品的安全,同時報告公司應急辦,等待支援。
4.3.3.4應急辦接到報告后,應組織搶險救援組隊伍,及時趕赴車輛故障現場,幫助排除車輛故障;現場無法排除時,可拖至專業維修廠修理。
4.3.3.5運料車輛發生和緊急任務車輛發生故障,應急辦接到報告后,要立即派出備用車輛趕赴現場進行替換。
4.3.3.6發生車輛傾翻事故時,當有人員被壓埋在傾倒車輛下面或駕駛室內時,救援隊伍應立即采用擴張工具將被壓人員救出。在實施救援時,各組人員應按職責分工合作,采取適當警戒預防措施,防止車輛傾倒、擠壓事故的再次發生。
4.3.3.7發現事故車輛油箱內油料泄漏時,應緊急疏散現場人員,嚴禁煙火及嚴禁使用通訊工具,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將油箱漏油部位堵漏,用沙石、泥土等覆蓋地面油污,同時將隨車滅火器準備于現場待用,避免發生燃燒爆炸。
4.3.3.8發現有因車輛顛覆、變形被困于車內的人員時,及時調動、使用起重機械,撬捧、千斤頂等工具破拆車輛,解救被困人員,或協助公安消防部門破拆車輛,解救被困人員。
4.3.3.9如果有車輛壓住傷者,應立即小心移開車輛,或用千斤頂頂起車輛,將傷者小心移出。
4.3.4車輛火災或漏油應急處置措施
4.3.4.1發生火災時,應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駕駛室內無法逃生的人員,并應立即使機車熄火,防止電氣火災的蔓延擴大。發生油料泄漏時,立即疏散無關人員。嚴禁點火源出現,應采取有效措施堵塞泄漏,避免發生燃燒爆炸。并根據下列情況,立即采取堵漏措施:
4.3.4.2油管折斷時,可找一根與油管直徑適應的膠皮或塑料管套接。如套接不夠緊密,兩端再用鐵絲捆緊,防止漏油;
4.3.4.3油管破裂時,可將破裂處擦干凈,涂上肥皂,用布條或膠布纏繞在油管破裂處,并用鐵絲捆緊,然后再涂上一層肥皂;
4.3.4.4油管接頭漏油時,可用棉紗纏繞于油管接頭,再將油管螺母與油管接頭擰緊;還可將泡泡糖或麥芽糖嚼成糊狀,涂在油管螺母座口,待其干凝后起密封作用;
4.3.4.5漏油漏水時,可根據砂眼大小,選用相應規格的保險絲,用手錘輕輕將其砸入砂眼內,便可消除漏油、漏水現象。
4.3.4.6應急領導小組根據現場情況,及時通知傷者家屬趕到就治醫院,配合醫療救護人員開展醫療救護,開展善后處理。
4.3.4.7應急處置結束后,應急辦應在調查結束后一日內將事故發生經過、損失情況、處置過程和結果書面上報事業部及公司應急領導小組。
4.4急救措施
4.4.1迅速將傷者移至安全地方,讓傷者安靜、保暖、平臥、少動。
4.4.2在搶救的`同時撥打 120 呼救。呼救時應詳細說明事故單位、地點、嚴重程度、 聯系電話,并派人到路口接應。
4.4.3在急救中心醫護人員未到達之前,應根據事故現場的整體情況、位置和傷者的傷情、部位,立即組織人員進行搶救。
4.4.4傷者發生休克,應進行人工呼吸,或者根據部位的受傷情況做胸外心臟擠 壓法(但必須注意骨折的部位)。
4.4.5若傷員有斷肢情況發生,應盡早用干凈的干布(滅菌敷料)包裹裝入塑料 袋內,隨傷員一起轉送。
4.4.6遇有凹陷骨折、嚴重的顱底骨折及嚴重的腦損傷癥狀出現,創傷處用消毒 的紗布或清潔布覆蓋,用繃帶或布包扎;
4.4.7發現脊椎受傷者,創傷處用消毒的紗布或清潔布覆蓋,用繃帶或布包扎; 搬運時,將傷者平臥放在帆布擔架上或硬板上,以免受傷的脊椎移位、斷裂造成 截癱,導致死亡;搶救脊椎受傷者的搬運過程中嚴禁只抬傷者的兩肩與兩腿或單肩背運;
4.4.8發現傷者手足骨折或其他部位骨折的,不要盲目搬動傷者,應在骨折部位 用夾板臨時固定,使斷端不再移位或刺傷肌肉、神經或血管;
4.4.9遇有創傷性出血的傷員,應迅速包扎止血,使傷員保持頭低腳高的姿勢, 并注意保暖;
4.4.10在施救的同時應盡快送往就近醫院;傷者送往醫院搶救時,途中盡量減少顛簸,同時密切注意傷者的呼吸、脈搏、血壓及傷口的情況。
4.5注意事項
4.5.1不要輕易移動受傷者,保持其呼吸道通暢;
4.5.2有出血時,應有效止血,包扎傷口;
4.5.3如果發生骨折,用雙手穩定及承托受傷部位,限制骨折處活動并設置軟墊,用繃帶、夾板或替代品妥善固定傷肢;
4.5.4發生斷指(肢)應立即止血,應馬上用止血帶扎緊受傷的手或腳,或用手指壓迫受傷的部位止血。傷口用無菌紗布或清潔棉布包扎,將斷指(肢)也要用無菌紗布包扎,有條件的與冰塊一起放入干凈膠袋,并立即送醫院進行手術;
4.5.5如果傷者出現呼吸或心跳停止,應進行心肺復蘇急救。
4.5.6現場自救和互救
4.5.6.1在搶救傷員過程中要做好周圍倒塌物體的加固、監控工作,保證自身安全。
4.5.6.2在傷員救治和轉移過程中,應遵循先重后輕的原則,采取固定等措施,防止加重傷員傷情。
4.5.6.3緊急情況下,可以動用肇事車輛運送傷員到醫院救治,但要做好標記,并留人看護現場。
4.5.6.4要保持冷靜,保護好事故現場,依法合規配合做好事件處理。
4.5.6.5若事件現場有危險化學品泄漏或可能產生爆炸時,應在保證自身安全前提下,將人員救出后立即撤離到安全地帶。
4.5.6.6撲救車輛火災時,人員一定要正確使用滅火器,且滅火人員一定要站在火源上風口。
4.6附件
4.6.1指揮部成員通訊聯系表
4.6.2公司各部門負責人、相關人員通訊聯系表
4.6.3應急救援外部通訊表
4.6.4公司應急救援各小組通訊聯系表
4.6.5公司傷員心肺復蘇法現場救護流程圖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7
為預防和減少校車交通事故的發生,保障乘車師生的生命安全,根據《道路交通安全法》有關精神,特制定車輛(學校自備車和學校租賃交通出租公司車輛)交通事故應急處理預案。
一、可能引發車輛交通事故的原因
駕駛員交通安全意識淡薄、違法駕駛、超速、超載、超車;駕駛員疲勞駕駛、技術生疏、應變能力差;校車車況、安全性、特別是制動系統不符合基本要求等造成校車交通事故。對方駕駛員及行人、非機動車違章行為引發校車交通事故。
二、事故的預防
1.選擇遵紀守法、經驗豐富、工作責任性強有一定駕齡的駕駛員擔任校車駕駛員。
2 .建立全校駕駛員集中學習教育制度,定期組織交通法規的學習及業務知識的培訓,提高駕駛員的安全意識和操作技能。
3.定期對駕駛員進行專門的`身體與心理狀況的檢查。
4.加強教工、學生交通安全教育和行為規范教育,引導教工、學生文明乘車,不將頭手伸出窗外,不搶座位。
5.加強對學校新增車輛的管理。學校增添車輛或調換車輛,選擇安全性、穩定性高,緩沖性、抗碰撞能力強的車輛。
7.學校制訂并落實駕駛員駕車安全制度、教師跟車制度等相關管理制度,并認真實施。
8.做好車輛例行保養工作,每天對車容、車況、安全性能進行檢查。
9.不準違法超載、超速、超車。
三、事故的處理
一旦發生校車交通事故,一般按下列程序進行處理:
1.車輛碰撞等交通事故:發生人員傷亡、車輛嚴重損傷應立即報警,若無傷者、能自行協商解決者可自行協商解決。
2.立即處置乘車人員,如有傷者,應及時送就近醫院救治。
3.有秩序地指揮教工、學生換乘其它車輛,特別注意換車過程中的人員安全保護。
4.報市安全處、辦公室。一般事故3天內作書面報告,重大事故立即口頭報,事后12小時內作書面匯報。
5.保衛處、總務處配合交通事故處理部門進行調查、處理,參與事故的調解。
四、組織機構
成立機動車輛事故(事件)應急領導小組,協調和調查突發事故,以保證事故調查順利進行,防范于未然。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8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公司車輛使用頻繁,分布較廣,現場作業環境和駕駛人員個體存在差異,車輛的新舊程度及安全性不同,車輛在道路上行駛過程中不可預見的因素比較復雜,可能造成的車輛傷害各不相同。通過危險源辨識和風險評價,在生產經營活動中,存在以下安全風險,可能造成車輛傷害:
1)車輛駕駛員因違章操作、酒后駕車等造成車輛交通事故;
2)車輛在行駛過程中發生火災事故;
3)車輛在行駛過程中因維護保養不到位發生故障;
4)車輛在行駛過程中遭遇突發自然災害等。
2、應急處置的基本原則
以減少對人體的傷害為最基本原則。在現場采取積極措施,保護傷員的生命,減輕傷情,并根據傷情需要,及時聯系醫療部門救治。
3、組織機構及職責
3.1應急組織體系
參見《中國水利水電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總體應急預案》
3.2指揮機構及職責
參見《中國水利水電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總體應急預案》
4、預防與預警
4.1危險源監控
1)設立專門機構或者專人負責所在單位(項目或部門)車輛管理和安全監控工作;
2)建立完善企業車輛管理制度和崗位安全責任制度,并層層落實執行;
3)定期分析車輛安全狀況,按期申報定期檢驗,保證運行車輛狀況符合安全行駛要求;
4)乘車人應對駕駛員違反交通行為進行提醒和制止;
5)非專職駕駛人員嚴禁駕駛車輛,駕駛人員有效持證上崗率達到100%。
6)定期組織駕駛員對交通法規進行學習,并通過事故案例教育駕駛人員,將人為因素引發的車輛安全事故降到最低限度。
7)接送員工上下班的大客車在出發前,駕駛員應對車況進行檢查,確認。
4.2預警行動
1)應建立完善的'安全檢查體系,組織車輛管理部門、安全部門等定期進行車輛檢查,以便及時發現起重機械的潛在危險,使隱患得到整改和處理。
2)在檢查過程中如果發現機械已有異常,要立即采取有效措施,不能帶病上路。
5、信息報告程序
1)報警系統及程序
參見《中國水利水電第七工程局有限公司總體應急預案》,必要時可先行向外部救援機構尋求支援。
2)現場報警方式
報警主要采取移動電話、對講機、口頭等方式報警。當事人或知情人應首先向現場負責人報警,同時向周邊人員呼喊,請求支援;現場負責人接到報警必須組織人員開展施救工作。同時,向上一級報告。各班組、施工作業隊、工區、項目部職能部門、項目部、分局等負責人的電話號碼,定期在本單位內部發放或公布,告知于各參建人員。
3)通訊、聯絡方式
為保證通訊、聯絡暢通,各單位、部門等負責人電話必須保持24小時開通,隨時接收應急救援報告和發布相關信息,充分利用電話、對講機、網絡進行聯絡;有條件的單位至少安排一部值班應急車,在電話、對講機、網絡中斷的情況下,利用車輛進行內外、上下聯絡,確保信息暢通。
4)通告、報警形式和內容
為了救援單位及人員在最短的時間了解事故情況,及時開展救援,報警內容必須簡練、準確。
5)向外求援方式
在內部救援能力不足時,主要向鄰近請求協調其他單位救援。必要時,向社會救援組織發出應急救援信息,如120(醫療救護)、119(消防)、110(公安)、122(交通)等。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1)事故分級
按照生產安全事故分級標準進行事故分級,并分為三級應急響應。
2)響應分級
(1)Ⅰ級應急響應
發生Ⅰ級、Ⅱ級事故時,由公司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小組配合開展應急救援工作。
(2)Ⅱ級應急響應
發生Ⅲ級事故時,由公司較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統一指揮,協調處理。
(3)Ⅲ級應急響應
發生Ⅳ級事故時,發生單位(部門)啟動本單位(部門)現場應急處置方案進行處置。
6.2響應程序
1)Ⅰ級響應程序
當事故達到Ⅰ級應急響應標準時,由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啟動相關應急預案,同時按照如下內容響應:
a、事故單位將事故基本情況及時上報公司,公司接到報告后,立即召開緊急會議,啟動應急預案,組成事故救援領導小組,就有關應急事項做出決策和部署。
b、公司重特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趕赴現場參加、指導現場應急救援。
c、按照應急報告程序及時向四川省安監局、股份公司等上級單位報告事故情況,并及時續報事故發展態勢。
2)Ⅱ級應急響應
當達到Ⅱ級應急響應標準時,按照如下程序進行響應:
a、現場應急處置領導小組及各救援小組成員到位,先期開展現場應急救援。
b、公司較大事故應急領導小組成員到位,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并向現場應急指揮部下達關于應急救援的指導性意見。
c、應急指揮中心按照程序向公司報告事故救援進展情況,并及時續報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
3)Ⅲ級應急響應
當事故達到Ⅲ級應急響應標準時,事故發生單位(部門)應急指揮機構立即啟動現場應急處置方案,組織實施應急救援,并按照如下程序進行響應:
a、立即向事故發生單位應急指揮機構報告,事故發生單位的應急指揮機構接到報告后,該機構成員必須立即到位。
b、由事故發生單位的應急救援指揮機構組織研究制定決策救援方案,統一指揮和調配本單位(部門)一切有效資源進行事故的應急處理;必要時請援政府支持保障部門采取應急行動,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
c、應急辦公室進入預備狀態,做好如下應急準備:應急辦公室立即向現場應急領導小組有關成員報告事故情況,應急領導小組主要成員到位,并按照應急指令下達程序下達關于應急救援的指導意見;應急辦公室及時掌握事態發展和現場救援情況,并及時向應急領導小組匯報。
6.3處置措施
1)交通事故應急處置
(1)當發生交通事故時,立即打開車輛示款燈;
(2)在事故現場來車方向150米處放置警告牌,放置二次事故發生;
(3)車上人員應立即下車,避讓到右側路肩或緊急停車道內;
(4)向當地交通警察報告事故發生的實際地點和人員傷亡情況,等待救援;
(5)向本單位負責人和保險公司報告;單位負責人接到事故報告后應立即安排救援人員趕赴現場開展救援工作;
(6)現場發現有人員傷亡時,根據現場人員被傷害的程度,一邊通知急救醫院,一邊對受傷人員進行現場救護,直到醫護人員到達;
(7)在做好事故緊急救援的同時,應注意保護事故現場,對相關信息和證據進行收集和整理,配合交警和單位主管部門做好事故調查工作。
2)車輛起火應急預案
(1)機動車輛若在停車場內發生自燃事故,第一目擊者應迅速利用停車場常備滅火器滅火,并立即通知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視情況撥打119報警電話;車輛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參與滅火、疏散停車場車輛,并安排專人引導消防車輛。
(2)機動車輛在行駛過程中起火,駕駛員應立即靠右側停車,并使用車載滅火器滅火;車上人員迅速離開車輛,請求過往車輛和群眾的幫助,報告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視情況撥打119報警電話;
(3)失火車輛如隨車帶有貴重物品或貨物時,隨車人員應負責警戒,在保證人身安全的前提下,搶救隨車物資;機動車輛應急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參與滅火,保護好現場重要物資,必要時進行安全轉移;
(4)若發生機動車輛縱火事件,縱火者仍在現場的,第一目擊者和隨車人員應首先制止其縱火行為,滅火自救,同時撥打110和119報警電話;
(5)在滅火的同時,參與滅火人員需注意保護現場,以便公安機關取證;車輛應急處置領導小組接到報告后,應立即組織人員迅速趕赴現場參與滅火,保護現場重要物資,必要時進行安全轉移。
(6)機動車輛起火后,現場無法控制,應立即啟動火災事故應急預案。
7、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各單位建立應急物資儲備為主,社會救援物資為輔的應急救援物資供應保障體系,完善應急救援物資儲備的內部聯動機制,做到資源共享,動態管理。在應急狀態下,服從公司應急指揮辦公室的統一指揮、調配。管理責任人經常進行檢查,保證設備、設施完好有效,數量合理。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9
車輛自燃都是突發狀況嗎?
其實,車輛在自燃前都會有一些征兆,例如:儀表異常、車內突然出現塑料糊味或者焦糊味等異味、車頭冒煙、發動機冒煙等。如遇到上述情況時,應立刻將車停靠在安全地帶,并查明異常原因。
哪些原因可能引發自燃?
1、夏季長時間駕駛
目前正處于夏季,長時間駕駛,車輛發動機在高負荷、長時間運轉下,發動機艙內的溫度會快速升高,加之艙內相對密閉,熱量不易排出,可能會導致線路軟化以及零部件加速老化,從而增加車輛自燃的隱患。
2、油路、線路老化滲漏
車輛自燃大部分情況都發生在發動機艙內,若車輛長期未檢修,油管線路會逐漸老化甚至破損,可能會出現滲油、漏油情況,滲漏出的燃油一旦碰到發動機艙內的高溫部件,極易產生明火引發自燃。
3、車內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不少人喜歡在車內放置打火機、香水等物品,疫情期間甚至還有人將含乙醇的免洗洗手液放在車內,殊不知,這些都是誘發車輛自燃的危險品!在陽光長時間的暴曬下,車內氣溫可能達到40°C~50°C甚至更高,這些物品很容易起火或爆炸,引發自燃。
4、違規改裝車輛
有部分駕駛人喜歡擅自改裝車輛,在改裝過程中,汽車的電路、油路都有可能發生變化,而不符合規范標準的非法改裝,會導致改裝車輛在電路、油路等方面存在安全隱患,容易發生自燃。
如何防范車輛自燃
做好定期常規檢查:包括檢查發動機艙油路、電路是否出現明顯破損、老化等異常;
不將易燃易爆物品放置在車內;
駕駛人盡量避免長時間在高溫下駕車。
車輛自燃的處置
駕駛員首先要保持清醒頭腦,根據“先人后車”的原則,首先確保人員順利逃生,然后盡量采取措施減少車輛及周圍物品損失,及時進行報警、報告。
1、立即選擇安全區域停車,盡量避開加油站、住宅區、學校、高壓線、易燃物等人員密集或易引起事態擴大的.區域。關閉點火開關、燃氣開關。撥打122交通事故報警電話、119火警電話,并向公司、車隊管理人員報告。
2、在車輛后方擺放危險警告標志:城市快速路和高速公路150米以上,一般道路50米至100米,夜間還應適當擴大警告牌放置距離。
3、迅速確認起火原因和火勢,若在自燃初期,盡快采用滅火器給燃燒部位降溫滅火,控制火勢蔓延。若發動機艙內起火,盡量避免快速打開發動機艙蓋,以防止空氣的快速流動,引發火勢增大,可選擇從車身通氣孔、散熱器或車底側,對起火部位實施滅火。若危險化學品起火,應按照危險化學品的特性和撲救方法進行滅火。
4、滅火時,站在上風位置,將滅火器對準火焰根部噴射,由遠及近,左右掃射,快速推進。同時,也可用路邊的濕沙、濕土掩蓋滅火。若著火車輛位于長大隧道內,且無法駛出時,可使用隧道內側壁配置的滅火器、消火栓、固定式水成膜滅火裝置等消防設施滅火。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0
1、事故類型和危害程度分析
1.1車輛原因
車輛漏電、短路、漏油等車輛質量問題容易造成車輛自燃起火。
1.2人為原因
夏季時,將車放置陽光底下暴曬,或者將一次性打火機都易引發火災事故的發生,打火機不可放儀表臺上。
1.3季節性原因
夏季高溫天氣,冬季干冷的天氣,都易造成車輛發生自燃的事情。
2、應急處置基本原則
應急處置遵循安全為主,預防第一,防治結合的原則。
3、組織結構與職責
3.1組織結構
組長:xxx
副組長:xxx
組員:各科室負責人。
指揮部下設應急救援小組,四個小組分別為:現場搶救組、交通運輸組、物資供應組、善后處理組。
3.2職責
(1)現場搶救組:負責現場的傷員搶救、人員的疏散、現場保護、現場記錄和攝像、協助公安交警的處理。
(2)交通運輸組:負責落實應急搶險的各類車輛,應急行動時,按指令迅速將搶險人員和物資運輸到現場。
(3)物資供應組:負責應急搶險物資、財源和工、器具的供應。
(4)善后處理組:負責轉移、安置受損失的群眾,接待安置遇難者家屬,落實死者喪葬費用和傷者醫療費用,妥善處理遇難者尸體,作好傷亡者家屬的安撫調解和理賠等工作;負責聯系醫護人員對受傷人員進行救治,并護送重傷人員到醫院進一步治療。
4、預警與預防
5、進行報告
需報告的內容為: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在場人員、事故現場簡要情況<嚴重程度等>。
當值守人員接到事故報告時,應根據事故分級對事故級別進行判斷,對于三級以下事故的,由值守小組根據事故類別向相應的救援小組組長匯報,由救援小組組長迅速展開處理;對于二級事故的,由值守小組根據事故類別向相應的救援小組組長匯報,由救援小組組長迅速展開處理;對于一級生產事故的,由值守小組立即向指揮部總指揮匯報。由指揮總指揮部署救援工作。
6、應急處置
6.1響應分級
按照重、特大故的嚴重程度,影響范圍,和單位控制事態的能力將事故主要分為四個級別。
6.2響應程序
(1)三級與以下的事故響應:
發生車輛自燃事故時,駕駛員應根據《車輛自燃事故現場處置方法》的要求進行自救與相關處理,并迅速撥打報警和公司24小時值守熱線。
值守中心在接報后對事故的重要信息進行簡要記錄,并按以下先后次序立刻通知相應的專項救援小組組長、后勤支援小組組長、值守小組組長。救援工作,協助消防部門將保護現場或將傷員送院等。如經駕駛員處理,白燃情況已得到控制的,救援小組組長仍需派員到現場進行協助。救援小組在控制現場的情況下,應盡快向指揮部總指揮匯報事故情況。經指揮部總指揮同意后結束事故響應。
(2)二級事故響應:
發生車輛白燃事故時,駕駛員如情況允許的,駕駛員應在保證自身安全的情況下,以最快的方式向當地公安消防部門與公司值守中心報告。應根據日常培訓,按事故現場情況與自身情況,在條件允許的前提下按照《車輛自燃事故現場處置方案》開展險情排除與協助搶救受傷人員保護事故現場。并迅速撥打報警和公司24小時值守熱線。
火警:119
公司24小時應急值守為值守中心在接報后對事故的重要信息進行簡要記錄,并按以下先后次序立刻通知相應的'專項救援小組組長、后勤支援小組組長、值守小組組長、指揮部總指揮、副總指揮。車輛自燃救援小組組長立刻落實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協助消防部門將保護現場或將傷員送院等。后勤支援小組組長根據現場情況調配資源進行支援配合。
指揮部總指揮如在接到值守中心的事故報告后,認為需要對救援現場進行額外部署的,可致電相應的救援小組組長作具體安排。一般情況下,事故救援小組在控制現場的情況下,應盡快向指揮部組長匯報事故情況。如在救援過程中出現超出專項應急預案與現場處置方案所列的特殊情況、難以定奪處理辦法的,應立刻致電指揮部總指揮進行請示。
在事故得至控制后,由車輛自燃事故救援小組組長向指揮部總指揮提出申請,經總指揮批示同意后響應終止。 3〕重大車輛自燃事故
響應:
發生車輛白燃事故時,駕駛員應根據《車輛自燃事故現場處置方法》的要求進行自救與相關處理,并迅速撥打報警和公司2 4小時值守熱線。值守中心在接報后對事故的重要信息進行簡要記錄,并立刻匯報指揮部總指揮與副總指揮。
指揮部總指揮根據接到的事故信息,立刻對救援人員進行部署、調配,車輛自燃救援小組組長立刻落實救援力量,趕赴事故現場開展救援工作,與時勘察事故現場,迅速制定工作措施,協助公安消防部門對事發現場實施交通管制,與時、妥善地做好死、傷人員救援工作,盡快。
消除險情,預防和制止各種破壞活動,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人員的生命和財產損失。
后勤支援小組組長根據現場情況調配資源進行支援配合,調集一切可利用的交通運輸工具,保證應急救援人員、物資、裝備的優先運輸。
救援小組應與時向指揮部領導匯報事故現場情況,提出可行性建議,服從指揮部的統一指揮,并配合相關部門做好后續處理工作。如現場情況復雜、需要現場指揮的,救援小組組長可向指揮部總指揮提出建議,由指揮部總指揮到現場指揮。
由指揮部成員趕赴現場,做好穩定司機情緒、現場秩序維護、疏散現場圍觀人群工作,積極與各方溝通,根據事件起因組織開展調查,制定調解措施,引導新聞媒體做好正面宣傳等工作。指揮部總指揮根據事故情況,到事故現場進行指揮。在事故得到控制后,由交通事故救援小組組長向指揮部總指揮提出申請,經組長批示同意后響應終止。或由指揮部總指揮根據實際情況發布響應終止的指令。
7、處置措施與步驟
駕駛員自救:駕駛員應指揮乘客離開車輛,到安全的地點躲避。
車輛拯救:初起火時,駕駛員可使用車輛上的滅火器進行滅火。在情況允許的條件下應關閉油路、氣路和電路總閥。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
救援人員協助救援:救援人員到場后,應在能力范圍內對傷員進行救治,或協助相關部門轉移傷員。
救援人員可使用滅火器對起火車輛進行滅火。如火勢擴大的,應放棄拯救,到安全的地方躲避,待消防人員進行滅火。
現場維穩:指揮部成員協助做好現場的秩序維護工作,穩定駕駛員、乘客情緒,做好媒體的溝通引導工作。
具體現場處置措施見附件車輛自燃事故現場處置方案。
8。應急物資與裝備保障
滅火器、消防鏟、滅火沙、危險警示標志、醫藥箱、手套、手電筒、常用藥物等等。
由公司行政部門保存好公司上述物資,交通拯救物資另外有車輛、隨車工具等。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1
為做好我校交通安全事故防范處置工作,增強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師生人員傷亡和經濟損失,維護學校正常的教學工作和生活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定》和上級部門有關規定,現結合我校實際制定本預案。
(一)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工作原則:
1.統一指揮原則;
2.緊急處置原則;
3.協調一致原則;
4.局部利益服從全局利益原則。
(二)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的指揮體系:
1.成立學校交通安全事故應急處理領導小組:
組長:
副組長:
成員:
2.領導小組職責:主要是對各單位各部門實行統一領導,統一組織,統一指揮。小組成員將分別擔任本單位交通安全事故工作組負責人或成員,上一級行政因外出公干等特殊情況無法達到現場或不能履行職責,經授權由下一級行政(副組長)代履行職責。
領導小組組長是應急預案的總指揮,根據事故等級啟動應急預案和發布解除救援行動的信息,各小組按統一指揮、分級響應、崗位責任、互相配合的運行原則,采取一切必要手段,組織各方面力量全面進行救護工作,把事故造成的損失降到最低點;調動一切積極因素,做好穩定教育教學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對應急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向當地上級或當地有關部門通報應急救援行動方案,并提出要求支援的具體事宜,配合上級部門做好各項工作。
(三)應急響應過程和應急處理程序:
1、接警與通知:
事故發生后,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必須立即將所發生的事故的情況報告校長,校長必須掌握的情況有:事故發生的時間與地點、種類、強度、危害;在基本掌握事故情況后,領導小組應立即啟動應急預案,迅速趕赴現場組織搶救。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2、現場應急搶救、現場保護:
組長:
副組長:
成員:有關班級的班主任、有關任課教師
在場人員(包括行政、教職工、學生)應首先檢查師生受傷情況。如果有師生受傷,根據先重后輕的原則立即對受傷師生進行應急救護處置。同時向公安機關、交通管理部門報案并配合公安部門開展工作,還應根據需要通知急救、醫療、消防等部門參與現場救護。
醫護人員到達現場后,應馬上接替在場教師對受傷師生進行救護處置,盡快確認傷者中哪些需要送醫院救治。受傷人員較多時,組長應通知本校教師動用其私人小車運送傷者。組長通知門衛要確保急救車、交警車輛進校后有人引導。急救車到達后,組長應立刻向急救人員報告情況,派班主任和相關教師隨車參與救治。
班主任及時通知家長事故情況和學生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長到醫院;學校辦公室通知教師家屬發生什么事故和被送往的醫院地址,請家屬到醫院。
搶救小組、保衛應組織在場人員,組織事發現場人員簡單調查事件發生的過程,用分隔調查形式,不誘導;并實事求是做好書面記錄,被調查人員要簽名。嚴格保護事故現場,因搶救傷員、防止事故擴大等原因需要移動現場物件時,必須做好標記、拍照,詳細記錄和繪制事故現場圖,并妥善保存現場重要痕跡、物證等,待公安交警部門趕到后及時移交現場保護。
(四)聯絡、教育:
組長:王保業
副組長:曹玉柱
成員:各班主任
1.接到校長通知啟動預案后,聯絡小組在24小時內寫出書面報告,報告內容包括:發生事故的時間、地點;事故的簡要經過、傷亡人數;事故原因、性質的初步判斷;事故搶救處理的情況和采取的措施;需要有關部門和單位協助事故搶救和處理的有關事宜;事故報告部門、部門負責人和報告人。報告內容經校長審查同意后送交上級部門。屬校方責任保險事故還要及時報知保險公司。之后隨時將事故應急處理情況報上級主管部門。
2.工會、教育處和相關部門的領導分別做好教師和學生教育工作,穩定師生情緒,要求各類人員絕對不能以個人名義向外擴散消息,以免引起不必要的混亂;對情緒反應較大者安排心理教師進行輔導;如有新聞媒體要求采訪,必須經過校長和上級部門同意,由學校辦公室統一對外發布消息。未經同意,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接受采訪,以避免報道失實。
(五)家長接待和后勤支援:
組長:
副組長:
成員:班主任
1.級部主任根據校領導通知啟動本級部工作及通知保衛人員防止肇事車輛逃脫。
2.看望、援助、救助傷亡師生家庭。如有個別家長來訪,分管安全領導、教育處領導、班主任做好家長的思想工作和接待工作;總務處、工會領導分別協助處理傷亡學生和教師的`善后工作。
3.要依法調解安撫,不要信口開河,隨心所欲,掌握合法、合理、合情的原則。不留尾巴;不搞分段解決。學校在無力調解學校學生意外傷害事故處理時,組長報請上級部門介入調解解決。
4.事故處理結尾階段,由校黨支部起草《協議書》。《協議書》要寫清協議雙方的身份;事故的簡要經過,包括事發時間、地點、雙方達成的補償協議;雙方簽名等內容。整理病歷卡復印件、醫藥費發票原件和復印件報保險公司理賠。
5.保衛人員嚴格核查外來人員身份,不準非當事人家長和閑人進入校園,保證校園的治安秩序的穩定。根據教育部《學生傷害事故的處理辦法》有關條款規定,在事故處理過程中,受傷害學生的監護人、親屬或其他有關人員,在事故處理過程中無理取鬧,擾亂學校正常教育教學秩序,或者侵犯學校、學校教師或者其他工作人員的權益的,應當報告公安機關依法處理。
(六)事故調查:
組長:孫洋勇
副組長:金同松
成員:上級指派的領導,相關部門領導。
1.配合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處理及調查工作。調查事故原因,整理事故記錄,形成書面報告。
2.向教育局報告事故處理結果。對違反本預案,不履行應急救援工作的,發布假消息的,不服從應急救援指揮的人員進行處分,構成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3.總結經驗教訓,查找制度、政策、設施等存在的問題,制定防范措施。
(七)本預案在發布之日生效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2
1潛在危險:
不論災情大小,隧道內已無法通車,可能引發再次交通事故,增加事故嚴重程度;
車輛火災引起的濃煙充斥隧道,對人體造成不同程度傷害;
火勢嚴重情況下車輛難以疏通,可能存在人員傷亡。
2應急實施步驟:
監控人員發現隧道內車輛事故火災,立即采用有線廣播告知來往車輛,同時切換交通信號燈和可變情報板做好一切臨封道工作;
立即撥打119報警;
同時通知隧道當班人員、交警大隊、路政大隊、施救車,并通知半山管理站領導和相關收費站,根據現場反饋情況,將災情發展情況通知站長和公司領導;
當班人員帶上必備器材,開啟工作車輛警燈,并鳴警笛全速駛向事故區域;
當班人員配合交警視具體情況,進行交通管制,按要求設置臨時標牌和錐形標;
當班人員視情況營救傷員,在公安消防到達前盡量采取相關措施穩定火災、火勢,待其趕到以其為主,并協助其進行救援工作;
其余人員協助交警做好交通管制工作,并協助消防員滅火。
事故處理后,當班人員協助公路養護人員搞好現場殘留物清除工作;
當班人員撤走交通管制工具,交警負責恢復隧道正常交通,根據情況通知監控人員切換交通信號燈和可變情報板等交通誘導標志恢復隧道正常行車模式。
監控人員通知相關收費站,隧道恢復正常交通;
相關人員做好事故(火災)事故處理過程及結果的記錄。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3
一、目的:
為了預防和減少交通事故的發生降低對公司、個人的危害,且在發生交通事故時能迅速的`組織應急隊員搶救受傷人員及車輛、特制定本預案。
二、潛在的交通事故誘發因素
1、酒后駕車;
2、疲勞駕駛;
3、超速行駛;
4、未按交通規則行駛;
5、途中玩耍;
6、無證駕駛。
三、廠區內外機動車輛停放、行駛安全規程
1、車輛進入廠區后限速每小時5公里,并且按指定路線行駛。
2、嚴禁漏油、漏水、帶病車輛進入廠區。
3、嚴禁帶有危險品、易燃易爆的車輛進入廠區。
4、車輛進入停車場時,嚴格按規定車位停車、按車長、噸位整齊有序的停放,與其它車輛保持左右xx米的距離,避免在開離停車場時與左右的車輛發生擦碰。
5、司機駕駛室內休息時,嚴禁將腳部,胳膊或頭部伸出兩側車窗外,避免發生危險。
6、駕駛員在離開駕駛室時要檢查車輛門窗是否鎖好,避免失竊。
7、車輛在停車場等待裝車時,嚴禁在車廂下方乘涼休息。
8、車輛在裝車倒車時,要有副駕駛員在車廂尾部進行現場倒車指揮。
9、駕駛員將車輛倒入裝車導向后,將手剎拉好,并把導向道左側的卡輪架放置于左邊后車輪下,防止溜車。
10、車輛裝好后,由司機緩慢將車輛開出導向口,檢查車廂內已無人員后,方可關閉車廂門。
四、目前控制情況
1、員工上下班騎摩托車必須戴頭盔,并保持在每小時60公里內的行駛速度,有關市區或特殊地點,按照規定執行,員工進入廠區嚴格按照人行橫道及規定路線往返行走,對上述情況公司組織進行檢查。
2、加強對各部門人員的檢查力度,對違章者進行處罰。
3、加強交通知識的、培訓增強交通意識。
五、應急處理程序
1、發生交通事故后,組織應急人員及時到達出事現場。根據當時情況和條件進行搶救,同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2、保護現場,疏散交通,方便有關人員調查事故原因。
3、撥打交通肇事電話122。
4、通知受傷人員家屬,部門負責人。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4
一、目的
為建立健全商漫分公司對于突發性重大交通事故的預警和應急機制,提高對突發事件的處理應變能力,保障人民群眾生命財產安全,結合本公司實際,特制訂本預案。
二、指導思想
牢固樹立“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按照“反應迅速、指揮得力、處理及時”的要求,確保在重大交通事故發生時道路暢通。
三、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商漫分公司所管轄路段內發生的重特大事故、群體性堵路事件、道路損壞和車輛故障等突發性事件的應急處置反應。對造成安全隱患、發生路產損壞或人員傷亡等交通事故。
四、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為了提高交通事故的應急處理能力,最大限度地減少交通事故造成的損失,保障高速公路的安全暢通,分公司特別成立重大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小組:
組 長:分公司經理
1 / 19 副組長:黨委副書記、分公司副經理
成 員:分公司各科室、管理所負責人
值班電話:__
五、應急響應
(一)集群特大交通事故
1、發現或接到交通事故報案后,迅速組織路政人員趕赴現場,實施救援并及時聯系交警,維持現場安全,組織現場滯留人員撤離危險區域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2、如有人員傷亡應及時撥打120急救電話。
3、路政人員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4、路政人員勘查現場、查明路產損失情況、判斷直接肇事車輛后,分別作《路政管理詢問筆錄》、《公路路政管理現場勘驗筆錄》、《路政管理違法行為調查報告》等法律條文,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5、必要時,還應找與案件無利害關系者作為證人,取得證言。
6、養護部門在接到路政人員通知后第一時間清理事故現場,在最短的時間內將現場清理完畢。
2 / 19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接到報案后,應立即向管理所值班領導和所長匯報,并向路政中隊長匯報。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向值班所領導和所長匯報,監控室接到報告后,應立即錄像。
2、 對于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發生安全事故時的協調程序:
(1)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高速公路路面發生交通事故時,路政人員應立即聯系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積極協調,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2)易燃、易爆、劇毒化學物品的運輸車輛在收費站發生交通事故時,收費人員應立即聯系路政、交警、消防、醫療等部門,并配合相關部門實施救援。
3、路政人員應及時趕到現場(雨、雪、大霧天氣除外)。 4、路政人員到達現場后,應及時將現場情況向上級領導匯報。
5、維護現場安全,防止發生二次事故。
6、路政人員應及時勘驗現場,采取詢問、繪圖、拍照等形式將路產受損情況調查清楚,完成相關的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三)惡劣氣候下交通事故的處理
3 / 18 1、路政人員接到報案,應及時趕到現場并通知交警。 2、到達現場后,應配合交警部門立即采取措施,擺放安全警示標志,指揮車輛緩行,防止二次事故的發生。 3、積極搶救傷員,并配合交警維持現場秩序。 4、路政人員勘驗現場,拍照取證制作、填寫法律文書,經當事人認同后,由其簽字并按手印。
5、勘查完現場后,配合交警部門對現場進行清理。 6、路政人員統計路產損失情況,養護部門積極配合并在最短的時間修復被損壞的.路產,保證道路暢通及路產的完整性,并準備充足的安全警示標志牌和反光標志筒,確保司乘人員及養護、路政工作人員的人身安全。 車輛交通事故應急預案及處理流程篇2 1 總則
1.1 編制目的
為加強公司對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工作的管理,建立健全科學、規范、統一、高效的事故應急指揮、響應和預防控制體系,確保在發生鐵路交通事故時,能迅速、有序、有效地開展現場處置及救援工作,控制事故升級,減少職工傷亡和財產損失,制定本預案。
1.2 編制依據
本應急預案依據《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和調查處理條例》、《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規則》和相關的制度規定編制。
4 / 18 1.3 適用范圍
本預案適用于公司范圍鐵路專用線發生事故,造成人員傷亡、財產損失、中斷行車及其他影響鐵路正常行車,需要實施應急救援的事故。
1.4 編制原則
1.4.1 應急事故救援要嚴格遵循“以人為本、逐級負責、應急有備、處置高效”的基本原則。
1.4.2 堅持信息傳遞準確,救援出動迅速,組織指揮嚴謹,責任分工明確,協調配合密切,迅速開通線路的工作原則。 2 組織機構及職責
2.1 甘肅華澳鐵路綜合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簡稱:總公司)鐵路交通事故應急救援領導小組(以下簡稱:應急救援領導小組)
組長:總經理、黨委書記
常務副組長:主管安全副總經理 副組長:總公司其他黨政班子成員 成員:各部門負責人,安全部全員 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安全部 2.2 應急救援領導小組職責
2.2.1 負責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和完善事故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國家規定的權限和程序,組織、指揮、協調公司事故應急救援工作。必要時,負責協調請求有關部門給予支 5 / 18 持幫助。
2.2.2 救援工作日常管理機構設在安全部,管理、檢查、指導各公司鐵路交通事故救援工作;協助領導對鐵路交通事故救援的組織指揮工作。
2.2.3 負責事故應急救援的人員培訓及預案演練等基礎工作。
3 應急事故通報
3.1 事故應急救援實行逐級報告制度。事故發生后,現場工作人員或者其他有關人員應當立即向總公司、本公司負責人和鄰近鐵路車站、列車調度員、公安機關報告。 3.2 遇有人員傷亡或者發生火災、爆炸、危險貨物泄漏等事故時,接到報告的各公司應當根據需要采取防護措施,并立即通知當地急救、醫療衛生、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各公司值班室應存放當地急救、醫療衛生、公安、消防、環境保護等部門的值班電話或負責人的電話,定期檢查是否變更,確保通訊聯系。
3.3 救援報告的主要內容:
3.3.1 事故發生的時間、地點(站名)、區間(線名、公里、米)、線路條件、事故相關單位和人員。
3.3.2 發生事故的列車種類、車次、機車型號、部位、牽引輛數、噸數、計長及運行速度。
3.3.3 傷亡人數、性別、年齡以及救助情況,是否涉及境 6 / 18 外人員傷亡。
3.3.4 貨物品名、裝載情況,易燃、易爆等危險貨物情況。 3.3.5 機車車輛脫軌數量及型號、線路設備損壞程度等情況。
3.3.6 對鐵路行車的影響情況。
3.3.7 事故原因的初步判斷,事故發生后采取的措施及事故控制情況。
3.3.8 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人員傷亡、脫軌輛數、設備損壞等情況發生變化時,應及時補報。 4 救援響應
4.1 接到事故救援報告后,由總公司作出應急救援響應,啟動應急預案,并及時向上級主管部門報告。
4.2 有關負責人和專業人員應當立即趕赴現場,組織指揮應急救援工作。
5 現場救援
5.1 事故涉及中斷行車及其他影響鐵路正常行車時,各公司應當迅速組織人員,協助上級清理事故貨車及相關貨車裝載的貨物。
5.2 事故應急救援過程中,應當妥善保護事故現場以及相關證據,并及時移交事故調查組。因應急救援需要改變事故現場時,應當做出標記、繪制現場示意圖、制作現場視聽資料,并做出書面記錄。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破壞事故現場,7 / 18 不得偽造、隱匿或者毀滅相關證據。
5.3 事故造成鐵路設備設施損壞時,應當積極配合有關專業部門立即組織搶修。
5.4 積極配合公安機關解救和疏散遇險人員,設置現場警戒區域,阻止未經批準人員進入現場。
5.5 事故救援完畢后,協助現場指揮部對現場進行檢查清理,進一步確認無傷亡人員遺留,拆除、回收、移送救援設備設施,清除障礙物。
5.6 事故救援工作結束后,對工作積極、表現突出的職工給予表彰或獎勵;對玩忽職守、擴大事故損失,延誤救援起復工作的單位和個人,進行考核。 6 善后處理
6.1 依法進行事故的善后處理,妥善安排現場遇險滯留人員食宿,進行傷亡人員親屬的通知、接待以及撫恤喪葬、經濟補償等處置工作。負責收取傷亡人員醫療檔案資料,核定救治費用。
6.2 對事故造成的傷亡人員,應當在積極組織施救的同時,負責協調落實傷亡人員的救治、喪葬等臨時費用,待事故責任認定后,由事故責任方承擔。事故當事人對損害賠償有爭議時,可以協商解決或者請求事故調查組進行調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訴訟。
6.3 對事故現場遺留的財物,配合公安部門應當進行清
8 / 18 點、登記并妥善保管。
6.4 事故救援工作結束后3日內,召開分析總結會,全面總結本次救援工作的經驗和成績,查找存在的問題和不足,針對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意見和措施。并形成書面報告,附事故應急救援有關證據材料。 7 罰則
7.1 對于不立即組織事故應急救援或者遲報、漏報、瞞報、謊報事故等延誤救援的,視事故等級和影響程度等具體情況,由總公司對責任單位處2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的罰款,對責任人處20xx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罰款。
7.2 各公司安全管理人員以及其他人員違反本規則規定,未立即啟動應急預案或者遲報、漏報、瞞報、謊報事故等延誤救援的,對主管負責人和其他直接責任人依法給予行政處分。涉嫌犯罪的,依照有關規定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8 附則
8.1 管理與更新
8.1.1 各公司應根據本預案制定本單位實施細則,報總公司核備。
8.1.2 應急預案制定后,原則上定期進行修訂,遇特殊情況可隨時修訂。本預案修訂后,報有關部門備案并抄送有關部門和單位。
8.2 本應急預案由總公司負責解釋。
車輛事故應急預案15
為加強對廠內機動車輛安全事故的防范,及時做好安全事故發生后的救援處置工作,最大限度地減少事故造成的損失,維護正常的社會秩序和工作秩序,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和《特種設備安全監察條例》的要求,結合本單位實際,特制定本廠內機動車輛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
一、本預案的適用范圍
本單位目前有臺廠內機動車輛在用,為我單位重點設備。本預案所稱安全事故,是指在本公司使用的廠內機動車輛突然發生的,造成或可能造成人身安全和財物損失的事故,事故類別包括:廠內機動車輛傾翻、火災等。
安全事故的具體標準,按國家或行業、地方的有關規定執行。
二、應急救援組織機構
1、成立廠內機動車輛安全事故應急救援指揮部(以下簡稱救援指揮部)。指揮長由總經理擔任;副指揮長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各相關部門負責人為指揮部成員,參與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2、設立現場救援組,由各工程部組人員兼職組成。組長由由分管工程的副總經理擔任,負責組織現場具體搶險救援工作;在指揮長到達現場之前,負責指揮現場搶險救援工作。
三、應急救援組織的職責
(一)指揮部職責
1、組織有關部門按照應急救援預案迅速開展搶救工作,防止事故的進一步擴大,力爭把事故損失降到最低程度;
2、根據事故發生狀態,統一布置應急救援預案的實施工作,并對應急處理工作中發生的爭議采取緊急處理措施;
3、根據預案實施過程中發生的變化和問題,及時對預案進行修改和完善;
4、緊急調用各類物資、人員、設備;
5、當事故有危及周邊單位和人員的險情時,組織人員和物資疏散工作;
6、配合上級有關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工作;
7、做好穩定秩序和傷亡人員的善后及安撫工作。
(二)現場指揮長的主要職責:
1、負責召集各參與搶險救援部門的現場負責人研究現場救援方案,制定具體救援措施,明確各部門的職責分工;
2、負責指揮現場應急救援工作。
(三)副指揮長的職責:
負責組織實施具體搶險救援措施工作。
現場救援組的職責:
搶救現場傷員;搶救現場物資;保證現場救援通道的暢通。
四、應急聯絡機構
XX縣質量技術監督局。聯系電話:地址:
XX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聯系電話:地址:
XX縣消防大隊。聯系電話:地址:
XX縣公安局。聯系電話:地址:
XX縣人民醫院。聯系電話:地址:
維護保養單位:聯系電話:
五、應急救援的培訓與演練
(一)培訓
按計劃組織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進行有效的培訓,從而具備完成其應急任務所需的知識和技能。
(1)每年的1月份進行一次培訓;
(2)新加入的人員及時培訓;
(二)演練
應急預案和應急計劃確立后,按計劃組織安全管理人員、操作人員和工程技術人員等相關人員經過有效的培訓,公司按照本預案要求,每年的1月份組織開展一次事故應急演練。每次演練結束,及時作出總結,對存有一定差距的在日后的工作中加以提高。
六、事故報告和現場保護
1、公司的安監部是事故報告的指定機構,聯系人:,電話:,工程部接到報告后及時向指揮長報告,指揮長根據有關法規及時、如實地向110、縣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局、縣質量技術監督局或其他有關部門報告。
2、嚴格保護事故現場。
七、應急處理
(一)接報事故后5分鐘內必須完成以下工作:
1、立即報告公司主要領導,由總經理批準,立即啟動本應急救援預案,按照各自的職責和工作程序執行本預案。當指揮長不在時,由副指揮長負責組織指揮應急搶險救援工作。
2、指揮部根據事故或險情情況,立即組織或指令事故發生地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設備。組織搶救力量,迅速趕赴現場。
3、通知維護保養單位,立即派專業技術人員趕赴現場。
4、立即組織或通知就近網點,組織調集應急搶救人員、車輛、設備。組織搶救力量,做好增援準備。
(二)應急處理措施。
1、發生廠內機動車傾翻事故時,應及時通知有關部門和維修單位維保人員到達現場,進行施救。當有人員被壓埋在傾倒機動車下面或駕駛室內時,應立即采取千斤頂、起吊設備、切割等措施,將被壓人員救出,在實施處置時,必須指定1名有經驗的人員進行現場指揮,并采取警戒措施,防止機動車傾倒、擠壓事故的再次發生。發生汽油、柴油等易爆品和有毒物質泄漏時,應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和沖釋爆炸性物質或有毒物質混合濃度,避免發生爆炸或中毒事故。
2、發生火災時,應采取措施施救被困在車廂內或駕駛室內無法逃生的人員,并應立即使機車熄火,防止電氣火災的蔓延擴大。滅火時,應防止二氧化碳等中毒窒息事故的發生,發生汽油、柴油等易爆品和有毒物質泄漏時,應采取措施堵塞泄漏和沖釋爆炸性物質或有毒物質混合濃度,避免發生爆炸或中毒事故。
3、事故現場取證救助行動中,安排人員同時做好事故調查取證工作,以利于事故處理,防止證據遺失。
4、在救助行動中,救助人員應嚴格執行安全操作規程,配齊安全設施和防護工具,加強自我保護,確保搶救行動過程中的人身安全和財產安全。
5、廠內機動車輛發生事件后,采取廠內機動車輛專業維修人員的一般救援措施,通過廠內機動車輛專業維修對于起重機械的人工操作,完成救援活動。
八、應急裝備、物資、通訊保障
保障措施要完善。應急救援裝備要配備到位,并應定期檢查裝備完好情況,安排專人保管,并明確只能用做救援及演練使用,不得挪作他用。應急救援人員應急值守到位,保持24小時通訊暢通。單位應督促維保單位在維保現場儲備數量充足的起重機械易損件及電子元器件,以便起重機械元件發生故障時能夠及時更換,排除故障
九、應急救援預案的`啟動、終止和終止后工作恢復
1、當事故的評估預測達到起動應急救援預案條件時,由應急指揮長啟動應急反應預案令。
2、對事故現場經過應急救援預案實施后,引起事故的危險源得到有效控制、消除;所有現場人員均得到清點;不存在其它影響應急救援預案終止的因素;應急救援行動已完全轉化為社會公共救援;應急指揮長認為事故的發展狀態必須終止的;應急指揮長下達應急終止令
3、應急救援預案實施終止后,應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故擴大,保護事故現場和物證,經有關部門認可后可恢復施工生產。
十、應急總結與獎懲
應急救援工作結束后,指揮部組織相關部門認真進行總結、分析,吸取事故事件的教訓,及時進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規定對有關單位和人員進行獎懲。
1、對在應急搶險救援、指揮、信息報送等方面有突出貢獻的個人,按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表彰和獎勵。
2、對瞞報、遲報、漏報、謊報重特大事故和突發事故中玩忽職守,不聽從指揮,不認真負責或臨陣逃脫、擅離職守的人員,按照公司有關規定,給予責任追究或處分。對擾亂、妨礙搶險救援的人員,由有關行政管理部門依法處理,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十一、其它事項
1、本救援預案針對有可能發生的起重機械安全事故,組織實施緊急救援工作并協助上級部門進行事故調查處理的指導性文件,可在實施過程中根據不同情況隨機進行處理。
2、本預案自印發之日起施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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