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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搬遷地址
職工離休、退休,或完全喪失勞動能力并與單位終止勞動關系,戶口遷出或出境定居等,繳存的住房公積金將返還職工個人。接下來由小編為大家整理出海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搬遷地址,希望能夠幫助到大家。
海口市住房公積金管理局搬遷地址
1、自2020年11月30日起,海口住房公積金管理局辦公地址搬遷至美蘭區世紀大道16號,原國興大道海南大廈副樓辦公地址停止辦理各項業務。
2、屆時海口住房公積金歸集、貸款及其他綜合性業務在美蘭區世紀大道16號受理(新辦事地址)。
3、業務服務:海口市政務服務中心受理在海口住房公積金管理局繳存住房公積金的單位和職工繳存、提取、轉移及對沖還貸等類業務。住房公積金貸款及其他綜合性業務在海口住房公積金辦事服務大廳辦理。
公積金提取條件
1、購買商品房(經濟適用房):須提供購房及已付購房款稅控發票的原件及復印件。(提供開發商賬戶,購房一年內有效)
2、購二手房:須提供房屋買賣契約、房地產轉讓稅收證明書和契稅完稅證的原件及復印件、購房人須承諾半年內辦理房產過戶(有效期限一年)。
3、購房改房的:需提供單位出售公有住房計算表原件及復印件,(有效期限一年)。
4、職工參加本單位集資建房: 須提供房改部門同意單位集資建房的批復文件、集資建房協議書和有效付款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購房一年內有效)。
5、建造、翻建自住住房:須提供《土地使用權證》、《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和《建設工程施工許可證》原件及復印件、(發證之日起1年內有效)。
6、大修自住住房: 須提供《房屋所有權證》原件及復印件和當地有資質的房屋鑒定部門出具的C級房屋鑒定書的原件及復印件。
7、償還住房貸款本息:須提供購房合同、借款合同的原件及復印件,當期償還貸款明細單(銀行蓋章)或當期還貸存折原件及復印件。(另公積金貸款提前還貸的附上中心和銀行審批聯)
8、支付房租:被納入當地城鎮居民最低生活保障范圍的職工,須提供所在地《最低生活保障金領取證》及支付房租、物業等與住房有關費用憑證的原件及復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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