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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權法中不宜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
[摘 要]物權法草案(二次審議稿)關于“土地承包經營權”的規定存在明顯,不能適應我國和的需要。新的農業政策的實行,導致土地承包經營合同的、形式發生了根本變化,土地承包經營權已面目全非。物權法應當適應這一新的形勢,規定“農業用地使用權”,切實保護鄉村居民利用土地的私權。【物權法中不宜規定土地承包經營權】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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