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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營經濟的結構性分化及其對策
根據經濟合作組織(OECD)的分析,1998年至2003年,我國民營企業的產值增長了5倍,而同期國有企業的產值僅增長了70%。民營經濟的高速發展及其競爭效率,已經成為推動我國經濟增長的重要引擎,并正在改變著我國微觀經濟的構成和性質。但是,由于種種來自市場或非市場的不確定性,我們仍然有理由為民營經濟的未來感到擔憂。本文著重分析正在發生于民營經濟內部的結構性分化趨勢,考察引起這些變化的深層原因、可能后果及其相應對策。 一、民營經濟內部的結構性分化趨勢 我國民營經濟內部的結構性分化發端于20世紀90年代中后期,近年來有加速擴大之勢,集中體現在以下幾方面: 1、民營大企業快速擴張,而中小企業遭遇成長陷阱 在民營經濟分化的基本態勢中,大企業與中小企業間的系統性分化最為突出。主要表現在以下三個方面: (1)大型民營企業數量的增長速度遠遠高于全部民營企業數量的增長速度。由表1可明顯地看到,從1998年至2003年,規模以上民營企業由463家增加到2267家,年均增長37.4%;而全部民營企業的平均增長速度為20.1%,前者比后者高出17.3個百分點。一些規模巨大的民營企業正從浩如煙海的中小民營企業中脫穎而出。 (2)大型民營企業的營業收入增長率大大快于全部民營企業營業收入的增長率。2001至2003年,規模以上民營企業營業收入的年均增長率達到55.6%,而同期全部民營企業的年均增長速度只有27.4%,前者是后者的1倍多。 (3)大企業數量的擴張以其自身規模擴大為主。從民營大企業的成長渠道和成長機制看,有大量案例顯示,近年來大企業的擴容主要有三條途徑:一是通過有一定規模的國有企業、鄉鎮企業的改制直接而來;二是大型民營企業自身的裂變;三是民營企業的并購,而由中小型民營企業逐漸發展成大型企業的并不普遍。英國學者大衛·斯托里曾研究發現,由中小企業快速成長為大企業的比例為5%。盡管我們沒有中國中小企業成長為大企業的相關數據,但從民營企業平均僅有3.5年的壽命來粗略估算,很多中小型民營企業等不到長大就“死亡”了,因此,我國近年來民營大企業年均37.4%的增長速度,主要不是依靠中小企業的成長實現的。當然,在一些新經濟領域如IT行業中,也不乏中小型民營高科技企業迅速由小變大的案例,如網易、盛大、百度等網絡概念公司的傳奇式成長。但在廣大的傳統競爭性產業領域,由于融資、人才、技術和市場準入等因素的制約,中小企業正遭遇著成長的陷阱。 2、民營企業的產權日益股份化,家族控制卻根深蒂固 同多數國家的經歷一樣,我國多數民營企業在誕生初期采用家族制模式。隨著企業的成長壯大,企業在組織的制度形式上已經出現了明顯分化。 (1)股份制企業大幅增加,而獨資企業的比重逐步縮小。根據國家工商總局的資料,私營企業中,有限責任公司1992年為1.76萬戶,僅占全部私營企業總戶數的12.6%,到了2004年,就增加到275.64萬戶,占全部私營企業戶數的75.5%,已經成為私營企業的主流組織形式。而與此同時,私營獨資企業和合伙制企業的相對狀況則雙雙下降,獨資企業的絕對戶數雖然由1992年的7.72萬戶上升到2004年的76.96萬戶,但所占比重卻由55.34%下降到21.08%;合伙制企業由1992年的4.47萬戶增加到2002年的12.48萬戶,但其所占份額卻由32.01%大幅度下降到5.12%。 (2)多數民營有限責任公司的實質依然為家族企業。盡管民營有限責任公司在數量上已占很高比重,但有研究表明,我國的民營企業中絕大多數仍然屬于家族控制企業。中國社會科學院民營經濟研究中心的調查數據也顯示,有限責任公司已經成為民營企業的主要制度形式,其比重占到樣本企業總數的77.99%。然而,這些企業中有455家,占采取有限責任公司總數61.82%的企業承認自己實際上是家族企業。可見,目前我國民營企業在股份化的過程中,真正實現所有權與控制權分離的公司僅存在于很小一部分大型民營企業中,絕大多數仍然難以擺脫家族控制的模式。 3、民營經濟在工業和服務業領域的分野加速 (1)從事第三產業的民營企業在數量上超過了第二產業的民營企業。從圖1清楚地看到,近二十年來,民營經濟產業分布變化的突出特點是,早期主要集中在第二產業,進入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后,民營經濟在第三產業的比重開始超過在第二產業所占比重,而且第三產業的比重仍在上升,形成明顯的“剪刀”狀態。 (2)大型民營企業在市場競爭充分、比較優勢突出的第二產業顯示出競爭優勢。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小企業司的研究資料,2003年,規模以上非國有工業企業主要集中在輕工行業,占規模以上非國有工業的32.49%,機械行業占18.71%,紡織行業占14.74%,建材行業占8.36%,石化行業占7.8%,煙草和電力等壟斷性行業在1%以下。另據全國工商聯公布的2004年全國民營企業500強的資料,500強企業中,紡織業的企業位居第一(58家),占500家企業總數的11.6%;其次是黑色、有色金屬冶煉及延壓加工業(57家)、電氣機械制造業(42家)、批發零售業(42家)、綜合(37家)和服裝制造業(26家)。顯然,這些產業絕大多數屬于第二產業。這就形成一個有趣和耐人尋味的現象,一方面眾多民營企業不斷進入第三產業領域,另一方面大型民營企業又集中于若干第二產業。 4、東部日益成為民營經濟的利潤中心,中、西部則逐步成為成本中心 (1)與中、西部相比,東部沿海地區民營經濟的總量和競爭能力繼續快速壯大。據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小企業司的研究結果,非國有經濟主要聚集在廣東、江蘇、浙江、山東和上海等東南沿海省市。截止到2004年9月,非國有工業企業總產值排在前八位的省份分別是廣東(13095.4億元)、江蘇(9253.1億元)、浙江(8341.7億元)、山東(5287.7億元)、上海(4189.9億元)、福建(2680.9億元)、天津(2110.2億元)、河北(1887.8億元)。上述八省非國有工業的產值占全國非國有工業總產值的80%,廣東、江蘇和浙江三省就占全國的一半以上,達到52.3%。之所以會出現民營經濟在東、西部加速分化的趨勢,直接原因可能是,東部不僅擁有數量龐大的中小型民營企業,而且日益成為民營大企業的聚集地。根據全國工商聯從2002年到2004年對上規模民營會員企業的連續調查顯示,排在前500家的民營大企業的地區分布變化情況是:東部所占比重不僅遠遠高于中西部,而且仍有上升趨勢;中西部特別是西部的民營大企業則逐年減少(表2)。盡管我們沒有確切的資料證明,大型民營制造業企業主要集中于東部,而中小型民營服務業企業主要分布于廣大的中、西部地區,但以上的分析似乎可以證明這一推斷。(2)民營高科技企業進一步凸現于東部一些特大型城市。像北京、上海這些科技密集型城市,民營高科技企業更取得了長足發展,這進一步從產業層面強化了東部利潤中心的地位。但另一方面,我國廣大地區特別是中西部的民營企業科技含量小,多數企業仍以傳統生產方式和傳統產業為主,難以擺脫成本中心的不利地位。根據國家發展改革委中小企業司的研究結果(參見表3),截止到2002年,民營高科技企業總數達到109384家,總收入25946.7億元。其中東部的企業數占65.37%,總收入占72.6%;中西部合計的民營企業數占比為34.63%,總收入僅有27.4%。僅上海和北京兩市合計的企業數占總數的比例達到26.8%,相當于中部和西部總和的77.4%;其總收入的比例為總數的19.34%,相當于中西部合計的70.8%。
民營企業在規模上和民營經濟在產業分布上的東、中、西部間的分化,加速了民營經濟在全國范圍的深度分化,這也可能成為全國區域經濟不平衡的重要根源和機制。 二、民營經濟內部結構性分化的原因探析 民營經濟在企業規模、制度、產業和地域分布上的分化趨勢已經十分明朗,筆者認為,造成這一分化的深層原因有以下幾個方面: 1、大小企業運營效率的差異 大型民營企業的效率狀況是:根據全國工商聯上規模民營會員企業調研報告的資料,2001年至2003年,入圍企業凈資產收益率分別為13.1%、12.8%和14%,呈逐年上升態勢。而能夠反映全部私營企業經營效率的注冊資本收入率指標,其變化趨勢卻是以每年7.1%的速度遞減。大企業的運營效率上升,而中小企業的運營效率下降的兩種相反趨勢,是造成民營大、小企業間分化的根本原因。 至于為什么會造成大型民營企業的效率持續高于中小民營企業的運營效率,在這里強調以下幾點: (1)大型民營企業的治理結構優于中小企業。有資料顯示,幾乎全部入圍企業都采用股份制,有一些已經成為上市公司,這些公司的治理結構初步擺脫了家族控制的模式,企業普遍獲得較高的治理效率。但多數中小型民營企業依然采取家族治理模式,難以獲得公司制狀態下更高的專業化治理效率(法馬和詹森,1983)。 (2)產業成熟度的影響。衡量產業成熟度要看產業內是否長期存在過度競爭,以及行業內大小企業間是否形成穩定的技術聯系。顯然,在民營企業比較集中的行業中,盡管可以觀察到一些大小企業間已初步形成了上下游技術聯系,比較典型的如浙江近年來出現的產業鏈條。但整體而言,企業的散狀發展依然是我國民營經濟的主要產業狀態。在產業發展的初級階段,大企業更多地依靠自身積累獲得發展,中小企業則難以借助大企業的帶動而迅速成長,甚至常常會受到來自大企業的惡意擠壓。在這種狀態下,大小企業的分化就難以避免。 此外,大企業比中小企業能夠吸引到更多人才(王明琳和何圣東,2003;戴園晨,2005),大企業比中小企業擁有資金優勢(劇錦文,2004)。而且,由于大企業比中小企業更有能力注重研發、注重市場開拓,因此其產品的市場占有率較高。因此,大企業具有較好的成長條件。 2、“短缺經濟”與“過剩經濟”的產業效應差異 20世紀90年代中期以前,我國仍然是短缺經濟,最突出的是各種物品的供給短缺,以服務為主的第三產業顯然不是當時最主要的問題。在供給不足的前提下,產品就不愁市場,甚至還可獲取一定的壟斷收益。當時民營企業大量涌入第二產業,正是由于這種短缺經濟的產業效應作用的結果。隨著我國經濟從短缺走向過剩,制造業的競爭在加劇,暴利時代隨之結束。一方面,只有那些產品質量能夠保障,產品價格合理的企業才能生存下來,這必然要求企業具備一定的規模和技術實力。另一方面,過剩經濟勢必為服務業提供日益廣闊的市場空間,加之短缺經濟時期第三產業的普遍落后,大量民營企業進人廣大第三產業領域就是過剩經濟背景下合情合理的事。因此,短缺與過剩經濟的產業效應就成為目前民營經濟出現產業分化,以及大小企業在產業間分化的重要原因。 3、地區間商務成本和社會資本的差異 (1)東部地區綜合商務成本較低。土地、資本、勞動力價格、信息和與政府管理部門的交易費用等共同構成企業的商務成本。商務成本已經成為影響企業競爭力及其成長的重要因素。商務成本低的地區,民營經濟具有競爭優勢,反之則反是。 從土地價格和勞動力工資來看,我國東部民營企業并不比中西部民營企業具有優勢。根據浙江省2004年上半年的統計資料,目前浙江共有3058家民營企業外遷,其中整體外遷488家,總部遷移2488家。但我們同時發現,浙江外遷企業中,原在浙江注冊資本5000萬元以下的有1477家,占總數的89.5%。可見,中小規模企業是外遷的主流。以浙江為代表的東部民營企業外遷,與土地供給不足和土地價格過高,以及勞動成本上升導致的高商務成本直接相關。 但從信息成本角度看,東部的民營企業獲取信息的成本相對與中西部的民營企業則有比較優勢。從企業與政府管理部門的交易費用來看,中西部也高于東部,從而東部民營企業的綜合商務成本與中西部相比仍有比較優勢。 (2)與中西部相比,東部地區積累了比較雄厚的社會資本(所謂“社會資本(social capital)”是從社會學意義上定義的一種資本)。它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經過長期積累而形成的一種特定的社會結構和社會資源。和其他形式的資本一樣,社會資本也具有經濟的意義,它會使某些目的的實現成為可能。而在缺少它的時候,這些目的的實現就比較困難。社會資本大致可包括結構中參與者的相互信任、隱性知識和企業家網絡等等(NanLin,2001)。在經濟資本變得越來越不太稀缺的情況下,社會資本就會成為支撐其競爭力的重要基礎。比如東部經濟發達地區的經營者已經更講誠信和遵紀守法,通過不同的產業集群或塊狀經濟形成企業家網絡和共同默認的行為規則等等。這些因素在一定程度上抵消了這一地區比如土地價格上升帶動的商務成本的上升,促進了這些地區民營企業競爭力的提高。 地區間商務成本和社會資本的差異,還使東部地區吸引了更多盈利能力高的大型民營企業和高科技民營企業,已經成為民營經濟的利潤中心;而中西部由于具有土地和勞動成本的優勢,吸引了大量從其他地區特別是東部來的中小民營企業,從而在這些地區形成了民營經濟的成本中心。兩類性質不同的中心的分化,實際上構成了一種東部與中西部之間的現金流的“隧道”,并由此實現了中西部的土地、勞力乃至市場的部分準租金向東部的轉移,其結果是進一步加速民營經濟力量在區域間的分化。 4、地區性融資環境的差異 投融資環境的對于民營經濟發展來說是至關重要的。有調研資料顯示,我國東部多數省市較好地解決了民營企業融資問題,保證了民營經濟較快的發展態勢。而中西部的省、區、市則相反,已經影響到其民營經濟的正常發展。浙江省民營企業在解決資金短缺問題上,主要依靠國有商業銀行和民間借貸兩個完全不同的金融市場。表4的數據表明,浙江有33.61%的被調查企業可以從國有商業銀行取得貸款,大大超過其余三省的比重,說明浙江國有商業銀行的市場化改革走在了前面。與此同時,浙江的民間金融也成為支持民營經濟的重要力量。據調查,僅在民營經濟比較發達的溫州和臺州,就有3000億元左右的民間資本在為民營企業發展提供金融服務,已經初步形成了一個專為民營企業提供金融服務的非正規的民間市場。與浙江相比,湖北、四川和吉林等省民營企業融資難問題比較突出。
三、緩解民營經濟內部結構矛盾的對策建議 伴隨著我國市場經濟的深化,民營經濟在其快速發展過程中的系統性分化有其必然性,某些潛在后果是可以預見的。首先,與小企業成長失去聯系的大企業的自我擴大,無法不斷地吸納中小企業特有的優勢資源和新鮮血液,肯定是不可持續的;第二,民營企業如果長期囿于家族控制,無法導入社會資本和其他社會資源,同樣是不可持續的;第三,民營經濟更多地涌向第三產業,一方面會造成這個產業的低水平過度競爭,另一方面也會造成第二產業因過度“失血”而發展乏力;第四,民營經濟在地域上的分化則會加速區域經濟的失衡。這些問題需要引起我們的重視并采取必要的對策。 首先,應當承認我們已經進入了民營大企業崛起的時代,促成規模更大、更有效率的企業誕生是我們應該采取的基本態度。同時,也需要通過為廣大中小型民營企業提供良好的成長環境,切實解決它們的融資難和缺人才、缺技術等問題,通過促進產業成熟度的提升,逐步形成大、中、小企業有機共生的理想局面。 其次,要為民營企業引入外部資本,改造其產權結構和治理結構,擺脫家族控制模式創造條件。特別對那些已經有了股份化雛形的民營有限責任公司,在其他條件具備的情況下,將其盡快推向國內公開資本市場或鼓勵其到海外上市;對那些尚未采取股份制的企業,則要鼓勵并促使其實行內部人的股權分散化。 第三,要通過財政改革和稅收政策引導,使那些有經濟實力的民營企業從事工業,特別是先進制造業、高科技產業,使其能夠獲得與從事其他產業大致相當的利潤;對進入第三產業的民營企業,要不斷提升其產業層次,鼓勵向高價值增殖的領域擴展。 第四,要關注日益顯著的東、中西部民營經濟之間的現金流“隧道”效應。在鼓勵東部民間資本進入中西部的同時,中西部地方政府要積極發展具有自身特色的產業,扶持當地民營企業的成長壯大,鼓勵東部大型民營企業落戶當地,以協調民營經濟力量在區域經濟間的合理分布。 參考文獻:
①OECD:《中國經濟調研報告(2005)》。 ②黃夢復主編:《中國民營企業發展報告NO1(2004)》,社會科學文獻出版社,2005年版。 ③戴園晨主編:《中國經濟的奇跡——民營經濟的崛起》,人民出版社,2005年版。 ④“促進非公有制經濟發展研究”課題組:《2004—2005中國非公有制經濟發展前沿問題研究》,機械工業出版社,200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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