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長沙市五證合一新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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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關于落實“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規范社會保險登記秩序的通告
長人社發〔2017〕29號
各用人單位:
為貫徹落實《社會保險法》等法律法規和國務院《關于加快推進“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的通知》(國辦發〔2016〕53號)、人社部《關于做好企業“五證合一”社會保險登記工作的通知》(人社廳發〔2016〕130號)精神,建立單位登記與職工參保登記銜接機制,推動“五證合一”及“五險統一征繳”業務網上辦理進程,提高社會保險經辦工作效率,推進社會保險擴面征收工作,現就實施“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以及規范我市社會保險“五險統一征收”秩序的有關事項通告如下:
1.統一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登記代碼。根據國家商事登記制度改革精神,企業不再另行辦理社會保險登記證,“統一社會信用代碼”是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登記的唯一代碼,不允許為用人單位虛設其他社會保險登記代碼。原在不同社會保險經辦機構或同一社會保險經辦機構設置有多個社會保險登記代碼的用人單位,必須按照我市“一照一碼”及社會保險登記管轄規則,將所有職工各險種的參保信息清理、歸并到本單位唯一的“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登記戶下。
2.各項社會保險實行統一登記。根據《社會保險法》“社會保險費實行統一征收”的規定,凡長沙市行政區域內的'用人單位及其職工,其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五項社會保險的登記征繳業務應在同一社會保險經辦(征收)機構辦理;同一用人單位不得將五項社會保險分置在不同的社會保險經辦(征收)機構辦理。同一用人單位的五項社會保險已被分置在不同的社會保險經辦(征收)機構辦理的,必須在規定的時間內將各險種清理、歸并到同一社會保險經辦(征收)機構辦理,以實現各險種“統一登記、統一申報、統一審核、統一征收”。
3.社會保險登記征收管轄規則。社會保險登記征收應遵循以單位注冊登記地為基準的屬地管理原則,凡違反屬地管轄規則已跨區辦理社會保險登記的,必須按屬地管理原則將單位及其職工的社會保險關系轉移到有管轄權的社會保險經辦(征收)機構。
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等未納入“五證合一、一照一碼”登記制度改革范圍的單位,仍按原辦法辦理社會保險登記。2017年4月15日以前尚未辦理單位或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登記的單位,在市級及以上工商行政管理機關和長沙市高新技術開發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辦理工商登記或“五證合一”登記且注冊地在長沙市城區的企業及其在長沙市各區工商行政管理機關登記設立的獨資或控股子公司、分支機構及其職工,其各項社會保險統歸長沙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統一登記征繳;外國企業、外地駐長單位及其職工,駐長部隊及其所屬單位、經市級及以上主管部門批準或登記設立的民辦非企業單位、律師事務所、會計師事務所等單位及職工,其各項社會保險由長沙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統一登記征繳;2017年4月15日以前已經辦理單位及職工基本養老保險登記的用人單位,其基本養老保險關系在長沙市市級及以上社會保險經辦(征收)機構的,其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以及其獨資或控股子公司、分支機構及職工的各項社會保險統一歸并由長沙市社會保險費征繳管理中心統一登記征繳。其他用人單位及職工、個體工商戶的各項社會保險統一由登記注冊地所在區(縣、市)的社會保險費經辦(征收)機構統一登記征繳。同一用人單位及其獨資或控股子公司、分支機構及其職工只能按我市社會保險統一登記征繳級別管轄和地域管轄權限規定在同一社會保險經辦(征收)機構統一辦理各項社會保險登記。
4.實現“五證合一”登記與社會保險登記的有效銜接。已辦理“五證合一”或“兩證合一”營業執照的企業或個體工商戶在產生用工后30日內根據社會保險統一登記征繳管轄規則及時到所屬社會保險經辦(征收)機構辦理社會保險補充登記和員工參保手續。對拒不及時辦理員工參保登記和單位信息補充登記或拒不補繳應繳的社會保險費的,社會保險費經辦(征收)機構可依據《社會保險法》第五十八條第一款、國務院《社會保險費征繳暫行條例》第十條第二款的規定行使核定權,依法確定其應繳社會保險費數額,并依法強制征繳;對拒不及時繳費的,責令改正;拒不改正的,由社會保險行政機關依法實施處理處罰。
取消社會保險登記證定期驗證,由各企業自行將本單位截止上年度12月31日參加社會保險的在職員工人數、年度繳費工資總額及繳費總金額、報告年度欠繳及歷年累計欠繳社會保險費的金額等情況納入企業年度報告,向工商部門報告并向社會公示(在企業年度報告截止日前已清繳社保欠費的,已清繳部分可以不報告、不公示)。對企業年報參保繳費信息缺失、虛假公示、漏報少報社會保險欠費數額的單位,由社會保險經辦(征收)機構提請社會保險行政部門責令改正;情節嚴重或拒不改正的,依法處理或商有關部門開展聯合懲戒。
5.實行“一照一碼”實名登記,限期規范參保登記行為。社會保險登記應以“統一社會信用代碼”為用人單位社會保險登記的唯一識別代碼,并遵循“五險統一征收”及“社會保險關系與勞動關系相一致”的原則,嚴格實名登記,嚴禁設置與單位名稱不一致的名稱或代碼,嚴禁弄虛作假掛靠參保。各用人單位應結合2017年度繳費工資申報審核工作,按照五險統一登記征收地域管轄與級別管轄權限和“五險統一征收”規則,自覺清理歸并單位參保登記戶頭,積極自查自糾,自覺糾正下列違規行為:(1)背離勞動關系,將本單位員工掛靠到個體工商戶、人力資源公司、企業管理或咨詢公司、勞務派遣企業等非用工(用人)單位參保;(2)將會員單位員工掛靠到商會、協會等社會組織參保等。各單位參保登記戶頭、代碼以及違規登記行為的自糾工作應在2017年9月30日前完成。
本文件自發布之日起實施。
長沙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17年4月14日
長沙公司如何辦理“五證合一”呢?
自2016年起,長沙商事登記服務再一次升級。在原“四證合一”登記模式基礎上將社保登記正式納入商事登記,實現“五證合一”商事登記制度。五證合一政策的施行,意味著長沙的創業者足不出戶即可一次性拿到商事主體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刻章許可證和社會保險登記證。長沙市將社會保險登記納入商事登記。
“五證合一”政策的推行,使得注冊公司原本需要辦理的五證壓縮為一證,需要提交的五份資料,縮減為只需要遞交一套申請資料,填寫一份表格即可。實現檔案的共享,給廣大長沙企業帶來無盡的便利,節省時間,提高辦事效率,徹底解決了輪流跑部門、反復遞材料、等審批的辦證難題。五證合一政策的改革具有以下特點:
(1)實現系統對接。五個部門聯合開發統一的“多證合一”登記系統;
(2)審核結果互認。商事登記部門對申請材料進行審批,效果如同五大部門同時審批,申請人無需流轉材料,也不需要進行信息反饋;
(3)全流程網上辦理。申請人足不出戶就可辦理“五證”申請;
(4)證照同步發放。“五證”統一在長沙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員會進行發放;
(5)檔案共享。檔案原件在長沙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保存,五部門共享檔案影像。
那么在新政策下,長沙公司該如何辦理五證合一呢?小編將在下文為您詳細介紹。
長沙公司辦理“五證”的具體流程如下:
1、提交申請
商事主體申請人登陸全流程網上登記系統,對“五證”聯合申請書進行填寫,并將相關材料準備齊全遞交給商事登記部門,由商事登記部門統一進行受理,實現“一表申請、一門受理”。
2、審核
商事登記部門對申請人網上提交的“五證”聯合申請材料進行審核。審核通過后,商事登記部門會將辦理結果及相關登記材料共享至機構代碼登記部門、稅務登記部門、公安部門和社保部門,實現“一次審核”和“信息互認”。
3、營業執照發放
經商事登記部門審核通過后,商事主體申請人即可到深圳市市場和質量監管委對外窗口一次領取“五證”,即:營業執照、組織機構代碼證、稅務登記證、刻章許可證和社會保險登記證,實現“五證同發”。
4、辦理注銷手續
企業自行辦理國地稅、統計部門的注銷手續,向工商部門申請辦理注銷手續。工商注銷后,原營業執照由工商部門進行收繳。
5、歸檔
檔案原件由商事登記部門進行保存,檔案影像實現“檔案共享,”機構代碼登記部門、稅務登記部門、公安部門和社保部門四大部門均可獲得。
以上就是商事登記服務再次升級后長沙公司辦理“五證合一”的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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