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整合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七統一”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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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整合城鄉居民醫療保險“七統一”方案
記者昨日從市人社局醫保部門獲悉,根據日前《十堰市人民政府關于印發十堰市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整合城鄉居民醫保要實行建立管理體制、覆蓋范圍、籌資政策、保障待遇、醫保目錄、定點管理、基金管理“七統一”,從明年1月1日起,全市城鄉居民醫保統一。過渡期內,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分別執行原有政策,基金分別核算。
新農合管理職能劃歸人社部門管
據市人社局醫保科工作人員介紹,整合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包括整合城鎮居民基本醫療保險(以下簡稱城鎮居民醫保)和新型農村合作醫療(以下簡稱新農合)兩項制度,努力實現保障更加公平、管理服務更加規范、醫療資源利用更加有效的目標,推動全民醫保體系持續健康發展。
根據省、市文件要求,統一管理體制管理,將衛生計生部門(或其它部門)承擔的新農合管理職能及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承擔的城鎮居民醫保管理職能合并,統一由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門承擔。將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機構及服務職責與人社部門醫療保險經辦機構整合,重新組建醫療保險經辦機構,為市、縣(市、區)人社部門所屬公益一類事業單位。機構職責整合后,鄉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負責本轄區內城鄉居民醫保管理有關工作,鄉鎮(街辦)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服務中心可掛醫療服務中心牌子。將市衛計委(市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和張灣區、茅箭區衛計局,武當山旅游經濟特區衛計局,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文教衛局承擔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行政管理職責劃入市人社局,由其醫療與生育保險科承擔。將張灣區、茅箭區、武當山旅游經濟特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和十堰經濟技術開發區文教衛局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經辦業務與市醫療保險管理局整合,撤銷市衛計部門、張灣區、茅箭區、武當山旅游經濟特區現設的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辦公室。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機構職責整合后,按照人隨事走、編隨人走的原則,將市、縣(市、區)衛計部門(或其它部門)承擔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管理和經辦職責的編制、人員和經費整體劃入同級人社部門管理。人員力量不足的地方,在本級人員編制總額內適當調劑,還可以通過政府購買服務等方式,加強城鄉居民醫保經辦工作力量,逐步實現行政管理、資金管理、經辦服務的統一。
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機構整合至新制度運行之前,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統一管理,分別運行,獨立核算。制度整合期間,不得調整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政策。
城鎮居民醫保打破城鄉界限
據市人社局醫?乒ぷ魅藛T介紹,根據整合工作要求,將統一覆蓋范圍,城鎮居民醫保打破城鄉界限,城鄉居民醫保制度覆蓋范圍包括現有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所有應參保(合)人員,即具有本市戶籍但不在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制度覆蓋范圍的所有居民,包括農村居民、城鎮非從業居民、在校學生及未成年人,均屬城鄉居民醫保實施范圍,應按規定參保。各類學校(含幼兒園、托兒所)就讀的`在校生參加城鄉居民醫保,不受戶籍限制。
各縣(市、區)要按照相關要求,全面推進全民參保登記計劃,不斷完善參保方式,促進應保盡保,避免重復參保。
全市城鄉居民醫;I資政策和標準統一
根據省政府相關精神,統一全市城鄉居民醫;I資政策和籌資標準。堅持政府補助與個人(家庭)繳費相結合,建立結構統一、分擔合理、動態調整、穩定可持續的居民基本醫療保險籌資機制,根據經濟社會發展和居民收入水平逐步提高籌資標準,強化個人繳費責任和意識,逐步提高個人繳費占整體籌資的比重。整合后的城鄉居民醫保實際人均籌資和個人繳費不得低于現有水平。
城鄉居民醫保實行年度籌資制度,即政府補助納入財政預算安排,學生和普通居民的人均補助標準下限、參保繳費、居民繳費檔次的劃分執行省里統一規定。
城鄉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困難老人、農村五保對象以及喪失勞動能力的重殘人員等參保對象,按照有關規定減免個人繳費,相應提高政府補助。
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
根據文件要求,將統一保障待遇,遵循保障適度、收支平衡和權利義務對等的原則,執行全省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大病醫療保險起付標準、報銷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額等政策,確保整合后保障水平不降低。合理確定城鄉居民醫保待遇,穩定住院保障水平,政策范圍內住院費用支付比例保持在75%左右。同時,還將進一步完善門診統籌和門診特殊慢性病政策,逐步提高門診保障水平。完善異地就醫(含異地安置人員)政策,保障城鄉參保人員正常待遇。妥善處理整合前的特殊保障政策。
建立健全城鄉居民醫保、大病醫療保險與醫療救助、精準扶貧的信息共享和服務銜接機制。在新的城鄉居民醫保政策出臺之前,繼續執行市脫貧攻堅指揮部關于印發《十堰市脫貧攻堅醫療救助工作實施方案》的通知(十扶指[2016]2號)“提高新農合保障水平”的相關政策,各縣(市、區)城鎮居民醫保參照執行。
城鄉醫療救助對象在定點醫療機構看病就醫,逐步實行城鄉居民醫保、大病醫療保險與醫療救助同步結算、即時救助的“一站式”服務。
城鎮居民醫;鸷托罗r合基金合并
據悉,整合后的城鄉居民醫保統一參照使用國家和省里確定的城鎮職工基本醫療保險3個目錄,即基本醫療保險藥品目錄、基本醫療保險診療項目范圍和基本醫療保險服務設施與標準目錄。按照先納入、后規范的原則,將符合條件的城鎮居民醫保和新農合定點機構(含非公立醫療機構)全部納入城鄉居民醫保定點范圍,按照城鄉統籌、就近便民、分級診療、規范服務的要求統一規劃、統籌管理。統一城鄉居民醫保定點機構管理辦法,強化定點服務協議管理,建立健全考核評價機制和動態準入退出機制,重點加強對統籌區域外定點醫療機構的指導與監督,為參保居民提供質優、價廉、便捷的醫療保障服務,有效遏制醫療費用不合理增長。
合并城鎮居民醫保基金和新農合基金,建立城鄉居民醫;。合并前完成對城鎮居民醫保基金和新農合基金的審計工作,基金缺口由當地政府負責解決。城鄉居民醫保執行國家統一的基金財務制度、會計制度和基金預決算管理制度。城鄉居民醫保基金納入財政專戶,實行“收支兩條線”管理;皙毩⒑怂、專戶管理,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擠占挪用。結合基金預算管理全面推進付費總額控制;鹗褂米裱允斩ㄖА⑹罩胶、略有結余的原則,確保應支付費用及時足額撥付,合理控制基金當年結余率和累計結余率。建立健全基金運行風險預警機制,防范基金風險,提高使用效率。強化基金內部審計和外部監督,堅持基金收支運行情況信息公開和參保人員就醫結算信息公示制度。明年1月1日起,城鄉居民醫保統一
工作方案要求,為保持政策連續性和整合工作平穩過渡,在整合期間不得調整原城鎮居民醫保政策和新農合政策。2017年1月1日起,全市實行統一的城鄉居民醫保制度。
據了解,2017年,城鄉居民醫保籌資標準不低于570元/人,其中,個人繳費標準不低于150元/人。即:各類大中小學階段的在校學生、少年兒童及其他18周歲以下的非從業居民(一檔繳費)由原來的90元提高至120元,18周歲及以上的非從業居民由210元提高至240元,未按月享受養老金或退休金待遇的60歲及以上老人由140元提高至170元。低保、重殘和“三無”人員不繳費的政策不變。參保學生申報繳費的時間截至9月30日。其他居民的申報繳費時間為10月1日至12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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