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度浙江省省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調整方案
2016年度浙江省省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調整方案是怎樣的?據悉,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調整工作于7月20日至10月25日進行。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自2016年7月起執行。
2016年度浙江省省直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和比例調整通知
根據《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浙政辦發〔2009〕20號等文件精神,決定自2016年7月20日起,例行調整省直單位職工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現將年度調整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2016年度住房公積金調整工作于7月20日至10月25日進行。調整后的繳存基數和繳存比例自2016年7月起執行。
二、凡在省直住房公積金中心辦理住房公積金繳存登記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和其他組織,應按規定辦理調整手續。
三、機關事業單位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由省人社廳、省財政廳核定的,按省人社、財政核定的口徑計算;企業和其他組織職工的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按職工本人2015年在本單位的月平均工資計算,工資口徑按國家統計局規定列入工資總額的項目確定。
四、住房公積金繳存比例仍為12%,即單位和個人各12%。單位因嚴重虧損等原因,低于12%比例繳存住房公積金的,應經本單位職工代表大會或者工會討論通過(尚未建立職工代表大會制度或者工會組織的單位,經本單位職工大會討論通過),憑申請表、經審計的上年度財務報告、職工代表大會或全體職工大會會議等資料,向省直中心申請降低繳存比例。
五、住房公積金繳存基數為職工本人2015年月平均工資,且不得超過杭州市2015年職工月平均工資的3倍,即19717元,職工2015年月平均工資高于19717元的,繳存基數按19717元確定;不得低于杭州市最低工資標準,即1860元,職工2015年月平均工資低于1860元的,繳存基數按1860元確定。2016年當年新錄用職工的繳存基數不作調整。
六、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按單位月繳存額和個人月繳存額的合計數確定,計算到元,即見分、角進元。
七、住房公積金年度調整辦理分網上申報和柜面申報兩種方式。
1.2016年6月30日之前已開通網上業務的單位,可通過“年度調整導出”功能自行下載調整表格,填寫完相關數據后,通過“年度調整導入”功能導入調整數據,并再次通過“年度調整確認”功能提交。調整結束后務必填報《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年度調整單位匯總表》一式二份并加蓋公章,交至中心鳳起路辦事大廳。
2.未開通網上業務的單位,請各單位專管員于9月30日前至中心鳳起路辦事大廳拷貝調整表格(請自備U盤)。返回調整數據時務必填報《住房公積金月繳存額年度調整單位匯總表》一式二份、個人明細調整清冊一份,并加蓋公章。
八、實行住房公積金補貼政策的單位,住房公積金補貼繳存基數與住房公積金同步計算調整。住房公積金補貼已按定額發放的單位按原發放辦法執行。
九、各單位調整當月發生人員新增、恢復、暫停等變更業務均可以照常辦理。調整當月辦理過暫停業務的單位,需相應在交回的電子調整表格中刪去當月暫停人員。
十、如職工身份信息有誤的,應先填寫《杭州省直單位住房公積金個人身份信息變更登記表》,辦理身份信息變更登記手續,再辦理年度調整手續。
十一、在辦理年度調整時,原則要求同步申報職工的手機號碼,以便于職工開通短信和微信服務功能。
請各單位在規定的時間內完成調整,最遲于2016年10月25日前報我中心,逾期視同不調整。
拓展閱讀:浙江房地產改革方案
住房是關系國計民生的大事。為加快推進房地產去庫存工作,促進房地產業的'平穩健康發展,浙江近日出臺《浙江省房地產供給側結構性改革行動方案》。
放寬購房落戶限制
據省房地產監管分析平臺統計和分析,年初以來全省新建商品房市場成交活躍,庫存繼續回落,房價基本平穩,市場繼續保持穩定向好趨勢。截至5月31日,11個設區市市區新建商品房可售房源5919萬平方米,按近12個月的月均銷售量測算,商品房庫存消化周期為15.9個月;其中,商品住宅可售房源3072萬平方米(241359套),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為9.8個月。
為釋放住房需求,鼓勵新市民購房和農民進城購房,《行動方案》要求“全面取消縣(市)購房落戶條件限制,放寬除杭州外的設區市市區購房落戶關于建筑面積、資金額度要求”。“一線城市供求關系緊張不會持久,倒不如把目光投向浙江的一大片特色中小城市。”中國社科院研究生院城鄉建設經濟系主任、原住建部政策研究中心主任陳淮近日表示。全面取消縣(市)購房落戶條件限制,將大大降低新市民、農民進城購房落戶的門檻。
制定預案應對房價異常波動
1-5月,我省11個設區市市區商品住宅成交均價為13765元/平方米,同比上漲13.2%;其中,杭州市區商品住宅成交均價為16710元/平方米,同比上漲7.2%;寧波市區商品住宅成交均價為13012元/平方米,同比上漲7.1%;溫州市區商品住宅成交均價為20844元/平方米,同比上漲27.1%。
《行動方案》的要求十分具體:“對于在售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超過20個月的,或者在售、在建待售及已出讓停建商品住宅消化周期超過30個月的市、縣(市、區),暫停商品住宅用地供應,原則上暫停新開工各類保障房工程。對于在售商品住宅庫存消化周期小于8個月的市、縣(市、區),應及時增加商品住宅用地供應。”
加快房企轉型升級
《行動方案》不僅要求加快培育全省房地產強企名企,重點發展一批年銷售額50億元以上的省級強企名企,還要求各地推動待建在建項目較多、在當地具有一定品牌知名度的二級以下房地產企業兼并重組,有序淘汰項目開發單一、處于尾盤銷售、無法正常運行等情況的房地產企業。其目標,是到2020年,全省兼并、重組、淘汰房地產企業20%以上,強企名企市場份額達到75%以上,產業集聚發展能力明顯提升。
完善房地產政策制度
產業要發展,制度是保障!缎袆臃桨浮芬蠼⑼晟频耐恋毓⿷、開發經營、財稅金融、統計監測等房地產政策制度。
如在完善土地供應制度方面,《行動方案》要求完善房地產用地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制度,嚴格控制宗地出讓規模,平抑出讓地價波動。將規劃設計條件明確的裝配式建筑、住宅全裝修等符合綠色建筑的要求納入土地出讓條件。探索土地彈性年期出讓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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