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動產上擔保物權并存之效力順序
摘要:動產上擔保物權并存可分為同類擔保物權之間的并存和不同類擔保物權之間的并存。其基本樣態有抵押權與抵押權之間的并存,轉質、留置權與留置權的并存,抵押權和質權的并存,抵押權和留置權的并存,質權與留置權的并存。解決其效力順序的基本規則為登記優先、直接占有優先、善意第三人擔保物權優先。【動產上擔保物權并存之效力順序】相關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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