臨時用電協議
在發展不斷提速的社會中,很多地方都會使用到協議,簽訂協議能夠較為有效的約束違約行為。相信很多朋友都對擬協議感到非常苦惱吧,以下是小編收集整理的臨時用電協議,僅供參考,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臨時用電協議1
甲方:
乙方:
為切實搞好工程建設中的治安、防火工作,確保施工現場的治安穩定和防火安全,現根據《××市社會治安防范責任條例》之規定,經甲乙雙方協商,明確雙方在治安防范,防火安全方面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與乙方簽約工程合同時應將甲方對《施工現場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規范》(附后)書面交于乙方,明確要求、落實責任、加強指導。
2、甲方應將上級公安部門和上級單位對工地治安防火工作的有關要求、信息及時向乙方進行傳達布置,定期聽取乙方在開展治安防火工作中的情況和意見,做好指導和協調工作。
3、甲方有權對乙方貫徹落實治安防火工作的情況進行檢查,對乙方有關人員發生的違章違法行為及相關問題,則有權教育、制止和責成其限期整改,必要時刻按責任違約給于相應的經濟處理(500—1000元人民幣/次)。
4、乙方的違章違法行為,甲方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理的是指:
(1)未經公安消防部門審核批準,擅自使用液化氣鋼瓶或違章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尚未造成后果的。
(2)施工區域內發生聚眾斗毆、賭博、收看淫穢錄像等影響工地治安秩序的違法行為及集體宿舍內違章男女混居的。
(3)違反《施工現場用電安全管理規定》用電,擅自使用電爐、煤油爐、電熱毯等及帶有明火的各類電取熱器,或擅自使用高能耗燈具取暖、烘烤物品及在禁火區域內違章吸煙的。
5、乙方在其責任區域內發生嚴重違法犯罪案件或重特大火災事故的,由公安司法部門調查處理,但甲方可按其造成的后果和影響,對乙方或其治安、防火第一責任人行使評選先進集體、先進個人否決權。同時,還可對乙方進行20xx—50000元人民幣的一次性責任違約經濟處理。
6、甲方對乙方的責任違約經濟處理,由甲方開具書面通知單給乙方認可。處理款從乙方工程款中直接扣除。
7、根據整個工地治安防范的需要,如確需增設或外聘警衛值勤人員時,甲方可按“協商、集中”的原則決定實施方案,其費用甲方按實際需要由涉及到的各施工單位分擔,乙方不得推委。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在進入工地后,應及時明確落實工地治安、防火第一責任人專(兼)職保衛消防干部及治安保衛組織網絡,書面報甲方備案。
2、乙方在施工期間必須遵守,執行國家和本市頒發的治安、消防方面的法律、法規,認真落實甲方制定的《施工現場治安、防火工作管理規范》執行從管理,對本責任區域內的治安穩定、防火安全,實施全面負責,確保不發生重大治安、刑事案件和火災事故。
3、乙方的治安防火工作,除接受其上級主管單位的領導外,還應主動接受轄區公安消防部門和甲方的業務指導、督促、檢查。對公安消防部門和甲方布置的“創建治安合格工地”等工作,要積極地貫徹執行,對公安消防部門和甲方在檢查中查獲的'各類隱患問題,應在規定的期限內組織整改或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確保安全。
4、一旦工地上發生治安,刑事案件或火災事故,乙方應在積極處置、保護現場的同時,立即向公安部門和甲方報告,接受調查、處理。所造成(包括對甲方)的損失,由乙方承擔。
5、乙方對因違章違法行為所受的責任違約經濟處理有異議的,可提出申訴,要求復議,如發現甲方工作人員在工作中有濫用權利、營私舞弊、有意刁難等違法行為的,有權向甲方領導或有關機關檢舉揭發,要求處理。
三、其他
1、本協議中未涉及到的有關條款,甲乙雙方可根據需要協商補充修改,如遇有與國家和本市的有關部門法規不符的應按國家和本市的有關規定執行。
式簽約后生效,與工程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工程合同期滿,本協議終止。
3、聯系人:
甲方:
乙方
(蓋章)
(蓋章)
公司負責人(簽章):
公司負責人(簽章):
地址:
地址:
電話:
電話:
臨時用電協議2
總包方(全稱)
分包方(全稱)
為加強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保護職工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確保國家財產安全和本工程的順利實施,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工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_________)的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建設需要,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管理協議:
一、工程概況:
工程名稱:____________
工程地點:____________
分包內容:____________
發包形式:勞務分包□專業分包□
二、工期
進場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竣工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三、安全生產管理:
1、總包方權利與義務:
(1)總包方應貫徹、執行國家及地方政府有關臨時用電安全管理的法律、法規和標準,建立健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保證體系,對施工現場的安全用電負總責。
(2)負責制定施工現場的安全用電定理制度,定期布置、實施、檢查、評價、總結工程的安全用電工作,對總包范圍內的施工用電活動進行檢查和管理。
(3)負責編制現場一級和二級電箱以上臨電施工方案,審核分包方報送的所轄區域二級電箱以下臨電設置方案,提供現場一級和二級電箱,對現場一級和二級電箱及主電纜進行管理和維護,監督分包方對所屬區域的二級電箱以下電箱和電纜及用電設施的管理和維護。
(4)總承包單位和分包單位對分包工程的安全用電承擔連帶責任。
(5)總包方負責分包方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的安全用電教育,培訓考核、負責建立特種作業人員備案登記。
(6)總包方負責對與建設單位簽訂分包合同的管理人員和施工人員的臨時用電情況進行日常監督和管理。
(7)負責建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事故應急救援預案,并定期組織演練。有權要求分包方建立應急救援體系,落實救援措施,建立救援隊伍。
(8)總包方應按規定對施工現場的臨時用電安全警示標識情況負責監督檢查。
(9)參與臨時用電工程的“四方”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使用。
(10)施工現場臨電器材根據合同約定各自承擔。
(11)負責組織各分包方參加總包方每周的定期檢查,對現場的臨電管理進行檢查、評比,督促分包方落實安全隱患整改措施。
(12)總包單位應該確保本工程臨時用電工程所需資金的有效投入,并確保臨電設施采購質量合格,對所承建的'建設工程進行定期和專項安全檢查,并做好安全檢查記錄。
(13)總包方委派為現場管理代表,聯系電話,負責監督管理分包方臨時用電安全。
2、分包方權利與義務:
(1)分包單位應當服從總承包單位的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對其承包工程的安全用電負責。分包單位不服從管理導致臨時用電安全事故的,由分包單位承擔主要責任。
(2)負責依據JGJ46-_________《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編制所屬區域的二級電箱(甲方指定)以下三級電箱(從二級電箱引出通往作業面可直接接電動工具及照明電箱)、臨電線路、照明設施進行敷設、安裝、維護和管理,對現場電工進行臨電方案交底。
(3)分包方必須是具有勞務承包資質的獨立法人單位,能夠對所屬職工在生產過程中的安全用電行為進行管理和監督。
(4)分包方必須熟悉并能嚴格執行國家的臨時用電的法律、法規、規范、標準及各項規定,能夠積極參加有關促進用電安全的各項活動。
(5)分包方必須學習、掌握、并認真執行總包方現行的有關安全用電的各項規章制度和管理模式,積極參加總包單位組織的各項安全生產組織和活動。
(6)分包方必須建立自身的安全用電保證體系,建立健全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制定用電安全技術措施并認真組織落實。建立應急救援體系,落實救援措施,建立救援隊伍。
(7)分包方有教育職工安全用電的義務,并提供合格的臨時用電操作人員,持證上崗率要求100% 。
(8)分包方自有的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設施,必須符合國家、部門、地方的標準和規范。做到性能良好,各種用電安全防護裝置齊全有效。分包方應對這些設備設施進行過程控制,保持其始終處于良好的工作狀態,并按照建設主管部門的要求進行備案,并做好日常維護保養工作,并做好相關記錄。所有分包方自有的施工機械和電氣設備設施在進入施工現場時需在總包方門衛處登記備案,以便日后退場留有依據。
(9)分包方使用機械設備和電氣設備,要定人(持證)、定機、定崗,嚴格執行操作規程和安全技術交底,不得擅自離崗,嚴禁酒后作業。涉及總包方范圍或其他分包范圍用電作業時必須經總包方許可確認。
(10)分包方應嚴格按照施工現場消防安全管理規定的要求做好電氣火災的預防工作。
(11)分包方的電氣作業人員必須配戴合格的勞動防護用品,并懂得正確的佩戴和使用。
(12)分包方必須嚴格執行“因工傷亡報告制度”,發現事故及時向總承包方報告,并積極組協調開展救護和工程搶險工作,不得破壞事故現場,隱瞞不報或者延遲報告。
(13)分包方有權拒絕總包方的違章指揮。
(14)分包方必須堅持每天班前安于教育制度,并嚴格按照安全技術交底施工。班組長對本班施工人員的安全工作負直接責任。
(15)分包方要加強宿舍、倉庫的臨時用電管理,確保用電安全。
(16)分包方發生人員傷亡時,不管事故的責任在何方,分包方必須先做好事故的善后處理工作。當然總包方對事故的發生負有相關責任時,總包方應積極協助分包方做好善后處理工作。
(17)按照總包方要求,定期向總包方上報安全技術交底記錄、現場臨時用電檢查記錄。
(18)分包方委派為現場管理代表,聯系電話,服從總包方臨時用電安全管理。
四、違約:
1、分包方在施工過程中違反國家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標準及總包方的有關安全管理規定,總包方一經發現可下達整改通知書(抄送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要求分包方立即進行整改,分包方應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如分包方不按總包方要求進行整改,總包方有權強制停工和經濟處罰等措施。
2、因分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分包方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由分包方經濟支出。
3、因總包方原因達不到約定條件的,由總包方承擔違約責任,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總包方經濟支出。
4、分包方在施工現場都要服從和接受各級主管部門的監督檢查,凡違反安全操作規程、違反安全生產規章制度及公司各項管理制度行為自覺接受按規定給予的經濟處罰,問題嚴重及屢教不改的可解除分包合同。
5、分包方因違章指揮、違章作業被處罰的罰金,應按時交付現金或從工程款中予以扣除;對不及時簽字或不簽字確認的情況,則按雙倍處罰。
五、協議說明:
1、本協議在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至勞務分包、工程專業分包合同截止時(工程完工經雙方驗收合格后)自然終止。
2、本協議未盡事宜在工作中進一步完善。
3、本協議視為雙方合同的補充文件,亦可作為現場安全管理措施獨立有效執行。
4、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總包方(蓋章):________分包方(蓋章):____________
總包方(簽字):_____總包方(簽字):____________
簽約日期: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臨時用電協議3
甲方:
乙方:
為加強安全生產工作,切實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和安全技術措施,保障聯營單位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機械設備安全、臨時用電安全等工作,明確甲乙雙方在安全管理中的責任和義務,特制定此協議。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建立施工項目安全生產組織,配備專職安全管理人員。
2、督促聯營單位人員認真學習貫徹安全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督促聯營單位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教育,檢查特殊工種持證情況。
3、針對施工特點,做好切實可行的安全技術交底,履行雙方簽字手續并嚴格執行安全技術交底,落實安全措施,監督其執行。
4、堅持定期和經常的安全生產檢查,對查出的安全隱患,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或下發限時整改通知單,并監督落實。
5、督促聯營單位電工及機械設備維修人員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作業。
6、對聯營單位提出的不安全因素,要給以重視,分清責任,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上級單位,杜絕帶隱患冒險違章施工。
7、檢查監督聯營單位落實安全措施,搞好現場的各項安全防護工作。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聯營單位應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組織,配好專職和兼職的安全員,落實安全教育制度。
2、全體作業人員都應遵守《建筑施工安全技術操作規程》、《施工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程》、《建筑施工高處作業安全技術規程》等有關方面的規定,實施文明施工,杜絕野蠻施工。
3、全體作業人員應遵守甲方在安全生產方面的.各項管理制度、標準,服從甲方管理;認真落實國家和政府關于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法規。
4、施工現場應重點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按規定使用安全帽、安全帶、安全網等安全防護用品(具);
(2)機械設備防護裝置一定要齊全有效,所有機械均要及時維修保養,禁止“帶病”運轉。
(3)現場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要求,必須采用三級配電三級保護,使用標準電閘箱,固定式配電箱應設圍欄,并有防雨防砸措施。電器設備必須采用TN—S系統、設置專用的保護零線,電動機械和電動手持工具要設漏電保護裝置,一機、一箱、一閘、一保護。機械和電動工具的維修和檢查應由專業人員負責。
(4)電焊機應使用專用電閘箱,一次線長度應小于5米,二次線長度應小于30米。電焊機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防護罩。電焊把線雙線到位。電焊把線應使用專用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裸露。電焊機裝設專用防觸電保護裝置。
(5)腳手架材料及腳手架搭設必須符合規范要求及施工方案,使移動操作平臺的,操作平臺要有合格證。
(6)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空作業不準穿硬底和易滑的.鞋靴,嚴禁酒后或服藥后作業。
(7)電工、電氣焊工、架子工、各種機動車輛駕駛員及其他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并根據崗位需要定期體檢。
(8)堅持班前講話制度、安全日檢、隨檢制度,及時消除安全隱患。
(9)配合甲方各項安全檢查,并對提出的問題按要求進行整改。
三、甲乙雙方
應自覺履行上述所指定的條款,嚴格按本協議所賦予的職責監督檢查,確保施工生產安全順利進行。凡違反上述協議規定,不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造成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一切責任。
四、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負責人(代表)簽字,單位蓋章。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日期:
臨時用電協議4
總包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工程名稱: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JGJ59—20xx)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的有關規定。簽定本協議書。甲方和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建設工程臨時用電進行監督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書規定的權利、責任和義務,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及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并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安全檢查和指導。
2、甲方對乙方專職電氣維護人員進行統一管理,對乙方專職電氣維修工作進行監督,甲方有權對違反操作規程和管理規程的行為進行經濟處罰。
3、甲方統一組織、安排施工現場中的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偷竊電力資源的行為,甲方有權進行經濟處罰。
4、負責提供施工電源,并對乙方的使用情況進行監督檢查。
5、按照有關臨時用電標準對乙方的臨時用電設備、設施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6、有權對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特種作業培訓人員安全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7、向乙方提供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8、現場發生觸電事故時,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乙方必須指派專職電工,且指派的專職電工的行為代表乙方行為。
1、電氣專職人員必須持證上崗,非電氣專職人員嚴禁從事電氣作業。
2、乙方專職電工應對所管轄的施工區域安全用電負責。
3、乙方安排生產的同時,必須由乙方專職電工對施工用電人員進行分部位、分階段、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用電交底。
4、乙方必須根據安排的生產情況,對用電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電防護用品。
5、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電工、安全員、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嚴禁違章指揮和作業。對違章作業者采取教育、罰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用電。
6、凡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章指揮、無證操作或違章作業造成的用電安全事故產生的一切損失完全由乙方負責。
7、乙方生活區宿舍內禁止亂拉亂接電源線、長明燈、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碘鎢燈、熱得快、電磁爐、電飯煲等),嚴禁使用電熱毯取暖,嚴格按照《生活區用電規章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8 、乙方專職電工必須配合好甲方對臨時用電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不得推諉。
9 、乙方進場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機具在進場安裝前必須報監理及甲方審核,施工過程中用電工具、設備、線路等有較大調整時必須申報監理及甲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10 、乙方必須派專業專職電工對各自用電工具、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工具設備的安全使用性能。
11、施工現場照明系統必須報監理、甲方審核后使用,不得亂拉、亂接、亂搭。
12、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做好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盜竊電力資源的行為應配合甲方及時制止。
13、乙方動火作業需到監理處開具動火作業證后方可施工,動火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滅火器。
三、操作人員
1、操作人員應嚴格按安全用電技術操作規程、用電制度實施。
2、操作人員應積極參加甲方或自行組織的.安全活動,認真執行安全用電交底,不違章作業。
3 、對施工前不進行安全交底的,對現場不安全隱患沒及時排除的,對現場中無安全技術措施或措施不落實的,對違章指揮的,工人有權拒絕施工,并有責任和義務向上級單位負責人及甲方進行舉報投訴。
4、乙方專職電工必須對施工現場的配電設施按要求進行每周檢查、測試,做好記錄存檔。
5 、乙方應保持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電纜、導線對地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硬傷、帶電體裸露、電線受擠壓、腐蝕、漏電等隱患,以防突發事故。
6 、工地所有配電箱都要標明箱的名稱、所控制的各線路稱謂、編號、用途等。
7 、配電箱必須由專人管理,配電箱上必須標明專職管理電工姓名及電話,在現場施工,當配電箱停止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8 、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9 、平時應經常查看配電箱的進出線路是否承受外力,是否被水泥砂漿侵污、被金屬銳利劃破絕緣,配電箱內電器的螺絲是否松動,動力設備是否缺相運行等。
四、強制性規定和持證施工的工作要求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規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進行施工用電線路敷設,投入使用的配電設施必須符合規范要求,違者處罰10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2 、箱變低壓側出線接線時必須通報監理,由專職電工操作,無證施工、違規作業或其他違反國家、地方和行業強制性規定的處罰5000元/次,因此行為造成損失由乙方承擔所有后果。
3 、乙方施工配電設施在使用前必須經現場監理驗收,驗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否則對使用單位處罰1000元/每次。
4 、施工現場電工每天上班前,必須提前認真檢查一遍供電線路和電器設備設施的運行情況,發現問題必須及時處理,不能及時修復的設備設施必須禁止使用,懸掛檢修牌并及時向相關上級反映,若不認真檢查排除隱患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5、乙方電工(持有效上崗證)每月必須對施工用電系統進行檢查和維修。電工每天必須認真做好相關記錄:
1)電工值班記錄(每天記錄);
2)漏電保護器檢測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3)施工機具絕緣測試記錄(每半年測試一次);
4)設備防雷接地及供電系統重復接地測試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5)各級箱體內的配電系統圖是否清晰、箱內電氣安置是否穩固(時常關注)。并將以上資料存檔。
6)施工現場禁止使用護套線、雙絞線、塑銅線、低壓電線(小于2。5mm2)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500元/次,并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7)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簡易插座板進行配電施工,違者處罰200元/次并沒收其用具,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8)單相負荷線路必須做到零(N)、地(PE)分開保護零線到位,禁止使用兩芯線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500元/次,并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9)嚴禁在各級配電系統內掛接,違者處罰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10)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無門、無接地的固定箱、移動箱、插座箱作為施工用電設施,違者對使用單位處罰5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11)各個分包單位在施工用電過程中,必須嚴格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要求進行敷設、使用、維護,乙方電工必須對使用電動機具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書面交底。否則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13)嚴禁非電氣操作人員進行電氣操作作業,一經發現對違章人員處以1000元/每次罰款,如造成安全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14)專業電工有權拒絕違章指揮和制止違章用電作業。
150一經查出施工用電安全隱患,不及時按要求進行整改的每拖延一天處罰200元/每項,如造成安全事故的發生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16)如現場施工人員惡意破壞、損壞、偷盜臨電設施,所屬公司必須負責恢復原貌,不得影響甲方的工程計劃,因此行為造成的一切損失及后果由乙方承擔。
17)關于加強施工現場電焊機安全使用的專項管理要求:
①、施工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控制箱并安裝(3P空開、3P漏電保護器、弧焊機防觸電保護器),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②、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③、電焊機一次線長度(開關箱至電焊機)水平距離應小于5米;開關箱至二級箱距離應小于30米;二次線長度應小于30米。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④、電焊機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防護罩。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⑤、電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回路地線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⑥、電焊把線應使用專用橡套多股軟銅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裸露。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安全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⑦、電焊機裝設應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電焊機要裝設專用防觸電保護裝置。并做好機具的定期檢查維護,明確相關機械管理責任人。
⑧、電焊作業需持證上崗,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500元/次
五、責任及義務
1、甲乙雙方應自覺履行本《臨時用電管理方案》的相關規定,不得違反此合同條款。
2、若因乙方原因未履行本協議規定,發生一切施工用電事故則由乙方全部承擔一切責任,導致甲方及第三方的一切損失,由乙方全部賠償。
3、若因乙方或乙方當事人不履行本協議的規定,甲方根據情節輕重對乙方當事人處于20—200元罰款,同對乙方處于500—5000元罰款。
4、乙方安排生產的同時,必須由乙方專職電工對施工用電人員進行分部位、分階段、有針對性的書面安全用電交底。
5、乙方必須根據安排的生產情況,對用電施工人員提供必要的合格的安全用電防護用品。
6 、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定期組織專業人員(電工、安全員、施工負責人)進行安全用電檢查工作,嚴禁違章指揮和作業。對違章作業者采取教育、罰款、勒令停工等措施,保證在施工過程中安全用電。
7 、凡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章指揮、無證操作或違章作業造成的用電安全事故產生的一切損失完全由乙方負責。
8 、乙方生活區宿舍內禁止亂拉亂接電源線、長明燈、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碘鎢燈、熱得快、電磁爐、電飯煲等),嚴禁使用電熱毯取暖,嚴格按照《生活區用電規章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9 、乙方專職電工必須配合好甲方對臨時用電系統的維護、檢查工作,不得推諉。
10 、乙方進場使用的大功率(5KW以上)機具在進場安裝前必須報監理及甲方審核,施工過程中用電工具、設備、線路等有較大調整時必須申報監理及甲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11、乙方必須派專業專職電工對各自用電工具、設備進行定期檢查,保證工具設備的安全使用性能。
12 、施工現場照明系統必須報監理、甲方審核后使用,不得亂拉、亂接、亂搭。
13、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做好節約用電工作,對浪費、盜竊電力資源的行為應配合甲方及時制止。
14、乙方動火作業需到監理處開具動火作業證后方可施工,動火作業場所必須配備滅火器。
六、爭議:
當甲、乙雙方發生爭議時,可以通過甲、乙雙方上級主管部門協商解決,若達不到一致意見時,按市政府有關部門認定結果執行。
雙方有關未盡事宜補充條款:
補充條款如下:
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已雙方簽字蓋章立即生效。各保存一份。
本協議書自簽字之日生效至工程竣工終止。
總包單位: (蓋章)分包單位: (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時用電協議5
甲 方:
乙 方:
為貫徹“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的方針,明確甲乙雙方的臨電安全管理責任,切實做好貴安新區貴安小鎮中八安置房一期施工二標項目的臨電安全管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地方、公司及本項目的臨時用電安全生產管理規定,認真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確保貴安新區貴安小鎮中八安置房一期施工二標項目安全管理目標的實現,同時依據甲乙雙方合同要求,特簽訂此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書。
一、說明
1、甲乙雙方應根據合同及本協議要求,分別認真做好各自的臨電安全管理工作,最大限度減少和杜絕各類電氣傷亡事故的發生。
2、甲乙雙方在履行法律法規要求的安全職責過程中,需要甲乙雙方合作共同完成的工作,甲乙雙方必須嚴格按照協議約定的工作程序執行,確保法律法規要求的職責得到落實。
3、甲乙雙方依據國家地方法律法規、合同及本協議內容在施工過程中留存的書面記錄,做為甲乙雙方履行各自安全職責的主要證據。
二、責任劃分原則:
甲乙雙方分別作為獨立的法人單位,均必須嚴格執行有關臨電安全的法律、法規、標準、規范要求作為法人單位應當履行的責任,切實加強各自單位臨電安全管理工作,健全各自的臨電安全管理體系。
三、甲方責任:
1、甲方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及國家、地方、甲方上級單位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規定等要求,監督現場所有施工單位遵照執行。
2、甲方電氣專業人員應熟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技術、操作、使用、安全等相關知識和要求,定期組織對現場用電線路及設備進行檢查。
3、甲方負責提供用電電源及從箱變到二級配電箱的配電系統設施,負責組織臨電施工人員按照規范要求安裝從箱變到二級配電箱的配電系統,組織其驗收并上報電氣安全主管部門。
4、因甲方提供配電設施自身質量問題造成的設備和線路電氣事故,由甲方承擔主要責任。
5、甲方負責現場從箱變到二級配電箱的配電設備、線路的運行、維護、檢修及監督管理,保證以上配電系統的正常安全運行,并定期對以上設施監督檢查。
6、從二級配電箱以下(包括從二級配電箱接出的電纜)的所有配電設施由所用電單位負責提供,甲方負責對其進行監督管理。
7、甲方定期對乙方施工人員進行臨時用電安全常識教育。
8、甲方負責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對各施工單位進行監督管理,對違反規定的施工單位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進行處理。
四、乙方責任:
1、乙方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GB50194-93)及國家、地方、甲方單位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規定等要求,嚴格執行甲方制定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并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
2、乙方負責自行提供從二級配電箱以下(包括從二級配電箱接出的電纜)的所有配用電設施,并設置臨電負責人,由其負責本單位所有配用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維修管理。乙方自行提供的配用電設備、設施、工具、線纜存在缺陷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3、乙方自行提供的配用電設備、設施、工具、線纜必須滿足規范及甲方要求,如乙方不按照規定要求配置,甲方有權禁止其入場使用并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如乙方不按規定要求配置自行提供用電設施而導致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4、乙方必須在進場前一周提交用電申請表,將本單位所需用電電源負荷及數量上報甲方,由甲方批準后根據甲方制定方案措施由乙方負責實施。乙方未提交用電申請或未經甲方批準或批準后不按甲方制定方案措施實施的,而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負主要責任。
5、乙方必須在進場后一周內負責將本單位臨電人員名單及低壓電工操作證上報甲方。乙方現場所有臨電人員必須持有效電工操作證上崗,操作證不得作假,不得超過有效期限;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6、未經項目批準,乙方不得隨意挪動現場臨時用電設施,不得亂接拉電源。一經發現,甲方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處理。
7、建筑物內不得隨意設置220/380V照明、插座等用電設施,如需設置,必須提前向甲方報請用途及批準后方可設置。
8、乙方宿舍、廚房、庫房等場所照明用電嚴格按照臨電規范和項目規章制度,禁止隨意使用220/380V電壓照明,其他生活用電在經甲方同意并有用電批準單后方可使用。乙方負責本單位節約用電工作,人走燈滅,杜絕設備空載、超載運行。乙方未經甲方批準就使用而發生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9、甲方在乙方每間宿舍內安裝了漏電配電箱及220V插座1個,此插座用途為提供手機充電及夏天電風扇、冬季電暖器用電,限定負荷上限為1KW(單相),此插座嚴禁改變使用用途,嚴禁用于電爐、電熱水器、電熱毯、電飯鍋等用電,嚴禁超負荷使用,乙方不得私自改變插座位置,嚴格遵守《生活區宿舍用電管理規定》。乙方不遵守本條規定內容發生安全事故,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0、乙方不得私自移動、改動現場的一切用電設施、設備和線路。不得隨意亂拉亂接線路及設備,防止觸電及火災的發生。如確有需要,必須經甲方電氣專業工程師查看同意后,通知臨電電工接線安裝,按批準方案進行施工。乙方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動而發生事故的,由乙方承擔主要責任。
11、乙方人員不得砸撬破壞配電設施和電氣線路,必須嚴格服從甲方項目及臨電人員的監督管理。使用過程中乙方必須由臨電專業人員巡回檢查,發現電氣安全隱患及時處理、及時上報甲方,確保安全用電。
12、施工現場配電箱、柜周圍3米內嚴禁堆放易燃易爆及其他一切材料和物品。
13、乙方負責嚴格遵守執行甲方制定的《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接受甲方監督管理。
14、乙方配合甲方做好現場用電安全管理工作,由乙方臨電負責人負責。乙方領導及現場負責人、主要管理人員要認真做好每個在場人員用電的'安全教育,并以身作則嚴格遵守甲方的用電規定。
15、乙方在完工退場前,必須把從甲方領取的設備和剩余材料按收發記錄量退回,如有丟失和損壞,按實物采購價格的兩倍扣罰。
16、各種施工機械、電氣設備在使用前必須經機修人員及電工檢測,檢測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17、開關箱與所控制的固定式用電設備的水平距離不得大于3米,與分配電箱的距離不得大于30米。開關箱內安裝漏電開關、熔斷器及插座。電源線采用橡套軟電纜線,從分配電箱引出,接入開關箱上閘口。
18、現場每臺電氣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開關箱安裝漏電保護開關的漏電動作電流應為30mA以下,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嚴禁同一個開關電器直接控制兩臺及兩臺以上用電設備(含插座)。配電室至各支路均采用三相五線制,接地保護。
19、施工現場照明用的流動性碘鎢燈應采用封閉式碘鎢燈,采用金屬支架安裝時,支架應穩固,燈具與金屬支架之間必須用不小于0、2米的絕緣材料隔離,嚴禁采用木棒作支架。照明線路不得拴在金屬腳手架上,嚴禁在地面上亂拉、亂拖。
20、施工現場所使用的各種電焊機,焊接時二次線必須雙線到位,嚴禁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作回路地線。焊把線無破損,絕緣良好。焊把線必須加裝電焊機漏電保護器。其一次線長度不得超過5米,二次線應使用專門的焊把線且必須使用快速插頭,其長度不得超過30米,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必須安裝可靠防護罩。
21、施工現場設置配電箱,其前后2米范圍內不得堆放任何材料,防止影響電工的維護和操作。
22、配電箱、柜放置應平穩,移動式配電箱不得置于地面上隨意拖拉,應固定在支架上,其箱底與地面的垂直距離應大于0、6米,小于1、5米。
23、維修時應切斷電源,掛醒目的警告標志牌(如禁止合閘、線路有人工作等字樣)或一人工作、一人看護。
24、如發現電氣出現燒蝕、松動等情況,應立即進行檢修。任何人均不得將任何 用電設備的電源線直接勾掛在電氣裝置上,一經發現應立即加以制止。。
25、施工現場地下室、潮濕場所、施工作業面等處照明使用36V低壓,甲方僅提供樓層、樓梯低壓照明干線,低壓照明支線、低壓燈泡及行燈由乙方自行解決。
26、現場配電箱需上鎖并由臨電人員負責維修及保養,所有施工人員不準擅自撬、拉、拽配電箱門,違者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管理規定》接受罰款。
本協議經立協議雙方法人單位蓋章或現場負責人簽字后生效,有效期從20xx年 7月20日至合同任務結束。
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存放一份。
甲 方(蓋章): 乙 方(蓋章):
負責人(簽字): 負責人(簽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時用電協議6
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管理協議書
總包單位: 河北天宏建筑工程有限責任公司 分包單位:
工程名稱: 沙河南一村租賃房 為了確保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防止觸電事故的發生,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建設工程安全生產管理條例》和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及《北京市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標準》等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的原則,簽訂本協議書。
一、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貫徹落實國家、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有關規定,負責對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進行全面監督、管理。
2.審核乙方臨時用電申請,編制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施工組織設計,審核乙方編制的臨時用電方案;并建立健全臨時用電檔案。
3.提供施工電源,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并按規定收繳乙方用電費用。
4.對乙方電氣作業人員進行審核,符合要求后將相關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蓋紅章)等進行歸檔,并納入總包統一管理。對不符合規定的特各作業人員有權予以清退。5.對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培訓,對臨時用電值班電工進行現場安全生產教育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并對乙方進行書面安全用電交底。
6.對乙方進場的電氣設備(如開關箱、移動箱、電焊機、燈具等)、材料進行檢驗,合格后采取取樣封存對比,以確保所有進行電氣設備、材料合格、有效。
7.對乙方負責施工安裝的臨時用電工程進行驗收,合格后方準投入使用。
8.對乙方臨時用電設備、設施(含施工區、生活區等用電)進行監督和檢查,發現隱患問題責成乙方予以及時、全面、徹底整改,并按規定予以處罰;對嚴重用電隱患有權立即停止使用、切斷電源。
二、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嚴格執行國家、北京市施工現場臨時用電規范、標準和安全操作規程,以及甲方臨時用電相關規定,服從甲方安全用電管理。并對所管轄的`臨時用電負全面管理責任。
2.向甲方提供書面的臨時用電申請,設備設施需要增容時,必須重新辦理用電申請手續,并按甲方指定配電箱、專用開關接線用電,不得隨意改動和使用甲方現場的臨時用電線路和設備。
3.配備臨時用電管理人員,設專職值班電工。值班電工應持證上崗,并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按規定做好記錄。
4.按規定編制臨時用電方案,履行審批手續,并建立健全臨時用電檔案資料。5.臨時用電設備、器材必須使用合格產品,并正確安裝使用;使用中加強用電檢查和維護工作,嚴禁各種機電設備帶病運行。確保管轄區域內現場臨時用電安全達標。
6.對所屬作業人員進行安全用電教育和安全技術交底,杜絕違章操作,有權拒絕違章指揮,確保安全用電。
7.在使用甲方提供臨時電源時,對不符合臨時用電標準的電源,對甲方提出整改意見。對甲方在安全檢查中提出的臨時用電問題或隱患,必須按要求認真落實整改,并接受相應的處罰。
三、事故處理
1.由于甲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觸電事故,由甲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乙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2.由于乙方責任造成生產安全事故、觸電事故,導致甲方或第三方人員傷亡時,由乙方承擔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甲方或第三方有義務負責協助處理善后事宜。
3.由于雙方責任造成的生產安全事故、觸電事故,根據政府有關部門的責任劃分,承擔相應的事故責任和經濟責任。
4.乙方現場發生生產安全事故、觸電事故后,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并按照北京市有關規定向有關主管部門報告。遲報或者隱瞞不報的,承擔相應的責任。
四、補充條款:
1、進入施工現場必須佩帶安全帽。
2、等高作業必須系掛安全帶
3、施工現場及樓內禁止大小便。
4、施工現場禁止吸煙,如發現私自動用火源和電焊未開動火證的將重罰,并清除現場200-500元。
5、對不服從管理批評和教育的,不在此工地使用給與清除并罰款500-1000元。
6、對無理取鬧喝酒鬧事的清除工地并罰款1000-20xx元。
7、不是機械操作手禁止動用與自己無關的機械,出現事故自行負責。
8、未經允許非電工嚴禁私自接電。本協議與雙方經濟合同時效相同,簽訂經濟合同的同時,簽訂本協議;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有效期自簽字蓋章之日起至乙方退場之日止。
甲方單位(章)乙方單位(章)項目負責人: 負責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臨時用電協議7
一、施工方案
吊籃使用必須要有專項施工方案,且吊籃支架支撐處的結構應進行承載力驗算;
專項施工方案必須要經過審核、審批。
設置要求:
1、高處作業吊籃使用必須編制專項施工方案,或對吊籃支架支撐處結構(一般為樓板或屋面)的承載進行驗算。
2、高處吊籃施工前應由施工企業技術部門組織本單位施工技術、、質量等部門的專業技術人員進行審核,經審核通過的,由施工企業技術負責人簽字,加蓋單位法人公章后報監理企業,由項目總監理工程師審核簽字并加蓋執業資格注冊章。
二、裝置
(一)吊籃必須安裝靈敏可靠的防墜鎖,防墜鎖的使用應在規定的標定期限內。
設置要求:
1、高處作業用吊籃必須安裝有效的防墜鎖。
2、鎖的標定有效日期一般不大于12個月。
3、吊籃的防墜落轉置應經法定檢測機構標定后方可使用。使用過程中,使用單位應定期對其有限性和可靠性進行檢測。
4、當懸吊xx運行速度達到鎖鎖繩速度時,即能自動鎖住繩,并在不超過200mm的距離內停住。
(二)吊籃上應設置專用繩及鎖扣,繩應固定在建筑物的可靠位置
設置要求:
1、繩上設置供人員掛設帶的鎖扣,繩應單獨固定在建筑物可靠位置上。
2、繩應使用錦綸繩,并且整繩掛設,不得接長使用。繩索為多股繩時股數不得小于3股,繩頭不得留有散絲,在接近焊接、切割、熱源等場所時,應對繩進行保護,所有零部件應順滑,無材料或制造缺陷無尖角或鋒利邊緣。
3、繩徑大小必須在鎖扣標定使用繩徑范圍內,且鎖扣要靈敏可靠。一個鎖扣只能供一個人掛設。
(三)吊籃上應設上限位裝置,且限位裝置靈敏可靠
設置要求:吊籃應安裝上限位裝置,宜安裝下限位裝置。
三、懸掛機構
建筑物或構筑物支承處應能承受吊籃的全部重量,懸掛機構前支架不應支撐在建筑物女兒墻上或挑檐邊緣
前梁外伸長度符合產品說明書規定
前支架與支撐面垂直,上支架應固定在前支架調節桿與懸挑梁連接的節點處
設置要求:
1、懸掛機構施加于建筑物頂面或構筑物上的作用力均應符合建筑結構的承重要求。
2、前梁外伸長度應符合產品說明書要求。
使用專用且重量符合設計規定的配重塊。
設置要求:
1、吊籃的懸掛機構或屋面小車上必須配置適當的配重,不能用沙袋、磚塊等其他物體代替。
2、配重塊重量應符合產品說明書要求,固定并設防止人為擅自挪動的措施。
四、鋼絲繩
工作鋼絲繩與鋼絲繩均不得有斷絲、松股、硬彎、銹蝕或油污附著物。
鋼絲繩的規格、型號與工作鋼絲繩相同,且應懸掛。
電焊作業時采取相應措施保護鋼絲繩。
設置要求:
1、吊籃整機主要由六部分組成,①懸掛機構、②懸吊xx、③提升裝置、④裝置、⑤電氣系統。
①懸掛機構:架設于建筑物屋面上,由兩套的鋼結構架及鋼絲繩組成。鋼結構架由鋼結構件通過螺栓或銷子連接而成。每套懸掛鋼結構架的前梁分別懸垂兩根鋼絲繩,一根為提升機用工作鋼絲繩,一根為鎖用鋼絲繩。鋼絲繩系吊籃專用鍍鋅鋼絲繩,強度高,耐銹蝕性能好。型號為4×25Fi+PP—Φ8.3,破斷拉力不小于51.8kN。鋼絲繩使用過程中,按《起重機械用鋼絲繩檢驗和報廢實用規范》GB5972的有關規定,對鋼絲繩的磨損、銹蝕、短絲、異常變形等進行檢驗,達到報廢標準即更新鋼絲繩。
下述計算鋼絲繩的系數(按極限狀態下單根鋼絲繩承載考慮):
作用在鋼絲繩上的拉力F=776—300+630=1106kg
系數=51800N÷(1106kg÷9.8N)=4.78,達到要求。
②懸吊xx:由片式組焊件通過螺栓連接成框型鋼結構裝置,用以承載作業人員及施工器材。
③提升裝置:每個懸吊xx兩端各裝有一臺提升機。提升機采用電磁制動電機和離心限速裝置及手動滑降裝置。電磁制動裝置在電路故障或斷電時,產生制動力矩使xx制動懸吊。離心限速裝置能保證xx下滑速度不大于1.5倍額定提升速度。手動滑降裝置在電氣故障或停電以及緊急情況下操縱吊籃xx下降,具體方法是:用置于提升機手柄內的撥桿插入電磁制動器(電機風罩內)撥叉的孔內,向上抬起撥桿,打開制動器,可使工作xx勻速下滑。
④裝置:包括鎖及鋼絲繩。鎖屬于防傾斜型,每個xx兩端各裝有一把及和鋼絲繩,當工作鋼絲繩斷裂或xx一端傾墜時,能自動鎖住鋼絲繩防止xx下降。
⑤電氣系統包括電纜、限位器、漏電保護器及其它控制開關。
2、在任何情況下承重鋼絲繩的實際直徑不應小于6mm。
3、鋼絲繩不得有斷絲、松股、硬彎、銹蝕等缺陷或油污附著物。
4、鋼絲繩實際直徑比其公稱直徑減少7%或更多時,即使無可見斷絲,鋼絲繩也予以報廢。
5、鋼絲繩因腐蝕侵襲及鋼材損失而引起的鋼絲松弛,應對該鋼絲繩予以報廢。
6、在吊籃xx懸掛處增設一根與提升機構上使用的相同型號的鋼絲繩,繩應懸掛。
7、正常運行時,鋼絲繩應處于懸垂狀態。
8、電焊作業時要對吊籃設備、鋼絲繩、電纜采取保護措施。不得將電焊機放置在吊籃內,電焊纜線不得與吊籃任何部位接觸;電焊鉗不得搭掛在吊籃上。嚴禁用吊籃做電焊接線回路。
五、安裝作業
吊籃xx組裝長度必須符合產品說明書和規范要求;吊籃各配件必須是同一廠家生產的'產品。
1、安裝流程
轉運材料→組裝懸掛機構鋼結構件→壓放配重塊→安裝并垂放鍍鋅鋼絲繩→組裝→安裝提升機鎖→安裝電器系統→自檢并確認部件安裝正確完整→試運行→提升機運行正常→驗收合格,交付使用
2、吊籃懸掛系統的安裝
①將懸掛機構零部件轉運到屋面上。拼裝懸掛系統的三節臂桿(前臂、中臂和后臂),連接部位裝好銷軸及開口銷,擰緊連接螺栓。
②調整前臂伸出女兒墻的長度a,在保證吊籃運行與建筑物所需空隙的前提下,滿足懸吊xx靠近建筑物的一側與墻的間隙為15~45cm。墻上凸出挑板的情況xx不宜超過75cm。
注:a、b、F、G的關系詳第xx節。
③使拼裝后的懸掛臂桿前支點和后支點之間的距離b為臂桿懸挑長度a的兩倍以上。壓放平衡配重的要求,每個支架平衡重重量500kg,每臺1000kg。
在屋頂構架部位吊籃懸掛系統的錨固方法。用(直徑φ8.3)鋼絲繩穿入后支點處臂桿螺栓孔,將臂桿與構造梁纏繞數圈并固定在一起,調節鋼絲繩預受力繃緊,用三個10mm繩夾固定,繩夾間距10—12cm,鋼絲繩自由端長12cm以上。
④安裝提升鋼絲繩和鋼絲繩。
分別將提升鋼絲繩和鋼絲繩繞過繩輪后安裝三個鋼絲繩夾,繩夾間距12—14cm,繩夾滑鞍壓在工作段上,非工作段長度10—12cm。
檢查確認鋼絲繩繩夾緊固可靠,再將固定鋼絲繩繩輪與懸掛前臂耳板穿上連接銷軸,開口銷尾部叉開。鋼絲繩繩夾螺栓擰緊的扭力矩應達到60~65N·m。
分別將提升鋼絲繩和鋼絲繩沿外墻緩慢放下。
4、組裝懸吊xx。根據項目部指定的具xx置確定所需吊籃xx的長度進行組裝。xx組件不應有歪斜、扭曲及嚴重銹蝕等缺陷,連接件必須齊全、緊固可靠。
5、將鎖及提升機安裝就位,裝好定位銷,擰緊全部連接螺栓。
6、設置救生繩。救生繩固定在建筑結構上,從吊籃內側沿外墻放下。
設置要求:
1、吊籃xx內xx通道寬度不小于400mm,底板有效面積不小于每人0.25m2。
2、吊籃懸掛高度在60m及其以下的,宜選用邊長不大于7.5m的吊籃xx;懸掛高度在100m及其以下的,宜選用邊長不大于5.5m的吊籃xx;懸掛高度在100m以上的,宜選用邊長不大于2.5m的吊籃xx。
六、升降作用
操作吊籃升降人員應經培訓合格方可操作。
吊籃內的作業人員不應超過2人,且人貨總荷載不超過載荷要求。
作業時帶應用鎖扣分別掛在的繩上。
作業人員應從地面進出吊籃。
設置要求:
1、吊籃操作人員操作前應經培訓、考核合格,方能從事吊籃升降操作。
2、吊籃內的作業人員不應超過2人,且人貨總荷載不超過載荷要求。
3、吊籃內作業人員的帶應時刻保證掛設在的專用繩鎖扣上。
4、作業人員進出吊籃時應從地面進出,當不能從地面進出時,建筑物在設計和建造時應考慮有便于吊籃安裝和使用及工作人員的出入的措施。
七、交底與驗收
吊籃安裝完畢后應履行驗收程序,驗收表經責任人簽字確認。
驗收內容應量化。
安裝使用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交底并留有文字記錄。
每天作業班前班后要進行檢查。
設置要求:
1、吊籃在施工現場安裝完成后應進行整機檢測。
2、吊籃安裝完后施工單位、監理單位應當組織有關人員進行驗收。驗收合格的,經施工單位項目技術負責人及項目總監理工程師簽字后,方可使用。
3、驗收內容應有具體的量化數據。
4、吊籃使用前應對作業人員進行書面的交底,并留存交底記錄。
5、每天班前班后必須對吊籃進行檢查。
八、防護
吊籃xx四周應設置防護欄桿、底部應有擋腳板。
設置要求:
1、吊籃xx四周裝有固定式的扶欄,工作面護欄高度不小于800mm,其余面高度不小于1100mm,護欄應能承受1000N的水平集中載荷。
2、吊籃xx底板四周應裝有高度不小于150mm的擋板,擋板與底板間隙不得大于5mm。
3、在架空輸電線安裝和使用吊籃作業時,吊籃的任何部位與高壓輸電線的距離不應小于10米。如在10米范圍內有高壓輸電線路,應按照現行行業標準《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規范》JGJ46的規定,采取隔離措施。
4、吊籃作業應采取相關措施避免多層或立體交叉作業。
九、吊籃穩定
吊籃作業時應有防擺動措施,鋼絲繩應保證垂直,吊籃與構筑物的間距不應過大。
設置要求:
1、吊籃在使用過程中應有防擺動措施。
2、吊籃鋼絲繩在使用時應保證垂直,縱向傾斜角度不應大于8度。
3、吊籃在工作中應與建筑物的水平距離(空隙)不應過大(建議不大于150mm),并應設置靠墻輪或導向裝置或緩沖裝置。
xx、荷載
吊籃施工荷載應符合方案與設計要求,施工過程中荷載應均勻分布。
設置要求:
1、吊籃荷載要求必須符合設計要求,吊籃內堆料及人員不應超過規定。
2、堆料及設備不得過于集中,防止荷載不均。
3、吊籃上應醒目地注明額定載重量及注意事項。
4、禁止將吊籃作為垂直運輸設備。
xx一、吊籃拆卸
拆卸要求:
1、吊籃拆卸過程與安裝過程正好相反,先裝的后拆,后裝的先拆。
2、吊籃拆卸的主要流程是:降落懸吊xx著地→鋼絲繩xx松弛卸載→拆卸鋼絲繩→拆除電氣系統→解體xx→取平衡重→解體懸掛支架→材料清理
3、拆卸過程注意事項:
(1)必須按工作流程進行拆卸,特別注意xx未落地且鋼絲繩未xx卸載之前,嚴禁進行平衡重的拆除。
(2)拆卸過程工具及配件等任何物件,均不得拋擲,尤其注意鋼絲繩、電纜拆除時不得拋扔,而必須用結實麻繩拽住,從高處緩慢放松,或收上屋面再轉運下地。
(3)拆卸作業對應的下方應設置警示標志,專人負責監護。
(4)吊籃上部所有材料拆卸后均應放置平穩,不得靠墻立放或斜放或于臨邊放置。
(5)拆卸過程中,放鋼絲繩、轉運材料,必須特別注意保護建筑物成品(如墻面、樓地面、雨水管等),采取可靠措施防止碰撞、擦掛損壞。
臨時用電協議8
為了確保國家游泳中心工程施工現場生產及生活區施工用電的安全,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頒布的《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生產管理條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即JGJ46—88和建設部《建筑施工安全檢查標準》即JGJ59—99及北京市地方性標準DBJ01—83—20xx、J10337—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安全防護場容衛生、環境保護及保衛消防標準)結合本公司有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安全管理和本項目經理部根據本工程的施工特點,經甲乙雙方同意確定特制定如下(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生產管理協議書)。
一、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目標
1、觸電傷亡事故為零。
2、杜絕電器火災事故的發生。
3、施工用電安全防護達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標準。
二、 施工用電安全管理
1、分包單位在本施工現場必須要用一名專職的臨時用電管理人員。
2、根據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配備合格人數的`(持有關部門頒發的特種作業人員操作證件)的臨電電工維護人員。
分包單位必須按照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JGJ46—88》和建設部頒布的建筑施工安全檢查平分標準〈JGJ59—99〉標準執行,并確保達到北京市文明安全樣板工地標準。
3、分包單位所使用的臨時用電的電器材料必須是中建一局集團認定廠家生產的合格的,并符合中建一局定型電器圖冊以及符合CI要求。
4、分包單位在進場前對所使用的臨電器材必須經過總包的檢驗,合格后方可進入施工現場。
5、分包單位必須按照我項目經理部所提供的配電箱、電纜、電線、用電標識等,分包單位未經我司同意嚴禁損壞、更換、拆除。
6、分包單位進入施工現場后許用電時,應以書面向總包提出用電申請,批準后到指定的電箱開關上接線。
7、各分包單位必須本著節約用電的原則力爭節約用電,嚴禁長明燈,所有用電設備停用電必須拉閘斷電。
8、各分包單位的維護,電工必須持有效證件并經項目安全監督部門審核,對臨電電工維修人員培訓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上崗操作時不少于倆人,一人操作,一人監護。
9、分包單位的配電箱及配電箱內的電器裝置,開關、接零、接地必須完好無損、裝備端正,牢固可靠。
10、配電箱應放置牢固,嚴禁倒放置,配電箱的周圍應有兩人同時操作的空間,嚴禁在配電箱旁1m內對放材料及雜物,室外配電箱必須做到防雨、防碰、防砸。
11、所有配電箱必須達到三級配電箱二級保護,各內機械設備必須做到一機、一閘、一箱、一漏,嚴禁一閘多用,符合JGJ59—99標準。
12、三級配電箱的動力和照明設施必須分開設置,嚴禁混用。
13、配電箱內的各種電器開關上的額定電流與被接的電器設備及照明設施的額定電流箱。
14、施工現場二級配電箱與三級配電箱的距離不得超過30m,中間不允許有接頭,未經電箱與手持電動工具的距離不得大于50m。
臨時用電協議9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乙方因施工用電需要,在甲方交納費用的箱變下用電。本著施工安全和安全用電的原則,特訂如下安全協議:
1、甲乙雙方必須認真貫徹執行建設部______《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及國標GB50194-93《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安全規范》要求,嚴格遵守電氣安全操作規程。
2、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規范及施工方案由專業電工人員實施,嚴禁違規和私拉亂接。
3、甲乙雙方必須建立相應安全管理制度及檢查制度。
4、乙方必須配備專職合格電工跟班負責檢查、維護和管理,針對電線路、電閘箱以及用電設備定期巡視檢查、保養和進行電氣檢測試驗,凡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電氣設備、機具一律禁止使用。電工持證上崗,并嚴格履行交接班制度,認真填寫電工巡查記錄,嚴禁違章作業。非持證的電工作業人員嚴禁從事電工作業。
5、乙方的配電箱、電線電纜和用電設備(器具)必須是正規合格產品,滿足規范要求,嚴禁不合格品入場。乙方施工現場內配電箱,必須保證門鎖完好、牢固、防雨、防塵,箱體涂有安全色標并統一編號,箱內無雜物,平時配電箱門應保持關閉。固定式配電箱應按要求設置圍欄,并有防雨防砸措施。與甲方配電設施要有明顯區別。
6、施工現場各級配電箱、開關箱的箱體安裝和內部設置必須規范,箱內電器必須可靠完好,保護罩(冒)齊全,電器的選型、定值要符合規定,開關電器應標明用途,箱內附有電器接線圖。
7、施工現場用電設備和線路,必須按TN-S三相五線制和兩級保護設置。兩級漏電保護器的設置應合理、相互匹配,以達到分級、分段保護目的,漏電開關必須定期測試確保完好。每臺用電設備應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嚴禁一閘多用。
8、施工現場臨時用電配電線路必須按規范架設整齊。電纜線路必須按規定沿附著物敷設或采用埋地方式規范敷設和驗收,不得沿地面明敷設。電線、電纜必須絕緣良好,電線不得與金屬物等綁在一起,嚴禁電源線路隨意拖地、浸水。
9、凡帶電或接觸明電作業,至少由兩人操作,必須嚴格按規范履行監護程序。操作人員與監護人都必須是經專業培訓合格持證上崗的電工,必須掌握安全用電知識和本系統電氣運行原理。
10、甲方給乙方指定一處電源接線口,乙方從此處安裝經甲乙雙方確認的計量裝置,電源接線口以下的所有配用電設施及線路的'安裝維護使用拆除及安全管理均有乙方負責
11、乙方的用電量和電量單價根據與合同項目部簽訂的合同確認,每月25日計量。
12、本協議內容未詳盡之處,嚴格按照國家及行業規范執行。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附: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強制性條款
一、按照________的規定,施工現場施工用電工程必須由值班電工負責管理和操作,現場各類配電箱和開關必須確定檢修和維護責任人。
二、建筑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工程專用的電源中性點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線制低壓電力系統,必須符合下列規定:
1.采用三級配電系統;
2.采用TN-S接零保護系統:
3.采用二級漏電保護系統:
三、電工必須經過按國家現行標準考核合格后,持證上崗工作;其他用電人員必須通過相關安全教育培訓和技術交底,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崗工作。
四、各類用電人員應掌握安全用電基本知識和所用設備的性能,并應符合下列規定:
1.使用電氣設備前必須按規定穿戴和配備好相應的安全防護用品,并應檢查電氣裝置和保護設施,嚴禁設備帶“缺陷“運轉;
2.保管和維護所用設備,發現問題及時報告解決;
3.暫時停用設備的開關箱必須分斷電源隔離開關,并應關門上鎖;
五、移動電氣設備時,必須經電工切斷電源并做妥善處理后進行。
六、在施工現場專用變壓器的供電的TN-S接零保護系統中,電氣設備的金屬外殼必須與保護零線連接。保護零線應由工作接地線,配電室(總配電箱)電源側零線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
七、當施工現場與外電線路共用同一供電系統時,電氣設備的接地、接零保護應與原系統保持一致。不得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零,另一部分設備做保護接地。
采用TN系統做保護接零時,工作零線必須通過總漏電保護器,保護零線必須由電源進線零線重復接地處或總漏電保護器電源側零線處,引出形成局部TN-S接零保護系統。
八、 PE線上嚴禁裝設開關或熔斷器,嚴禁通過工作電流,且嚴禁斷線。
九、 TN系統中的保護零線除必須在配電室或總配電箱處做重復接地外,還必須在配電系統的中間處和末端處做重復接地。在TN系統中,保護零線每一處重復接地裝置的接地電阻值不應大于10Ω。在工作接地電阻值允許達到10Ω的電力系統中,所有重復接地的等效電阻值不應大于10Ω。
十、做防雷接地機械上的電氣設備,所連接的PE線必須同時做重復接地,同一臺機械設備的重復接地和機械的防雷接地可共用同一接地體,但接地電阻應符合重復接地電阻值的要求。
十一、配電柜應裝設電源隔離開關及短路、過載、漏電保護電器。電源隔離開關分斷時應有明顯可見分斷點。
十二、配電柜或配電線路停電維修時,應掛接地線,并應懸掛“禁止合閘、有人工作”停電標志牌。停送電必須由專人負責。
十三、發電機組電源必須與外電線路電源連鎖,嚴禁并列運行。
十四、發電機組并列運行時,必須裝設同期裝置,并在機組同步運行后在向負載供電。
十五、電纜中必須包含全部工作芯線和用做保護零線或保護線的芯數。需要三相四線制配電的電纜線路必須采用五芯電纜。五芯電纜必須包含淡藍、綠/黃兩種顏色絕緣芯線。淡藍色芯線作N線;綠/黃雙色芯線必須用作PE線,嚴禁混用。
十六、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專用的開關箱,嚴禁用同一個開關箱直接控制2臺及2臺以上的用電設備(含插座)。必須實行“一機一閘一漏一箱”制。
十七、配電箱上的電器安裝板上必須分設N線段子板和PE線端子板。N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絕緣;PE線端子板必須與金屬電器安裝板做電氣連接。進出線中的N線必須通過N線端子板連接;PE線必須通過PE線端子板連接。
十八、開關箱中的漏電保護器的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30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使用于潮濕或有腐蝕介質場所的漏電保護器應用防濺型產品,其額定漏電動作電流不應大于15MA,額定漏電動作時間不應大于0.1S。
十九、比較潮濕或燈具離地面高度低于2.5M等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應大于36V;潮濕和易觸及帶電場所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24V;特別潮濕場所、導電良好的地面、鍋爐或金屬容器內的照明,電源電壓不得大于12V。
二十、在配電室內,外高壓部分及線路工作時應按順序進行。停電、驗電懸掛地線,操作手柄應上鎖和掛標示牌。
二十一、電氣設備所用的金屬外殼必須接地和接零。同一設備可做接地和接零。同一供電系統不允許一部分設備采用接零,另一部分采用接地保護。
二十二、電工作業時必須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酒后不準操作。
二十三、定期和不定期對臨時用電工程的接地、設備絕緣和漏電保護開關進行檢查、維修,發現隱患及時消除,并認真填寫檢查維修記錄。
甲方單位:______
乙方單位:______
甲方負責人:______
乙方負責人: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臨時用電協議10
供電方:
電方:
由于《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經營規則》等電力法規,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用電方臨時搭線用電地址。
用電方臨時用電地點:
電方供電變壓器臺區為:
二、臨時用電期限:自00年度、年度、200年度、月度、日期
用電性質:執行電價為:元/度;
用電方用電負荷:電能表為:
5.電費結算方式:電費按照臨時安裝的電能表電量乘以協議規定的電價結算。如果是無表臨時用電,電費按以下方法之一結算:
實際使用電表計量電量×協議規定電價;
用電方用電功率(kw)×實際使用小時數×協議規定的電價;
3.臨時建筑樓面澆注:結算電費=樓面積×度/平方米(單位面積用電量)×協議規定電價;
用電方用電前必須向供電方預付電費,用電結束時多退少補;
第七,產權分界點。
產權分界點是用電方臨時接線與供電方低壓線路臨時接線點,接線點至用電方電力線路和設施屬于用電方資產;接線點以上至變壓器線路和設施屬于供電方資產。附圖:
注:注:
第八,安全責任。
屬于用電方產權的.用電設施,應由用電方維修,并由用電方承擔因用電而造成的全部安全責任;
2.用電方必須充分保證用電安全。用電方應配備可靠的保護裝置。如有故障,可快速切斷電源。用電方應對用電方故障或超協議容量造成的一切后果負責;
3.用電方不得向外轉電,否則供電方有權終止對用電方的供電,后果由用電方負責;
本協議一式兩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拆除臨時用電設施。
供電方:
年月
臨時用電協議11
合同編號:
供電方用電方
單位名稱:單位名稱:
法定地址:法定地址:
法定代表(負責)人:法定代表(負責)人:
授權代理人:授權代理人:
電話:電話:
電傳:電傳:
郵編:郵編:
開戶銀行:開戶銀行:
帳號:帳號:
稅務登記號:稅務登記號:
為明確供電企業(以下簡稱供電方)和用電單位(以下簡稱用電方)在臨時用電過程中的權利和義務,安全、經濟、合理、有序地供電和用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力法》、《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和《供電營業規則》的規定,經供電方、用電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共同信守,嚴格履行。
一、用電地址、用電性質和用電容量
1.臨時用電地址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臨時用電主要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用電容量
經供電方確認臨時用電容量為:
(1)受電變壓器____臺,總容量為____千伏安;
(2)用電設備____臺,總容量為____千瓦。
具體用電設備清單見附件。
4.供電貼費
根據國家規定,用電方向供電方交付供電工程貼費____千伏安(千瓦)X____元千伏安(千安),共計____元。臨時用電終止時,供電方按規定辦理供電貼費清退手續。
二、供電方式
供電方向用電方提供交流50hz臨時電源,采用:
1.高壓供電:代電電壓為____千伏,從____線路____桿接線供電。供電容量為____千伏安。
2.低壓供電:供電電壓為220/380伏,從____公用變供電。供電容量為____千伏安。
具體供電接線方式見附件《供電接線及產權分界示意圖》。
三、用電計量
1.用電計量裝置安裝在____處。安裝的有功電能表____安培,無功電能表____安培,電流互感器變比____,電壓互感器變比為____.
2.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作為向用電方計算電費的依據。
3.用電計量裝置安裝位置與產權分界處不對應時,線路與變壓器損耗電量由產權所有者負擔。
4.供電方設在用電方的用電計量裝置的安裝、移動、更換、拆除、加封,啟封及表計接線等均由供電方辦理,用電方提供工作上的方便。
四、電價及電費結算方式
1.供電方根據有管理權的物價主管部門批準的電價和用電計量裝置的記錄,向用電方定期結算電費及隨電量征收的有關費用。在合同有效期內,發生電價和其他收費項目費率調整時,按調價文件規定執行。
2.電費結算方式
(1)供電方應按規定日期抄表,按期向用電方收取電費。
(2)用電方應在供電方規定的期限內全額交清電費。交付電費的方式為:
a.用電方以________方式交付電費;
b.供電方委托________銀行向用電方收取電費。
3.按國家規定,用電方向供電方存出電費保證金額____元和電能表保證金額____元。用電終止時,供電方
按規定退還保證金。
4.用電方不得以任何方式、任何理由拒付電費。用電方對用電計量、電費有異議時,應先交清電費,然后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可請求電力管理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選擇申請仲裁或提起訴訟其中一種方式解決。
五、供電設施維護管理責任
1.經供電方、用電方雙方協商確認,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設在________處。____屬于________.分界點電源側供電設施屬供電方,由供電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分界點負荷側供電設施屬用電方,由用電方負責運行維護管理。
2.安裝在用電方的用電計量裝置由供電方維護管理,用電方應負責保護。如有異常,用電方應及時通知供電方。如發生丟失或損壞,用電方應負責賠償或修理;如私自遷移、更動和擅自操作的,按《供電營業規則》第一百條第5項處理。
3.供電方、用電方分管的供電設施,除另有約定者外,未經對方同意,不得操作或更動。如遇緊急情況(當危及電網和用電安全,或可能造成人身傷亡或設備損壞)而必須操作時,事后應在24小時內通知對方。
4.在供電設施上發生的法律責任以供電設施運行維護管理責任分界點為基準劃分。供電方、用電方應做好各自分管的供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管理工作,并依法承擔相應的責任。
六、約定事項
1.用電方不得將臨時電源向外轉供電,也不得將臨時電源轉讓給第三人。供電方不受理用電方變更用電事宜。用電方在本合同到期后仍需繼續用電的`,應在用電終止前向供電方提出申請,并按規定辦理手續。
臨時供用電合同到期,用電方如不辦理繼續用電手續,供電方將終止對用電方供電。
2.為保證供電、用電的安全,供電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用電方的用電情況進行檢查,用電方應當予以配合。用電檢查人員在執行查電任務時,應向用電方出示《用電檢查證》,用電方應派員隨同并配合檢查。
3.用電方在受電裝置上作業的電工,必須取得電力管理部門頒發的《電工進網作業許可證》,方準上崗作業。
七、違約責任
1.用電方不按期交清電費的,應承擔電費滯納的違約責任。電費違約金從逾期之日起計算至交納日止,電費違約金按下列規定計算:
(1)當年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二計算;
(2)跨年度欠費部分,每日按欠費總額的千分之三計算。
經供電方催交,用電方仍未付清電費的,供電方可依法按規定的程序停止供電,并追收所欠電費和電費違約金。
2.經雙方商定,除本合同另有約定者外,
造成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其他違約責任,按《供電營業規則()》相關條款處理。
八、爭議的解決方式
供電方、用電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時,應依本合同之原則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雙方共同提請有關部門調解。調解不成時,雙方可選擇下列其中一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____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本合同效力及未盡事宜
1.本合同示盡事宜,按《電力供應與使用條例》、《供電營業規則》等有關法律、規章的規定辦理。如遇國家法律、政策調整個性時,則按規定修改、補充本合同有關條款。
2.本合同有效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本合同自供電方、用電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4.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____份。效力均等。副本一式____份,供電方、用電方各執____份。
5.本合同附件包括:
(1)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附件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
供電方:(蓋章)用電方:(蓋章)
簽約人:(簽章)簽約人:(簽章)
簽約時間:__年__月__日簽約時間:__年__月__日
臨時用電協議12
總包單位:
(以下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
(以下簡稱乙方)
為貫徹國家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保障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防止人身觸電事故。依據建設部“施工現場臨時用電安全技術規范”(的最小凈距,不達標的必須整改;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
第一條責任劃分甲乙雙方線路在同路由或交越的情況下,發生下述情況由責任方承擔責任。
1、架空電纜、光纜凡是與電力線交越的,其安全交越距離要符合國家相關標準。同時必須加裝安全保護設施,新建一方線路和電力線路交越時因沒有進行安全保護,發生強電侵入,導致原有桿路出現線路故障及經濟損失,由新建方承擔責任;
2、新建方桿路與原有桿路隔距不符合國家規定標準的,若發生倒桿等現象,造成已建桿路損壞電路中斷的,新建方負責賠償損失;若原有桿路發生倒桿等現象,造成新建桿路損壞的,雙方各自承擔損失費用。
第二條雙方義務甲乙雙方在發現對方的線路發生問題時具有告知對方的義務。
第三條雙方權利甲乙雙方對由于對方的責任造成的損失均有要求賠償的權利。
第四條不可抗力因不可抗力導致甲乙雙方或一方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本協議項下有關義務時,雙方相互不承擔違約責任。但遇不可抗力的一方,應于不可抗力發生后5個工作日內將不可抗力情況告知對方,并提供有關部門的證明。在不可抗力影響消除后的合理時間內,一方或雙方應當繼續履行協議。
第五條法律適用和爭議解決本協議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機關法律、法規。雙方因本協議的履行而發生的爭議,應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將爭議提交_________省通信管理局進行協調,_________省局要依據國家法律法規做出行政決定,涉及技術性的問題,要邀請相關專家論證,并做出仲裁。以上決定對雙方均有約束力。除爭議事項外,雙方將繼續執行本協議未涉爭議及仲裁的其它部分。
第六條附則
1、如果本協議的任何條款在任何時候變成不合法、無效或不可強制執行而不從根本上影響本協議的`效力時,本協議的其它條款不受影響。
2、未經甲乙雙方書面確認,任何一方不得自行變更或修改本協議。
3、本協議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2份。本協議附件是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甲乙雙方因執行本協議或與本協議有關的一切的通知都必須按照本協議中的地址,以書面信函形式或甲乙雙方確認的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進行。如使用傳真或類似的通訊方式,通知日期即為通訊發出日期,如使用特快專遞,通知日期即為郵件寄出日期并以郵戳為準。
5、本協議于甲乙雙方簽字并加蓋公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
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臨時用電協議13
總包單位(全稱):_________(簡稱甲方)
分包單位(全稱):_________(簡稱乙方)
根據《建筑施工檢查標準》(JGJ59-20xx)的規定,為明確雙方對各自范圍內臨時用電管理的權利、責任和義務,確保臨時用電,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各自職責,對其范圍內臨時用電進行規范管理,嚴格遵守本協議規定,杜絕臨時用電傷亡事故的發生,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承包工程項目
1.工程項目名稱:_________
2.工程:_________
3.分包范圍:_________
4.分包方式:_________
二、協議有效期限
自雙方簽訂本協議之日起至工程驗收及全部現場人員退場自動終止。
三、臨時用電管理目標
1.觸電傷亡事故為零。
2.杜絕電器火災事故的發生。
3.臨時用電防護配置達到文明樣板工地標準。
四、供、受電方式
1.供電方式:甲方xx從總配箱到二級配電箱的供電電源,供乙方生產及臨時生活用電的電源。(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進行約定)
2.受電方式:乙方在甲方供電二級電源箱以下安裝電度表及漏電開關用電系統。(可根據現場實際情況進行約定)
五、甲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甲方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規范》(JGJ46-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規范》(GB50194-20xx)及國家、地方、甲方上級單位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規定等要求,監督分包單位遵照執行。
2.甲方電氣專業人員應熟悉施工現場臨時用電的技術、操作、使用、等相關知識和要求,定期組織對現場用電線路及設備進行檢查。
3.負責現場從總配電箱到二級配電箱的配電設備、線路的運行、維護、檢修及監督管理,保證以上配電系統的正常運行,并定期對以上設施監督檢查。
4.從二級配電箱以下(包括從二級配電箱接出的電纜)的所有配電設施由乙方負責xx,甲方負責對其進行監督、檢查。發現乙方在臨時用電中存在隱患必須責成乙方予以整改,并監督整改落實情況。
5.有權對乙方的特種作業人員的花名冊、操作證復印件及培訓記錄進行存檔備案。未經特種作業培訓人員生產教育培訓和無證人員,不得上崗作業。
6.向乙方xx電源時,應與乙方辦理交接驗收手續。
7.甲方有權對乙方因違反操作規程和管理規程的行為進行經濟處罰。
8.現場發生觸電或火災事故時,經主管部門鑒定屬于甲方臨時用電線路和設施問題或管理不善造成的事故,由甲方負全責。
六、乙方的權利、責任和義務
1.乙方嚴格執行《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規范》(JGJ46-20xx)、《建設工程施工現場供用電規范》(GB50194-20xx)及國家、地方、甲方單位等相關法律法規、規范標準、規定等要求,接受甲方的監督管理。
2.乙方負責自行xx從二級配電箱以下(包括從二級配電箱接出的電纜)的所有配用電設施,并設置臨電負責人,由其負責本單位所有配用電設施的運行、維護、維修管理。乙方自行xx的配用電設備、設施、工具、線纜存在缺陷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3.乙方自行xx的配用電設備、設施、工具、線纜必須滿足規范及甲方要求,如乙方不按照規定要求配置,甲方有權禁止其入場使用并要求乙方立即整改;如乙方不按規定要求配置自行xx用電設施而導致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4.乙方必須在進場前一周提交用電申請表,將本單位所需用電電源負荷及數量上報甲方,由甲方批準后根據甲方制定方案措施由乙方負責實施。乙方未提交用電申請或未經甲方批準或批準后不按甲方制定方案措施實施的,而造成傷亡事故的,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5.乙方必須在進場后一周內負責將本單位專業電工人員名單和操作證上報甲方。乙方現場專業電工人員人員必須持建筑施工企業主管部門頒發的有效電工操作證上崗,操作證不得作假,不得超過有效期限;無證上崗人員造成的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乙方管轄范圍內二級箱以下臨時用電系統的施工、管理,應由相應級別的專業電工完成,禁止非電工從事應由電工完成的工作。
7.發生有礙整個系統的隱患或問題后,必須立即向甲方報告。需要甲方所xx電源停電配合的,提前向甲方提出申請,由甲方人員完成。(因觸電事故急救需要除外)
8.得到甲方停電通知或發現現場臨時停電后,乙方應主動切除本單位所有電源,以防止忽然來電造成事故。
9.認真貫徹執行上級及甲方有關文明施工的規定,服從甲方對施工現場臨電的`統一要求,加強本單位臨時用電管理,規范現場電器設施及防護設施,完善內業資料。
10.乙方使用所有電氣設備、材料、電動工具、配電設備必須主動報與甲方,經甲方驗收合格后方可在施工現場使用,凡未經甲方驗收上述電氣和用電材料,私自使用而發生事故的,由乙方負責。不得使用國家明令禁止淘汰和施工現場嚴禁使用的電氣設備、材料。
11.乙方安排生產的同時,必須由乙方專職電工對施工用電人員進行分部位、分階段、有針對性的書面用電交底。
12.乙方必須根據安排的生產情況,對用電施工人員xx必要的合格的用電防護用品。
13.凡在施工過程中,乙方因違章指揮、無證操作、違章作業,或對xx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造員傷害和經濟損失的,一切責任、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
14.現場發生觸電或火災事故時,經主管部門鑒定屬于乙方因違反上述協議和違章指揮、違章操作,對xx的電源線路設施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拆、改、接,不服從甲方管理造成事故的,由乙方負全責。
七、臨時用電管理規定
(一)管理規定
1.乙方專職電工必須對施工現場的配電設施按要求進行每周檢查、做好記錄存檔。
2.乙方應保持配電線路及配電箱和開關箱內電纜、導線對地絕緣良好,不得有破損、硬傷、帶電體xx、電線受擠壓、腐蝕、漏電等隱患,以防突發事故。
3.工地所有配電箱都要標明箱的名稱、所控制的各線路稱謂、編號、用途等。
4.配電箱必須由專人管理,配電箱上必須標明專職管理電工姓名及xx,在現場施工,當配電箱停止一小時以上時,應將動力開關箱斷電上鎖。
5.檢查和操作人員必須按規定穿絕緣鞋、戴絕緣手套,必須使用電工專用絕緣工具。
6.乙方電工每月必須對施工用電系統進行檢查和維修。電工每天必須認真做好以下相關記錄:
(1)電工值班記錄(每天記錄);
(2)漏電保護器檢測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3)施工機具絕緣測試記錄(每半年測試一次);
(4)設備防雷接地及供電系統重復接地測試記錄(每月測試至少一次);
(5)并將以上資料存檔。
(二)違反用電管理規定的處罰
1.乙方必須嚴格按照規范《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規范》(JGJ46-20xx)進行施工用電線路敷設,投入使用的配電設施必須符合規范要求,違者處罰1000元/次,如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后果。
2.施工現場禁止使用護套線、雙絞線、低壓電線(小于2.5mm2)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500元/次,并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后果。
3.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簡易插座板進行配電施工,違者處罰200元/次并沒收其用具,如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后果。
4.單相負荷線路必須做到零(N)、地(PE)分開保護零線到位,禁止使用兩芯線做施工用電電源線,違者處罰500元/次,并沒收違章導線,如造成事故由乙方承擔所有后果。
5.嚴禁在各級配電系統內掛接,違者處罰500元/次,如造成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6.施工現場禁止使用無門、無接地的固定箱、移動箱、插座箱作為施工用電設施,違者對使用單位處罰500元/次,如造成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7.嚴禁非電氣操作人員進行電氣操作作業,一經發現對違章人員處以1000元/每次罰款,如造成事故由責任單位承擔所有后果。
8.一經查出施工用電隱患,不及時按要求進行整改的每拖延一天處罰200元/每項,如造成事故的發生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9.關于加強施工現場電焊機使用的專項管理要求:
(1).施工現場使用的電焊機應單獨設開關控制箱并安裝(3P空開、3P漏電保護器、弧焊機防觸電保護器),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如造成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2).電焊機外殼應做接零或接地保護,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如造成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3).電焊機一次線長度(開關箱至電焊機)水平距離應小于5米;開關箱至二級箱距離應小于30米;二次線長度應小于30米。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4).電焊機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防護罩。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5).電焊把線應雙線到位,不得借用金屬管道、金屬腳手架、軌道及結構鋼筋做回路地線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6).電焊把線應使用專用橡套多股軟銅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xx。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100元/次,如造成事故并帶來的所有責任由該單位自行負責。
(7).電焊機裝設應采取防埋、防浸、防雨、防砸措施。交流電焊機要裝設專用防觸電保護裝置。并做好機具的定期檢查維護,明確相關機械管理責任人。
(8).電焊作業需持證上崗,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500元/次。
10.乙方生活區宿舍內禁止亂拉亂接電源線、嚴禁使用大功率電器(如:碘鎢燈、熱得快、電磁爐、電飯煲等),嚴禁使用劣質電熱毯取暖,違者對責任單位處罰200元/次。
八、附則
1.本協議書自雙方法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簽字、蓋企業章后生效。
2.本協議書一式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甲、乙雙方分別存檔。
甲方單位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乙方單位_________
(蓋章)_________
__年__月__日
臨時用電協議14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為加強生產工作,切實落實生產責任制和技術措施,保障聯營單位作業人員的職業健康、機械設備、臨時用電等工作,明確甲乙雙方在管理中的責任和義務,特制定此協議。
一、甲方責任和義務
1、建立施工項目生產組織,配備專職管理人員。
2、督促聯營單位人員認真xx貫徹技術規程、規范、標準;督促聯營單位對作業人員進行生產教育,檢查特殊工種持證情況。
3、針對施工特點,做好切實可行的技術交底,履行雙方簽字手續并嚴格執行技術交底,落實措施,監督其執行。
4、堅持定期和經常的生產檢查,對查出的隱患,及時向乙方提出整改意見或下發限時整改通知單,并監督落實。
5、督促聯營單位電工及機械設備維修人員按照《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規范》的要求進行作業。
6、對聯營單位提出的不因素,要給以重視,分清責任,及時解決,不能解決的,要及時上報上級單位,杜絕帶隱患冒險違章施工。
7、檢查監督聯營單位落實措施,搞好現場的各項防護工作。
二、乙方責任和義務
1、聯營單位應建立健全生產組織,配好專職和兼職的員,落實教育制度。
2、全體作業人員都應遵守《建筑施工技術操作規程》、《施工臨時用電技術規程》、《建筑施工高處作業技術規程》等有關方面的規定,實施文明施工,杜絕野蠻施工。
3、全體作業人員應遵守甲方在生產方面的各項管理制度、標準,服從甲方管理;認真落實國家和xx關于生產方針、政策和各項法規。
4、施工現場應重點抓好以下方面工作:
(1)按規定使用帽、帶、網等防護用品(具);
(2)機械設備防護裝置xx要齊全有效,所有機械均要及時維修保養,禁止“帶病”運轉。
(3)現場用電必須符合《施工現場臨時用電技術規范》的要求,必須采用三級配電三級保護,使用標準電閘箱,固定式配電箱應設圍欄,并有防雨防砸措施。電器設備必須采用TN—S系統、設置專用的保護零線,電動機械和電動手持工具要設漏電保護裝置,一機、一箱、一閘、一保護。機械和電動工具的維修和檢查應由專業人員負責。
(4)電焊機應使用專用電閘箱,一次線長度應小于5米,二次線長度應小于30米。電焊機兩側接線應壓接牢固,并安裝可靠防護罩。電焊把線雙線到位。電焊把線應使用專用電纜線,線路應絕緣良好,無破損、xx。電焊機裝設專用防觸電保護裝置。
(5)腳手架材料及腳手架搭設必須符合規范要求及施工方案,使移動操作xx的,操作xx要有合格證。
(6)嚴禁赤腳或穿高跟鞋、拖鞋進入施工現場;高空作業不準穿硬底和易滑的'鞋靴,嚴禁酒后或服藥后作業。
(7)電工、電氣焊工、架子工、各種機動車輛駕駛員及其他特殊工種,必須持證上崗,并根據崗位需要定期體檢。
(8)堅持班前講話制度、日檢、隨檢制度,及時消除隱患。
(9)配合甲方各項檢查,并對提出的問題按要求進行整改。
三、甲乙雙方
應自覺履行上述所指定的條款,嚴格按本協議所賦予的職責監督檢查,確保施工生產順利進行。凡違反上述協議規定,不履行自己的職責和義務,造成傷亡事故,由責任方承擔一切責任。
四、本協議由甲、乙雙方負責人(代表)簽字,單位蓋章。
甲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甲方(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乙方代表簽字:_________
乙方(蓋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月___日
臨時用電協議15
甲方:xxx建設開發總公司
乙方:xxx裝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為確保工程順利進行,依據總包與分包安全生產用電協議如下:
一、現場臨時用電范圍:生活區(宿舍、食堂)、施工現場
二、甲、乙雙方的權力、責任和義務
1、甲方負責對現場和生活區的總配電柜二級箱,符合規范標準要求。
2、甲方有權對勞務分包隊開關箱(三級箱)以及設施設備進行監督檢查,使其設施、設備符合規范要求。
3、生活區配電線路按規范要求做好,保證生活區用電安全。
4、甲方對現場人員和特殊工種的教育、考核符合實名制管理要求。
三、乙方的權力、責任和義務
1、乙方負責在現場使用的二級箱以下線路(三級開關箱)符合甲方以及北京市臨電管理規范要求。
2、乙方臨電管理人員應符合北京市特殊工行業要求。
3、乙方應對生活區用電管理進行監督、檢查、維護。
4、食堂的.設施應符合衛生防疫和臨電規范要求,電費計量每度為xxx元。
5、乙方對現場設置的所有線路、配電箱等不準隨意挪動,箱內電氣設備禁止隨意拆除或損壞,其中包括各類標識簽等。
6、活動式動力箱及照明箱必須使用合格的橡套電纜,長度不得超過30米,禁止使用塑銅線或膠紫線,線路不準拖地,嚴禁使用插線板,手動工具絕緣應良好。
7、禁止非電工壓接各類用電設備(如電焊機、振搗棒、打夯機、手提式電動工具及其它設備等)。
8、三級配電箱,配電箱內插座安裝牢固,箱體要保持整潔,每次使用完后應及時斷電清理,每臺用電設備必須有各自的專用開關,嚴禁用同一個開關控制2臺及2臺以上的用電設備。
9、行燈局部照明必須采用36V以下安全電壓,燈體與手柄應堅固,絕緣良好并耐熱耐潮濕。燈泡必須有金屬防護網,線路使用橡套軟電纜,手動電動工具應使用Ⅱ類工具和Ⅲ類工具,可不做保護接零,設專用開關箱內設短路,漏電保護裝置,開關箱的電源線采用橡套軟電纜,敷設與動力活動箱相同。
10、電焊機的一次電源線長度應不大于5米,進線處出必須設置防護罩,二次線宜采用YHS型橡皮護套銅芯多股軟電纜,電纜的長度應不大于30米,且雙線必須到位,壓接應牢固,焊把線應不得有破損、龜裂、斷口等現象。禁止使用鋼筋、鋁線、塑銅線代替焊把線,電焊機的外殼必須接零保護。作業中必須設看火人,帶用火證及滅火器,接、拆電源線必須由專業電工操作。
11、木工棚、鋼筋場電氣設備及機械設備必須達到三級保護、兩級漏電裝置。電鋸、電刨禁止使用倒順開關,設備必須保護接零,線路埋地或穿管敷設,保證一機一閘一箱,所有用電設備在下班時拉閘斷電,鎖好配電箱,上班前檢查設備無差錯后方可作業,禁止設備帶病或帶故障運行。
乙方現場使用的用電設施和機電設備應美觀、整齊。
本協議一式二份,經雙方簽字后生效,雙方各執一份;如與《安全生產協議書》發生矛盾之處以本協議為準。
xxx建設開發總公司 xxx裝飾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甲方負責人: 乙方負責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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